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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8月26日
(總第1236期)

內地經貿快訊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粵港跨境貨車司機
在廣州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8月25日發佈上述《通告》, 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跨境司機在廣州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廣州目的地工廠(倉庫)進行點對點運輸,並做好個人防護。原則上單獨就餐,不參與聚集性活動,入境後全程必須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車及與其他人直接接觸;(b) 目的地為廣州的跨境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如有正當理由需在廣州過夜,須由貨主單位或運輸企業以及跨境司機本人提出申請,經住宿地所在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審批同意後,統一安排在指定酒店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並補貼部分食宿費用,不得自行安排在廣州過夜。住宿期間,跨境貨車統一停放在所在區指定停車場,由所在區提供停車場與住宿點間的專車接駁服務;(c) 長居地為廣州,且14天內有返港記錄的跨境司機,如在廣州過夜,也需到所在區的指定酒店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並補貼部分食宿費用;以及(d) 跨境司機在廣州期間如違反廣州市或入境口岸城市有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將被暫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離備案名單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xw/tzgg/content/post_6513113.html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廣州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第11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政編碼: 510613)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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