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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1月3日
(總第1167期)

通告

***2020 年內地社會保險、勞動法、商標註冊專題講座***
(廣州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將於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在廣州市主辦 2020年內地社會保險、勞動法、商標註冊專題講座」,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為協辦機構, 邀請金杜律師事務所以及萊韜悅諮詢公司的專家,就以下議題進行深入的探討:

  • 港澳台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各地規範與實操 解讀剛出台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及《關於進一步完善廣東省港澳台居民養老保險措施的意見》 ,並結合各地相關規定與實踐操作,對廣州等地關於港澳台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相關問題進行梳理,以助企業瞭解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規範港澳台員工的用工管理。
    【主講: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羅艾律師】

  • 年度勞動法案例分享 圍繞加班管理等企業關注的勞動法問題,結合典型的勞動爭議案例進行解讀與分享,並針對人力資源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主講: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羅艾律師】

  • 商標惡意註冊的規制 結合《商標法》第四次修改的背景、國家知識產權局、法院近來發佈的一系列規章、指南以及一些典型案例,對打擊規制商標惡意囤積註冊行為進行介紹分享。
    【主講: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廖飛律師】

  • 最新解讀港人在內地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政策 近年中央出台多項便利港人內地發展政策措施,涵蓋就業、教育、醫療、旅遊、金融等;社會保障、公積金等新政全面保障港人享受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的權益;16項新措施便利港人大灣區發展等,由專家解讀以上最新便利措施。
    【主講:韋萊韜悅諮詢公司副總經理——黃海迅先生】

主 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協 辦: 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
日 期: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時 間: 下午2時30分至5時15分(下午2時開始簽到)
地 點: 中天凱旋國際商務會議中心 404會議室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商場4樓】(近廣州火車東站)
費 用: 全免
語 言: 普通話及粵語

報名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191212.docx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於2020年1月6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1月1日發佈上述《決定》。當中明確,2020年1月6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不含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953630/index.html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於2019年12月31日發布上述《實施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提出要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規範外商投資管理,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同時,對中國自然人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制定和調整程序、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的法律適用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b) 細化外商投資促進具體措施。《實施條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政府採購活動;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c) 對外國投資者投資的徵收補償、禁止利用行政手段強制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轉讓技術、保護商業秘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等作了細化;以及(d) 明確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落實機制,細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以及(e) 細化了現有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形式等有關的過渡期安排,保持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穩定。明確了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保持港澳台投資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並對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12/31/content_5465449.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23號)

3.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的通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2019年12月31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申請人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申請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在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或者變更登記時,投資人應當承諾是否符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要求,並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勾選涉及《負面清單》的行業領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前須經行業主管部門許可的,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b) 登記機關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在《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投資的,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進行登記註冊。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內對出資比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國籍等有限制性規定的領域,對於符合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規定條件的,依法予以登記註冊;行業主管部門在登記註冊前已經依法核准相關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登記機關無需就是否符合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規定條件進行重複審查。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在《負面清單》禁止投資的領域投資的,不予登記註冊;以及(c) 明確港澳台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者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者內地公安部門頒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頒發的往來內地通行證;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往來內地通行證的,無需公證。大陸公安部門頒發的台灣居民居住證、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頒發的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可作為台灣地區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明且無需公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自然人使用往來內地通行證、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華僑)使用護照申請登記註冊的,可以通過全國企業登記身份管理實名驗證系統進行實名驗證,無需線下核實相關證件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djzcj/201912/t20191231_310111.html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工作的通知

4. 《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及《關於外商投資信息報告有關事項的公告》

商務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12月31日聯合發布上述《報告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境內進行投資活動的,應由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根據《辦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投資(含多層次投資)設立企業的,在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報送年報信息後,相關信息由市場監管部門推送至商務主管部門,前述企業無需另行報送;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和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合夥企業在境內投資設立企業的,應當參照《辦法》相關規定報送投資信息;非企業形式的外商投資應由外國投資者參照《辦法》相關規定報送投資信息,但通過部門信息共享可以獲得相關信息的除外;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前須行業主管部門許可的,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申請登記註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有關批准文件;(b) 明確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按照《辦法》規定通過提交初始報告、變更報告、註銷報告、年度報告等方式報送投資信息,及外國投資者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於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時通過企業登記系統提交初始報告,外國投資者股權併購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應在辦理被併購企業變更登記時通過企業登記系統提交初始報告,其中的初始報告應當報送企業基本信息、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信息、投資交易信息等信息。同時,明確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初始報告信息、初始報告信息變更報告,以及外商投資企業註銷或轉為內資企業的信息提交、年底報告提交的時間和需包含的信息等內容;以及(c) 明確外國投資者在境內投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行業,適用《辦法》,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投資者以及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的投資,參照《辦法》報送投資信息等。商務部於12月31日發布上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當中明確,外國投資者直接在境內投資設立公司、合夥企業的,外國(地區)企業在境內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在境內設立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常駐代表機構等,可通過企業登記系統在綫提交初始報告、變更報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線提交年度報告,而註銷報告相關信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向商務部共享,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無需另行報送;外商投資舉辦的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和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合夥企業在境內投資設立企業的,應當參照相關規定報送投資信息;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含多層次投資)的企業的初始報告、變更報告、註銷報告和年度報告,由市場監管總局向商務部共享,企業無需另行報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912/20191202926620.shtml
    《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令2019年第2號)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912/20191202927046.shtml
    《關於外商投資信息報告有關事項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62號)

5. 《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部分外匯管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9年12月31日發布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在全國各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四類外匯管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包括自貿試驗區內銀行分支機構申請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取消提供總行及上級分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等級證明材料的要求;自貿試驗區內保險公司申請經營外匯保險業務,取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信息證明複印件的要求;自貿試驗區內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含保險公司)申請辦理結售匯業務,取消提交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外匯業務經營資格許可文件複印件的要求;以及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取消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要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fe.gov.cn/safe/2019/1231/15024.html
《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部分外匯管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通知》

6. 《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及《關於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12月31日發布上述两个《公告》,其中《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條至第七條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以及(b) 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有納稅信用級別條件要求的,以納稅人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內納稅信用級別發生變化的,以變化後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有納稅信用級別條件要求的,以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提交《退(抵)稅申請表》時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等。而《關於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納稅人在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填寫免稅收入時,暫不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86/content.html
    《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92/content.html
    《關於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7.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

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上述《管理目錄》,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當中明確,進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報生態環境部審批後,在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進口經營者持該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912/20191202927099.shtml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8號)

8. 國務院常務會確定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措施等

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019年12月30日召開。主要內容包括:(a) 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優化養老保險結構。借鑒國際經驗,支持開發多樣化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和適應60歲以上老人需求的醫療、意外傷害等保險產品;以及(b) 大力提升商業保險產品和服務質量。鼓勵保險機構適應消費者需求,提供涵蓋醫療、照護、生育等多領域的綜合性保險產品,逐步將醫療新技術、新產品等納入健康保險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19-12/30/content_5465222.htm

9. 《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9年12月30日發布上述《總體方案》。主要內容包括:(a) 實行分檔徵收。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於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徵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徵收;(b) 暫免徵收小微企業殘保金。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c) 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殘保金徵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以及(d) 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並加強動態監控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1912/t20191230_1217217.html
關於印發《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

10.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24號公告》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於2019年12月30日及28日發佈上述兩個《公告》。《第24號公告》當中明確,到期違約是指在債券發行文件中約定的到期兌付日,債券本金或利息未能得到按時足額償付,以及因破產等法定或約定原因導致債券提前到期且債券本金或利息未能得到按時足額償付的情形;到期違約債券,應當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平台和債券託管結算機構予以轉讓,並採用券款對付結算方式辦理債券結算和資金結算;以及《公告》未盡事宜,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有關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等。而《第30號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及(b)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並列明定價基準轉換頻率、可不轉換情形,及轉換期限等內容。同時,列明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加點數值確定及利率水平、價基準轉換的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協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信息披露,以及監管指導等內容。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pbc.gov.cn/rmyh/105208/3952511/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24號
  •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951207/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

11. 《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12月29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b)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包括: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納稅人在2019年度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納稅人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以及(c) 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65/content.html
《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12.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文件的公告》

商務部於2019年12月29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廢止56件規範性文件,包括原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合資企業或合資企業的中外方投資者能否用租賃來的設備作為註冊資本投入合資企業問題的通知》、《關於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於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原對外經濟合作部《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若干條款的說明》及《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務部《關於做好外商投資房地產業備案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外商投資涉及宏觀調控審核和備案工作的通知》及《關於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外商投資行政許可的通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f/201912/20191202925578.shtml
《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59號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文件的公告》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12月28日通過上述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a) 從證券發行制度、證券民事訴訟賠償、提高證券違法成本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精簡優化證券發行條件。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同時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b) 調整證券發行程序。在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條件負責證券發行申請註冊的基礎上,取消發審委制度。明確按照國務院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等可以審核公開發行證券申請,並授權國務院規定證券公開發行註冊的具體辦法;(c) 強化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按照註冊制“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要求,增加規定發行人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應當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內容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以及(d) 實踐中註冊制的分步實施留出制度空間,證券發行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npc.gov.cn/npc/c27661/201912/03ff2c36ed6e46e2aa33e9bf1af5992d.shtml
    證券法修訂草案迎來四審 有哪些新變化?
  • http://www.npc.gov.cn/npc/c27661/201912/e269b0747b514b939fc6c06b55f6b2ee.shtml

14. 《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2019年12月28日發佈上述《決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市轄區內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洛陽、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貴陽、昆明、西安、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其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北京、杭州、廣州互聯網法院,就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等,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以及(b) 明確試點期間,試點法院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和二款,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款,及第一百九十四條;以及試點期限為二年,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同時,列明試點工作原則、試點具體辦法制定,以及最高法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內容。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912/f5b96258cb2047ef9367b72f1c4e199d.shtml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15. 《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27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依法促進國際物流發展,探索國際海運、中歐班列、陸海新通道等案件的專業化審判機制,保障“六廊六路多國多港”互聯互通;規範和統一涉外金融法律適用,密切關注研究涉“一帶一路”建設專項貸款、絲路基金等法律問題,支持共建“一帶一路”投融資;支持信息技術發展,促進電子商務、區塊鏈、人工智能、5G信息網絡建設在內的數字絲綢之路建設;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高效審理涉共建“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聯合實驗室等案件,依法制止各類不正當競爭,營造尊重知識價值和良好創新的知識產權生態體系;(b) 提出加強“一帶一路”法律數據庫和案例庫建設,推動形成和完善區域性及全球性商事法律規則;以及(c) 進一步完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四個創新”,包括:鼓勵和吸引無連接點的國際商事糾紛當事人合意選擇國際商事法庭管轄,服務全球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擴大國際商事專家委員的範圍,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紛平台建設,適當引入域外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國際調解機構加入“一站式”平台;完善跨境破產協調機制,探索主要破產程序和主要利益中心地制度的適用,依法保護債權人和投資人權益;鼓勵建立區域性的雙邊、多邊爭端解決合作機制。支持香港建設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建立國際商事糾紛聯合仲裁、聯合調解機制,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專家委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12931.html
《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2019]29號)

16. 關於不再驗核《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27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在申請辦理進出境快件代理報關業務以及外商投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在向海關辦理註銷手續時,海關不再驗核《批准證書》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7692/index.html
關於不再驗核《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6號)

17. 《關於調整商標繳費流程相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12月27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設置繳費通知環節,自2019年12月30日之後提交的商標申請,在申請業務受理和後續業務核准之前增加繳費通知環節,實現先通知後繳費,並且商標當事人和代理機構應在收到繳費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商標費用,並且隨附《商標註册申請繳費通知書》和《商標國際註册繳費通知書》;以及(b) 明確啟用財政電子票據,商標票據統一調整為全國財政電子票據,財政電子票據可以入賬報銷;以及設置繳費銜接期,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9日為繳費銜接期,並列明2019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商標申請、2020年2月29日之後適用原繳費規則的商標申請仍未完成繳費,及2019年12月30日之後提交的商標申請的處理安排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ipo.gov.cn/zfgg/1144934.htm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調整商標繳費流程相關事項的公告》(第340號)

18.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19年12月27日發佈上述《暫行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的審查適用本辦法。未經審查不得發佈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b)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證明文件或者備案憑證持有人及其授權同意的生產、經營企業為廣告申請人(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申請;(c) 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申請應當依法向生產企業或者進口代理人等廣告主所在地廣告審查機關提出。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申請應當依法向生產企業或者進口代理人所在地廣告審查機關提出;(d)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繼續發佈審查批准的廣告,並應當主動申請注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批准文號:主體資格證照被吊銷、撤銷、注銷的;產品註冊證明文件、備案憑證或者生產許可文件被撤銷、注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1912/t20191227_309564.html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1號)

19.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實施流動性支持管理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12月27日發佈上述《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證券公司出現重大流動性風險,需要使用投保基金實施流動性支持的,適用《規定》。其中,重大流動性風險是指證券公司無法及時獲得充足資金,以償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開展,且可能對金融市場穩定產生重大影響的風險;(b) 明確證券公司出現重大流動性風險時應採取的四項措施,包括採取資產變現、同業拆借、質押融資、申請銀行貸款等方式自行籌集流動資金,採取控制相關業務規模、限制業務活動等措施以避免流動性風險進一步擴大,積極向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尋求流動性支持,以及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風險狀況 ;以及(c) 明確證券公司發生重大流動性風險,同時滿足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使用投保基金,包括可能引發金融市場重大風險、具有還本付息能力、通過自救或者其他市場化方式無法化解流動性風險,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912/t20191227_368629.htm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實施流動性支持管理規定》(第29號公告)

20. 《關於進一步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制度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12月27日發布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包括簡化涉稅專業服務信息採集、完善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覆核機制、規範涉稅專業服務約談、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的相關要求,以及實施時間。其中,在簡化涉稅專業服務信息採集方面,提出減少涉稅專業服務信息採集項目、延長專項業務報告信息採集時限、放寬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息報送要求、優化業務分類填報口徑、增加總分機構涉稅專業服務信息報送選擇等五項措施;在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的相關要求方面,提出相關專業機構及人士不得借稅收改革巧立名目亂收費,不得利用所掌握的涉稅信息謀取不當經濟利益,不得在辦稅服務廳招攬業務影響辦稅秩序,以及不得以稅務機關的名義招攬生意,損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72/content.html
《關於進一步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制度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3號)

21. 《關於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和商務部於2019年12月26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清理範圍為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國務院部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中,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屬於規章、規範性文件,但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等;以及(b) 明確清理重點是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涵蓋四方面內容,包括妨礙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和退出市場,包括但不限於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市場准入和退出條件,未經公平競爭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設置審批或者具有審批性質的事前備案程序,及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設置准入限制等;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區之間自由流動,包括但不限於對外地商品和服務實行歧視性價格或者補貼政策,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務進入本地市場或者阻礙本地商品運出、服務輸出,排斥、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投標,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及對外地經營者在本地的投資或者設立的分支機構實行歧視性待遇等;違法違規實行區別性、歧視性優惠政策,包括但不限於違法違規在生產要素使用、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方面區別性、歧視性對待不同所有制經濟主體,及在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各方面行政管理、監管執法中違法違規給予特定經營者特殊待遇等;以及不當干預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強制、組織、引導經營者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違法披露或者違法要求經營者披露生產經營敏感信息為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提供便利,超越定價權限進行政府定價,及違法干預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fldj/201912/t20191226_309506.html
《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於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22.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9年12月26日發佈上述《目錄清單》。當中羅列中央及31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涵蓋業務類型,一、二級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文件,定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審批前置,是否涉進出口環節,定價方法等內容。以及明確《目錄清單》將根據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進程實施動態調整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g/201912/t20191226_1216599.html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9年 第10號)

23. 《關於調整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26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當中明確,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裝、紡織機械、冷軋鋼板等199個HS編碼的商品,取消監管條件“A”,海關不再實施進口檢驗監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4798/index.html
《關於調整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0號)

24. 《關於推廣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及《關於修訂市場採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27日發佈上述兩個《公告》。《關於推廣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自2019年12月30日起實施。當中明確,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州、深圳、杭州和寧波推廣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對僅實施商品檢驗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企業可直接提離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海關實施現場檢驗和抽樣檢測工作。在企業有緊急需要時,可優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檢驗等。而《關於修訂市場採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a) 市場採購貿易方式,是指在經認定的市場集聚區採購商品,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辦理出口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單票報關單的貨值最高限額為15萬美元;以及(b) 從事市場採購貿易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市場集聚區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市場採購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並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在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市場採購貿易出口商品應當在採購地海關申報,對於轉關運輸的市場採購貿易出口商品,由出境地海關負責轉關運輸的途中監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3773/index.html
    《關於推廣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19號)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3773/index.html
    《關於修訂市場採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1號)

25. 《關於全面推廣“兩步申報”改革的公告》及《關於停止有關培訓、考核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26日發佈上述兩個《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全面推廣“兩步申報”改革的公告》主要內容包括:進口收貨人或代理人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台,開展進口貨物“兩步申報”,也可通過“掌上海關”APP開展非涉證、非涉檢、非涉稅情況下的概要申報。境內收發貨人信用等級為一般信用及以上,實際進境的貨物均可採用“兩步申報”。推廣“兩步申報”改革同時保留現有申報模式,企業可自行選擇一種模式進行申報等。而《關於停止有關培訓、考核的公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海關停止對以下人員的培訓或者考核,必要時可以提供幫助和指導:從事船舶衛生除害處理、船舶代理、船舶物料服務單位的從業人員;出境竹木草製品及其生產加工企業的廠檢員;長江駁運船舶的負責人;及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經營企業負責人和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管理人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03773/index.html
    《關於全面推廣“兩步申報”改革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16號)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803716/index.html
    《關於停止有關培訓、考核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17號)

26. 關於發佈《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從業資格證》等22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於2019年12月26日發佈上述《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了22   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的編號、名稱、主要內容,其中包括: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從業資格證、道路 運輸電子證照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電子證照運輸證、道路大型物件運輸企業等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xxgk.mot.gov.cn/jigou/kjs/201912/t20191227_3314293.html
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從業資格證》等22項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的公告

27. 《關於調整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於2019年12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當中明確,增加了冷凍水產品、酒類等92個稅目商品。同時,對清單備註和尾注中的監管要求進行了規範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1912/t20191227_3451448.htm
《關於調整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9年第96號)

28.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啟用藥品進出口准許證管理系統的通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12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藥品進出口准許證管理系統自2019年12月25日起正式啟用,用於在網上全程辦理蛋白同化製劑和肽類激素進出口的申請、受理、審批和聯網核查等業務。申請單位通過該系統提交蛋白同化製劑和肽類激素進出口申請電子資料,同時按照《反興奮劑條例》提交進口國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進行核驗。申請單位在“單一窗口”網站上還可辦理進口藥品備案等進出口業務;以及(b) 藥品進出口准許證管理系統已具備與海關部門共享蛋白同化製劑和肽類激素准許證信息的功能,無須再另行向海關系統上傳信息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96/372942.html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啟用藥品進出口准許證管理系統的通知》

29. 《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
於2019年12月20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金融營銷宣傳資質要求,市場經營主體須在取得相應金融業務經營資質的前提下方可自行開展或委託他人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b) 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搆或派出機構應當按照法定職責分工切實做好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監督管理工作,並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合作,推動落實對本轄區內金融營銷宣傳行為及涉及金融的非法營銷宣傳活動的監管職責;以及(c) 明確金融營銷宣傳行為規範,在金融營銷宣傳規範管理和行為要求等方面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經營者提出具體要求;及明確對違法違規金融營銷宣傳活動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3948287/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銀發[2019]316號)

30. 《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方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和公安部等部門於2019年12月20日聯合發佈上述《改革方案》。當中明確,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包括:福建福州東部片區、廣東廣清接合片區等11個。同時,優先支持試驗區內符合條件企業發行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企業債券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利用城鄉融合發展基金,重點引導社會資本培育一批國家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有關金融機構要根據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加大對試驗區內符合條件企業的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支持整體打包立項的城鄉聯動建設項目融資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1912/t20191227_1216773.html
《關於開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9]1947號)

31. 《國家藥監局關於公佈新增和修訂的免於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於2019年12月13日發佈上述《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修訂了48項醫療器械產品,其中二類醫療器械產品28項,三類醫療器械產品20項;修訂了4項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同時,在2018版新《豁免目錄》基礎上分別新增醫療器械產品147項和體外診斷試劑產品23項,現共豁免醫療器械產品1,002項,體外診斷試劑產品416項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72288.html
《國家藥監局關於公佈新增和修訂的免於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2019年第91號)

32. 《關於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12月20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2020年度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的具體申報納稅期限,包括1月、6月、7月、9月、12月分別截至當月15日;以及因假期原因,2月順延至2月17日、3月順延至3月16日、4月順延至4月20日、5月順延至5月22日、8月順延至8月17日、10月順延至10月23日,及11月順延至11月16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08/content.html
《關於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19]449號)

33. 《關於完善外貿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商務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9年12月10日聯合印發上述《指導意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立足外貿發展趨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豐富產品服務類型,提升外貿金融服務質效;(b) 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化對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意義的認識,通過多種方式、充分運用各類信息認真做好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以及(c) 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全面風險管理,著力提升薄弱環節風控能力和水平,以有效的風險管理推動業務良性發展。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戰略目標、體制機制、管理制度、資源配置、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外貿金融業務的支持力度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7F1A7F22833C42B88E7973C09BBAD5BE.html
《中國銀保監會 商務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外貿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保監發[2019]49號)

34. 《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12月9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取消《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填報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報送要求。適用於2019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關規則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調整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1560/content.html
《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1號)

廣東省政策

35. 廣東省《關於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廣東省財政廳於2019年12月16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a) 在廣東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申領病殘津貼: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及以上;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經最後參保地地級以上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根據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按照國家有關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我省為待遇領取地;(b) 領取病殘津貼的參保人不得在不同地區同時享受病殘津貼,也不得同時享受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或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以及(c) 參保人在領取病殘津貼期間不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恢復勞動能力繼續就業的,應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從重新繳費之月起停止領取病殘津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2726092.html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於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47號)

36. 《廣東省“三舊”改造稅收指引(2019年版)》

廣東省稅務局、廣東省財政廳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於2019年12月11日印發上述《稅收指引(2019年版)》。主要內容包括:規範分類,基於每種改造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三舊”改造中不同主體涉及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種適用政策條款、適用條件和辦理資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czt.gd.gov.cn/czfg/content/post_2786922.html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三舊”改造稅收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粵稅發[2019]188號)

37. 《廣州市建築市場信用管理辦法》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2019年12月20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2020年 6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了建設活動的範圍包括建築市場主體開展的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技術審查、招標投標、發包承包、工程造價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個人執業行為及其他工程建設環節在內的活動;明確信用管理是指對建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依法採集、認定、記錄、公示、交換共享、評價、使用及其監督管理;(b) 明確了建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提示信息,後續針對不同種類信用信息如何記錄、採集、公示等進行了規定;以及(c) 明確了申請信用修復的條件,創新性地提出預警警示機制和信用風險提示機制,著重從資質辦理、審批辦理、招標投標等方面提出了黑名單主體和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失信懲戒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zswjk/2.2.22/201912/f1f0ca0b07f240f8be3b4892e025e650.shtml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 《廣州市建築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建規字[2019]16號)

38.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細則》

廣州開發區政策研究室、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廣州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於2019年12月20日聯合印發上述《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a) 實施細則適應于港澳青年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託管理和下轄園區(簡稱本區)範圍內實習就業、創新創業以及生活發展提供服務保障的各類扶持獎勵資金安排使用。在廣州開發區發展的台灣青年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b) 實施細則所稱港澳青年,是指年齡範圍18-45周歲的香港、澳門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畢業並獲得高等教育學位的內地居民(以當年項目申報的截止日期為准),品行良好,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一國兩制”。實施細則所稱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是指以港澳青年為主要創辦人的企業或機構,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港澳青年實際權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註冊地、稅務徵管關係、統計關係在本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簽訂相關承諾書,在本區註冊成立但不超過3年;(c) 對參與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並落戶本區的港澳青年初創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啟動資助。對獲得香港青年發展基金、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澳門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資助並落戶本區的創業項目,採用後補助的方式,按照香港、澳門特區政府資助標準給予100%配套資助 ;以及(d) 設立10億元規模的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基金,重點投資各類優質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提供天使投資、股權投資、投後增值等覆蓋各階段的多層次服務。對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按照實際貸款發生額的1.5%(年利率)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企業可就多筆貸款項目申請貼息,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以自然年作為計算標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zswjk/2.3.6.3/201912/8eb5105340454f22b3923f9fd2483e4f.shtml
《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埔科規字[2019]4號)

39.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來了就辦、一次搞掂”審批再提速實施辦法細則》

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和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於2019年12月19日聯合印發上述《辦法細則》,從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5日。主要內容包括:(a) 申請人向區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時,區審批部門應當按照“首問首辦”的原則確定具體經辦人,全程跟進協助辦理。申請人提交的要件符合審批要求的,區審批部門應當當場予以受理,並按承諾時間辦結;申請人提交的要件不符合受理要求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予以修改和補交的,區審批部門也可以當場受理;(b)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通過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生成統一項目代碼,作為整個建設週期的唯一身份標識。企業在辦理其他事項時,能夠通過利用項目代碼信息引用功能獲得的資料,企業不需要重複提交;以及(c) 集中審批過程中涉及到諮詢、技術及中介等有償服務的,審批部門原則上提供一次免費服務。非因審批部門的原因造成需要重複服務的,重複服務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zswjk/2.3.6.3/201912/3485174da611448ba3cf7b4886acefad.shtml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來了就辦、一次搞掂”審批再提速實施辦法細則》(穗埔政數規字[2019]3號)

40. 《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19年版)》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於2019年12月23日印發上述《標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共分綜合管理類,事故處罰類,危險化學品類,中介服務類,三防工作類,防震減災類共178項。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yjgl.sz.gov.cn/zwgk/xxgkmu/zcfgjjd/zcfg/zfjc/201912/t20191226_18951958.htm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局關於印發<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19年版)>的通知》

41. 《橫琴新區2019年度特殊人才獎勵合夥制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類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橫琴新區金融服務中心於2019年12月24日印發上述《申報指南》。主要內容包括:(a) 認定範圍為在橫琴新區登記註冊、依法納稅,規範運營,且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擬申請2019年度特殊人才獎勵的合夥制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類企業;(b) 認定條件包括: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合夥制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在工商登記的經營範圍中含有“投資”字樣,且從事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業務的合夥制企業等;以及(c) 申報時間為2020年1月2日至3月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tz.gd.gov.cn/zhl/content/post_2787175.html#zhuyao
關於發佈《橫琴新區2019年度特殊人才獎勵合夥制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類企業認定申報指南》的通知

42. 惠州市《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惠州市政府於2019年12月10日印發上述《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內容包括:(a) 積極融入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鏈接高端創新資源,激發創新主體活力,承接重點產業溢出,打造珠江東岸現代產業集聚地。重點對接廣州科學城、東莞松山湖、深圳高新區等高端研發平台,開放共享科研成果,共促成果轉化落地;(b) 抓好中韓(惠州)產業園起步區建設,推動龍門、惠東、博羅三個省級產業園擴能增效。打造以稔平半島為中心的新能源產業園區,以惠城、惠陽、仲愷等中心片區為依託的經濟開發區或創新引導區,以博羅為中心的生命健康醫藥新興產業集聚區;(c) 聚焦惠州“2+1”現代產業集群發展需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加快仲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鼓勵地方創業團隊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等國家級賽事;以及(d) 加快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優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的政策措施,對於獲得推薦且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市財政給予每家最高20萬元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市的企業,按規模以下最高50萬元/家、規模以上最高300萬元/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1.huizhou.gov.cn/pages/cms/huizhou/html/szfwj/51c73f560ec541b19bbe7712ec8b2a42.html?cataId=1e7ae2f5ebc641f8b97442854b8a7d25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43. 《東莞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實施方案(2019-2020年)》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12月20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2019-2020年)》。主要內容包括:(a) 到2020年底前,完成7家重金屬污染企業淘汰工作、91家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26家重點企業清潔化改造工作、4個電鍍園區升級改造項目、16家電鍍企業污染防治技術示範項目、5個土壤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項目、4個重金屬監測能力建設項目;(b) 所有新、改、擴建涉重點重金屬項目,需經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審查。麻湧鎮、虎門鎮、長安鎮、沙田鎮等4個市一類重點防控區內禁止新、擴建增加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現有技術改造項目應通過實施“區域削減”,實現增產減汙。其他市二類重點防控區新、改、擴建重點重金屬排放項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堅持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原則,其選址、規模、工藝、裝備、資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項內容均應符合環保標準要求;對無重金屬總量指標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涉重金屬項目不予受理和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文件;以及(c)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及有關行業調整振興規劃,逐步建立健全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電鍍)、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製造業(印製電路板)、皮革及其製品製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等行業落後產能退出機制,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則,引導企業進行資產整合,實施技術改造和產業優化升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gepb.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epb/tzgg/201912/1220698.htm
關於印發《東莞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實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44.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後補助試行辦法》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和江門市財政局於2019年12月16日聯合印發上述《試行辦法》。主要內容包括:(a) 科技企業孵化器(簡稱孵化器)是以科技創業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辦公空間和孵化服務,提升企業的存活率和成長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型企業及企業家的各類科技創業服務載體。要求孵化場地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在孵企業不少於20家;(b) 通過獎勵性後補助方式對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扶持。後補助資金由市本級財政與項目所在轄區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對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鶴山市按3:7比例分擔,對台山市、開平市、恩平市按1:1比例分擔。後補助資金由項目申報單位(即運營機構)統籌安排使用;以及(c) 明確了新增孵化面積後補助、運營評價後補助以及資質認定後補助的資助範圍、標準,及申請流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1885872.html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後補助試行辦法》(江科[2019]248號)

45. 《江門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2019-2025)》

江門市政府於2019年12月12日印發上述《發展規劃》。主要內容包括:(a) 江門市將聚焦商貿物流、製造業物流、農產品物流、電子商務物流、智慧物流、跨境物流六個重點領域。圍繞打造“珠西物流樞紐”“粵西南區域物流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目標,以珠西物流基地、銀洲湖現代物流基地、高新區外貿物流基地和台山廣海灣物流基地“四大物流基地”為載體,以“13大物流園區”和“22個物流配送中心”為骨幹節點,構建功能明確、佈局合理的多層次“軸幅式”物流網絡節點體系;以及(b) 打造13大物流園區分別是新會大昌行現代物流園、新會高寶隆物流園、新會名冠物流園、江門市高新區物流園、普洛斯鶴山物流園、維龍珠西智慧物流產業園、家博鶴山國際物流園等。物流網絡佈局持續優化,建成多個省內具有一定地位的物流園區,打造多個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專業市場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attachment/0/119/119068/1883743.pdf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江門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2019-2025年)》的通知(江府辦函[2019]192號)

雲南省政策

46. 《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關於統一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雲南省稅務局於2019年12月12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當中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按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實行按年徵收,分上、下半年兩次申報納稅。上半年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繳納期限為6月1日至15日內;下半年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繳納期限為12月1日至15日內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yunnan.chinatax.gov.cn/art/2019/12/17/art_3851_21222.html
《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關於統一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9號)

公開徵求意見

47.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公開徵求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12月28日就上述《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26日。主要內容包括:(a)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本法。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法。固體廢物包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築業、農業等固體廢物以及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擔責的原則;(b) 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研究、開發和推廣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公佈限期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後生產工藝、落後設備的名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應當在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停止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設備。生產工藝的採用者應當在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停止採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工藝;(c)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如實記錄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等信息,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並採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以及(d) 明確了相關保障措施及違反防治法規定法律責任等內容。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6f21a161016f3b211cfb6a9a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公開徵求意見

48. 《契稅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12月28日就上述《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26日。主要內容包括:(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b) 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以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規定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c) 契稅稅率為3%-5%;以及(d)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6f21a161016f3ae12cec6812
《契稅法(草案)》徵求意見

49. 《出口管制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12月28日就上述《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26日。主要內容包括:(a) 國家對兩用物項、軍品、核以及其他與履行國際義務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貨物、技術、服務等物項(統稱管制物項)的出口管制,適用本法;(b) 出口管制是指國家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境外轉移管制物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外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管制物項,採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c) 國家對管制清單所列管制物項以及實施臨時管制物項的出口實行許可制度。出口經營者內部合規審查制度運行情況良好、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可以對其出口有關管制物項給予相應的許可便利措施;以及(d)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代理報關企業出口管制貨物時,應當向海關交驗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件或者相關許可便利措施證明,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6f21a161016f3b0655d56931
《出口管制法(草案)》徵求意見

50. 《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12月27日聯合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1日。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違約處置各方的職責與義務。關於債券發行人。在要求發行人遵守契約精神的同時,進一步明確發行人等信息披露義務主體對違約信息及處置進展的披露義務。強調發行人要積極參與持有人會議,並積極回應債券持有人的訴求。關於債券持有人。支持債券持有人充分利用集體行動機制維護合法權益。強調發行人要公平公正對待債券持有人;(b) 明確在繼續發揮違約債券交易機製作用的基礎上,要進一步豐富市場化債券違約處置方式,包括允許發行人在基於平等、自願原則的前提下,通過債券置換、展期等方式協商進行債務重組;以及(c) 進一步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對惡意逃廢債企業的市場融資進行一定程度限制;對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惡意逃廢債企業及負有主要責任的相關人員,依法將相關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及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rmyh/105208/3950323/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51. 《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於2019年12月27日聯合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3日。主要內容包括:(a) 為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理財子公司辦法》的配套制度,按照補充通知關於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簡稱現金管理類產品)應嚴格監管的要求,對商業銀行、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簡稱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提出了具體監管要求;(b) 確現金管理類產品定義;提出產品投資管理要求,規定投資範圍和投資集中度;明確產品的流動性管理和杠杆管控要求;細化“攤余成本+影子定價”的估值核算要求;加強認購贖回和銷售管理;明確現金管理類產品風險管理要求,對採用攤余成本法進行核算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實施規模管控,確保機構業務發展與自身風險管理水平相匹配;以及(c) 明確過渡期為《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底。過渡期內,新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應當符合《通知》規定;對於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存量產品,銀行、理財子公司應當按照資管新規、理財新規和《通知》要求實施整改。過渡期結束之後,銀行、理財子公司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通知》規定的現金管理類產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42894&itemId=925&generaltype=0
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就《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19 年1- 11 與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77,191.22 #+6.4% 97,277.7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64,100 -1.7% 71,618.4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38,900 +0.9% 42,718.3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7,682.8 #-4.4% 11,675.5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25,200 -5.4% 28,900.0

(#為2019年1-9月數)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19
1- 9
與2018年同期相比 2018
1-12
2019 年1- 11 與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福建 25,595.01 +8% 35,804.04 10,606.2 +13.8% 12,354.3
廣西 13,239.65 +5.5% 20,352.51 *3,841.1 *+12.9% 4,106.7
海南 3,865.79 +5.5% 4,832.05 809.2 +4.7% 849.0
雲南 12,971.85 +8.8% 17,881.12 2,089.8 +18.0% 1,973.0

(*為2019年1-10月數)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的在內地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在內地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港 潮流 Chic HK 」展覽

上述活動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廣東省商務廳和廣州市貿促會為支持單位,將於2020年1月9日至13日在廣州南豐國際會展中心舉行。展覽設香港美食專區、創新科技展區、創意設計展區、檢測和認證展區,集合近70家香港參展商、超過180個優質品牌,包括食品、精品及家品、服裝及配飾等,旨在向廣州消費者推廣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及介紹香港的獨特生活潮流和時尚品牌。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c-hk.co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1月9至13日 「港⸱潮流 Chic HK 」
展覽
廣州:南豐國際會展中心 香港貿易發展局 http://www.Chic-hk.com
#2020年1月15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15分 2020年內地社會保險、勞動法、商標註冊專題講座 廣州:中天凱旋國際商務會議中心 404會議室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商場4樓】(近廣州火車東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請參閱“通告”相關內容
2020年1月20日至24日 2020迎春花市暨第二屆粵港澳名優產品花市聯展會 廣州:黃埔體育中心體育場 廣州市黃埔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191018.pdf

梁駿豪先生(參展聯絡人)
電話:8620-82481656、156 2619 9918

(#為推介活動)

香港快訊

活動一覽表

香港大型活動年表
(2020年1月)

日期 活動名稱 活動性質 主辦機關 有關詳細資料,請瀏覽以下網頁
或向聯絡人查詢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城市藝裳計劃:
樂坐其中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劉鳳霞博士
Tel: 2512 3001
Fax: 2512 3022
Email: llau@lcsd.gov.hk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 《口傳心授系列II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展覽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鄒興華先生
Tel: 2180 8217
Fax: 2180 8222
E-mail: hwchau@lcsd.gov.hk 何惠儀女士
Tel: 2446 2172
Fax: 2301 2488
E-mail: jwyho@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
二十九日
藝術旅人展覽系列四:地景對話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劉鳳霞博士
Tel: 2512 3001
Fax: 2512 3022
Email: llau@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雲山無限 - 盧清遠作品展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楊麗中女士
Tel: 2180 8101
Fax: 21808222
Email: syeu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 塵封璀璨─阿富汗古文物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阿富汗國家博物館、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及
中國文物交流中心
何惠儀女士
Tel: 2724 9011
Fax: 27249090
E-mail: jwyho@lcsd.gov.hk 黃迺錕先生
Tel: 2724 9015
Fax: 27249090
E-mail: nkwo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時間的見證 / 又一山人 x 黃炳培 / 四十年創意展 展覽 康樂及文化
事務署
楊麗中女士
Tel: 2180 8101
Fax: 2180 8222
Email: syeung@lcsd.gov.hk 莫潤棣女士
Tel: 2180 8112
Fax: 2180 8222
Email: ytmok@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 饒宗頤的故事 展覽 康樂及文化 事務署 林國輝先生
Tel.: 2180 8103
Fax: 2180 8222
Email: bkflam@lcsd.gov.hk
第一輪: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第二輪: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至五月六日
眾樂樂 — 至樂樓藏品選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鄧慶燊先生
Tel: 2734 2147
Fax: 2723 7666
Email: stang@lcsd.gov.hk
第一輪: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第二輪: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至五月六日
從糞筐到餐車 ─ 吳冠中誕辰一百周年展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鄧慶燊先生
Tel: 2734 2147
Fax: 2723 7666
Email: sta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 觀景.景觀︰從泰納到霍克尼 展覽 康樂及文化
事務署
胡佩珊女士
Tel: 2734 2149
Fax: 2723 7666
E-mail: apswu@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
香港郊野全接觸 其他 香港旅遊發展局 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eng/see-do/great-outdoors/great-outdoors-hong-kong.jsp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十四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
內裏乾坤 — 故宮文物修復展 展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故宮博物院 殷翠荷女士
Tel: 2732 3216
Fax: 2311 2248
E-mail: kchyan@lcsd.gov.hk 郭子倫先生
Tel: 2732 3210
Fax: 2311 2248
E-mail:
rtlkwok@lcsd.gov.hk
一月六至七日 亞洲授權業會議 會議 香港貿發局 http://www.hktdc.com/asianlicensingconference
一月六至八日 香港貿發局香港國際授權展 展覽/商貿活動 香港貿發局 http://www.hktdc.com/fair/hklicensingshow-en
一月六至九日 香港貿發局香港玩具展 展覽/商貿活動 香港貿發局 hktoyfair.hktdc.com
一月六至九日 香港國際文具展 展覽/商貿活動 香港貿發局 法蘭克褔展覽(香港)有限公司 hkstationeryfair.com
一月六至九日 香港貿發局香港嬰兒用品展 展覽/
商貿活動
香港貿發局 hkbabyfair.hktdc.com
一月八至十二日 2020年度國際馬聯少年場地障礙總決賽 賽事 香港馬術總會 http://www.hkef.org/
一月九至十三日 世界香港夜光龍醒獅錦標賽2020 賽事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有限公司 http://www.hkcmaa.com.hk
一月十三至十四日 亞洲金融論壇 研討會/
講座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香港貿易發展局合辦 http://www.asianfinancialforum.com
一月十三至十六日 香港貿發局香港時裝節秋冬系列 展覽/
商貿活動
香港貿發局 hkfashionweekfw.hktdc.com

其他展覽活動信息網頁

網站

網址

福建

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預告)

http://www.xicec.com

廣東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覽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會展中心
(展覽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展覽(展覽計劃)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黃圃國際會展中心(展會預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廣西

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雲南

昆明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貿易發展局
(商貿活動)

http://www.hktdc.com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活動預覽)

http://www.hkcec.com

亞洲國際博覽館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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