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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4月13日
(總第1196期)

內地經貿快訊

《深圳市口岸辦關於在深圳灣口岸為核酸檢測結果超期跨境貨車司機 提供採樣服務的溫馨提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於2020年4月10日發佈上述《提示》,主要內容包括:(a) 經深港兩地政府相關部門商定,對於目前港區內因為核酸檢測結果已超過7天有效期以及沒有接受核酸檢測無法通過深圳口岸入境健康證明材料驗核的跨境貨車司機,自4月11日起,可自行駕駛貨車前往深圳灣口岸貨運通道接受核酸檢測採樣後返回香港,等待正式檢測結果出具後,即可正常通關入境來深。此項服務措施目前只在深圳灣口岸現場實施,核酸檢測服務時間與口岸貨運通關時間同步。深港兩地海關和出入境管理部門對此項服務措施將給予支持和提供便利;以及(b) 此項服務措施僅為因為核酸檢測結果已超過7天有效期以及沒有接受核酸檢測無法通過深圳口岸入境健康證明材料驗核的司機所準備,司機接受核酸檢測採樣服務後需駕車按照規定路線返回港區等待檢測結果,如繼續前往深圳灣口岸通關將無法入境深圳,並且面臨被移出豁免備案名單的後果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7135576.html
《深圳市口岸辦關於在深圳灣口岸為核酸檢測結果超期跨境貨車司機提供採樣服務的溫馨提示)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加強經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4月11日發佈上述《通告》,自2020年4月12日0時起生效。主要內容包括:(a) 特定人員入境時須持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珠海市相關部門出具的核酸檢測採樣證明。特定人員入境時須進行《健康申明卡》電子申報持;(b) 珠海市公安局簽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的特定人員入境前應主動掃“粵康碼”進行健康申報;入境時須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在珠住址、聯繫方式等);入境後3小時及出境前1小時內,須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以及(c) 對於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務措施的特定人員,入境後將對其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533083.html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經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若干規定》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0年3月31日印發上述《規定》,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創新、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等產業項目用地、專門面向香港企業出讓的用地、其他設定產業發展要求的用地,以及非財政投資的設定公益性或准公益性要求的用地,可以以掛牌方式出讓;以及(b) 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創新、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等產業項目用地和專門面向香港企業出讓的用地,辦公限全部自持,自持期限不少於項目用地竣工之日起10年,自持期滿限整層、整棟或整體轉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tz.gd.gov.cn/zhl/content/post_2966201.html#zhuyao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若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