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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2月7日
(總第1172期)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便利企業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件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於2020年2月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於內容較多、文本較大的進出口合同,可只要求企業上傳合同關鍵頁,即涉及進出口許可證申領信息的成交雙方、交易商品、數量、單價、金額、結算、運輸等內容;(b) 鼓勵企業通過“進出口企業電子認證證書和電子鑰匙申請註冊與更新系統”(http://careg.ec.com.cn),線上申領和更新電子鑰匙(無論證書是否過期)。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線上審核,審核通過後第一時間發放。鼓勵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為企業申領和更新電子鑰匙提供郵寄服務;以及(c) 有關單位確因疫情影響無法及時轉報進出口許可證件申請或簽發進出口許可證件的,可向許可證局申請代為轉報、簽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2/20200202934222.shtml
《商務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便利企業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件有關工作的通知》

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

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6日聯合發佈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以及(b)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3465/content.html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3.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關於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2020年2月6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2月14日13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三批)加征關稅的公告》規定的加徵稅率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6_3466540.htm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0]1號)

4. 國務院常務會議 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質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等

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020年2月5日召開。主要內容包括:(a) 自1月1日起暫採取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加大對藥品和疫苗研發的支持;免征民航企業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等措施;以及(b) 支持銀行向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02/05/content_5474896.htm

5. 《 關於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的通知》

商務部於2020年2月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商務部指導紡織、輕工、五礦、食土、機電、醫保等六家商會,全力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法律諮詢、參展協調、供需對接等相關服務;(b) 各商會將協助有需求的企業,無償出具因疫情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c) 各商會將針對因疫情引發的相關貿易限制措施,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務;(d) 各商會將協調國內外組展機構,幫助因疫情無法出國參展的企業妥善處理已付費用等相關問題;以及(e) 各商會將加強與企業和地方政府的溝通聯繫,及時共用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搭建供需對接的橋樑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2/20200202933976.shtml
《商務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的通知》

6.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 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及財政部等5個部門於2020年2月5日聯合公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b) 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以及(c) 加大創業載體獎補力度,支持創業孵化園區、示範基地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2002/t20200205_358137.html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明電〔2020〕2號)

7. 《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商標申請辦理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於2020年2月5日公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商標註冊申請、變更申請、續展申請、轉讓申請等24項商標申請可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辦理,同時已開通網上繳費功能,商標網上服務系統http://sbj.cnipa.gov.cn/wssq/;以及(b) 可郵寄遞交的紙質文件盡可能採取郵寄方式。商標異議、評審等業務可採用郵寄方式辦理。郵寄時,一案使用一個信封郵寄,並在信封上注明業務類型,如異議、評審業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nipa.gov.cn/gztz/1145823.htm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商標申請辦理的通知》

8. 《 關於可通過互聯網辦理專利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業務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於2020年2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辦理專利申請業務,一是電子申請客戶端,二是電子申請線上業務辦理平台,在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http://cponline.cnipa.gov.cn)註冊後,選擇其中一種電子申請方式即可實現專利申請文件的編輯、提交和各類通知書的接收以及有關手續的辦理;以及(b) 繳費服務,專利電子申請註冊用戶,登錄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http://cponline.cnipa.gov.cn)查詢並繳納專利費用;登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電子申請平台(http://vlsi.cnipa.gov.cn/)繳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費用;也可以通過銀行和郵局匯付費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nipa.gov.cn/gztz/1145774.htm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可通過互聯網辦理專利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業務的通知》

9.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於境內外資銀行申請 2020 年度中長期外債規模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2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分別通過商業註冊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外資銀行分行由其境內主報告行通過主報告行商業註冊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沒有主報告行的通過商業註冊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申請報告包括2019年業務經營概況、外債規模及當年外債餘額情況,2019年外匯資金來源情況,2020年度中長期外債規模申請及用途說明,近三年中長期外匯貸款總量情況等;省級發展改革委將外資銀行申報材料於2020年2月20日前送達外資司;以及(b) 2020年12月31日前,外資銀行可通過有關省級發展改革委申請調增中長期外債規模,外資銀行各境內分行2020年度中長期外債規模可相互調劑使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03_1219902.html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境內外資銀行申請2020年度中長期外債規模的通知》(發改辦外資[2020]5號)

10. 《 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等7部門於2020年2月3日聯合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深化海運企業改革。穩妥推進海運企業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骨幹海運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中小海運企業做專做精做特;(b) 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排放控制,大力發展節能環保船舶,推進制度性、技術性減排。加強船舶污染物排放監管,完善船舶壓載水管理機制,強化對到港船舶監管力度;以及(c) 深化政策和制度創新。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優化海運業發展政策制度環境。進一步擴大中資非五星旗船舶沿海捎帶政策實施效果,推動優化監管方式。在確保有效監管、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境內製造船舶在“中國洋山港”登記從事國際運輸的,視同出口,給予出口退稅等 網絡網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3/content_5474228.htm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交水發[2020]18號)

11. 《證監會 關於發行監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關安排的通知

中國證監會於 2020年2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防控疫情期間,為便利相關主體,發行部開通以傳真、電子郵件、郵寄光碟等為主要形式報送文件,具體事項請與相關經辦人員聯繫(可通過電話01088061216、 01088061199獲取經辦人員聯繫方式)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fxjgb/gzdt/rcjgxx/202002/t20200203_370479.html
《關於發行監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關安排的通知》(發行監管部函〔2020〕137號)

12. 《 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國家能源局等部門於 2020年2月3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完善現行補貼方式,包括以收定支、合理確定新增補貼項目規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續性和存量項目合理收益,及全面推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對於自願轉為平價項目的存量項目,財政、能源主管部門將在補貼優先兌付、新增項目規模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b) 積極支持戶用分散式光伏發展。通過定額補貼方式,支持自然人安裝使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的戶用分散式光伏設備。同時,根據行業技術進步、成本變化以及戶用光伏市場情況,及時調整自然人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定額補貼標準;(c) 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列入補貼發電項目清單的企業予以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對於符合規劃並納入補貼清單的發電項目,合理安排信貸資金規模,切實解決企業合規新能源項目融資問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js.mof.gov.cn/zhengcefagui/202001/t20200122_3463379.htm
《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

13. 《財政部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於 2020年2月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以及(b)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於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對於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2_3465014.htm
《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

14.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 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及銀保監會等5個部門於2020年1月31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84消毒液、紅外測溫儀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b)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以及(c) 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於在金融租賃公司辦理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的金融租賃業務,鼓勵予以緩收或減收相關租金和利息,提供醫療設備租賃優惠金融服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201/15286.html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銀發[2020]29號)

15. 《 關於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1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範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並報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以及(b) 大力宣導納稅人採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或自助終端辦理的方式領用和代開發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3135/content.html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稅總函[2020]19號)

16.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複產和調度安排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月29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迅速組織本地區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N95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企業復工複產。要做好生產人員、技術人員和相關設備、原輔料、資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幫助企業及時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根據需要及時擴大相關產品產能;以及(b) 生產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的有關企業,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物資保障組要求,抓緊組織原材料採購和產品生產,及時完成生產任務,並加強產品質量管制,確保物資符合相關安全標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30/content_5473087.htm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複產和調度安排工作的緊急通知》 (辦發明電[2020]2號)

17. 《中國銀保監會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 稅務總局 醫保局 關於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教育部等13個部門於2020年1月23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適應消費者需求,提供包括醫療、疾病、康復、照護、生育等多領域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適時擴大相關保險產品範圍。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建設,提供與醫療旅遊相銜接的健康保險服務;(b) 支持保險資金依規投資健康服務產業,允許商業保險機構有序投資設立中西醫等醫療機構和康復、照護、醫養結合等健康服務機構;以及(c) 深化“放管服”改革,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按規定減免公證費;不動產登記機構積極支持並做好相關不動產抵押登記服務工作,簡化辦理流程和要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88146&itemId=926
《中國銀保監會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 稅務總局 醫保局關於促進社會服務領域商業保險發展的意見》(銀保監發[2020]4號)

18.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及稅務總局聯合於2020年1月20日發佈上述《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a) 納稅人將國有農用地出租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b)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老項目繼續開發後,以自己名義立項銷售的不動產,屬於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以及(c)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後,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後,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jfg/2020-02/04/content_53d798583bfe43b5b68ea77e2c836622.shtml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 )

19. 《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於促進老年用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5個部門於2020年1月17日聯合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針對老年人對服裝服飾的功能性、便利性、舒適性和時尚性需求,重點在服裝材面料、款式結構及輔助裝置等方面進行改進。加強老年服裝吸濕速幹、易護理、拉伸回彈等功能性以及適老結構的設計;發展智能輪椅、生物力學拐杖、助行機器人等各類助行和跌倒防護產品。發展智能助視器、高端助聽器、輔助閱讀和發聲、適老化的電腦軟硬體和手機應用程式等交流通訊產品;針對老年人功能障礙康復和健康管理需求,加快人工智能、腦科學、虛擬現實、可穿戴等新技術在康復訓練及健康促進輔具中的集成應用。發展外骨骼康復機器人、認知障礙評估和訓練輔具、溝通訓練輔具、失禁訓練輔具、運動肌力和平衡訓練輔具、老年能力評估和日常活動訓練等康復輔具產品;以及(b) 加快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術和智能硬體在老年用品領域的深度應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機協作等關鍵技術研發;引導企業加強品牌戰略管理,促進品牌與養老服務、高新技術產業融合,提高產品附加值和性價比。支持品牌企業創新商業模式,與大型養老機構、社區、醫院、老年文化中心等合作,積極開展促進產銷對接活動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634088/content.html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促進老年用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工信部聯消費[2019]292號)

20. 《 海關總署 關於 調整193 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監管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1月17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當中明確,對“4001100000”等2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和進/出境植物、植物產品檢疫;以及對“4101201110”等191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44215/index.html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號(關於調整193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監管要求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號)

21. 《 海關總署 關於滯報金票據電子化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1月17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自2020年1月17日起,海關向進口貨物收貨人徵收進口貨物滯報金時使用《中央非稅收入統一票據》,原《海關進口貨物滯報金專用票據》同時廢止;以及(b) 自2020年1月17日起,海關業務現場不再列印滯報金票據,進口貨物收貨人繳納進口貨物滯報金後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互聯網+海關”自行列印版式《中央非稅收入統一票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44692/index.html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號(關於滯報金票據電子化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號)

22.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及稅務總局聯合於2020年1月17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在中國境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所得等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b) 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來源國家(地區)稅收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外已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允許在抵免限額內從其該納稅年度應納稅額中抵免;以及(c) 居民個人從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取得的所得,按照該國(地區)稅收法律享受免稅或減稅待遇,且該免稅或減稅的數額按照稅收協定饒讓條款規定應視同已繳稅額在中國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的,該免稅或減稅數額可作為居民個人實際繳納的境外所得稅稅額按規定申報稅收抵免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jfg/2020-02/04/content_1bbeaa8c81ba4027904471119d73e86d.shtml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 )

23. 《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關於 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意見

國家發改委及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1月16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膠製品。全面禁止廢塑膠進口;(b) 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強化企業綠色管理責任,推行綠色供應鏈。電商、外賣等平臺企業要加強入駐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膠製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並向社會發佈執行情況;以及(c) 推進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將塑膠污染防治納入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適時更新發佈塑膠製品禁限目錄。制定塑膠製品綠色設計導則。完善再生塑膠質量控制標準,規範再生塑膠用途。制修訂可降解材料與產品的標準標識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1/t20200119_1219275.html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

24. 《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月14日公佈上述《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銀行保險機構可以要求投訴人通過其公佈的投訴管道提出消費投訴,採取面談方式提出消費投訴的,銀行保險機構可以要求投訴人在其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多名投訴人採取面談方式提出共同消費投訴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超過5名;投訴人提出消費投訴確有困難的,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接受投訴人委託他人代為投訴;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自收到消費投訴之日起1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告知投訴人,情況複雜的可以延長至30日;以及(b) 銀行保險機構可以接受投訴人撤回消費投訴。投訴人撤回消費投訴的,消費投訴處理程序自銀行保險機構收到撤回申請當日終止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86173&itemId=928&generaltype=0
《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3號))

25.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12月31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支持有條件的新區開展優化非標準就業形式下勞動用工服務試點。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等政策措施,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促進重大創新成果市場化應用和規模化推廣;(b) 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開展“證照分離”改革,重點是“照後減證”,對確需保留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開展“先證後核”等改革;以及(c) 引導新區企業樹立精益管理理念,推廣先進生產管理模式,對接國際通行經貿規則、高端標準和質量要求,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持新區建設國際合作園區,鼓勵採取“一園多區”等模式,承接重大外資項目,積極引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研發、財務、採購、結算等功能性機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17/content_5470203.htm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

廣東省政策

26. 廣東省《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複產促進經濟穩定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2月6日印發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a) 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指派專人指導企業完成復工複產準備工作,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復工複產;細化復工複產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返崗,以及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購置問題;支持企業做好職工健康管理;鼓勵大型企業設立集中隔離點,鼓勵各類省級以上開發區由管委會統一設立集中隔離點,對不具備自行設置集中隔離條件的中小企業,由當地政府集中安排;(b)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所需資金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列支;以及(c) 疫情防控期間准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三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ov.cn/gdywdt/gdyw/content/post_2886230.html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複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7.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推行窗口業務網上辦的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於2020年2月3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a) 全面推行“網上辦”,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即可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行政許可業務,並可通過諮詢電話、廣東政務服務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管道查詢辦事指南、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b) 雙向快遞“零見面”,申請人需提交紙質材料的,通過查詢“廣東政務服務網”辦事指南和業務辦理窗口地址,委託郵政部門寄送紙質申請材料,代為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許可證件,實現業務辦理“零見面”;以及(c) 現場申請“預約辦”。對確需到實體大廳提交申請的,實行預約辦理。申請人可提前撥打各地政務服務大廳諮詢電話或者登錄相關網站進行預約。疫情防控期間,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並服從疫情防控管理有關規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883874.html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推行窗口業務“網上辦”的通告》(2020年第21號)

28.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2月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對於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以及(b)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881724.html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4號)

29.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致全體在粵的港澳同胞公開信》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於2020年2月1日發佈上述《公開信》。主要內容包括:(a)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每日例行新聞發佈會的官方消息,不信謠、不傳謠、不恐慌;(b) 盡量減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不參加集體活動;勤洗手、勤通風,正確佩戴口罩,自覺配合體溫檢測;密切觀察自身健康狀況,若近期曾赴訪疫情重點地區或接觸過疫區人員,第一時間到所在地社區登記;若出現發熱、咳嗽、胸悶、乏力等症狀,第一時間佩戴醫用防護口罩到各市定點醫療機構諮詢;以及(c) 如遇緊急情況,及時向所在市的港澳工作部門或省港澳辦電話求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mo.gd.gov.cn/gzdt/content/post_2886120.html

30. 《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關於強化落實稅務政策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2月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研究實施對其充分釋放產能的“特事特辦”支持措施,優先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全力支持這類企業開展復工複產、擴大生產;(b) 著力支持醫療救治。最大力度支持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對醫療機構相關的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等減免政策,全面檢視,確保落實到位;(c) 大力服務相關企業加快科研攻關,輔導其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以及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征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等政策;(d)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酒店行業企業和其他未能及時充分復工複產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以及(e) 對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gds/2020-02/01/content_7cd3ef055cd642f48e91f4ce57935744.shtml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強化落實稅務政策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粵稅發[2020]16號)

31. 《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關於印發網絡平台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2月1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主要內容包括:(a) 符合網路平台註冊有合法有效從業資格的駕駛人員等條件的,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b) 網絡貨運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法人代表等,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c) 網絡貨運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需要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向設立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以及(d) 網絡貨運經營者暫停或終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說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向社會公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td.gd.gov.cn/zcwj_n/bmwj/gfxwj/content/post_2882745.html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印發網絡平台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粵交[2020]2號)

32.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銀保監局 廣東證監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服務和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及廣東銀保監局等4個部門於2020年1月30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結合行業前景和企業實際,做好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以及受延遲復工影響企業的金融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合理採取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以及(b) 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實際,酌情增加貸款、租賃、保理額度,緩收或減免租金、利息,幫助企業降低成本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djr.gd.gov.cn/gkmlpt/content/2/2880/mpost_2880454.html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廣東銀保監局 廣東證監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服務和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 (粵金監函〔2020〕19號)

33.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關於化工、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於2020年1月23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當中明確項目決定在化工、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2878827.html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化工、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 (粵環發[2020]2號)

34. 《 關於公佈廣東省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0年12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 工資增長基準線為 7% 生產正常、經濟效益達到同行業平均水準的企業,可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人工成本水準及企業的經濟效益,結合工會和職工代表意見,大體按照基準線安排本年度的工資增長。 工資增長上線(警戒線)為 11% 對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職工工資水準偏低的企業,可以適當提高工資增長幅度,但一般不要超過警戒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gd.gov.cn/gkmlpt/content/2/2727/post_2727574.html
《關於公佈廣東省201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粵人社函[2019]1851號)

35. 廣州市《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過程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於2020年2月6日通過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商貿、交通等行業,鼓勵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準上降低10%以上;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申請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對承租市屬和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用於線下商業實體店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業租金;(b) 因受疫情影響,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且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以及(c) 加快涉企財政補貼撥付,對疫情防控重要物資保障企業、生活必需品保障企業的貸款予以貼息,提前復工復產的予以獎勵,通過購置生產設備及車間改造升級輔助設備的技術改造予以資金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gz.gov.cn/xw/gzyw/content/post_5654961.html
  • https://live.hcfm.gztv.com/filedata/headlineFiles/20200207/H15919.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36. 《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關於延長 2019 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時間的通知》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2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暫將2019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截止時間延長至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採取網上申報方式,暫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經評定入圍候選名單的人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並提供相關原件進行核對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rjgj.gz.gov.cn/tzgg/content/post_5649745.html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關於延長2019年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申報時間的通知》

37. 《 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管理辦法

廣州市財政局及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1月21日聯合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止。主要內容包括:(a) 擔保資金主要用於扶持廣州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申請擔保資金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符合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等條件;(b)擔保資金專項用於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擔保貸款責任餘額不得超過實有擔保資金的5倍,對單個申請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一般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c) 擔保機構按照擔保項目貸款資金年費率1.2%(月費率1‰)的標準,向被擔保企業收取擔保費;以及(d) 被擔保企業按期還款的,按照還款金額給予擔保機構1%、放貸銀行0.5%的貸後管理手續費;被擔保企業逾期還款的,按照追回貸款金額給予擔保機構1%、放貸銀行0.5%的追償手續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zswjk/2.2.19/202001/375fd44f8e004100b053baae50b49f9e.shtml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財規字[2020]4號)

38. 《珠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

珠海市政府於2020年2月5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延遲其招用的湖北籍員工或現仍在湖北的員工返回企業崗位,因此類崗位人員不足而造成困難的企業,可向政府申請延遲復工補助。本文下發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企業新招用員工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招工補貼,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b) 支持企業或企業聯合醫療機構開展應急科技攻關,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研發、生產抗新型冠狀病毒藥品、診斷設備等產品的研發項目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以及(c) 對文化旅遊、餐飲、住宿、批發零售、物流交通等規上企業在防控疫情期間產生的直接損失或增加的相關防控費用,可以納入成本費用核算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466953.html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意見》 (珠府[2020]11號)

39. 珠海市《應對新型肺炎疫情幫扶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

橫琴新區管委會於2020年2月5日印發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a) 對承租區屬國有資產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2020年第一季度的租金全免;對註冊在橫琴且在橫琴或一體化區域實際辦公的企業,由區財政補助2020年2月份企業承擔的員工社保費;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延期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申報;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鼓勵區內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繼續給予貸款支持,對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以及(b) 開通中小企業綠色窗口,及時協調解決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復工複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對企業因疫情產生的企業間的違約提供法律服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engqin.gov.cn/hengqin/tzgg/202002/67858226f35f413bbd2ce116416cad67.shtml
《橫琴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應對新型肺炎疫情幫扶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珠橫新辦函[2020]8 號)

40. 佛山市《 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十條政策意見

佛山市政府於2020年2月5日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減免中小企業部分稅費。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2020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b) 延期繳納稅款。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申報困難的企業,可在申請後依法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c)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以及(d) 對疫情期間以一般貿易、跨境電商方式進口防控防疫所需的口罩、防護服等物資的企業,按不超過其進口額的10%給予支持,單一企業最高支持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因進口口罩、防護服等防控防疫物資需要購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進口預付款保險的外貿企業,按其實繳保費給予全額支持,單一企業最高支持額不超過20萬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cwj/gfxwj/szfbgsgfxwj/content/post_3626476.html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十條政策意見的通知》 (佛府辦電[2020] 10號 )

41. 東莞市《關於 做好企業節後復工用工工作通告

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2月6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内容包括:(a) 企業根據員工數量和場所等實際情況設置相對獨立的臨時醫學觀察點,用於初測體溫≥37.3℃員工的體溫複測和等待轉送發熱門診重點醫院進一步檢查;以及(b) 信息企業要根據員工體溫檢測情況分類處理。企業要在 工廠、食堂、宿舍、車間等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點,根據體溫檢測對返回東莞不足 14 天的企業員工進行分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jjdz/dzyw/content/post_2794186.html

42. 東莞市《關於鼓勵用好社保優惠政策的通告》

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2月5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内容包括:(a) 對於受疫情影響的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b)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延長 期間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以及(c) 失業保險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企業 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 50%給予穩崗補貼。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 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加大穩崗支持力度,返還標準可按 6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 6 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50%的標準確定,返還標準和執行期限按照國家及省規定執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jjdz/dzyw/content/post_2794182.html

43. 《江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關於促進全域旅遊發展扶持辦法》

江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於2019年12月31日印發上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a) 對獲得國家5A、4A、3A級旅遊景區,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通過當年評定性復核的國家5A、4A、3A級旅遊景區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以及(b) 對獲得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省文化和旅遊特色村稱號的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對獲得由國務院其他部委單位牽頭,與文化旅遊、體育主管部門聯合評定的鄉村文化旅遊體育等方面榮譽稱號的行政村或自然村,給予獲得榮譽的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1890855.html
《關於印發江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關於促進全域旅遊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 (江文廣旅體發[2019]915號 )

44. 《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江門市建築業企業信用管理辦法 (修訂版)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2019年12月27日印發上述《辦法》。主要內容包括:(a) 建築業企業基本信用信息,由企業自行登錄信息系統,在省監管平臺信息基礎上補充完善相關信息,並經信息系統公示無異議後,獲取相應信用評價分值;建築業企業良好行為信息記錄,由企業按照信用評價標準自行錄入信息系統,經評價單位核實並經公示無異議後,獲取相應信用評價分值;建築業企業不良行為信息記錄,由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程造價管理等機構根據管理權限,對建築業企業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工程安全監督、市場行為、檔案管理、造價管理以及行政執法等方面進行採集和評價,對照標準計分並上傳信息系統後,扣除相應信用評價分值;以及(b) 建築業企業信用評價實行記分制,包括建築業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分、良好行為信息分、不良行為信息分。三者匯總計算,所得分數為企業信用綜合得分;企業良好行為信息分是對企業獲得工程獲獎、通報表揚、項目管理等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加分不封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1887337.html
《關於印發《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江門市建築業企業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 (江建[2019]356號 )

福建省政策

45. 福州 《關於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

福州市政府於2020年2月4日印發上述《措施》,執行期為發佈之日起三個月。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市技改基金對中小企業的財政貼息力度;(b) 落實中小企業稅費減免政策;延期交納稅款;返還失業保險費;對實施“留崗留薪”企業予以補助;緩繳社會保險費;企業穩就業獎勵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news.fznews.com.cn/dsxw/20200204/5e392be68d8a8.shtml

海南省政策

46.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八條措施的通知 》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2月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承租國有(含集體)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可緩繳3個月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以及(b) 因疫情影響,對中小企業2020年一季度應繳納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予以減免;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wj/202002/56d6686674284e589c645f52598f7b2b.s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八條措施的通知 》(瓊府〔2020〕11號)

47. 《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中共海南省委及海南省政府聯合於2020年1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強化大氣污染治理,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單位清單,推進傢俱製造、包裝印刷、醫藥、農藥、汽車製造與維修等重點行業綜合整治;對監管對象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對一般風險企業實施按比例“雙隨機”抽查,對風險較高品種及農村地區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實施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深入推進食品加工小作坊綜合提升治理工作;引導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連鎖企業、生鮮農產品電商平台等與產地對接,建設中轉冷藏保鮮設施和配送中心,推廣運輸全程溫控技術,加快構建運輸、分銷、零售環節的全程冷鏈;督促網絡訂餐平台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審查責任;(b)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認真開展風險隱患自查,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評價,主動報告食品安全風險。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報告屬地監管部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主動監測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對存在隱患的,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0%以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wygwj/202001/2c616c2ef67d4fb6897b2da674ef7deb.shtml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瓊發[2020]2號)

48.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海南省財政廳及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9年12月18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行,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就業技能培訓對象包括貧困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隨軍家屬、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兩後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參加就業技能或創業培訓期間同時給予50元/天每人的生活費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b) 職業技能鑒定(等級認定)補貼對象包括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能力考核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等的符合條件人員;以及(c) 引才獎勵對象爲引進的技能人才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zyjntsxd/zyjntsxd_xdzn/201912/t20191218_347635.html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雲南省政策

49. 《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20年1月20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重點發展無人店鋪、智能看護、智能物流、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應用領域,推進眾籌定制、眾包設計、柔性供應鏈等定制服務模式創新,引導企業針對不同人群和細分市場開展規模化量身定制服務;支持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紅河、德宏三片區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利用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政策,加快推進“圍網”工作,建設完善監管場所,引進、培育電子商務企業和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b) 鼓勵商貿企業建設主題餐廳、主題樂園等應用場景,推動商貿領域廣泛應用增強現實(AR)、虛擬現實(VR)等現代技術,鼓勵經營困難的體育場館、老舊廠區等改造為健身休閒娛樂、運動俱樂部、文創中心等場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房改造為電子商務用房、創客空間等;推動老字型大小企業入駐京東雲南老字型大小官方旗艦店等電子商務平台;具備條件的企業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積極探索對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試行“一照多址”登記。開展簡化煙草、乙類非處方藥經營審批手續試點工作;以及(c) 鼓勵企業進一步擴大產業鏈條長、帶動係數大、節能減排效應明顯的新型綠色智能化家電產品銷售。支持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折價置換超高清電視、節能冰箱、洗衣機、空調、智能手機等綠色、智能電子電器產品;鼓勵發展特色民宿客棧連鎖企業及自駕車(房車)露營地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1/t20200123_187432.html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實施意見 》(雲政辦發[2020]2號)

公開徵求意見

50. 《 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20年1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2月18日。當中明確,廢止《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經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商務部令2019年第1號修訂);廢止《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 年第 24 號,經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修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tfs.mofcom.gov.cn/article/as/202001/20200102931716.shtml
關於《商務部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19 年1- 11 與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77,191.22 #+6.4% 97,277.7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64,100 -1.7% 71,618.4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38,900 +0.9% 42,718.3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7,682.8 #-4.4% 11,675.5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25,200 -5.4% 28,900.0

(#為2019年1-9月數)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19
1- 9
與2018年同期相比 2018
1-12
2019 年1- 11 與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福建 25,595.01 +8% 35,804.04 10,606.2 +13.8% 12,354.3
廣西 13,239.65 +5.5% 20,352.51 4,260.2 +12.9% 4,106.7
海南 3,865.79 +5.5% 4,832.05 809.2 +4.7% 849.0
雲南 12,971.85 +8.8% 17,881.12 2,089.8 +18.0% 1,973.0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的在內地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在內地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

由商務部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本屆廣交會將分為三期舉辦,展期分別為2020年4月15日至19日;4月23日至27日;以及5月1日至5月5日。三期均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舉辦。按產品類別分別為:電子及家電、照明、車輛及配件、化工產品、五金及工具、機械、建材、能源、日用消費品、禮品、家居裝飾品、辦公、箱包及休閒用品、食品、醫藥及醫療保健、鞋類產品、紡織服裝等。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index.aspx

● 「20 20 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由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將於2020年4月16日至19日在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舉辦。展覽面積為5萬平方米,按產品類別分別為:國際智能移動端及電子消費品、國際潮流服裝服飾及鞋帽、國際玩具及嬰童用品、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國際特色食品、國際電子商務及物流等。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ptpf.co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4月15日至5月5日 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
第一期:2020年4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20年4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20年5月1日-5日
廣州: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商務部、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4月16至4月19日 「2020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東莞: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為推介活動)

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香港特區政府呼籲市民,不論在香港或外遊期間,應時刻保持個人、食物和環境衞生。香港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已設立專題網頁,提供「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的相關資訊及健康建議。詳情請瀏覧:www.chp.gov.hk/tc/features/102465.html
有關政府宣布將對從內地入境人士實施強制檢疫措施,請瀏覽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2/05/P2020020500747.htm,以及關注駐粵辦微信公眾號有關進一步信息。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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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興趣訂閱《駐粵辦通訊》,歡迎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商會或公司名稱、電子郵箱、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辦,並於郵件標題註明「訂閱駐粵辦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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