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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2月28日
(總第1182期)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商務部印發關於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動商務領域企業有序復工 產的通知》

商務部於2020年2月23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於承擔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保障的批發市場、超市、便利店、社區菜店等流通企業,支持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全力滿足民生消費需求;(b) 優先保障供應鏈集中的重點地區以及外貿領域龍頭企業、關鍵環節復工復產,建立重點外貿企業復工清單;以及(c) 優先保障在全球供應鏈中有重要影響的外資龍頭企業和配套企業復產復工,協調推動電子、汽車等領域外資企業和上下游企業同步復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02/24/content_5482531.htm
《商務部印發關於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動商務領域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通知》

2.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2月2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降電價範圍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以及(b)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使用者)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準的95%結算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22_1220993.html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

3. 《 企事業單位復工 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於2020年2月22日印發上述《指南》。主要內容包括:(a) 各單位要按照當地要求分區分類進行健康管理,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b) 員工每次進入單位或廠區時,應在入口處檢測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要儘量減少非本單位人員進入;以及(c) 採用多種形式加強復工復產後疫情防治知識科普宣傳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2/22/content_5482025.htm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

4.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2月22日發佈上述《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a) 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要提前執行淡季價格,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非居民用氣,要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適當下浮,盡可能降低價格水準;(b) 對化肥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的行業給予更大價格優惠。鼓勵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充分考慮疫情對不同行業的影響,對化肥等涉農生產且受疫情影響大的行業給予更加優惠的供氣價格;以及(c) 及時降低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22_1220996.html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7號)

5.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 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等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於2020年2月21日召開。主要內容包括:(a) 加大對重點行業和中小企業幫扶力度,救助政策要精準落地;以及幫扶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b) 加大試劑、藥品、疫苗研發支持力度,推動生物醫藥、醫療設備、5G網絡、工業互聯網等加快發展;以及(c) 優先保障在全球供應鏈中有重要影響的龍頭企業和關鍵環節恢復生產供應;支持出口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發揮好出口信用保險作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02/21/content_5481871.htm

6. 《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 文件 的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2月21日公佈上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決定對《關於批轉證監會關於境內企業到境外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存在的問題的報告的通知》18部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2/t20200221_371042.htm
《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證監會公告[2020]14號)

7.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二批對美加 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2020年2月21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對第二批對美加徴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分兩個清單實施排除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21_3472600.htm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二批對美加徴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0]3號)

8.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21日聯合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自2020年2月起,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徴期限不超過5個月;(b) 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徴;以及(c) 實施減徴和緩繳不能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002/t20200224_3473185.htm
《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

9. 《關於加強污染防治資金管理 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

財政部及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2月20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具備開工條件的生態環保項目,要在保證安全基礎上,及時開工建設;暫時不能開工的,要提前謀劃、採取措施,積極開展項目設計、評審等項目實施前期準備工作,一旦具備條件立即推動項目實施;確定不能按時執行的,可予以合理順延;以及(b) 水污染防治資金要支持開展應急監測和處置、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垃圾填埋場地下水環境監管等;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可支持廢物應急處置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zyhj.mof.gov.cn/zcfb/202002/t20200221_3472479.htm
《關於加強污染防治資金管理 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財資環[2020]3號)

10.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 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項目辦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20年2月2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一律通過全國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實行網上備案;(b) 對實行審批制、核准制的投資項目啟動“不見面”線上辦理;以及(c) 各地審批、核准、備案機關通過線上平台公佈投資項目辦理諮詢電話,開通線上諮詢服務專區,加強諮詢服務值守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20_1220819.html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 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項目辦理工作的通知》 (發改電[2020]66號)

1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出口退(免)稅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2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提交的紙質資料,已實現紙質資料影像化申報的地區,可按現行方式提交;未實現紙質資料影像化申報的地區,暫不要求納稅人提交,疫情防控結束後再行補報;(b) 對於納稅人首次申報的退(免)稅業務,累計申報的應退(免)稅額未超過限額的,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確認可先行審核辦理退(免)稅;累計申報的應退(免)稅額超過限額的,超過限額的部分暫不辦理退(免)稅;以及(c) 管理類別為四類的出口企業以及經審核無法排除涉嫌騙稅疑點的出口退(免)稅申報,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確認,可以暫不開展實地核查,相應退(免)稅暫不辦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4752/content.html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出口退(免)稅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28號)

12.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2月20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自2020年2月起,除湖北省外,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徴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徴期限不超過5個月;(b) 要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以及(c)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4708/content.html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11號)

廣東省政策

13.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支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2月22日發佈上述《通知》,執行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的三個月。主要內容包括:(a) 2020年6月30日前,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按時申請辦理許可證、註冊證換證的,企業可繼續申請延續註冊、換證;(b) 對疫情防控用藥品醫療器械開啟應急快速檢驗檢測通道,收樣前24小時主動對接,收樣後24小時內啟動檢驗檢測,並及時出具檢測報告;(c) 在疫情期間,依法規申請需開展現場檢查的許可證換證業務,許可內容無變更時,不再單獨開展現場檢查,企業在申請時可選擇提供證件到期前18個月內的監督檢查報告;以及(d)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期間納入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式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免徴註冊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mpa.gd.gov.cn/xwdt/tzgg/content/post_2904956.html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支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

14. 《 廣東省工業和 信息 化廳辦公室 關於發展工業互聯網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於2020年2月2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工業企業上雲上平台服務券兌現時間推遲一個月,即2020年4月20日17時前完成兌現申請;(b) 疫情防控期間,使用線上抽查、視頻抽查等方式優化抽查流程,務必於2020年6月30日前下達資金到工業企業;以及(c) 服務券將優先安排兌現涉及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相關醫療設備等生產企業,尤其是對納入省、市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及配套的工業企業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2904363.html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於發展工業互聯網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粵工信辦函[2020]13號)

15.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2月20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招用員工的企業,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b) 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最長3年的擔保貸款,按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c) 用人單位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穩定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及(d) 對承擔就業失業監測任務的企業工作人員,按每月不高於200元給予補貼;每多承擔一項就業監測任務的,補貼標準提高50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2903650.html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0]12號)

16.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關於強化科技攻關 實施科技惠企行動 支撐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廣東省科技廳於2020年2月20日印發上述《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1年。主要內容包括:(a) 擴大創新券支持範圍,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區由30%提高到40%,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由35%提高到45%;(b)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幫助企業對接在復工復產中所需的專家指導、技術服務,解決在研發中遇到的科研用試劑、材料短缺及購置、運輸等問題;(c) 對積極參加疫情防控的外國專家,優先支持申報高端外國專家項目;以及(d) 支持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等,主動提供藥物研發、疾病溯源、快速檢測等技術服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903133.html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關於強化科技攻關 實施科技惠企行動 支撐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粵科高字[2020]39號)

17. 《廣州市商務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便利企業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件有關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商務局於2020年2月2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對於內容較多、文本較大的進出口合同,企業可只上傳合同關鍵頁,即涉及進出口許可證申領信息的成交雙方、交易商品、數量、單價、金額、結算、運輸等內容;以及(b) 鼓勵企業通過“進出口企業電子認證證書和電子鑰匙申請註冊與更新系統”(http://careg.ec.corn.cn ) ,線上申領和更新電子鑰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5677243.html
《廣州市商務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便利企業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件有關工作的通知》

18. 《 廣州市工業和 信息 化局 廣州銀行關於印發支持廣州市企業復工 產專項金融服務措施的通知》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及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2月20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安排新增貸款額度100億,專項信貸支援廣州地區復工複產融資需求,優先支持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佈的“三個一批”入庫企業名單、專精特新“小巨人”名單、小升規企業名單等名單內企業,貸款期限1-3年,貸款利率在現有基礎上下調10%,同時免費提供現金管理平台給企業使用;(b) 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但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還款的3,000萬元貸款以下名單企業及小微企業,主動為客戶續期6個月;以及(c) 對2020年新發放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現有基礎上全面下調10%。對納入廣東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企業發放專項貸款,貸款年利率不高於3.15%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5671695.html

19.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關於暫緩統一托收2020年2月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於2020年2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深圳市企業2020年2月企業社會保險費將暫緩統一托收,以免後續退費。主要內容包括:(a)2020年2月底深圳市社保局暫不統一發送銀行托收企業社會保險費;以及(b)參保單位可使用深圳市社保局官網單位網上服務系統自助繳納2020年1月(含)前社會保險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tzgg/202002/t20200224_19025082.htm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關於暫緩統一托收2020年2月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20.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於轉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支持企業建設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支撐疫情防控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於2020年2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17:00,暫不報紙質材料,同時提供聯繫方式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740436.html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於轉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支持企業建設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支撐疫情防控的通知>》

21.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建立疫情時期涉外法律諮詢管道的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於2020年2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為企業建立涉外法律諮詢服務管道,並提供聯繫方式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739159.html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建立疫情時期涉外法律諮詢管道的通知》

22.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申領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2月21日印發上述《通知》,明確適用對象,補貼標準,辦理流程,申請材料,申報時限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tzgg/202002/t20200224_19024200.htm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申領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發[2020]12號)

23.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做好 2019 年軟件產業(含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統計年報和 2020 年定期統計報表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2月21日印發上述《通知》,明確報送主體,報送方式,報送時間,年報申報流程等。當中強調各有關企業務必於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在系統中提交2019年度軟件年報,書面材料(1份)待審核通過後再遞交至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同時公佈各網上填報技術支持電話及年報和月報業務諮詢電話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738874.html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做好2019年軟件產業(含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統計年報和2020年定期統計報表工作的通知》

24.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領職業介紹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2月21日印發上述《通知》,明確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辦理流程,申請材料,申報時限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tzgg/202002/t20200224_19024802.htm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領職業介紹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發[2020]13號)

25.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申領援企穩崗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2月20日印發上述《通知》,明確適用對象,補貼標準,辦理流程,申請材料等。符合條件的企業自行申報,疫情解除三個月後停止申報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tzgg/202002/t20200224_19024196.htm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申領援企穩崗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發[2020]11號)

26.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大信用支持力度助力企業復工 產的通告》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2月20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a) 企業復工復產應簽訂復工企業疫情防控告知承諾書;(b) 企業可通過信用中國門戶網站查詢行政處罰信息修復線上申請、進度和結果,並通過信用中國(廣東珠海)網站獲取信用報告;以及(c) 在抽查檢查中發現企業未履行主體責任、未按照“七個到位”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保護措施以及醫療機構對確診病人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追溯結果顯示管理失責的企業,將被認定為企業失信行為,進行公開公示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474917.html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大信用支持力度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通告》 (珠防疫指[2020]14號)

27. 《珠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工作方案》

珠海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月14日印發上述《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a) 優化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系統。優化珠海市商事主體“一照一碼”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系統(“珠海易註冊”),完善公司章程等法律文書自動生成、電子簽名等功能,實現商事主體設立登記全程無紙化、電子化;(b) 推行“人工智能+”商事登記模式。建設以規範地址庫、標準經營範圍庫為基礎,以電子簽名、電子身份認證等智能化手段為技術支撐的商事登記全流程無紙化智能審批系統,對個體工商戶及自然人投資的內資企業網上開辦等實現智能審批;(c) 推進珠澳、珠港商事登記“銀證通”。通過與粵澳工商聯會、各有關商業銀行等在港澳服務網點的協同合作,為港澳投資者在我市開辦企業商事登記及開立企業賬戶提供導辦、轉遞服務,為港澳投資者提供開辦企業商事登記的服務,同時為企業到達銀行現場開戶做好充分準備,推廣實施“珠澳通註冊易”“珠港通註冊易”;以及(d) 推動與商事登記相關聯的香港、澳門公證文書簡化試點改革。在司法部、省司法廳的統一規劃下與中國委託公證人協會、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等溝通、交流,探索香港、澳門公證文書簡化試點改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qtwj/content/post_2460348.html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珠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辦函[2020]4號)

28. 《珠海市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

珠海市政府於2020年1月3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a) 建立健全聯合隨機抽查結果記錄、聯合隨機抽查告知和聯合隨機抽查現場檢查作業指導規程,一次性完成對同抽查對象的多個檢查項目。檢查應依法進行,可通過實地核查、書面檢查和網絡監測等方式,依法查閱復製有關帳冊、合同和資料,向當事人、知情人調查瞭解情況;(b) 除特殊重點領域外,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取代日常監管原有的巡查制和相對隨意的檢查,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要一查到底、依法處罰,並將處罰結果記於相應商事主體名下,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以及(c) 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商事主體守法自覺性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qtwj/content/post_2457954.html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函[2020]2號)

29.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珠海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月2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加強港澳科技創新合作。支持港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在我市設立成果轉化基地,培育發展國家級和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提供支持;(b) 加強產學研合作。支持我市企業與含港澳地區在內的全國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展技術研發,以事前立項的形式擇優給予專項資金扶持,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c) 聚焦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圍繞珠海市重點產業領域項目採用競爭性項目評審、研發啟動金、技術懸賞獎等方式進行重點支持。競爭性項目評審扶持通過無償補助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以及(d) 加強科技和金融結合。設立珠海市科技信貸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採用事前備案、事後補助的方式,對珠海市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提供最高90%的風險補償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qtwj/content/post_2428203.html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珠府辦函[2020]1號)

30.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佛山市疫情防控期間援企穩崗政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佛山市財政局於2020年2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不裁員、少裁員、符合條件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且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b) 對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職工按規定支付了工資待遇的企業,予以適當補貼,補貼金額=1819元÷21.75天x職工住院接受治療或醫學觀察隔離天數;以及(c) 按照有關規定安全有序復工的企業,給予延遲復工補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foshan.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681431.html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佛山市疫情防控期間援企穩崗政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佛人社[2020]6號)

31. 《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響相關商貿服務企業八條措施》

河源市商務局於2020年2月23日發佈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a) 對受疫情影響,堅持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b) 受疫情影響,企業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會保險費用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c) 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以及(d) 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的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依法酌情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qgyc.com/news/411.html

32.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的通知 》

梅州市政府於2020年2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執行期暫定為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中上級政策措施已經明確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主要內容包括:(a)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b) 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工業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c) 對因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d)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企業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免收1個月租金,減半收取2個月租金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meizhou.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1965714.html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援企業復工複產若干措施的通知》

33. 惠州市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措施》

惠州市政府於2020年2月21日發佈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企業購置設備擴大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產能,且該物資納入市調撥使用,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補助200萬元;(b) 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徴企業養老、工傷、失業保險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c) 因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d) 對列入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名單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給予專項再貸款支持並按企業實際獲得的貸款利率給予貼息50%;以及(e) 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免費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uizhou.gov.cn/zwgk/hzsz/zwyw/content/post_3505742.html

34. 《東莞市企業復工 產一本通工作手冊(製造業企業)》

東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於2020年2月26日發佈上述《手冊》。主要內容包括:(a) 每天瞭解員工健康狀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形成制度文件和相關統計表格;(b) 有全體員工“一人一文件”調查表,形成文件案備用。表格應含有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年齡、籍貫、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該員工近期的行動軌跡;(c) 做好口罩、測溫計、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根據員工數量和場所實際,設置相對獨立的臨時醫學觀察點;以及(d) 不舉辦多人參加的會議、集體培訓、聚會等,必須舉辦的可通過視頻、網絡等形式舉辦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ztzllm/yqfk/dgzxd/content/post_2987839.html
《東莞市企業復工複產一本通工作手冊(製造業企業)》

35.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推動員工早日返崗和企業復工達產的若干措施》

東莞市政府於2020年2月20日發佈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非疫情高發地員工盡快返莞,對企業經批准以包專車、專列或專機的形式接回員工的,給予交通費三分之二補助;(b) 企業直接招用首次在莞就業員工,給予企業每人一次性1,000元補助,國計民生企業及其他重要企業成功介紹就業人員的,按普工500元/人的標準,技工700元/人的標準,給予機構一次性的推薦就業補貼;(c)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民生保障流通企業等,按企業在“莞e申報”系統申報在崗人數50%配售口罩,按每100人配售一個測溫設備;以及(d) 疫情期間免費為企業提供涉外涉法涉訴問題諮詢服務,協助企業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ongguan.gov.cn/007330010/0202/202002/6fe4e52115fe4562b861e2e6cca05e77.shtml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推動員工早日返崗和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東府辦[2020]11號)

36.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莞企共克時艱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若干措施》

東莞市政府於2020年2月7日印發上述《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主要內容包括:(a) 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b) 對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c) 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的物業,以及鎮(街、園區)和所屬企業的物業,對承租企業免收2個月租金;協調村(社區)集體物業對承租企業減半徵收2個月租金;(d) 對因受疫情影響遭遇重大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核准,減徴或者免徴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以及(e)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製造業、批發零售業、酒店業、餐飲業、商務及居民服務業、文體旅遊業、交通運輸業、會展業相關企業生產經營的用電、用水,在疫情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允許企業補繳緩繳各項費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2/2796/post_2796250.html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莞企共克時艱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若干措施》(東府[2020]12)

37.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疫情穩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 》

中山市政府於2020年2月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非公有經濟實體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市鎮兩級國有(公有)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類經營性土地、物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免收2月份和3月份租金;(b)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c) 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防疫物資生產產能,並納入市、鎮政府調撥使用的,按照最高20%的比例給予技改補貼,單個企業最高可達500萬元;以及(d) 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實施穩崗返還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s.gov.cn/zsswj/gkmlpt/content/1/1688/post_1688027.html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疫情穩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號)

38.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月20日印發上述《若干措施》, 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主要內容包括:(a) 2020年1月1日後,用人單位每招用1名到江門市就業的港澳居民(且之前沒有在江門市就業或創業),與其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單位參加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的,給予用人單位吸納港澳居民一次性就業補貼,每吸納一名港澳居民給予5,000元;(b) 港澳居民在江門市首次創辦企業,至少帶動1人就業並為其參加社會保險,經營滿1年不滿3年創業失敗,且註銷營業執照3個月內未再次領取營業執照的,給予港澳居民一次性創業失敗補償,大專以下補貼1,000元,本科補貼3,000元,碩士研究生補貼5,000元,博士研究生補貼1萬元;以及(c) 入駐江門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創業的港澳項目,可以享受港澳項目入孵租金補貼,在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減免租金後,差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ygadwq/zc/content/post_1982936.html
《關於印發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人社發[2020]29號)

39. 《清遠市稅務局30條措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複產 》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於2月14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a)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徴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b)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c)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以及(d)對於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等。詳情請參閱:

http://www.gd-n-tax.gov.cn/gdsw/qysw_swxw/2020-02/14/content_7182517219454ce8895c56359211b5b8.shtml
《清遠市稅務局30條措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複產》

40. 《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扶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

揭陽市政府於2月7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在1月10日—2月7日期間通過技術改造新增或轉產納入國家、省調撥使用的合格產品(不低於新增或轉產產能的50%),對其設備投資給予不超過80%的獎勵;(b)支持企業或企業聯合醫療機構開展應急科技攻關,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研發、生產抗新型冠狀病毒藥品、診斷設備等產品的研發項目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c)為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供應企業提供專屬授信融資服務,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為授信額度最高2,000萬元;(d)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以及(e) 對不裁員、少減員的企業實施穩崗返還失業保險費,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等。詳情請參閱:

http://www.jieyang.gov.cn/xwdt/gsgg/content/post_416637.html
《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扶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府[2020]4號)

廣西區 政策

41. 廣西《關於做好“防疫情、穩外貿”工作的通知》

廣西商務廳於2月25日發布上述《通知》,以確保全年外貿實現穩量提質。主要內容包括:(a)落實防疫用品進口免稅,支持外貿企業多渠道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b)支持企業加快生產,順利履行進出口合同,對延期交貨情況提供法律支持;(c)鼓勵外貿企業利用網上平台開拓國際訂單,鼓勵傳統外貿企業向跨境電商轉型,加快拓展數字化營銷渠道;(d)加大力度支持汽車及零部件、電線電纜、日用陶瓷、木衣架等優勢基地開展抱團開展市場開拓活動;(e) 加強對大宗商品進口的金融服務;以及(f)加大通關便利化措施協調力度,簡化對外經貿管理程序和加大外貿企業融資支持等。詳情請參閱:

http://swt.gxzf.gov.cn/zwgk/zcyjd/gxzc/20200225-2411445.s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關於做好“防疫情、穩外貿”工作的通知》(桂商貿發[2020]11號)

海南省政策

42. 《關於開展2020年海南省“候鳥”人才工作站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於2020年2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海南省“候鳥”人才工作站採取政府引導、單位建設、人才參與、市場運作的模式,可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產業園區、城市社區、鄉鎮街道、物業社區、企業等載體進行建設。申請海南省“候鳥”人才工作站應具備位於“候鳥”人才相對集中、交通便利、具有一定輻射面的地區,配備必要的辦公服務設施設備等條件;以及(b) 省委人才發展局每年對海南省“候鳥”人才工作站運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給予獎勵經費10萬元;考核結果為合格者,給予獎勵經費5萬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tjgw/202002/85bcba2e1c934cba8e8a0c5e7c776131.shtml
《關於開展2020年海南省“候鳥”人才工作站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 (瓊人才局通[2020]11號)

43. 《海南經濟特區外國企業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12月31日通過上述《暫行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外國企業在本經濟特區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設立經營場所的,應當依照本規定申請登記;(b) 外國企業登記後,依法需要辦理後置審批方可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的,未經批准,不得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c) 對符合登記條件的外國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頒發營業執照,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以及(d)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企業在本經濟特區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hnrb.hinews.cn/html/2020-01/22/content_8_1.htm
    《海南經濟特區外國企業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 http://www.hkwb.net/news/content/2020-01/22/content_3839876.htm
    《海南經濟特區外國企業從事服務貿易經營活動登記管理暫行規定》亮點解讀

雲南省政策

44. 《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

雲南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2月20日發佈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對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符合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的科技成果轉化產品推行首購和訂購制,對採購方按照成交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b) 為初創期、早中期企業提供公共技術、檢驗檢測、財稅會計、法律政策、教育培訓、管理諮詢、行業監測等服務;(c) 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應用示範和高價值發明專利轉化,根據科技成果新增產值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以及(d) 對還款積極、帶動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不超過3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2/t20200220_190310.html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 (雲政發[2020]6號)

公開徵求意見

45. 《關於開展商用密碼檢測認證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於2020年2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6日。主要內容包括:(a) 商用密碼認證機構應當經市場監管總局徵求國家密碼管理局意見後批准取得資質;(b) 商用密碼認證機構應當委託依法取得商用密碼檢測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開展與認證相關的檢測活動;以及(c) 商用密碼認證機構應當公開認證收費標準、認證證書有效、暫停、註銷或者撤銷的狀態等信息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2/t20200220_311881.html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關於開展商用密碼檢測認證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46. 《 廣東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於2020年2月19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2日。主要內容包括:(a) 深入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排查動態完善清單,繼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b) 繼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2020年底前完成清單內57家企業整治;以及(c) 推進城市和農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化工企業等區域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指導相關企業按有關標準完成加油站埋地油罐雙層罐更新或防滲池設置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dee.gd.gov.cn/ggtz3126/content/post_2901931.html
關於公開徵求《廣東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19 年1- 12 與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107,671.07 +6.2% 97,277.7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71,400 -0.2% 71,618.4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43,400 +1.6% 42,718.3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7,682.8 #-4.4% 11,675.5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28,000 -2.9% 28,900.0

(#為2019年1-9月數)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19
1- 12
與2018年同期相比 2018
1-12
2019 年1- 12 與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福建 42,395.00 +7.6% 35,804.04 13,306.7 +7.8% 12,354.3
廣西 21,237.14 +6.0% 20,352.51 4,694.7 +14.4% 4,106.7
海南 5,308.94 +5.8% 4,832.05 905.9 +6.8% 849.0
雲南 23,223.75 +8.1% 17,881.12 2,323.7 +17.9% 1,973.0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的在內地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在內地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

由商務部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本屆廣交會將分為三期舉辦,展期分別為2020年4月15日至19日;4月23日至27日;以及5月1日至5月5日。三期均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舉辦。按產品類別分別為:電子及家電、照明、車輛及配件、化工產品、五金及工具、機械、建材、能源、日用消費品、禮品、家居裝飾品、辦公、箱包及休閒用品、食品、醫藥及醫療保健、鞋類產品、紡織服裝等。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index.aspx

● 「20 20 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由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將於2020年4月16日至19日在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舉辦。展覽面積為5萬平方米,按產品類別分別為:國際智能移動端及電子消費品、國際潮流服裝服飾及鞋帽、國際玩具及嬰童用品、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國際特色食品、國際電子商務及物流等。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ptpf.co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4月15日至5月5日 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
第一期:2020年4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20年4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20年5月1日-5日
廣州: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 商務部、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4月16至4月19日 「2020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東莞: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為推介活動)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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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興趣訂閱《駐粵辦通訊》,歡迎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商會或公司名稱、電子郵箱、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辦,並於郵件標題註明「訂閱駐粵辦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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