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駐粵辦通訊

2020年9月22日
(總第1245期)

內地經貿快訊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 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商務部等部門於2020年9月18日聯合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2日。主要內容包括:(a) 進一步便利貿易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境內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外貿綜合服務等市場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明確銀行可根據商事制度改革,及時調整業務審核要求,提高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靈活度和便利性;(b) 優化跨境人民幣業務重點監管名單形成機制,提高名單形成機制的科學性和調整的靈活性,支持外貿企業發展。支持銀行通過審核電子化單證為企業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簡化業務辦理流程,降低企業成本。優化跨國企業集團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安排,允許異地開戶辦理業務;以及(c) 放寬部分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取消非投資類外商投資企業人民幣資本金境內再投資限制。取消外商投資相關業務專戶管理要求,便利再投資、股權轉讓、跨境並購等業務開展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099081/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 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企業境外反壟斷合規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a) 指南主要適用於在境外從事業務經營的中國企業以及業務活動可能對境外市場產生影響的中國企業,包括從事出口貿易、境外投資、並購、知識產權許可、招投標等涉及境外的經營活動;(b) 鼓勵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設置境外反壟斷合規管理部門或崗位,或者在現有合規管理制度中開展境外反壟斷合規管理專項工作。企業可以根據在境外開展業務或者可能對境外市場產生影響業務的規模、業務涉及的主要司法轄區、所處行業特性及市場狀況、業務經營面臨的法律風險等制定境外反壟斷合規制度,或者將境外反壟斷合規要求嵌入現有整體合規體系中;以及(c) 企業可以建立境外反壟斷合規承諾機制。企業決策人員和在境外從事業務經營的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可以作出反壟斷合規承諾,並要求全體員工遵守企業反壟斷合規政策。建立反壟斷合規承諾機制,可以提高相關人員對反壟斷風險的認識、重視程度並確保其對企業履行合規承諾負責;在一些司法轄區(例如歐盟),企業決策人員和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對反壟斷合規的承諾和參與是有效合規制度的關鍵部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9/t20200918_321797.html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企業境外反壟斷合規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免責聲明

《駐粵辦通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爲公衆提供的信息服務,資料搜集自有關網站、報刊媒體及其他機構等管道,並僅供參考之用。該《通訊》所載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辦對於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該《通訊》而招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