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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於2002年7月成立,是在内地成立的四个香港办事处之一,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的联系。

背景

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一带, 一直是香港的经济腹地和最密切的商贸伙伴,是香港境外有最多香港公司营业的地方,也是香港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在经济发展方面,珠江三角洲与香港两地向来相辅相成。至2009年底,广东省经批准的港资企业累计逾10万家。

随著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珠江三角洲出现了新的商贸机遇。香港是通往内地的主要门户,具备充分的条件与内地合作,把握当前良机,加强两地之间的经济及商业联系,这样对两地均有裨益。

经国务院批准,驻粤办於2002年7月成立,专责经贸事宜。成立驻粤办的目的是促进香港与广东省的经济合作,加强粤港之间的商贸联系,促进内地往香港的投资或透过香港进军世界,并对在粤经营业务的港商提供更佳的支援。办事处成立后,除了和当地政府紧密联系外,还会加强省内港商和有关商贸部门之间的沟通,藉此促进互相了解及协助解决一些普遍影响港商的问题。此外, 驻粤办还会协助商界人士取得有关香港及广东省商贸方面的资料,方便他们拓展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华南地区的联系,特区政府决定由2006年4月1日起,将驻粤办的服务范围扩展至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及海南五省区。同时,驻粤办并设立入境事务组,为身处该五省区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服务。为更有效推进粤港及深港合作,驻粤办成立了深圳联络组,与深圳巿政府加强联系及为身处深圳的港商及港人提供协助。深圳联络组于2010年8月投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