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駐粵辦通訊

2020年3月17日
(總第1187期)

內地經貿快訊

廣東省政策

1. 《深圳市關於對工商企業發放6個月污水處理費補貼的實施細則》

深圳市水務局於2020年3月10日印發上述《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本實施細則所稱工商企業,須為在深圳市繳納工業、商業、服務業、建築業和特種行業類污水處理費的企業;(b) 工商企業應於2020年9月30日之前足額繳納2020年2月至7月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未繳費或逾期繳費的企業將不享受污水處理費補貼;以及(c) 通過銀行自動扣繳款向供水企業繳費的用戶,無需申報;通過其他方式繳費的用戶應於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間通過“i深圳”平台或“深圳水務集團”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申報真實有效的補貼款收款賬戶信息及繳費憑證。未及時申報或申報的信息缺失有誤,將影響補貼款的發放,由此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874771.html
《深圳市關於對工商企業發放6個月污水處理費補貼的實施細則》

2.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開展2019年年度和2020年月度深圳市電子商務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於2020年3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統計調查對象為深圳註冊的法人企業,明確數據直報方式及聯繫方式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859171.html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開展2019年年度和2020年月度深圳市電子商務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3. 《深圳市2020年度參保單位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調整公告》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於2020年3月9日發佈上述《公告》,本次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執行至2022年2月28日止。2020年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20日間,用人單位對本單位擬確定的浮動費率檔次、繳費率有異議的,可向參保轄區的社保分局工傷科提出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szsi/sbjxxgk/tzgg/simtgg/202003/t20200309_19044993.htm
《深圳市2020年度參保單位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調整公告》

4.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監管局於2020年3月9日發佈上述《指南》,申報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並明確申報主體,申報流程和諮詢電話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202003/t20200309_19046201.htm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5.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做好2019年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合同年報填報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於2020年3月6日發佈上述《通知》,明確深圳市已備案的商業特許經營企業應於3月31日前通過“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上一年度訂立、撤銷、終止、續簽的特許經營合同情況。未按要求上報年報的企業,將予以約談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838517.html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做好2019年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合同年報填報工作的通知》

公開徵求意見

6. 《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修正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深圳市司法局於2020年3月11日就上述《修正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11日前。主要內容包括:(a) 工資總額超過廣東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值百分之三百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刪去“繳費基數不得低於深圳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十條);以及(b) 在深圳市就業,或者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或者靈活就業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台、港、澳人員,以及在深圳市就業的外籍人員的養老保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九條)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f.sz.gov.cn/xxgk/xxgkml/gsgg/202003/t20200311_19049974.htm
《深圳市司法局關於公開徵求<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修正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