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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8月10日
(總第1229期)

1. 《 關於從事粵港貨運業務跨境貨車司機在莞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告知書

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疫情防控組於2020年8月9日發佈上述《告知書》,自2020年8月10日12時起執行,後續將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主要內容包括:(a) 跨境司機入境來莞,必須同時遵守深圳、珠海等入境口岸城市關於強化粵港跨境司機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工作要求;(b) 跨境司機在莞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東莞市目的地工廠(倉庫)進行點對點運輸,並做好個人防護;(c) 目的地為東莞的跨境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如有正當理由需在莞過夜,須由司機本人或貨主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鎮街(園區)指揮部審批同意後統一安排在指定場所自費住宿,並實施封閉管理,不得自行安排在莞過夜;(d) 長居地為東莞的跨境司機如在莞過夜,也需到所在鎮街(園區)指定場所住宿,實施封閉管理;所在鎮街(園區)將適當補貼部分食宿費用;以及(e) 跨境司機在莞期間如違反入境口岸城市以及東莞市有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將被暫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離備案名單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ztzllm/yqfk/dgzxd/content/post_3231888.html
《關於從事粵港貨運業務跨境貨車司機在莞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告知書》

公開徵求意見

2.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於2020年8月6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6日。主要內容包括:(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並依照食品經營許可核定事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食品經營者在不同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應分別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通過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除外;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b)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取得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以及(c) 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者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許可證編號、有效期、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發證日期和二維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hinalaw.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08/06/657_3253732.html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3. 《關於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進一步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徵求公眾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於2020年8月4日就上述《徵求公眾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2日。主要內容包括:(a) 在廣州市劃定的一級、二級及三級測試路段基礎上,分批劃定南沙自主開放路段;(b) 在南沙區明珠灣起步區範圍內,有條件地允許測試主體開展車內駕駛位無人的道路測試,後續視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情況,逐步擴大開放區域;以及(c) 支持南沙區內整車製造企業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試製、測試,力爭實現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達到規模化生產;適時推進智能網聯汽車城市環衛、無人配送、移動醫療等綜合性商業化運營試點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6251
關於徵求《關於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進一步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意見的公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政編碼: 510613)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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