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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7月3日
(總第1217期)

通 告

2020 《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資料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 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著眼增強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等

國務院於2020年7月1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a) 優先支持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增強其服務中小微企業、支持保就業能力;以及(b) 規範付款期限,明確檢驗驗收要求,規定不得以負責人變更、等待驗收、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遲延支付,並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將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向社會公開或公示,設定違約拖欠投訴處理、失信懲戒、處分追責等條款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07/01/content_5523300.htm

2. 《關於調整<實行進口報告管理的大宗農產品目錄>的公告》

商務部於2020年6月29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將關稅配額外食糖納入《目錄》,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進口報告管理;(b) 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橄欖油進口報告管理;以及(c) 進口上述商品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原糖加工生產型企業應向中國糖業協會備案,食糖進口國營貿易企業和其他企業應向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備案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2006/20200602978638.shtml
《關於調整<實行進口報告管理的大宗農產品目錄>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23號)

3. 穩外貿工作座談會 加快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等融資支持

穩外貿工作座談會於2020年6月28日召開。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外貿企業轉型升級,提升出口產品質量和附加值,加快發展跨境電商、網上交易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鼓勵引導多元投入建設海外倉,加大對帶動中小企業出口的外貿服務平臺的支持;(b) 研究出臺穩外貿穩外資的新措施,尤其要加大支持力度保住中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並助力大型骨幹外貿企業破解難題,更好支撐就業穩定;以及(c) 引導金融機構加強信貸、信保、擔保等融資支持,紓解外貿企業流動性困難。繼續挖掘通關便利化改革潛力,優化對外貿企業服務。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穩外貿穩外資工作,加強與相關國家溝通協調,暢通國際貨運通道,開闢更多方便商務人員往來的“快捷通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06/29/content_5522630.htm

4. 《國務院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於2020年6月28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5部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6/28/content_5522324.htm
《國務院關於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通知》(國函[2020]88號)

5.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6月28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7月28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存托機構應符合熟悉票據和債券市場業務的商業銀行或證券公司;具有與開票標準化票據存托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內控制度和業務設施等條件;以及(b) 存托機構應在標準化票據創設前披露基礎資產清單,並向投資者公佈標準化票據的認購公告。公開歸集基礎資產的,存托機構或票據經紀機構應在基礎資產歸集前至少3個工作日發佈基礎資產申報公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046210/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公告[2020]6號)

6. 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

國務院於2020年6月24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a) 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年底前各省份全部開通“一網通辦”平臺,實現全部手續線上“一表填報”,辦齊的材料線下“一個視窗”一次領取。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作為企業在網上辦理企業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服務、社保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以及(b) 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嚴禁依託政府部門或利用行業影響力強制企業入會和收費;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政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嚴禁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嚴禁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複收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06/24/content_5521579.htm

7.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承擔亂象整治和內控合規建設的主體責任,做到深自查、真整改、嚴問責,將問題隱患整治到位;以及(b) 要落實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有效滿足中小微企業合理融資需求。要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用好人民銀行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資金和政策性銀行轉貸款資金,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確保資金用於支持小微企業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1908&itemId=926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27號)

8.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實施範圍繼續為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以及(b)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使用者)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準的95%結算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6/t20200628_1232199.html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994號)

9.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確認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以及(b) 將文化藝術創作扶持方面的有關事項按政策確定層級和組織實施主體分別劃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主要包括為落實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部署要求,由政府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動、展覽、文藝創作演出等,涉及文學、舞臺藝術、美術、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電影、出版等方面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6/23/content_5521313.htm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20]14號)

10. 《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辦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異地實施違法行為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派出機構管轄。行為發生地的派出機構應當及時通知行為主體所在地的派出機構,行為主體所在地的派出機構應當積極配合違法行為的查處; (b)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發現當事人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銀行保險監管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且有管轄權的,應當予以立案;(c) 行政處罰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以及(d) 立案調查結束後,需要移送行政處罰委員會的,由立案調查部門提出處罰建議,將案件材料移交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1627&itemId=928&generaltype=0
《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8號 )

11.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22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保險機構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投保人為自然人的商業保險產品時,應當實施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除外; (b) 保險機構應當在自營網絡平臺通過設置銷售頁面實現互聯網保險銷售,不得在非自營網絡平臺設置銷售頁面。保險機構可以在非自營網絡平臺設置投保申請連結,由投保人點選連結進入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非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不得設置保險產品銷售頁面;以及(c) 保險機構應當以足以引起投保人註意的文字、字體、符號或其他明顯標誌,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內容進行逐項展示,並以網頁、音訊或視頻等形式予以明確說明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2732&itemId=926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26號)

12.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於2020年6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對《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進行了修訂調整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zwgk.mct.gov.cn/auto255/202006/t20200622_872757.html?keywords=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的通知》

1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b)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及(c)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6/25/content_5521984.htm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49號)

14. 《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於2020年6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發的、承租人與出租人就現有租賃合同達成的租金減免、延期支付等租金減讓,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1 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也可以選擇採用本規定的簡化方法:(一) 減讓後的租賃對價較減讓前減少或基本不變,其中,租賃對價未折現或按減讓前折現率折現均可;(二) 減讓僅針對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應付租賃付款額,2021 年 6 月 30 日後應付租賃付款額增加不影響滿足該條件,2021 年 6 月 30 日後應付租賃付款額減少不滿足該條件;以及(三) 綜合考慮定性和定量因素後認定租賃的其他條款和條件無重大變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6/24/content_5521488.htm
《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20]10號)

15. 《關於印發疫苗生產車間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以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等五個部門於2020年6月18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車間的選址宜遠離公共區域,應充分考慮車間對人群及環境的影響,應有可靠措施避免對週邊的污染;(b) 隔離器的排風應通過兩級高效空氣篩檢程序過濾後排放,排風高效空氣篩檢程序應能原位消毒和檢漏;(c) 定期對關鍵防護設備生物安全指標進行驗證。關鍵防護設備應包含(不限於)生物安全型高效空氣過濾裝置、生物安全型壓力蒸汽滅菌器、活毒廢水處理系統、生物安全櫃、隔離器、傳遞窗;以及(d) 生物安全相關的每項活動均應當有記錄,並制定管理類文件以明確:記錄的內容、記錄的要求、記錄的文件案管理、記錄使用的許可權、記錄的安全、記錄的保存期限等。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菌(毒)種的使用記錄應長期保存,直至銷毀。涉及使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生產疫苗的記錄應至少保存20年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6/22/content_5521006.htm
《關於印發疫苗生產車間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通知》(國衛辦科教函[2020]483號)

16. 《關於公佈港澳CEPA項下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對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3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4號附件中部分商品原產地標準予以修訂,經修訂的標準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149151/index.html
《關於公佈港澳CEPA項下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6號)

17.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子>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6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中國內地直接保險公司向合格的香港再保險機構分出再保險業務時,適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 8 號: 2 信用風險》第二十九條,且香港再保險機構適用的再保險交 易對手違約風險基礎因數 RF0賦值為 0.087;以及(b) 中國內地再保險公司向香港保險機構分出保險業務 時,再保險分出業務的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數根據《保險公 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 8 號:信用風險》第三十條確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0839&itemId=925&generaltype=0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子>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24號)

18. 《關於延長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減免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財政部及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6月4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減免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公告》(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4號)規定的免徵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和減半徵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24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6/24/content_5521532.htm
《關於延長港口建設費和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減免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0號)

廣東省政策

19. 《關於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6月28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編制和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發展和改革政策、行業標準和規範,制定市場准入、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對企業切身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專項政策,應充分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b) 對不同企業、行業影響存在較大差別的涉企政策,應註重聽取各類有代表性的企業家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特別是民營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等企業家代表的意見;對特定行業、產業的涉企政策,應有針對性地聽取相關企業家代表和協會商會的意見;對特定地域的涉企政策,應充分聽取地方企業家代表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c) 政策起草部門在徵求企業家意見前,具備條件的,應向企業家提供政策初稿和起草說明。起草說明包括:政策起草依據、適用對象和標準、政策兌現程序、上級相關政策要求、新舊政策差異、對相關行業或企業群體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等內容;以及(d) 對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涉企政策,政策制定部門應認真研究政策調整的必要性。對確需調整的涉企政策,要結合企業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及時調整。對可能增加企業成本、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政策調整,應在聽取相關行業協會商會和行業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設置緩衝過渡期,給企業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時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rc.gd.gov.cn/gfxwj5633/content/post_3024721.html
《關於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0]6號)

20.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開展國內外防護產品產業鏈標準比對,制定快速回應國際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鼓勵國內、國際權威認證機構開展自願性認證。收集、分析出口目的國(地區)防疫產品標準、認證、市場准入、技術法規等方面最新動態,為出口企業提供檢測認證、計量校準、標準法規等一站式服務;(b) 指導、規範行業協會和商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團體標準化工作,支持協力廠商專業機構開展團體標準評價,培育廣東團體標準品牌;(c) 支持在重點產業集群建立國家級和省級計量、標準、檢測、認證專業機構。推動將企業質量創新和質量技術基礎支出納入企業研發經費支出範圍,依法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及其他扶持政策;(d) 支持優勢產業聚集區申報建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一站式”糾紛解決方案;以及(e) 加快推進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發揮廣東產業化優勢和港澳國際化優勢,聯合開展國際標準和灣區團體標準研製,推動港澳地區更多領域和產品適用國家標準,支持港澳地區先進標準成為國家標準和灣區團體標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3023727.html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0]90號)

21.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6月9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加快建設廣澳港區三期工程、廣澳港疏港鐵路項目,將汕頭港打造成為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港。加快推進在廣澳港區規劃建設粵電汕頭LNG項目;(b) 支持華僑試驗區發展特色金融、商務會展、文化創意、旅遊休閒、教育培訓、醫療服務等現代服務業,支持華僑試驗區探索建設面向全球華僑華人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搭建服務全球華僑華人技術交易市場和知識產權交易市場;(c) 支持以“僑”引才,探索與港澳在服務貿易相關的人才培養、資格互認、標準制定等方面開展合作,拓寬港澳專業人士在華僑試驗區執業範圍;(d) 支持在華僑試驗區內設立華僑華人文化創意產品(含生產設計)交易市場。支持僑資影視文化企業集團註冊落戶華僑試驗區,鼓勵製作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潮汕、客家等方言影視作品;以及(e) 支持華僑試驗區深化海岸帶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汕頭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示範區,優先在省級財政“海洋資源管理”專項資金中給予安排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3022634.html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粵府[2020]33號)

22.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2019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境外高端人才)申報指南的通知》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6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2019 年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創業,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符合相關條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可申請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以及(b) 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須同時符合申請人屬於外國國籍人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等條件;以及(c) 申報時間:2020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符合補貼條件因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可在下一年度的補貼申請期限內補辦申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6436217.html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2019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境外高端人才)申報指南的通知》

23. 《廣州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財政補貼五十問》

廣州市財政局於2020年6月28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a) 《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 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穗財規字[2019]5 號)明確,對在 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廣州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以及(b) 境外高端人才,應符合《廣州市境外高端 人才目錄(2019 年標準)》標準;境外緊缺人才,應符合《廣州市緊缺人才需求目錄(2019 年版)》標準,且納稅年度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達到 30 萬元人民幣以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czj.gz.gov.cn/tzgg/content/post_6438634.html

24. 《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於2020年6月28日審議通過上述《草案》,並將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主要內容包括:(a) 草案共7章89條,包括:總則、市場活力、政務便利、開放創新、執法公正、法治保障和附則;以及(b) 深化改革,服務企業全生命週期,包括:推進企業開辦、變更審批改革;簡化辦理涉企事項程序;優化創新金融服務;打造廣州人才高地;完善企業遷移、註銷手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xw/zwlb/bmdt/ssfj/content/post_6432478.html

25.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州市2020年重點項目計劃的通知》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2020年市重點建設正式項目共675個。當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96項)、產業建設項目(266項)、生態環保項目(71項)、社會民生項目(99項)、城市更新項目(43項)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gw.gz.gov.cn/tzgg/content/post_6183301.html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州市2020年重點項目計劃的通知》 (穗發改[2020]62號)

26.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 中共廣州市委統戰部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關於加強金融支持廣州市民營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修訂)》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以及中共廣州市委統戰部等7個部門於2020年6月16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意見(修訂)》,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a) 完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體系, 加強地方政府部門對金融機構信貸政策導向評估結果的運用,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小微型企業貸款和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支持力度;(b) 支持廣州市民營企業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推動一批具備核心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到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新型、成長型民營中小企業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c) 支持拓展延伸線上融資,完善信用信息共用機制,推動政府部門將量化信用信息向“粵信融”“中小融”“信易貸”等中小企業融資對接平臺開放,供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查詢使用;以及(d) 建立產融對接機制,通過不定期地召開銀企座談會、民營企業項目推薦會、產融對接會等形式,實現銀企良性互動。加強對民營企業管理者和財務人員的融資輔導和政策培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rjgj.gz.gov.cn/gkmlpt/content/5/5948/post_5948759.html#1122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 中共廣州市委統戰部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關於加強金融支持廣州市民營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修訂)》(穗金融規[2020]2號)

27. 《關於印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集群註冊企業管理試行辦法(修訂稿)的通知》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於2020年6月12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a) 從事生產加工、餐飲服務、旅館業、娛樂服務、網吧等需要特定經營場所方能開展經營活動等主體不得申請登記為集群註冊企業;(b) 港澳臺、外籍人士申請設立集群註冊企業,應當授權一名廣州市常住居民或者在廣州市註冊的實體公司作為申請人代表,負責簽署、接收登記材料和法律文件等;(c) 託管企業應當要求申請集群註冊地址的申請主體提交其身份、實際經營場所、聯繫方式等真實、準確信息,並進行核驗、登記;以及(d) 集群註冊位址使用期限不超過3年,託管企業應在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通知集群註冊企業將住所變更到實際經營地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fb/content/post_5954932.html
《關於印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集群註冊企業管理試行辦法(修訂稿)的通知》(穗南自貿管辦規[2020]1號)

28. 《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19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及深圳市財政局於2020年7月2日聯合發佈上述《指南》,自2020年7月10日起實施,2019年納稅年度内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個人所得稅财政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按照本申報指南執行。主要內容包括: (a)申報人應當符合以下身份條件之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以申報人的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為准。赴港澳定居的內地居民(已註銷內地戶籍)。以申報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內地戶籍註銷證明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為准。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相關入境證件和內地居民身份證件為准等;(b)申報人在深圳市工作,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申報人與深圳市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申報人屬由境外雇主派遣的,該申報人的境外雇主與深圳市接收單位簽訂了派遣合同。申報人在2019年度內,在深圳市的工作天數累計滿90天等;以及(c)明確申報人資格條件、納稅條件、其他條件,申報單位基本條件、其他條件,補貼計算,申報審核程序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7839605.html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19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 >的通知》

29.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0年7月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申報人,可按照本通知規定申請補貼。主要內容包括: (a)對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在納稅年度內,申報人已納稅額減去測算稅額,即為申報人可申請當年度個人所得稅補貼;(b)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是指,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等,在深圳市用人單位工作並在深圳依法納稅,同時符合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 ,以及國家、省、市認定的其他境外高層次人才,或國家級、省級或市級重大創新平台的科研團隊成員和中層以上管理人才等條件之一的;以及(c) 個人所得稅補貼資金,由深圳市區財政按照市區共享稅分成比例負擔。各區(含新區、深汕合作區)、前海合作區負責所屬轄區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補貼的申請受理、審核、發放工作。申報人不重複享受深圳市其他與個人所得稅相關的人才優惠政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7839495.html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30.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卓越創新型產業用房項目招租公告》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於2020年6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 (a)本次公開招租,重點面向港澳或全球專業服務業以及科創類企業,包括港澳台及國際高端專業服務機構,包括會計、稅務、法律、工程、測量、諮詢調查、會展、人力資源、文化創意、航空服務等領域高端專業服務業企業;或獲得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下設的企業支援計劃、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創科創投基金其中之一資助的香港科技企業等;以及(b)明確申請資料,租賃程序,招商聯繫方式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pnr.sz.gov.cn/d-cyyf/noticeDetailServlet?type=2¬iceId=d5739b9139024a7398be09bf0853fa89¬iceType=5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卓越創新型產業用房項目招租公告》

31. 《深圳市創業項目管理辦法》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於2020年6月8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20年6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創業資助項目分為參賽企業資助項目和參賽團隊資助項目兩類;(b)創客交流活動項目是由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單位在深圳舉辦的創客論壇、創客大賽、創客成果展、創客項目路演等創客交流活動,以及經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國際創客周活動等重大創客交流活動予以資助;以及(c)明確各資助項目申請單位應當符合的條件,要提交的材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56/content/post_7821974.html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於印發<深圳市創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深科技創 新規[2020]7號)

32. 《關於印發<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創新合作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於2020年7月1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截至  2023年7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a) 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分支機搆是指經國家科技部認定的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在珠海市設立的分實驗室(分部);(b) 港澳科技成果轉化是指港澳人士或港澳機構在珠海成立企業,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目標市場明確、產業化前景良好的技術成果為基礎,向市場提供有創新屬性的產品;以及(c) 粵港澳科技合作項目是指由國家或省科技主管部門立項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粵港澳科技合作項目及由港澳有關單位參與的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600602.html
《關於印發<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創新合作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珠科創[2020]66號)

33.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港澳貨車入境珠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a) 經珠海口岸入境的港澳貨車司機必須經港澳或內地有資質第三方機構核酸檢測,且每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方可駕駛貨車入境珠海並獲得隔離豁免;(b) 港澳貨車入境時,司機掃碼“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如實填報《港澳貨車出入境登記表》,經口岸現場三人組驗核“粵康碼”和相關機構出具的7日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後,配合海關開展口岸衛生檢疫,經檢疫合格後方可入境;以及(c) 確需在內地過夜的港澳貨車司機必須按照《港澳貨車出入境登記表》所填報的地點住宿。自有住房的,需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居)報告並接受管理。無自有住房的,必須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酒店住宿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594336.html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港澳貨車入境珠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珠防疫指[2020]47號)

34.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6月17日印發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a) 降低企業稅費成本。執行國家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相關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b) 加大對生產型外貿企業的扶持力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扶持力度,對參加境外展會及其線上展會開拓國際市場的企業給予扶持,提升企業接單的信心和能力,扶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 (c) 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申請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及(d) 優化自主創業環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充分發揮創業投資促進“雙創”和增加就業的獨特作用,對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創業投資企業予以引導基金扶持、政府項目對接等政策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qtwj/ztzfwj/content/post_2594346.html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2020]35號)

35. 《關於印發<佛山市2019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

佛山市財政局、佛山市科學技術局以及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於2020年6月28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申報人屬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b) 申報人須在2019年年度內符合國家、廣東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的人才;取得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A類或B類的人才等條件之一;以及(c) 受理時間:2020年7月1日至8月20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scz.foshan.gov.cn/zxx/tzgg/content/post_4407747.html
《關於印發<佛山市2019年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

36.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推動佛山市產業發展保護區工業用地提升的意見》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6月15日發佈上述《意見》,自2020年7月17日起實施,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低於2公頃的工業企業用地原則上不再供應新增建設用地(不含批而未供用地),引導其進入標準廠房,通過購買或租賃方式解決生產經營場地;(b) 傳統工業企業轉為先進製造業企業或新興產業,利用存量工業廠房進行製造業與文化創意、科技服務業等融合發展的,經各區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後,可在5年內的過渡期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c) 標準廠房優先保障符合佛山市產業指導目錄要求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用於居住、商業服務等非工業用途;(d) 鼓勵和引導各類企業、組織及自然人投資建設標準廠房,可以採取由土地權屬人以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合作、聯營的形式,與公資企業或社會資本共同開發建設標準廠房等建設方式;以及(e) 實行多樣化徵地補償方式 包括被拆遷廠房土地使用權、廠房建(構)築物生產設備設施搬遷、拆裝費用,存貨、原材料等搬遷費用和臨時安置補助、停產停業損失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cwj/gfxwj/bmgfxwj/content/post_4401047.html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推動佛山市產業發展保護區工業用地提升的意見》 (佛自然資通[2020]23號)

37. 東莞市《市科技局關於組織申報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認定及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通知》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6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有意向申報的企業或申請人對照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目錄(2019年),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準備相關電子版申報材料;(b) 申請人或受委託人(納稅扣繳義務人)登錄“http://zwfw.dg.gov.cn/html/rcbt/apply_edit.html?itemCode=11441900007330117Q3442103041000”,填報相關申報信息,按要求提交申請資料,輸入稅務資料授權的“查詢序號;以及(c) 申報時間:2020年7月1日-8月31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gstb.dg.gov.cn/xxgk/zf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3194003.html
《市科技局關於組織申報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認定及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通知》

38.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江門市5G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6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對象應同時具備項目設備和技術已投入100萬元及以上等基本條件;(b) 支持5G+智能製造和5G+工業互聯網方面的技術標準攻關、融合產品研發和產業化、技術和產品部署實施等項目,以及5G+智能農業、5G+4K/8K超高清視頻、5G+智能教育、5G+智能醫療、5G+智能交通、5G+智能文旅、5G+智能政務、5G+智能城市等成熟度較高的行業開展5G融合應用場景示範項目。按照單個項目總投入額(不含土地購置及土建工程投入)的15%給予擬支持項目事後獎補,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以及(c) 除有明確規定外,同一申請單位不得同時申報2個及以上項目,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申報、多頭申報。同一項目已獲省級及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本扶持資金不再予以扶持(需配套項目除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2080256.html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江門市5G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江工信辦[2020]9號)

39. 《江門市商務局關於印發<鼓勵產業項目加快開工建設的扶持措施>的通知》

江門市商務局於2020年6月17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對同時符合企業於2020年上半年新引進(含增資擴產)投資超1億元(含1億元)的項目並開工建設等條件的企業給予獎勵;(b) 按項目2020年上半年實際到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分文件次給予一次性獎勵;實際到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5,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獎勵;以及(c) 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申報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2078638.html
《江門市商務局關於印發<鼓勵產業項目加快開工建設的扶持措施>的通知》(江商務資服[2020]27號)

40. 《江門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江門市商務局支持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門市商務局於2020年6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展覽面積達到10,000平方米,正式展期不少於3天的專業貿易類展覽(以促進貿易成交、技術交流、經濟合作、項目投資、服務推廣等為主要目標、以專業觀眾為主要對象的展會),給予場地租金5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展覽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b) 補貼獲得國際展覽協會、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亞洲展覽會議聯盟等國際性或區域性會展組織認證的會展項目在江門市舉辦,每個項目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以及(c) 對外地組展機構(展覽主辦機構或承辦機構)在江門市舉辦的,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正式展期不少於3天的展覽,給予每個項目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2077469.html
《江門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江門市商務局支持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商務服貿[2020]21號)

福建省政策

41.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疫情期間支持舉辦會展活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通過加大必要展會補助力度、提高展會招攬獎勵標準、給予場館場租資助、給予政務勤務保障資助等4大措施,重啟福州市會展業工作;(b)對原計劃於今年2月~6月舉辦但因疫情延期,經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批准可重新舉辦的必要展會,符合資助條件的,對主辦方的資助資金標準在《福州市展會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基礎上提高20%,單個展會資助增幅不超過50萬元;以及(c)在疫情期間舉辦、且符合《管理辦法》資金補助條件的必要展會,給予主辦方每平方米3元的場館場租資助,單個展會場租資助不超過20萬元。疫情期間舉辦的規模以上(3萬平方米以上)展會,每場給予主辦方5萬元的政務勤務保障資助等。

http://www.fuzhou.gov.cn/zfxxgkzl/szfbmjxsqxxgk/szfbmxxgk/fzsrmzfbgt/zfxxgkml/yzdgkdqtxx_2585/202006/t20200619_3328988.htm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疫情期間支持舉辦會展活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辦 [2020] 71號

42.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廈門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優化技能人才落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公安局於2020年6月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7月6日後,男性年齡5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40周歲以下,在廈合法就業並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2年的中級工、在廈合法就業並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的高級工可落戶廈門市;以及(b)技能人才落戶,如果在廈門市無自有房產,則由公安部門以電腦自動派位,分配到島外各區人才集體戶等。

http://hrss.xm.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zcfg/202006/t20200612_2454654.htm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廈門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優化技能人才落戶有關工作的通知》廈人社 [2020] 94號

廣西區政策

43. 《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9日發佈上述《通知》,為幫扶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促進經濟平穩增長。主要內容包括:(a) 引導銀行機構持續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增速高於各項貸款餘額增速,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40%,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再降低0.5個百分點;(b)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方面給予支持;(c) 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將現有免收1個月租金、減半收取2個月租金的政策調整為免收3個月租金; (d) 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創新型中小微企業連續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的寬頻流量、雲辦公套件等信息化服務;(e) 放寬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以及 (f) 加大失業保險支持力度和積極引導中小微外貿企業轉型升級,拓展線上線下和境內境外市場等。本措施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xzf.gov.cn/zfwj/zxwj/t5581506.s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電[2020]115號)

海南省政策

44. 《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海關總署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9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a) 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不限次數。免稅商品種類及每次購買數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執行。超出免稅限額、限量的部分,照章徵收進境物品進口稅;以及(b) 財政部公告2011年第14號、2012年第73號、2015年第8號、2016年第15號、2017年第7號,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2018年公告第158號、2018年第175號同時廢止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6/29/content_5522649.htm
《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

45.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b) 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以及(c) 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30_3540853.htm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20]32號)

46.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6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對註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b)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c)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30_3540842.htm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20]31號)

雲南省政策

47.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1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全面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繁育、飼養、出售、購買、進口陸生野生動物等行政許可申請。對已經辦理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許可證件或文書,一律撤回並予以註銷或申明作廢,停止一切以食用為目的的出售、運輸、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活動;(b) 將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作為補償對象,確定補償標準,進行合理補償;對違規取得行政許可證件或違法從事養殖的不予補償;以及(c) 對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現有相關政策、項目、資金等管道予以支持;對屬於禁食範圍但其設施可用作合法養殖其他動物的,通過加強信息服務和技術指導,主動引導受影響的農戶調整養殖結構。對禁食後停止養殖活動的,積極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轉產轉業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6/t20200622_205934.html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工作的通知》 (雲政辦函[2020]55號)

公開徵求意見

48. 《廣州市南沙區促進重點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扶持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南沙區工信局於2020年6月30日就上述《扶持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9日。主要內容包括:(a) 享受本辦法的企業須是工商註冊地、主管稅務機關及統計關係在南沙區範圍內,且列入我區重點小微工業企業名單的企業;以及(b) 在同等條件下各類專項資金申報優先考慮,並提供扶持政策、財稅知識、統計報表等方面輔導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5404
區工信局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南沙區促進重點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扶持辦法》意見的公告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20 年1- 5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22,518.67 #-6.7% 107,671.0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24,774.8 -8.8% 71,436.80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14,670.5 -10.0% 43,379.35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2,681.7 *-16.5% 10.787.1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10,104.3 -7.1% 28,057.45

(#為2020年1-3月數,*為2020年1-4月數)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20
1-3
與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4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8,999.09 -5.2% 42,395.00 2,529.07 -10.2% 13,306.7
廣西 4,670.85 -3.3% 21,237.14 1,355.40 -9.1% 4,694.7
海南 1,115.28 -4.5% 5,308.94 270.07 -16.1% 905.9
雲南 5,107.77 -4.3% 23,223.75 625.61 -8.0% 2,323.7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供參考,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由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將於9月3-6日期間聯合推出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線上展。展會設國際智能移動終端及電子消費品展、國際潮流服裝服飾及鞋帽展、國際玩具及嬰童用品展、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展、國際特色食品展5個專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cptpf.com/
  • http://www.gde.cc/news/info.aspx?types=products&Fenleiid=270&id=1438
  • https://mp.weixin.qq.com/s/VgoodITlJUw8rY0lxH9TCg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7月8-11日 中國(廣州)國際建築裝飾博覽會 廣交會展館和保利世貿博覽館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http://jbh-china.com
2020年7月29-31日 第4屆廣州復合材料及製品展覽會 廣州:廣州琶洲.南豐國際會展中心 廣州復材展覽有限公司 http://www.compositesexpo.com/
2020年7月8-11日 中國(廣州)國際建築 裝飾博覽會 廣州:廣交會展館、保利世貿博覽館、南豐國際會展中心 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中國建築裝飾協會 http://gzfair-cbd.intexh.com/
2020年8月5-7日 第十七屆廣州國際紙展 廣州:琶洲保利世貿博覽館一樓2號館 廣東省造紙行業協會、廣東省造紙行業工會聯合會、廣西造紙行業協會等部門 http://www.paperexpo.com.cn
*2020年8月14-16日 第11屆酒店餐飲業博覽會 廣州:廣交會展館C區 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廣東省團餐配送行業協會、廣州市浩聯展覽有限公司 https://www.chcex.com
#2020年9月3至6日 「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東莞: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為推介活動;*為新增活動)

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刊憲生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6月30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十八條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把該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區國安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而制定。《港區國安法》有關公布已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2020年6月30日晚刊憲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次立法的目的是要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香港居民正當行使這些權利時,無需擔心觸犯國家安全法律。

《港區國安法》共66條,分為六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及附則。詳情請瀏覽維護國家安全專題網站:https://www.isd.gov.hk/nationalsecurity/chi/index.html

  • 有關香港的最新資訊、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請關注駐粵辦的官方微信平台:

請關注駐粵辦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動推介

● 「港品薈‧線上展覽」

由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主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支持機構 ,於2020年7月推出。「港品薈」提供產品展示區、洽談貿易區以及特別推介區等三大功能區域予參展商/采購商,為供需雙方提供一個拓內銷、促發展的機會。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industryhk.org/sc/events/hk-quality-palace-virtual-expo/

● 「香港貿易發展局創業日展覽會」

由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將於2020年7月16-17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展覽會設有創業導航論壇、PITCHATHON 創投路演、Start-up Clinic 初創問診及Fund & Mentor 創業項目配對等活動。展覽主題展區包括:初創專區、創業支持區、商機專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m.hktdc.com/fair/eday-sc/HKTDC-Entrepreneur-Day.html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2021年6月30日 「港品薈‧線上展覽」 線上展覽 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7月16-17日 香港貿易發展局創業日展覽會 香港: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香港灣仔博覽道1號,海港道入口) 香港貿易發展局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8月13-17日 香港貿發局美食博覽2020 香港: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香港灣仔博覽道1號,海港道入口) 香港貿易發展局 http://event.hktdc.com/fair/hkfoodexpo-en/HKTDC-Food-Expo/
2020年10月28-31日 2020國際環保博覽 香港:亞洲國際博覽館 法蘭克福展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 http://m.hktdc.com/fair/ecoexpoasia-sc

(#為推介活動)

其他經貿信息網頁
《駐粵辦通訊》集中報導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及雲南的經貿信息。如欲獲取全國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經貿信息,請流覽以下網頁:

(1)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商業資料通告 – 內地商貿資料庫」網頁
網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區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區政府駐武漢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貿易發展局「中國貿易」網頁
網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的網站亦有提供有關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訊》的內容,網址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總商會亦設有專門網站報導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網址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駐粵辦通訊》訂閱須知

如有興趣訂閱《駐粵辦通訊》,歡迎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商會或公司名稱、電子郵箱、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辦,並於郵件標題註明「訂閱駐粵辦通訊」。



免責聲明

《駐粵辦通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公眾提供的信息服務,資料搜集自有關網站、報刊媒體及其它機構等管道,並僅供參考之用。該《通訊》所載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辦對於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該《通訊》而招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其他展覽活動信息網頁

網站

網址

福建

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預告)

http://www.xicec.com

廣東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覽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會展中心
(展覽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展覽(展覽計劃)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黃圃國際會展中心(展會預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廣西

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雲南

昆明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貿易發展局
(商貿活動)

http://www.hktdc.com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活動預覽)

http://www.hkcec.com

亞洲國際博覽館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