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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9月3日
(總第1238期)

內地經貿快訊

《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

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9月2日發佈上述《通告》, 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後續將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失效日期另行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各交通節點(包括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貨物作業點、停車場、指定住宿點等)停留的,須配合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粵康碼”掃碼查驗;(b) 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佛山目的地貨主單位(工廠、倉庫等)及其他貨物裝卸作業點進行點對點運輸,並做好個人防護。入境後全程必須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車及與其他人直接接觸。原則上單獨就餐,不參與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商場、影院、遊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生病就醫除外),不搭乘地鐵、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c) 目的地為佛山的跨境貨車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以及(d) 長居地為佛山,且14天內有返港記錄的跨境貨車司機,如在佛山過夜,也須經審批後到指定住宿點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mp.weixin.qq.com/s/IVUVFf7LyeczHwX3LHh99w
《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

廣州《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行動方案》

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於2020年9月2日通過上述《行動方案》,圍繞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平台建設、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推進穗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六個方面,提出了66條具體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圍繞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平台建設

加快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
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南沙區設立經營機構;
推動在南沙區設立港澳保險服務中心,為在內地工作或居住並持有港澳保單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售後服務等。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支持駐穗地區銀行根據廣東省銀行展業自律機制推選的優質企業名單,針對名單內企業,憑其提交的支付指令,直接為其辦理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以及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等資本項目收入資金境內支付使用;
支持廣州地區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支持港澳銀行在穗分支機構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貸款服務;
支持廣州開展不動產跨境抵押登記,試點允許港澳居民將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購買的自住住宅抵押給港澳銀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購房等。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

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新設內地法人總部、分支和專營機構等方式在廣州地區拓展業務;
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廣州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廣州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
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廣州設立經營機構等。

推進穗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支持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引導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金,穩妥有序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推動人民幣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等。

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

鼓勵廣州風投機構聯合港澳投資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
推動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與香港知識產權交易所等境外機構合作,建立和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的大數據基礎設施等。

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

推動建立大灣區金融監管溝通協調機制,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鼓勵在穗金融機構從業的港澳金融人才申報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zt/qltjygadwqjsxsdzgzlfzdf/gzzxd/zxxx/content/post_6527497.html

免責聲明

《駐粵辦通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爲公衆提供的信息服務,資料搜集自有關網站、報刊媒體及其他機構等管道,並僅供參考之用。該《通訊》所載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辦對於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該《通訊》而招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