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駐粵辦通訊

2020年6月19日
(總第1213期)

通 告

2020 《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資料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 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向企業合理讓利助力,穩住經濟基本盤等

國務院於2020年6月17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a) 抓住合理讓利這個關鍵,保市場主體,穩住經濟基本盤。進一步通過引導貸款利率和債券利率下行、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發放小微企業無擔保信用貸款、減少銀行收費等一系列政策,推動金融系統全年向各類企業合理讓利1.5萬億元。綜合運用降准、再貸款等工具,保持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加大力度解決融資難,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全年人民幣貸款新增和社會融資新增規模均超過上年。增強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和動力,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加大不良貸款核銷處置力度,切實做到市場主體實際融資成本明顯下降、貸款難度進一步降低等;以及(b) 要緊扣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通過將降低工商業電價5%、免徵航空公司民航發展基金和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減半徵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政策延長至年底,並降低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15%。堅決制止不合規收費,嚴禁收“過頭稅費”、違規攬稅收費和以清繳補繳為名增加市場主體不合理負擔,對已取消、停徵、免徵及降低徵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要堅決落實到企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06/17/content_5520025.htm

2. 《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主權外貸預算管理的通知》

財政部於2020年6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本通知所稱外貸,是指財政部經國務院批准代表國家統一籌借,並轉貸給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的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外貸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b) 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外貸(政府債務外貸)收入、支出、還本付息付費納入政府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債務餘額則納入地方政府債務額度管理,並訂明政府承擔擔保責任的外貸(擔保外貸)不屬於地方政府債務,不納入地方政府債務額度管理。外貸收入應當用於貸款法律文件規定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據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政府債務外貸資金;以及(c)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於每年9月底前向財政部報送下年度外貸資金使用計劃,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地區外貸的項目立項、資金使用、項目績效、債務償還的監督管理;以及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債務外貸額度、餘額、期限結構、使用、償還等情況,主動接受監督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j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17_3534183.htm
《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主權外貸預算管理的通知》(財國合[2020]19號)

3.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 < 商標侵權判斷標準 > 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0年6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商標執法相關部門在處理、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時適用本標準。判斷是否構成商標侵權,一般需要判斷涉嫌侵權行為是否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的使用,即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服務場所及交易文書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以識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行爲;(b) 判斷是否為商標的使用應當綜合考慮使用人的主觀意圖、使用方式、宣傳方式、行業慣例、消費者認知等因素。同時,訂明侵權判斷的標準,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法》規定的未經商標註册人的許可、實際生產銷售他人註册商標的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與他人註册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以及給他人的註册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等;以及(c) 明確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商標執法相關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對涉案商品是否爲權利人生産或者其許可生産的商品出具書面辨認意見,權利人應當對其辨認意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ipo.gov.cn/gztz/1149656.htm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0]23號)

4. 《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將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的建設與運行維護,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執行情況及生態環境質量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全國性的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和督察,確認為中央財政事權,由中央承擔支出責任;將地方性的生態環境監測、執法檢查、督察確認為地方財政事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b) 將放射性污染防治,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以及重點海域、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等事項,確認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適當加強中央在長江、黃河等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方面的事權;以及(c) 將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化學品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其他地方性大氣和水污染防治,確認為地方財政事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6/12/content_5519063.htm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13號)

5. 《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後,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送達境外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或境內企業將出口貨物通過跨境物流送達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台實現交易後從海外倉送達購買者(以下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並根據海關要求傳輸相關電子數據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關監管;(b) 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平台企業、物流企業等參與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的境內企業,應當依據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開展出口海外倉業務的跨境電商企業,還應當在海關開展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c) 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應當符合檢驗檢疫相關規定。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也可採用“跨境電商”模式進行轉關;以及(d) 在北京海關、天津海關、南京海關、杭州海關、寧波海關、廈門海關、鄭州海關、廣州海關、深圳海關、黃埔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136658/index.html
《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

6. 《關於擴大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試點範圍的通知》

財政部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試點地區擴大至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雲南、西藏、新疆等20個省份。各省(區,含兵團)可按照自主自願的原則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並申請中央財政補貼支持。試點保險標的或保險產品由不超過兩種增加至三種;以及(b) 地方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各省(區,含兵團)在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中承擔主要支出責任。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補貼30%,對東部地區補貼25%;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貼65%。原則上貧困縣縣級財政承擔的補貼比例不超過5%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phjr/202006/t20200612_3531201.htm
《關於擴大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試點範圍的通知》 (財金[2020]54號)

7.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24 —— 註冊制下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特別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紅籌企業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經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並註册,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存託憑證並上市的創新試點紅籌企業;以及(b) 在境內公開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並上市的紅籌企業披露年度財務報告、首次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的紅籌企業申報財務報告,以及按照相關規定需要參照年度財務報告披露有關財務信息時,應遵循《規定》和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紅籌企業首次申請境內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存託憑證時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境內上市後不得變更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196.htm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4號——註冊制下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25號)

8.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8 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 2020 年修訂) 》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9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 2020 年修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兩個《準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2020年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a) 申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應按本準則編制招股說明書,作爲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必備法律文件,並按本準則的規定進行披露;以及(b) 明確招股說明書的具體編制和披露要求,包括編制方法、披露事項、披露方式、披露程序、披露時間,以及披露途徑等內容等。而《準則第2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2020年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a) 申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應按本準則的要求製作和報送申請文件,並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報送電子文件;(b) 發行人應確保申請文件的原始紙質文件已存檔,並明確發行人向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報送的申請文件的格式要求。同時,明確紅籌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發行存託憑證並在創業板上市,應按照本準則和相關規定製作和報送申請文件;以及(c) 列明上市申請所需文件,包括招股文件、發行人關於本次發行上市的申請與授權文件、保薦人和證券服務機構關於本次發行上市文件、發行人的設立文件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1.htm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31號)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2.htm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32號)

9.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35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 2020 年修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36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 2020 年修訂)》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37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申請文件( 2020 年修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三個《準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準則第35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2020年修訂)》當中明確,證券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存託憑證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品種。申請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應按本準則的規定編制募集說明書並予以披露。募集說明書包括配股說明書、增發招股意向書、增發招股說明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等募集文件;以及明確募集說明書的具體編制和披露要求等。《準則第36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2020年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符合規定的紅籌企業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以紅籌企業新增證券為基礎證券的存託憑證的,應遵循本準則和其他有關規定的要求;以及(b) 明確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應當披露包括:發行人基本情況、本次證券發行概要、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本次募集資金收購資產的有關情況(如有)等內容。發行情況報告書應當包括: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發行前後相關情況對比、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聲明,以及備查文件等。而《準則第37號——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申請文件(2020年修訂)》當中明確,發行人申請發行證券的,應按本準則的規定製作申請文件,並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報送電子文件;發行人律師應對報送的電子文件和預留原件的一致性出具鑑證意見;報送的電子文件和預留原件一致,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3.htm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5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33號)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4.htm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6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34號)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5.htm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7號——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申請文件(2020年修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35號)

10.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特別規定》,自發佈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註册,首次公開發行證券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發行與承銷行爲,適用《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册管理辦法(試行)》及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b) 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可以初步詢價後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以及(c) 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應當向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詢價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6.htm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36號)

11.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為進一步規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活動,對《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保薦辦法》)進行了修訂。主要作出兩方面修訂,包括與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銜接,涉及調整保薦業務程序相關條款和保薦代表人資格管理;以及落實註册制改革要求,包括強化發行人責任、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強化保薦機構內部控制,加大對中介機構的問責力度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200.htm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70號)

12.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册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册管理辦法(試行)》及《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三個《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册管理辦法(試行)》的主要內容包括:(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以下簡稱“創業板”)上市的股票的發行註册,適用本辦法;以及(b) 明確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創業板定位,並當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以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經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並報中國證監會註册;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等。《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册管理辦法(試行)》的主要內容包括:(a) 上市公司申請在境內發行證券,適用本辦法。證券指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存託憑證,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品種;(b)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可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也可以向特定對象發行。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包括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股份和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包括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以及(c)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經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並報中國證監會註册,但因依法實行股權激勵、公積金轉爲增加公司資本、分配股票股利的除外等。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當中明確,建立以股票上市規則爲中心的創業板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包括持續信息披露、股份減持、併購重組、股權激勵、以及退市等方面制定具體實施規則,上市公司應當遵守交易所持續監管實施規則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198.htm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册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7號)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197.htm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册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8號)
  •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195.htm
    《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9號)

13. 《兩部門關於印發工業通信業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於2020年6月1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強化企業培訓主體作用。企業要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制定並實施職工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適崗培訓、安全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脫產培訓等。支持將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重點企業、“四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製造業創新中心、新材料重點平台承擔企業等各類行業重點扶持企業納入各地補貼培訓重點企業範圍,打造一批技能培訓標杆企業,鼓勵面向中小微企業開展培訓服務,推動大中小企業協同復工復產等;(b) 鼓勵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行業協會等組織行業企業與培訓服務機構、網絡培訓平台開展對接活動,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強線上線下融合,指導和支持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人才網上學習平台、中國職業培訓在線等網絡培訓平台加強自身建設,提供優質學習資源等。積極發揮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等各類優質服務機構作用,引導説明中小企業特別是貧困地區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以及(c) 落實資金補貼政策。支援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聯合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工業通信業培訓服務機構、行業特色培訓項目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目錄清單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現有渠道安排資金,對實訓基地建設、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培訓、數字資源建設等給予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965398/content.html
《兩部門關於印發工業通信業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廳聯人函[2020]130號)

14.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6月11日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對於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行業(如民用爆炸物品行業、民用飛機及民用船舶製造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其他工業行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要將安全生產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管理;(b) 持續推動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利用搬遷改造推動化工企業轉型升級。多措並舉加大對搬遷改造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等方式募集搬遷改造資金。搭建搬遷改造企業與金融機構間的信息交流互動平台,積極促進融企對接。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搬遷改造工作,協助企業通過土地置換等多種方式拓寬資金籌措渠道;以及(c) 健全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製造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並配備工作人員。進一步梳理本地區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製造企業情況,摸清家底,明確監管邊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嚴格規範執法,督促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規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962911/content.html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工信部安全[2020]83號)

15. 《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務院於2020年6月11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繼續執行去年出台的下調增值稅稅率和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政策,新增減稅降費約5,000億元;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包括免徵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徵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減免民航發展基金、港口建設費,執行期限全部延長到今年年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繳納一律延緩到明年;(b) 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到今年年底;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以及減免國有房產租金,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並予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再延長至明年3月底,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對其他困難企業貸款協商延期;(c) 推動消費回升,支持餐飲、商場、文化、旅遊、家政等生活服務業恢復發展,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促進汽車消費,大力解決停車難問題等。擴大有效投資,今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75萬億元,比去年增加1.6萬億元,提高專項債券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比例,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6,000億元;重點支持既促消費惠民生又調結構增後勁的“兩新一重”建設,主要是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新一代信息網絡,拓展5G應用;(d) 加快落實區域發展戰略,提出繼續推動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e) 大幅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出台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及加快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f)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持續推進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實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6/11/content_5518699.htm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國發[2020]6號)

16. 《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部於2020年6月11日聯合印發上述《總體規劃》。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七個地區的總體布局,包括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南方丘陵山地帶及海岸帶等,並羅列各個地區的總體介紹、自然生態狀況、主要生態問題以及主攻方向等內容;以及(b) 明確九項不同地區及目標的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南方丘陵山地帶及海岸帶、自然保護地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以及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並羅列各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的工作名稱、內容及目標等內容。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6/t20200611_1231112.html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發改農經[2020]837號)

17.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6月9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折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開展試點;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b) 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管理範圍方面,提出各地對公賬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以及(c) 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特定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管理,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於企業超出額度的取現業務引導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確有大額取現需要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預約環節加強管理提示,在取現環節加強交易資料真實性審核,在後續環節重點關注客戶現金使用情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127924/128038/128109/4037753/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銀發[2020]105號)

廣東省政策

18. 廣東省《關於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切實做好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6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組織各類重點場所,結合衛生城鎮創建及鞏固工作,落實環境衛生整治制度,重點推進農貿市場環境治理,加強機場、車站、商場等人員聚集場所以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鄉接合部、建築(拆遷)工地、老舊居民區等重點場所的環境衛生治理;(b) 各類重點場所將利用本輪愛國衛生行動的契機,加強垃圾儲運、污水處理、給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維護,從源頭上切斷疾病傳播的途徑;以及(c) 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強化對與農產品、食品直接接觸的各類倉儲、銷售人員,以及保潔等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做到人員管理有序規範,降低疫情通過市場交易等環節傳播的風險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9578672066588216&wfr=spider&for=pc

19. 《廣東省自貿辦關於印發廣東自貿試驗區第四批制度創新案例的函》

廣東省自貿辦於2020年6月12日印發上述《函》。主要內容包括:(a) 此次發佈的第四批59個制度創新案例中,涵蓋了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創新、政府職能轉變、法治建設、事中事後監管等領域;(b) 投資便利化:出口退稅申報3天辦結,增值稅一般退稅1天辦結。開通“深港通註冊易”“深澳通註冊易”商事服務項目,借助香港銀行機構和澳門先導服務處的網點現場接收商事登記材料,核驗身份證明,免除港澳投資者來深現場面簽的手續,實現港澳投資者無需親臨深圳,即可註冊深圳企業。實行稅務逾期申報及簡易處罰網上辦理新模式。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等;(c) 貿易便利化:實行進口汽車便利通關及保稅展示新模式。開展進口葡萄酒共享經濟模式。允許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新區跨境執業等;(d) 金融開放創新:粵港澳大灣區首架通過雙SPV模式跨境轉租賃的飛機在廣州交付使用。橫琴片區 QFLP 落地試點,為港澳投資者降低了相關准入門檻,僅需不低於600萬美元等值貨幣,為珠海對接澳門和香港的股權投融資業務提供了更多區域協同便利。“企銀保”創新跨境電商出口供應鏈金融服務等;以及(e) 法治建設:創新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機制助推創新驅動發展、引入司法存證區塊鏈技術、搭建港澳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中心(橫琴片區)、國際商事仲裁案件跨國遠程庭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tz.gd.gov.cn/zhl/content/post_3015005.html#zhuyao
《廣東省自貿辦關於印發廣東自貿試驗區第四批制度創新案例的函》(粵自貿創函[2020]18號)

20. 廣州市《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業補助申報指南》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申報指南》。主要內容包括:(a) 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港澳初創企業補助、港澳成長企業補助、穗港合作研發項目補助;(b) 港澳初創企業補助:進一步擴大了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業支持範圍,申報對象新增“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企業創新研發資助計劃”等。按照事後補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家給予市財政支持 20 萬元人民幣;(c) 港澳成長企業補助:申報單位應為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註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申報單位超過30%(含)的股份或出資額來自港澳人士或港澳企業,有關部門擇優遴選支持不超過 30 家港澳企業,按照事後補助方 式每家給予市財政支持 20 萬元人民幣等;以及(d) 穗港合作研發項目補助:支持在穗機構與已獲得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資助的香港企業在穗開展研發項目。對符合要求的立項項目,廣州市科技局將按照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所資助的在穗研發費用給予1:1配套資金支持,單個項目的資助最高可達450萬元人民幣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kjj.gz.gov.cn/attachment/0/89/89523/5925162.pdf
《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業補助申報指南》

21. 廣州市《支持港澳台青年創新創業稅收政策彙編》

廣州稅務部門於2020年6月11日發佈上述《政策彙編》,內容涵蓋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稅收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創新創業稅收優惠政策三大板塊,全方位助力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業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s://new.qq.com/omn/20200612/20200612A00ANF00.html
  • https://303926.youtucc.com/stage/200525/303926.html?81456500=&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22. 《佛山三龍灣高端創新集聚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實施辦法》

佛山中德工業服務區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包括:(a) 本辦法扶持對象包括總部企業和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兩大類。總部企業分為綜合型總部、職能型總部兩種類型,不包含房地產項目公司。總部企業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由佛山市外企業在三龍灣轄區內新設立,或註冊地自佛山市外新遷入三龍灣轄區;工商註冊地、納稅徵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三龍灣轄區, 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同一家企業只能申請認定為一種類型的總部企業;(b) 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是指境外商(協)會、行業組織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三龍灣轄區新設立,或註冊地自佛山市外新遷入三龍灣轄區的常駐代表機構;(c) 落戶獎勵:總部企業可在獲得認定後申請一次性落戶獎勵,獎勵 金額為該企業上一個完整會計年度本市地方財力貢獻的 100%。單個總部企業最高獎勵 2,000 萬元。新遷入總部企業在申請落戶獎勵的上一年度應當已完成所有的承諾條件。對被認定為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時可獲得 30 萬 元落戶獎勵等;以及(d) 列明總部認定條件、扶持資金申請與撥付、總部的認定、監督和檢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cwj/gfxwj/content/post_4387175.html
佛山中德工業服務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佛山三龍灣高端創新集聚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佛中德委[2020]34號)

23.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5月29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6月1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深圳市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區(含新區,以下簡稱區)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市外戶籍居民將戶籍遷入深圳的,不納入深圳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範圍;(b) 對按時繳費的參保人,政府在個人繳費的基礎上加以補貼;以及(c) 港澳台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szsi/sbjxxgk/tzgg/simtgg/content/post_7709913.html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24. 深圳《關於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於2020年5月28日印發上述《措施》,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招標人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採取國有和民營分類的方式進行入圍淘汰,原則上民營企業入圍數量占比不低於三分之一,參與投標的民營企業數量不足或經評審無法滿足招標要求的情形除外。支持民營企業充分發揮在裝飾裝修、地基基礎、電子與智能化、幕牆、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領域優勢,積極參與投標競標;(b) 鼓勵深圳市勘察設計、造價諮詢、監理等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體方式參與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投標;鼓勵深圳市裝飾裝修、地基基礎、電子與智能化、幕牆、園林綠化等民營企業通過與總承包企業合作方式參與總承包項目建設;以及(c) 支持民營企業承接分包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可以要求投標人明確分包範圍及分包單位;鼓勵總承包單位在確定分包單位時優選符合資格條件的民營企業,建設單位應當予以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zjj.sz.gov.cn/gkmlpt/content/7/7759/post_7759731.html#2037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印發<關於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規[2020]11號)

25. 《橫琴新區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暫行辦法》

橫琴新區管委會辦公室於2020年5月14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發佈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適用範圍:享受本政策的人工智能企業或機構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地、辦公地與稅收繳納地須在橫琴新區範圍內,在橫琴新區實際辦公人數不少於5人(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橫琴繳納社保的人員數量計算),且須經認定並登記入選“橫琴新區人工智慧企業(機構)庫”;(b) 鼓勵人工智能企業(機構)積極使用橫琴先進智能計算平台算力,自人工智能企業(機構)實際繳納算力服務費用之日起計算,三年內給予服務費用50%補貼,單個企業(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c) 鼓勵人工智能企業(機構)貸款擴大經營、加碼研發投入,對年度銀行貸款總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企業,按其當筆銀行貸款同期同檔次LPR利率(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補貼期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累計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以及(d) 本辦法涉及的資金支持方式為無償資助,企業獲得資金後應用於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獲得本辦法資金的企業,首筆資金到帳之日起五年內須在橫琴新區實際辦公;首筆資金到賬之日起十年內不得遷離橫琴新區,不改變在橫琴新區的納稅、納統義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engqin.gov.cn/zhshqxqzfmhwz/hqzx/hqbb/content/post_2573164.html
《橫琴新區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暫行辦法》(橫琴新辦[2020]9號)

廣西區政策

26. 《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於2020年5月9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作用,切實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主要內容包括:(a) 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企業,每新增1個就業崗位,按該企業為其新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月人均額度為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b)對吸納畢業學年和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16-24歲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提高見習補貼標準至每人每月2,000元;以及(c) 對首次在設區市轄區內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照5,000元/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對創業地在貧困地區的補貼標準提高至10,000元/戶等。本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執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xxgkgfxwj/t5339127.s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2號)

27. 《關於進一步提高廣西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於2020年5月7日聯合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的,按廣西區最低工資標準一類的90%發放;以及(b) 超過15年以上的,在上述基礎上,每超過1年增加1個百分點發放,但最高發放標準不超最低工資標準一類。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xxgkgfxwj/t5312932.s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進一步提高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3號)

海南省政策

28. 《海口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的意見》

海口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6月10日印發上述《意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五年。主要內容包括:(a) 規範規劃編制及修改。各類專項規劃、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必須服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堅持“多規合一”,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住宅用地容積率原則不得低於1.0;符合《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規定低於 1.0情形的,必須嚴格論證。規劃一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b) 切實保護耕地,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建設活動佔用耕地,各類建設儘量不佔或少佔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對開發邊界範圍內新增生態綠化用地、佔地面積不超過 100 平方米的零星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路面寬度不超過 8 米的農村道路(含鄉村旅遊道路)用地等,採取“只征不转”“不征不轉”方式利用土地;以及(c) 規範土地市場,嚴格不動產登記管理。合理確定土地出讓價格,土地出讓底價由市政府集體決策並嚴格保密,在出讓活動結束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洩露。土地出讓成交後,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核發不動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得按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辦理土地使用權分期分割登記手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aikou.gov.cn/xxgk/szfbjxxgk/zcfg/szfxzgfxwj/202006/t20200610_1514199.html
《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的意見》(海府辦規[2020]3號)

雲南省政策

29. 《雲南省推進農村電子商務提質增效促進農產品上行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0日印發上述《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包括:(a) 到2020年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達100個以上,網商規模達100萬家以上,全省農產品網絡交易額占農產品產值20%以上。到2022年底,網商規模達300萬家以上,全省農產品網絡交易額占農產品產值50%以上等;(b) 深化與重點電商平台務實合作。建立與阿裡巴巴、京東、蘇寧、拼多多等電商平台常態化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農產品直采基地、數位菜籃子工程、人才孵化基地等項目建設。重點推動昆明空港新區京東“亞洲一號”建設,2020年一期正式啟動運營,2021年全面建成;支持京東綠色食品大數據中心建設,推動企業間電子商務系統(B2B)智能供應鏈平台落地;支持蘇寧易購線上線下業務向農村延伸,佈局農村電子商務網點;加強與拼多多開展農產品線上銷售合作;(c) 拓展電商營銷渠道,支持合作平台電商化。組織農產品線上銷售平台和市場經營主體參加中國—南亞博覽會、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等各類展會平台,擴大線上平台影響力。深化東西扶貧協作,推動滬滇、粵滇扶貧協作轉型升級,開展線上電商平臺產銷對接活動。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的雲品連鎖專賣店,建立“雲品”展銷中心,提高“雲品”店採購集約程度,實現服務供求雙方精准對接;以及(d) 補齊城鄉物流短板,促進農產品上行。完善城鄉冷鏈物流配送網絡。鼓勵引導物流企業採取上行與下行相銜接的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推動京東、蘇寧等電商物流企業佈局建設覆蓋縣級的冷鏈物流設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6/t20200610_205367.html
《雲南省推進農村電子商務提質增效促進農產品上行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雲政辦函[2020]50號)

30. 《雲南省2020年開拓農村市場促進農村消費行動方案》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8日發佈上述《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包括:(a) 加快健全縣、鄉、村三級電子商務服務體系,依託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採用新建或改造提升方式,加快建設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2020年內實現全省所有縣級、鄉級、村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全覆蓋;(b) 培育農村電子商務主體。統籌用好專項資金,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培訓和企業創新轉型的支持力度,推動本地農村電子商務企業發展壯大。按照“政府+運營商+服務商”三位一體發展模式,積極引入阿裡巴巴、京東、拼多多等大型電商平台企業,不斷推動“一部手機雲品薈”業務下沉;(c) 開展“家電下鄉”促銷活動。鼓勵家電生產流通企業依託銷售網點開展“家電下鄉”專項活動,鼓励企业发放家电购置消费卡(券)等。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的推廣力度。支持金融機構聯合汽車銷售企業為農村居民提供專屬購車金融產品,鼓勵為征信良好的農村居民辦理無抵押購車貸款;以及(d) 舉辦農村消費月活動促消費。鼓勵零售、餐飲、文化等企業赴農村開展消費月活動,為農村居民提供打折讓利和現場體驗活動。利用直播平台促消費,鼓勵生活用品製造企業、家電零售企業聯合抖音、快手等大型直播平台,策劃針對縣、鄉兩級市場的“小鎮青年購物節”活動,挖掘“小鎮青年”消費潛力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6/t20200608_205244.html
《雲南省2020年開拓農村市場促進農村消費行動方案》(雲政辦發[2020]37號)

公開徵求意見

31. 《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20年6月18日就上述《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19日。主要內容包括:(a) 本辦法適用於外國投資者通過協議轉讓、上市公司定向發行新股、要約收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並在一定時期內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行為(以下簡稱戰略投資);(b) 外國投資者應符合以下要求:依法設立、經營的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財務穩健、資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經驗,經營行為規範,外國自然人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外國投資者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或管理的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3億美元;外國投資者近3年內未受到境內外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外國投資者為外國自然人的,還應在近3年內未受境內外刑事處罰等;(c) 明確不適用《管理辦法》的四種情形,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投資;外國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滬倫通等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對上市公司投資;外國投資者通過所投資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方式取得A股股份;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外國自然人在二級市場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或通過股權激勵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以及(d)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實施戰略投資,參照本辦法辦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f/202006/20200602975158.shtml
商務部關於《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 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6月15日就上述《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15日。主要內容包括:(a)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事主體登記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b) 本條例所稱商事主體登記,是指申請人為依法開展商事活動,就設立、註銷商事主體及變更相關事項,向商事主體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由登記機關依法通過登記確認商事主體資格和一般經營資格,簽發營業執照,並予以公示的行為。未經商事主體登記,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以商事主體名義開展經營活動;(c) 本條例所稱商事主體,是指經登記機關依法登記,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包括個體工商戶,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等營利法人及其分支機搆、個人獨資企業等非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搆、外國公司分公司等;(d) 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免于商事主體登記;以及(e) 列明登記事項、登記程序、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6/t20200615_317040.html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事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33. 《關於修改<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的決定》及《關於修改<關於實施《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2日就上述兩個《決定》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12日。其中,《關於修改<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的決定》的主要內容包括:(a) 涉及修改證券公司主要股東定義,將證券公司主要股東從“持有證券公司25%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持有5%以上股權的第一大股東”調整為“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適當降低證券公司主要股東資質要求,取消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將主要股東淨資產從不低於2億元調整為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等;(b) 調整證券公司股權相關審批事項,將“證券公司增加註册資本且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調整、減少註冊資本,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批准”調整為“證券公司變更主要股東或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批准”等;以及(c) 進一步明確監管要求,包括禁止證券公司股權相關的“對賭協議”,明確控股股東變更為持股100%的股東的備案程序,以及明確單個非金融企業實際控制證券公司股權比例不得超過50%的豁免情形等內容。而《關於修改<關於實施《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當中明確,涉及修改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取消的審批事項在《規定》中的相應表述,如按照新《證券法》調整證券公司股權審批與備案事項表述,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由審批改為備案,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具有證券業務資格改為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等;落實簡政放權,進一步精簡申報材料,減少股東財務審計報告年份數要求,簡化股東及所控制機構誠信合規記錄證明文件要求等;以及刪除《規定》中現在已不適用的程序性過渡條款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6/t20200612_378151.htm
關於就《關於修改<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的決定》及《關於修改<關於實施《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規定>的決定》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34. 《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珠海市司法局於2020年6月12日就上述《規定(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12日。主要內容包括:(a) 本規定所稱港澳旅遊從業人員,是指持有香港有效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門有效導遊工作證的澳門居民;(b) 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向橫琴旅遊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後換發橫琴新區旅遊從業人員專用證件,接受橫琴新區旅行社或者已在橫琴旅遊主管部門備案的港澳旅行社的委派,即可在橫琴新區範圍內為遊客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同時,已備案的港澳旅行社僅可委派持證人員在橫琴新區內為入境旅行團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以及(c) 持證人員在橫琴新區的執業活動違反內地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被依法暫扣導遊證的,橫琴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對其撤銷備案,收回橫琴新區旅遊從業人員專用證件,並三年內不再受理該人員的備案申請;持證人員被依法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的,終身不予備案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fj.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4971
關於對《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35. 《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於2020年6月12日就上述《實施細則(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1日。主要修訂內容包括:(a) 對符合本實施細則的新落戶及認定的總部型企業,根據企業實繳註冊資本給予落戶獎勵。其中,申請企業本身或其母公司為房地產的,須剔除房其開發經營業務,參照本實施細則有關條款的計算標準給予落戶獎勵;(b) 對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在南沙註冊或遷入南沙,且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第一項條件的企業:因股權變更發生更名且實繳註冊資本增加的,以股權變更前實繳註冊資本為基數,按照實繳註冊資本增量部分給予落戶獎;未增資的,不給予落戶獎。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後僅單純增加實繳註冊資本但未發生收購、並購、重大資產重組等情形的,不給予落戶獎;以及(c)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落戶的企業,以其首次享受獎勵政策的上一年度對南沙區經濟貢獻為基數,對超基數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企業連續 5 年的獎勵。其中,營業收入、納稅總額與上一年度相比增長的,給予企業對我區經濟貢獻超基數部分95%的獎勵;營業收入或納稅總額未同比增長的,給予企業對我區經濟貢獻超基數部分 90%的獎勵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4962
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稿)》意見的公告

36. 《廣州市南沙區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局於2020年6月11日就上述《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1日。主要內容包括:(a) 本辦法服務的物件是指在南沙區工商註冊登記,擬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以及(b) 根據企業的上市進程和以下條件,將上市後備企業分為重點類上市後備企業和培育類上市後備企業。同時列明上市後備企業應具備的條件、申報、分類備案及動態管理,上市後備企業辦事程序,入庫企業的權利及義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4877
關於《廣州市南沙區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徵詢民眾意見的公告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20 年1- 5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22,518.67 #-6.7% 107,671.0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24,774.8 -8.8% 71,436.80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14,670.5 -10.0% 43,379.35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2,681.7 *-16.5% 10.787.1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10,104.3 -7.1% 28,057.45

(#為2020年1-3月數,*為2020年1-4月數)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20
1-3
與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4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8,999.09 -5.2% 42,395.00 2,529.07 -10.2% 13,306.7
廣西 4,670.85 -3.3% 21,237.14 1,355.40 -9.1% 4,694.7
海南 1,115.28 -4.5% 5,308.94 270.07 -16.1% 905.9
雲南 5,107.77 -4.3% 23,223.75 625.61 -8.0% 2,323.7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供參考,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

商務部於2020年4月16日公佈,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簡稱廣交會)將於6月15-24日在網上舉辦,為期10天。商務部將堅持進出口並重,做好產供銷對接,積極動員各方力量,提升技術水平,擴大惠企範圍,完善配套服務,提升廣大企業和客商的上線體驗,力爭舉辦一屆“特殊時期、特殊意義、特別舉措、特別精彩”的網上廣交會。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4/20200402956113.shtml

● 「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由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將於9月3-6日期間聯合推出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線上展。展會設國際智能移動終端及電子消費品展、國際潮流服裝服飾及鞋帽展、國際玩具及嬰童用品展、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展、國際特色食品展5個專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ptpf.com/
  • http://www.gde.cc/news/info.aspx?types=products&Fenleiid=270&id=1438
  • https://mp.weixin.qq.com/s/VgoodITlJUw8rY0lxH9TCg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6月15-24日 第127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 網上舉辦 商務部、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6月19-21日 2020第九屆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B區 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組委會辦公室、中國金融出版社 http://www.gzife.com
*2020年7月8-11日 中國(廣州)國際建築裝飾博覽會 廣交會展館和保利世貿博覽館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http://jbh-china.com
2020年7月29-31日 第4屆廣州復合材料及製品展覽會 廣州:廣州琶洲.南豐國際會展中心 廣州復材展覽有限公司 http://www.compositesexpo.com/
2020年7月8-11日 中國(廣州)國際建築 裝飾博覽會 廣州:廣交會展館、保利世貿博覽館、南豐國際會展中心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中國建築裝飾協會 http://gzfair-cbd.intexh.com/
2020年8月5-7日 第十七屆廣州國際紙展 廣州:琶洲保利世貿博覽館一樓2號館 廣東省造紙行業協會、廣東省造紙行業工會聯合會、廣西造紙行業協會等部門 http://www.paperexpo.com.cn
#2020年9月3至6日 「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東莞: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為推介活動;*為新增活動)

香港快訊

活動推介

● 「香港貿易發展局創業日展覽會」

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將於2020年7月16-17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展覽會設有創業導航論壇、PITCHATHON 創投路演、Start-up Clinic 初創問診及Fund & Mentor 創業項目配對等活動。展覽主題展區包括:初創專區、創業支援區、商機專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m.hktdc.com/fair/eday-sc/HKTDC-Entrepreneur-Day.html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6-17日 香港貿易發展局創業日展覽會 香港: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香港灣仔博覽道1號,海港道入口) 香港貿易發展局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8月13-17日 香港貿發局美食博覽2020 香港: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香港灣仔博覽道1號,海港道入口) 香港貿易發展局 http://event.hktdc.com/fair/hkfoodexpo-en/HKTDC-Food-Expo/
2020年10月28-31日 2020國際環保博覽 香港:亞洲國際博覽館 法蘭克福展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 http://m.hktdc.com/fair/ecoexpoasia-sc

(#為推介活動)

其他經貿信息網頁
《駐粵辦通訊》集中報導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及雲南的經貿信息。如欲獲取全國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經貿信息,請流覽以下網頁:

(1)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商業資料通告 – 內地商貿資料庫」網頁
網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區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區政府駐武漢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貿易發展局「中國貿易」網頁
網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的網站亦有提供有關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訊》的內容,網址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總商會亦設有專門網站報導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網址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駐粵辦通訊》訂閱須知

如有興趣訂閱《駐粵辦通訊》,歡迎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商會或公司名稱、電子郵箱、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辦,並於郵件標題註明「訂閱駐粵辦通訊」。



免責聲明

《駐粵辦通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公眾提供的信息服務,資料搜集自有關網站、報刊媒體及其它機構等管道,並僅供參考之用。該《通訊》所載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辦對於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該《通訊》而招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其他展覽活動信息網頁

網站

網址

福建

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預告)

http://www.xicec.com

廣東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覽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會展中心
(展覽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展覽(展覽計劃)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黃圃國際會展中心(展會預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廣西

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雲南

昆明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貿易發展局
(商貿活動)

http://www.hktdc.com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活動預覽)

http://www.hkcec.com

亞洲國際博覽館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