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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4月9日
(總第1194期)

內地經貿快訊

《深圳市口岸辦關於4月10日起深圳口岸貨運通關相關安排的溫馨提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於2020年4月8日發佈上述《提示》。主要內容包括:(a) 自4月10日起,跨境貨車司機在深圳口岸入境現場應提供手機顯示的“i深圳”健康認證碼、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報告或7日內“已採樣”的《跨境車輛駕駛員健康記錄表》(不含當日),供深圳海關工作人員驗核。如不能提供,將面臨被移出豁免備案名單的後果;以及(b) 4月10日起,深圳口岸現場繼續提供核酸檢測服務,便利跨境貨車司機自費(香港特區政府已安排資助司機個人)接受核酸檢測獲取檢測報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ka.sz.gov.cn/xxgk/qt/tzgg/202004/t20200408_19157627.htm
《深圳市口岸辦關於4月10日起深圳口岸貨運通關相關安排的溫馨提示》

拱北海關:疫情防控期間港澳籍車輛申請延長境內停留期限的便利措施

拱北海關於2020年4月8日發佈上述資訊。當中明確,為便利廣大車主申請延長境內停留期限,拱北海關出臺相關便利措施,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港澳籍車輛入境後難以在復出期限內返回港澳的,車主可通過電話或郵箱方式提前向車輛備案地海關申請辦理延長境內停留期限,書面申請材料可在正式辦理業務時後補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mp.weixin.qq.com/s/hjCiAkdk3YOxdQIteByu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