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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10月30日
(總第1254期)

通告

2020《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數據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數據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 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數據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代收業務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10月26日發怖上述《通知》,自發怖之日起六個月後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通知》所稱代收業務,是指經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託代收機構按照約定的頻率、額度等條件,從付款人開戶機構扣劃付款人賬戶資金給收款人,且付款人開戶機構不再與付款人逐筆進行交易確認的支付業務。代收業務適用於收款人固定,付款頻率或者額度等條件事先約定且相對固定的特定場景;(b) 代收機構應當按規定對收款人開展客戶身份識別,採取有效措施核實收款人身份和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及收款人採用代收服務確有需要且符合本通知有關適用場景要求。代收機構應當與收款人簽訂代收業務協議。代收業務協議約定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收款賬戶、代收資金用途、代收資金結算週期或者條件、服務費用、風險防控措施、異議處理等;以及(c) 對於付款人與收款人、付款人與付款人開戶機構、收款人與代收機構分別簽訂代收服務協議的,付款人開戶機構可以支持付款人(代收機構可以根據收款人委託)通過代收業務辦理便民服務、政府服務、通訊服務、非投資型保險等相關費用繳納,公益捐款,信用卡還款、銀行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有發放貸款資質許可的其他機構的貸款償還,銀行賬戶充值,資金歸集,以及繳納租金、會員費用等小額便民業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115130/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代收業務的通知》(銀發[2020]248號)

2.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0月26日發怖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自本公告發怖之日起,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辦理型式批准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准;其他計量器具不再辦理型式批准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准;(b) 自本公告發怖之日起,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強制檢定”和“型式批准、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使用中應接受強制檢定,其他工作計量器具不再實行強制檢定,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保證量值準確;以及(c)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在《目錄》型式批准範圍內的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對不在《目錄》強制檢定範圍內的工作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檢定的,繼續完成檢定工作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2010/t20201026_322641.html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 )

3. 《關於印發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10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2020網劍行動重點任務包括:落實電商平台責任、重拳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集中治理網上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非法交易行為、強化互聯網廣告監管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mr.gov.cn/xw/zj/202010/t20201024_322597.html
《關於印發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

4.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和發展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於2020年10月2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制定實施文化和旅遊消費惠民政策措施,舉辦文化和旅遊消費季、消費月、數字文化和旅遊消費體驗等活動。加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遊消費工作力度,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建立文化和旅遊消費數據監測分析體系;(b) 提升各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的產品供給能力。推動傳統商業綜合體轉型升級為文體商旅綜合體,打造具有文化和旅遊特色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設集合文創商店、小劇場、文化娛樂場所等多種業態的消費集聚地,打造新型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以及(c) 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創新文旅融合產品、業態、模式,發展數字文化和旅遊消費業態,培育升級新型消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優化節假日及高峰期旅遊交通服務。發展夜間文化和旅遊經濟,引導有條件的旅遊景區開展夜間遊覽服務,鼓勵博物館、美術館延時開放或優化開放時間,豐富夜間演出市場,優化文化和旅遊場所的夜間餐飲、購物、演藝服務,完善夜間交通等配套服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zwgk.mct.gov.cn/auto255/202010/t20201027_887488.html?keywords=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文旅產業發[2020]71號)

5.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0月23日公佈上述《暫行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為規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簡稱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反壟斷法第二十條所規定的下列情形:經營者合併;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b) 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簡稱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經營者集中未達到申報標準,但按照規定程序收集的事實和證據表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市場監管總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以及(c) 並明確審查實體性判斷標準、審查程序性規定、限制性條件的監督和實施及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調查等內容。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28/content_5555291.htm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6.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第九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6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3日發佈上述《適用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法律適用意見對第九條“重要信息系統”等主要概念的內涵及相關適用情形予以明確,進一步厘清了需向我會備案的機構範圍。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對涉及備案程序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從備案系統、備案類型、備案程序、備案材料等方面作了詳盡闡述。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10/t20201023_384938.html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第九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6號》(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科技監管類第1號)

7. 《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人民銀行等部門於2020年10月21日聯合印發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氣候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範圍包括減緩和適應兩個方面,減緩氣候變化及適應氣候變化;(b) 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職能定位、發展戰略、風險偏好等因素,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重大氣候項目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氣候友好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和再融資;以及(c) 支持境內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資產跨境轉讓,支持離岸市場不斷豐富人民幣綠色金融產品及交易,不斷促進氣候投融資便利化。支持我國金融機構和企業到境外進行氣候融資,積極探索通過主權擔保為境外融資增信,支持建立人民幣綠色海外投貸基金。支持和引導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中國境內的氣候投融資活動,鼓勵境外機構到境內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境外投資者更多投資持有境內人民幣綠色金融資產,鼓勵使用人民幣作為相關活動的跨境結算貨幣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10/t20201026_804792.html
《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環氣候[2020]57號)

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10月17日發佈上述《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改內容包括:(a) 將第二條第四款修改為:“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b) 將第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以及(c) 將第四十二條修改為:“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0/78dc859e3352409fb91c8ad04597b9af.shtml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9. 《關於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商務部於2020年10月16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 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b) 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以及(c) 不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國家標準規定的禁止進口。已領取2020年銅廢碎料、鋁廢碎料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除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0/t20201019_803869.html
《關於規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43號)

10. 《關於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

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10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積極探索行業、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整體審核模式,提升行業、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可開展政府購買第三方清潔生產審核服務試點;探索清潔生產審核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相銜接的模式,將排污許可證申領、登記與實施情況納入審核內容,以清潔生產審核支撐排污許可證科學核發,促進排污許可規範實施與常態管理;鼓勵《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企業,與當地清潔生產綜合協調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自願簽訂進一步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的協議;以及b) 企業用於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對達到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的企業,在政府綠色採購、企業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達標企業通過清潔生產技術升級改造實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穩定削減量、節能量,在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節能任務的基礎上,可按相關規定將富餘指標進入排污權、用能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或用於企業自身發展所需的產能擴容及新產品新增產量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010/t20201020_803925.html
《關於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環辦科財[2020]27號)

11. 《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 《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於2020年10月16日印發上述兩個《技術指南》。《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a) 指南適用於採用冷凍、冷藏等方式加工,產品從出廠到銷售始終處於低溫狀態的冷鏈食品在生產、裝卸、運輸、貯存及銷售等各環節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b) 從業人員的健康是預防新冠病毒污染冷鏈食品的根本。涉及冷鏈食品生產、裝卸、運輸、貯存、銷售和餐飲服務的生產經營者應當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調整和更新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以及(c) 對於外埠食品,經銷商應當主動向供應商索取相關食品安全和防疫檢測信息。對於本地肉類屠宰、加工、經營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冷鏈食品的相關質量管理和操作規範,加強環境衛生管理。進口商或貨主如委託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運輸、倉儲等服務,在貨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時,應當主動將相關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檢測信息提供給第三方物流公司等。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當中明確,指南適用於採用冷凍、冷藏等方式加工,產品從出廠到銷售始終處於低溫狀態的冷鏈食品,用於指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正常運營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在生產、裝卸、運輸、貯存及銷售等過程中對來自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區冷鏈食品的消毒。及生產加工過程清潔消毒、運輸和配送過程清潔消毒、銷售經營過程清潔消毒及餐飲加工過程清潔消毒等方面的規範指導。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hc.gov.cn/sps/s7887k/202010/ff228979f1534c3abca56559f14ea115.shtml
《關於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45號)

12. 《 關於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委員等部門於2020年10月14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開展信用融資。拓展貸款抵押質押物範圍。拓展民營經濟直接融資渠道,支持民營企業開展債券融資,進一步增加民營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支持民營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交易和融資。創新信貸風險政府擔保補償機制。促進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b) 以園區為載體集聚創新資源和要素,促進國家級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等規模擴大、水平提升。在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和示範園區的相關項目安排方面,加大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建設中小微企業產業園、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標準化廠房及配套設施;以及(c) 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鼓勵各地建立統一的民營企業政策信息服務平台,暢通企業提出意見訴求直通渠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10/t20201023_1248824.html
《關於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20]1566號)

13. 《關於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20年10月1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提出在政府採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築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以及到2022年,基本形成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採購需求標準,政策措施體系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政府採購工程建築品質得到提升,綠色消費和綠色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以及(b) 明確試點城市為南京市、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青島市和佛山市;試點項目為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採購工程,並且鼓勵試點地區將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項目納入試點範圍;以及試點時間為兩年,相關工程項目原則上應於2022年12月底前竣工,但對於較大規模的工程項目,可適當延長試點時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010/t20201020_3607440.htm
《關於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31號)

14. 《關於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教育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0月1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集中整治主要針對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機構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於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以及(b) 列明工作安排,2020年10至12月為組織部署階段,收集、評審不公平格式條款,2021年1至8月為實施階段,集中整治合同違法行為, 以及2021年9至11月為總結階段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2010/t20201022_496160.html
《關於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基廳函[2020]28號)

15.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

國務院於2020年10月7日公佈上述的修訂後的《獎勵條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訂內容包括:(a) 落實科技獎勵由推薦制調整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改革報獎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等提名的制度;(b) 加強科技獎勵誠信體系建設。明確評審專家需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良好的科學道德,在科技活動中違反倫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行為的個人、組織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國家科學技術獎,建立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禁止使用國家科學技術獎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以及(c) 加大對科技獎勵的監督懲戒力度。明確提名者、評審專家等獎勵活動主體應當遵守的工作紀律,禁止任何個人、組織進行可能影響提名和評審公平、公正的活動,對獎勵活動各主體均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0/27/content_5555074.htm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1號)

16. 《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9月27日聯合印發上述《建設方案(2020-2025年)》。主要內容包括:(a) 以香港建設首家中醫醫院為契機,成立粵港澳大灣區中醫醫療聯合體和中醫醫院集群,鼓勵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加入,圍繞重大疾病和中醫優勢專科,聚集國際化、專業化醫療資源,提供覆蓋粵港澳三地和全生命週期的中醫藥服務;(b) 借鑒香港公立機構中醫藥醫療服務支付方式。在CEPA允許港澳中醫師赴內地開展短期行醫的基礎上,推動港澳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吸引港澳年輕一代到大灣區執業創業;(c) 支持粵澳醫療機構中藥製劑中心承接粵港澳大灣區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的委託配製。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建立自主知識產權和中國特色的醫藥創新研發與轉化平台,打造中醫藥科技孵化器。簡化港澳已上市的傳統外用中成藥註冊審批流程,支持港澳地區做大做強中藥產業;(d) 以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為載體,打造“中國服務”品牌,推進產學研用一體化;以及(e) 支持將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重要議事協調範疇,積極探索破解中醫從業人員執業、中藥產品互通等方面存在的障礙,制定扶持政策,實施優惠措施。積極支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建立區域互動、優勢互補的聯動機制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nbayarea.org.cn/policy/policy%20release/policies/content/post_274890.html
關於印發《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17. 《關於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切實提高審計質量的實施意見》

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9月25日聯合發佈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財政部聯合有關部門制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簡化備案流程、推進網上辦理;(b) 加強對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國有企業及金融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重大事項變更的信息監測,並給予必要的關注、評估等,及時同國資委、銀保監會共享有關信息,並視情況向市場公開提示。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管理,對首席合夥人、質量控制主管合夥人和其他執行合夥事務合夥人的任職資格、誠信要求等作出細化規定並督促落實;以及(c) 企業應當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落實會計師事務所對股東負責的要求,有效發揮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在選聘會計師事務所中的作用。財政、國資、銀保監等部門實行分類指導,督促相關企業合理選聘會計師事務所,充分考慮擬聘事務所同企業資產規模、業務特徵等情況的匹配程度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37115&itemId=926
《關於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切實提高審計質量的實施意見》(財會[2020]14號)

18. 《 國家藥監局關於進口醫療器械產品在中國境內企業生產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9月18日發佈上述《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進口醫療器械註冊人通過其在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生產第二類、第三類已獲進口醫療器械註冊證產品的有關事項,適用本公告;(b) 進口醫療器械註冊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作為註冊申請人,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境內醫療器械註冊申請。註冊申請內容,除註冊人名稱、住所、生產地址外,原則上應當與所對應的進口醫療器械註冊證及其附件載明的相關事項保持一致;(c) 註冊申請人應當確保境內生產包含產品的主要生產工藝,並承諾主要原材料和生產工藝不發生改變,提供產品在境內生產質量管理體系符合我國《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自查報告和境內外質量管理體系等同性對比報告。藥品監管部門按照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程序,對境內註冊申請人開展全面核查,重點關注境內外質量管理體系的等同性、溯源性,以及變更生產過程帶來的體系變化是否會產生新的風險,引起註冊事項的變更;以及(d) 中國境內企業投資的境外註冊人在境內生產已獲進口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的,參照本公告執行,由投資境外註冊人的中國境內企業作為註冊申請人申請該產品註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已獲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產品有關事項參照本公告執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mpa.gd.gov.cn/zwgk/gzwj/content/post_3093552.html
《國家藥監局關於進口醫療器械產品在中國境內企業生產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104號)

廣東省政策

19.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實施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10月19日發佈上述《通知》, 自2020年12月1日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下放和委託事項共計10項,其中下放事項1項,委託事項9項;以及(b) 委託事項包括:企業投資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核准、企業投資省管權限不涉及跨地級以上市電網工程項目核准、企業投資燃氣熱電項目核准、企業投資非跨市高速公路新增的互通立交項目核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rc.gd.gov.cn/gfxwj5633/content/post_3106580.html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實施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20]9號)

20.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 - 2035 年)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於2020年10月28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依託中國(廣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專業性調解組織並促進香港律政司及香港的相關調解機構與內地有關方面就利用調解解決境內及跨境知識產權爭議、相關調解員的培訓及認可、制定相關調解程序、調解員守則及名冊,以及相互執行經調解所產生的跨境和解協議等方面的合作。支持知識城內企業可約定由境外(包括香港特區)仲裁機構對境內糾紛進行仲裁,積極引進國際先進國家及香港特區的仲裁機構、組織,提供更全面的國際化知識產權仲裁服務,令相關的仲裁裁決可在內地及香港獲得執行;(b)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包括香港)金融機構在知識城內設立銀行、證券、保險、金融租賃、財務公司、汽車金融、消費金融公司等外資金融機構;以及(c) 會同香港、澳門,攜手新加坡,支持企業以市場為導向,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開展綠地投資、實施跨國兼併收購,帶動裝備、服務、技術、標準“走出去”。借助香港、澳門在爭議解決、管理諮詢、項目策劃、知識產權、金融、保險等國際化專業服務方面的優勢,加快建立完善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平台和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推進全球經貿工作網絡建設。在知識城建設項目中試行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引入香港建設專業機構及人才提供服務,形成穗港合作建設範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h/content/post_3116051.html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通知》(粵府函[2020]272號)

21. 《關於公佈廣東省首批“跨省通辦”事項的通告》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於2020年10月21日發佈上述《通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10月21日起,在廣東政務服務網上線泛珠區域“跨省通辦”服務專區,並在韶關、梅州、東莞、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雲浮9個地市政務服務大廳開設“跨省通辦”專窗,通過全流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一體機自助辦等方式多渠道推出“跨省通辦”服務。企業和群眾可在線上線下同步辦理廣東、廣西、海南、福建等省區試點地市政務服務事項,享受異地辦事“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的審批服務。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107458.html
《關於公佈廣東省首批“跨省通辦”事項的通告》

22. 廣州市《關於加強酒店賓館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商務局和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於2020年10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強化酒店賓館防控主體責任。酒店賓館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負責人,要求主動對接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防控工作相關預案,明確工作流程,加強應急值守,按要求及時上報信息,提高防控效果。凡進入酒店賓館人員,包括工作人員、顧客、遊客等,除就餐就寢等特殊情況外,都要求佩戴口罩。落實來客登記制度,顧客提供健康狀況和14天內旅居史,對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的旅居史的顧客,第一時間上報街道,由社區三人小組加強健康管理工作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6869344.html
《關於加強酒店賓館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的通知》

23. 《廣州市重點產業促進政策簡明手冊》

廣州市商務局於2020年10月22日發佈上述《手冊》。當中明確,《手冊》從簡明實用、便於操作的目標出發,收集整理了廣州市層面“1+1+N”重點產業促進政策彙編成冊,亦正式在“廣州商務”公眾號上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sw.gz.gov.cn/ztzl/jmsc/?from=timeline
  • https://www.sohu.com/a/426606243_99901486

24. 《廣州市市場採購貿易綜合管理辦法》

廣州市政府於2020年10月19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經營主體貿易信息留存、錄入。市場採購貿易各方經營主體依託信息平台進行市場採購貿易主體信息留存、交易信息錄入、組貨拼箱、通關管理、收結匯管理和免稅申報工作,將市場採購貿易全流程信息錄入信息平台;(b)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各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根據市場採購貿易特點對市場採購貿易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實施貿易便利政策和措施;以及(c) 建立市場採購貿易商品認定體系,確保市場採購貿易商品採購自經認定的市場集聚區,並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海關指定口岸辦理出口通關手續。及健全信用評價管理機制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6860981.html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市場採購貿易綜合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26號)

25.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申報深圳市2021年重大項目計劃的通知》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3日發怖上述《通知》,網上填報自發文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主要內容包括:(a) 列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項目;列入《深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和十大行動計劃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服務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戰略,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省重點項目或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專項行動計劃的其他重大項目可適當放寬條件;以及(b) 明確申報條件,申報分類,申報方式和時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8206813.html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申報深圳市2021年重大項目計劃的通知》

26.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發布2021年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申請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10月22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領域涵蓋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領軍企業,知名工業設計獎,工業設計引領創新與轉化應用,工業設計產業服務體系五個領域;(b) 項目申報單位需在指定時間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線上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以及(c) 明確具體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受理時間和諮詢電話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191715.html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發布2021年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申請指南的通知》

27.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遴選辦法》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10月12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所稱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下簡稱“專精特新”企業)是指主營業務和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特徵明顯,創新能力強、發展速度快、運行品質高、融資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中小企業;(b) 重點遴選製造業中小企業,優先遴選戰略性新興產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以及基礎軟件等領域的中小企業;(c)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定期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推送到企業所在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並會同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融資服務、創新幫扶、專題培訓、資金扶持等方面對“專精特新”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並優先推薦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同時,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主動服務“專精特新”企業,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以及(d) 明確申報“專精特新”企業應同時符合的基本條件, 申報“專精特新”企業還應滿足的評價指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72/content/post_8206054.html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遴選辦法>的通知》 (深工信規[2020]12號)

28. 《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政策性紓困工作指引》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9月27日印發上述《指引》。主要內容包括:(a) 向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政策性紓困的企業應滿足屬於《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設立與流動性風險處置工作方案》(深府辦函[2019]239號)重點企業庫企業,且按市場化紓困救助機制無法解決的;企業近3年經營較為穩定,最近3年平均營業收入超過5億元,近3年在深圳市累計納稅原則上不低於0.5億元;企業具有核心技術、主要產品或服務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和較好發展前景等條件;(b) 優先支持對深圳市稅收貢獻、就業貢獻較大的企業。重點支持深圳市實體經濟領域企業,主要包括行業龍頭企業、產業鏈關鍵企業、重點企業核心供應鏈企業等。申請紓困資金用於緩解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實控人股票質押風險的,企業大股東或實控人股票質押比例原則上應不低於70%(含70%),且股票質押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發展、企業相關產業發展或企業激勵建設。企業及其實控人採取了充分的自救措施;以及(c) 明確評判標準,不予支持的情形及工作流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72/content/post_8206095.html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政策性紓困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10號)

29. 珠海市《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免處罰清單》

珠海市應急管理局於2020年10月22日印發上述《處罰清單》,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當中明確,違法行為符合首次被發現,相應輕微情節,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包括: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有關安全生產事項,或者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或者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qtwj/qtbmzcwj/content/post_2655949.html
珠海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免處罰清單》的通知

30. 《佛山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佛山市財政局和佛山市稅務局等部門於2020年9月25日聯合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內容包括:(a) 辦法適用於佛山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建築業等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b) 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是指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簡稱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適用《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支繳率、工傷事故發生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狀況等因素,核定其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佛山市一類至八類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定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6%、0.9%、1.0%、1.1%、1.2%、1.3%;以及(c)  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調整週期為兩年,首次浮動時間為2017年7月1日。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上兩個自然年度的工傷保險費支繳率、工傷事故發生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狀況等因素,核定其下兩個社保年度在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用人單位繳費月份不足24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份核算其工傷保險費支繳率,然後按照本辦法核定其應繳的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fgb/szfgfxwj/content/post_4526392.html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佛山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佛山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52號)

31. 《東莞市工業污染源日常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於2020年10月19日印發上述《抽查事項清單》。當中明確,抽查事項包括:對廢棄電子產品處理拆解企業的檢查、對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進口固體廢物企業的檢查、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對管轄範圍內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進行環境檢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gepb.dg.gov.cn/gkmlpt/content/3/3345/post_3345555.html#3496
關於印發《東莞市工業污染源日常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通知(東環辦函[2020]76號)

32. 《東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東莞市政府於2020年10月10日印發上述《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a) 預案適用於全市工貿行業發生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和工貿行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前期應急處置有關工作;(b) 推動工貿企業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實行分類分級差異化監管。完善受限空間、交叉檢修等作業安全操作規範。深化金屬冶煉、粉塵防爆、涉氨製冷等重點領域環節專項治理。在冶金企業、涉危涉爆場所推廣高危工藝智能化控制和在線監測監控。推動勞動密集型企業作業場所科學佈局,實施空間物理隔離和安全技術改造;以及(c) 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6個工貿行業企業要認真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員工,落實到操作層面,提高工貿行業企業風險防範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3/3349/post_3349110.html#684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莞市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東府辦函[2020]550號)

廣西區政策

33. 《關於印發加快廣西數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廣西區政府於2020年10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為加快廣西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推動數字廣西建設。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數字經濟重點領域企業發展,重點扶持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工業互聯網、北斗衛星導航等產業,以及5G通訊設備等智能終端機製造業,面向商務、教育、醫療、文旅、汽車、機械製造等領域的高端軟體產業、智能工業機器人、農業機器人、智能網聯汽車、智能生活等人工智能產業發展;(b) 支持數字經濟企業做大做強,降低數字經濟小微企業運營成本和支持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c) 加快數字經濟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數字經濟示範區建設,和支持樓宇引入數字經濟企業;(d) 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支持發展跨境電商、服務外包、文化出口、中醫藥服務出口等領域數字經濟服務貿易和支持數字經濟企業擴大服務貿易出口;(e) 支持數字經濟企業使用資本市場融資工具,對廣西數字經濟企業,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分別按照其實際支付中介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戶企業每類產品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以及(f) 加快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數字經濟企業技術創新,加強數字經濟人才隊伍建設等。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xzf.gov.cn/zfwj/zxwj/t6753558.s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廣西數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70號)

34. 廣西區《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引進補助方案》

廣西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和廣西區財政廳於2020年9月25日联合印發上述《補助方案》,為進一步加大高水平金融人才項目團隊引進,優化廣西金融人才隊伍結構。主要內容包括:(a) 目標要積極引進金融科技、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消費金融等新興業態金融管理團隊;(b) 鼓勵區外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整體入桂或在廣西設立項目相關基地,滿足相關條件的項目團隊可獲補助支持;(c) 根據獎補條件,項目團隊主要負責人或主要創始人近10年內曾在區外工作5年以上,其核心成員和業務骨幹60%以上引進前在區外工作且工作年限不少於3年;以及(d) 經認定的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連續3年分別按比例給予主要負責人或主要創始人、核心成員補助,補助標準為個人當年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額度,每個團隊獎補人數不超過5人,區外人員比例不低於60%等。該方案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dfjrjgj.gxzf.gov.cn/gzdt/tzgg/t6614284.s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引進補助方案》的通知(桂金監統[2020]8號)

海南省政策

35. 《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10月24日公佈上述《若干政策(試行)》,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結束。主要內容包括:(a) 高新技術企業科研和生產所需進口的原輔料、設備等按規定進入自貿港相關政策的“正面清單”或者不列入“負面清單”,享受“零關稅”政策。高新技術企業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根據相關規定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b) 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規模以上企業(納入省統計局一套表網報平台企業)不高於200萬元人民幣,其他企業不高於100萬元人民幣;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准;(c) 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發生嚴重虧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以及(d) 用好、用足現有的金融扶持政策,依託銀行金融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創新開發科技貸款保險資金池、融資擔保、科技保險、貸款貼息等符合我省高新技術企業需求的科技金融產品,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信貸和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wj/202010/a2c5aa2accca4453abafa0a9f29de1b0.s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瓊府[2020]50號)

36. 《海南省關於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

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0月10日發佈上述《暫行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幣種可為人民幣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對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和發起設立或受託管理股權投資企業的境內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不設最低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金額限制,在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出資期限等方面無限制;(b) 推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落戶在重點產業園區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可享受重點產業園區落地的地方優惠政策;以及(c)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以及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在本省投資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rj.hainan.gov.cn/sjrb/0500/202010/9647d0e7aa6049888207dde2dae8c671.shtml
《海南省關於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瓊金監函 [2020] 186號)

37. 《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任務清單(2020-2022年)》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10月9日印發上述《行動方案(2020-2022年)》及《任務清單(2020-2022年)》。其中,《行動方案(2020-2022年)》主要內容包括:(a) 推動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實現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後核查,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促進跨境貿易各要素的自由便捷流動,逐步推進區域性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建設。高標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圍繞“一線”加速放開、“二線”逐步管住的要求,分步驟分階段建立適應全島封關運作的監管制度體系;(b) 投資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創新。大幅放寬市場准入,強化產權保護,保障公平競爭,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通過編制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和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清單、試點合格假定監管模式、推行以公告承諾和優化程序為主的注銷便利等改革舉措,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創設國際投資“單一窗口”,提升外商投資便利化水平。不斷優化對外投資管理,逐步擴大對外投資範圍;(c) 資金自由便利流動的制度集成創新。加快建立和不斷完善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功能,全面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分步驟分階段推進完全可自由兌換,實現跨境資金自由便利流動,提升金融服務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研究探索海南自由貿易港金融綜合監管機構,全面提高監管效率,更好防範金融風險;以及(d) 人員進出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創新。在人才評價、引進、使用、培養、服務、保障上大膽創新,建立與國際接軌、有中國特色、體現海南特點的人才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全面完善人員出入境、工作、停居留便利化政策。針對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和停居留政策等。而《任務清單(2020-2022年)》細化分工、明確責任,明確2020年至2022年滾動推進的重點任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5309/202010/30639407dcb442db9e54818b82a9e479.shtml
    《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
  •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5309/202010/152bdc2a294342d3b525e1a7c0c58e76.shtml
    《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任務清單(2020-2022年)》
  •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5309/202010/7156bc8158e64151be6dd189d000dc69.shtml

公開徵求意見

38. 《深圳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0月26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6日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投資者在深圳市投資設立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參照本辦法關於外國投資者的相關規定執行。主要內容包括:(a) 註冊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試點企業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負責相關准入、備案和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前海管理局另行制定(第三條);(b) 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以發起設立或受託管理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及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含創業投資基金)(第四條);(c) 申請試點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或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須註冊在深圳(第六條);(d) 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不低於2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於貨幣。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繳納25%以上,其餘部分應自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繳足。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不低於6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於貨幣(第七條);以及(e) 外國投資者用於出資的貨幣須為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境外人民幣或其在中國境內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或因轉股、清算等活動獲得的人民幣合法收益(第十二條)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jr.sz.gov.cn/hdjlpt/yjzj/answer/7703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公開徵求<深圳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39.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10月23日就上述《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3日。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a) 將“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明確寫入立法目的,引導金融體系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定位。明確人民銀行制定和執行宏觀審慎政策的職責定位;(b) 完善了人民幣管理規定,規定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同時,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以及(c) 完善人民銀行履職所需的檢查監督和監管措施規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諾制度。針對金融市場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可以加重處罰,罰款上限提高至二千萬元;對取得人民銀行許可的機構增加責令暫停業務、吊銷許可證、市場禁入等處罰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15068/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40. 《關於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現券做市商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10月2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7日。主要內容包括: (a) 鼓勵具有做市業務能力的境內金融機構法人進一步參與和提供做市服務,符合上述條件的機構在與交易平台簽署做市協議後,即可開展做市業務;(b) 強化事中事後管理,發揮市場化約束機制。要求交易商協會持續優化做市業務評價,充分、及時地向市場披露評價結果,提升數據和信息透明度;建立激勵相容的市場化機制,及加強對做市業務的監測與監督管理;以及(c) 鼓勵承銷商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為所承銷債券的二級市場交易提供買賣報價服務和流動性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15057/index.html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關於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現券做市商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41.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2日。主要內容包括: (a) 明確發行可轉債的積極條件:要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要符合發行新股的條件,但以收購公司股份方式進行轉股的除外。明確發行可轉債的消極條件:存在債務違約仍處於繼續狀態的不得發行;改變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用途的不得發行。明確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除了符合前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b) 明確發行可轉債應當依照股票發行程序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者註冊;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應當依照並購重組程序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者注;以及(c) 明確對於違反本辦法的,證監會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相關監管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10/t20201023_384984.htm
關於就《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42. 《關於修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及《關於修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2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簡稱《運作規定》),《管理辦法》及《運作規定》,統稱《資管細則》。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a) 進一步完善私募資管計劃負債杠杆(總資產/淨資產)的比例限制,加強逆回購風險管理。要求資管計劃設定合理的負債比例上限,保持充足的現金或者其他高流動性金融資產償還到期債務;明確對高比例投資單一資產、高杠杆產品的相關規範;(b) 豁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適用“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25%”的限制;完善分期繳付、開放參與等制度安排,滿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分期、分步投資的需要;以及(c) 適當放寬期貨經營機構相關投資限制。允許最近兩期分類評價均為A 類AA 級的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投資標準倉單、場外衍生品等非標資產的資管產品,選取頭部期貨公司進行試點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10/t20201023_384980.html
關於就《關於修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及《關於修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43.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發佈〈廣東省納稅人申領增值稅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10月2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0日。主要內容包括: (a) 辦法適用於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所轄範圍內,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含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具體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的納稅人。申請使用其他發票的納稅人暫不納入本辦法管理;(b) 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稅收風險程度等因素,經信息系統大數據識別,將申領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分為Ⅰ類、Ⅱ類、Ⅲ類;以及(c) 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根據信息系統大數據識別涉稅風險的情況,原則上按照Ⅱ類、Ⅲ類納稅人管理。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渠道和辦稅服務廳渠道申請辦理發票申請事項。納稅人提交申請前,應當完成包括法定代表人(業主、負責人)、領票人等人員實名信息驗證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siteapps/webpage/gdtax/collect/myzj_discuss.jsp?id=2488&website=gdtax&view=1&webcode=gdsw&style=gdtax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發佈〈廣東省納稅人申領增值稅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44. 《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關於支撐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10月2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3日。主要內容包括: (a) 推進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動一批符合南沙區產業發展研究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創新支撐作用的科研平台落地,給予每個項目最高2億元的資金支持;(b) 實施境外(含港澳)精准人才引進計劃,對港澳高端領軍人才創新創業團隊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助。對在我區註冊成立1年以上並依法納稅的港澳青創企業,按照港澳青年首次實繳出資額的20%給予補貼,補貼資金最高10萬元,對在註冊成立1年內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在註冊成立2年內累計獲得500萬元以上投資,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且年末從業人員中港澳青年人數5人以上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以及(c) 深度對接港澳創新資源。探索成立粵港澳科技合作示範區,與港澳在創業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轉化、國際技術轉讓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促進內地與港澳科技規則的相互銜接。實施穗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發展計劃,引導港澳高校參與南沙科學城建設,支持穗港澳聯合承擔國家重大科技計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7681
關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關於支撐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公告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10月21日就上述《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19日。主要內容包括: (a) 明確了處理個人信息的基本原則,個人信息處理者和個人信息的權利義務,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的保護職責和監管要求;(b)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信息。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儲存、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活動;以及(c) 首次在法律層面構建了相對全面的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制度。要求國家機關處理的個人信息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個人信息達到國家網信部門規定數量的個人信息處理者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存儲在境內。在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情況下,國家機關處理的個人信息應當進行風險評估;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個人信息達到國家網信部門規定數量的個人信息處理者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則需先通過國家網信部門組織的安全評估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75265dd401754405c03f154c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46.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落實事務所管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

廣東省司法廳於2020年10月16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日。主要內容包括: (a) 律師事務所應當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所聘用律師、申請律師實習人員(以下統稱“實習律師”)、行政輔助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明確約定勞動報酬,並不得低於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律師事務所對執行年薪制的律師,應當每月預發基本生活費,年終進行結算;律師事務所對執行提成制的律師,應當按月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工資。應當完善辭退和除名制度。對違法違規執業、違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律師,可以將其辭退或者經合夥人會議通過將其除名;(b) 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法定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不得以獨資、與他人合資或者委託持股方式興辦企業,不得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性活動;應當嚴格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管理,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不得通過在司法機關、監管場所周邊、律師事務所住所之外的其他地方違規設立辦公場所,發佈虛假宣傳信息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以及(c) 律師事務所應當落實投訴查處、重大疑難案件和群體性案件業務指導制度,建立健全律師服務質量跟蹤反饋機制,確保律師服務質量。應當充分保障委託人的知情權,通過公示、向委託人出具告知書等形式,如實告知委託人有關收費的規定和標準;應當告知委託人該委託事項辦理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律師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對辦理結果向委託人作出不當承諾;不得向委託人承諾可以“撈人”、實施或通過明示、暗示的方式指使或誘導委託人從事妨礙司法活動等違法行為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ft.gd.gov.cn/hdjlpt/yjzj/answer/7510
關於公開徵求《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 落實事務所管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20 年1- 9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78,397.07 +0.7% 107,671.0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50,841.1 -1.6% 71,436.80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30,862.6 -1.5% 43,379.35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5,841.2 #-12.4% 10.787.1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19,978.5 -1.6% 28,057.45

(#為1-8月數據)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20
1- 9
與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9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31,331.55 +2.4% 42,395.00 #8,700.0 #+0.6% 13,306.7
廣西 15,999.07 +2.0% 21,237.14 #2,995.9 #-2.3% 4,694.7
海南 3,841.31 +1.1% 5,308.94 630.9 -5.8% 905.9
雲南 17,539.76 +2.7% 23,223.75 *1,107.2 *-12.1% 2,323.7

(#為1-8月數據,*為1-7月數據)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供參考,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2020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

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廣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共同主辦的「2020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知交會),原定於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舉辦,現改期為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線上舉辦。本屆知交會圍繞知識產權創造和交易運營,以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平台為載體,舉辦在線知識產權交易博覽、在線知識產權灣區論壇與在線知識產權專場活動,構建在線數字展館,搭建在線撮合洽談、直播、交易一條龍服務的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運用平台。有關知交會的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s://www.gbaipexpo.com/
  • https://www.gbaipexpo.com/index/about/newsdetail/id/344.html

「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由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將於2020年12月17-20日期間在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聯合推出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展會設國際智能移動終端及電子消費品展、國際潮流服裝服飾及鞋帽展、國際玩具及嬰童用品展、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展、國際特色食品展、國際電子商務及物流展6個專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ptpf.co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2020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 網上舉辦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廣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 請參閱“活動推介”
2020年12月3日-12月6日 2020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 海南國際會展中心 商務部外貿發展局
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
http://www.hainanexpo.org.cn/
#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 2020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 東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商務廳、東莞市人民政府 http://www.cptpf.com/

(#為推介活動)

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 特區政府推出「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資助設立智能生產線

特區政府於2020年7月27日推出「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計劃」),旨在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

香港的經濟一向以服務業為主。隨着近年創新及科技迅速發展,高端製造業有進一步的發展空間。香港擁有世界級的大學和優秀的科研人才,經濟自由開放,法律制度完善及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健全,是工業家(特別是從事高增值及高科技生產業務的廠商)設立生產線的理想地點。

為推動香港再工業化,特區政府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撥款20億元推行『再工業化資助計劃』,鼓勵生產商在港發展以智能生產為基礎的先進製造業,為香港本地經濟尋找新增長點。

申請資格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的公司。

計劃簡介

(a) 特區政府會以1 (政府):2 (公司)的配對形式提供資助。資助上限為獲批項目總開支的三分之一或1,500萬元,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b) 資助範圍涵蓋在香港設立新智能生產線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機械/設備/儀器的購置、安裝及投產成本、就設計及建立相關生產線而委聘技術顧問的費用、相關測試及員工培訓費用等。
(c) 項目生產線整條或其大部份應符合「智能生產」準則,即在生產程序中透過綜合和「智能」化方式應用智能科技,包括物聯網、實時數據、應用數據分析及先進人機界面、人工智能/機器學習/深度學習、自動化及機械人技術、傳感器及致動器等。
(d) 項目一般應在24 個月內完成。

為確保獲資助項目能在合理時間內為香港帶來實質經濟效益,除非獲特區政府創新科技署事先書面批准,生產線於項目完成後的指明期限內(資助額500萬元或以上為5年;資助額500萬元以下為3年),不能轉讓予第三方或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創新科技署會為相關生產線設立法定押記,並在公司註冊處登記該押記。

申請方法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申請公司須先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 (https://itcfas.itf.gov.hk/itcfas/)登記其機構和有關人員的資料,然後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發放資助
資助款項將在申請公司完成項目、項目最終報告及最終審計帳目獲「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評審委員會及創新科技署接納及創新科技署為相關生產線設立法定押記後,以發還方式發放。

詳細資料及查詢
就計劃的詳細内容和申請指南,請瀏覽創新科技署網站: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rfs/index.html
電話:(852) 3655 5678
傳真:(852) 2199 7004
電郵:rfs-enquiry@itc.gov.hk

● 有關香港的最新資訊、特區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請關註駐粵辦的官方微信平台:

請關注駐粵辦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動推介

● 「港品薈‧在線展覽」

由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主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支持機構 ,於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線。「港品薈」提供產品展示區、洽談貿易區以及特別推介區等三大功能區域予參展商/采購商,為供需雙方提供一個拓內銷、促發展的機會。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mp.weixin.qq.com/s/KX0Ow0k7IS5BHdry_wEcgQ

● 首屆香港桂冠論壇 – 召集傑出青年科學家

首屆香港桂冠論壇(桂冠論壇)於9月14日開始接受全球公開申請,至2020年12月13日結束。桂冠論壇歡迎35歲或以下就讀或研究天文學、生命科學與醫學、數學科學或其他相關學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畢業生申請參加,成為200位青年科學家之一,與世界著名的邵逸夫獎得獎者互動交流,啟發科學靈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獎得獎者表示將參與桂冠論壇,當中包括多位諾貝爾獎和菲爾茲獎得獎者。更多有關桂冠論壇和相關申請的資料,請參閱主辦機構的網站及社交媒體︰

網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薈‧線上展覽」 線上展覽 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屆香港桂冠論壇 香港科學園 香港桂冠論壇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為推介活動)

其他經貿信息網頁
《駐粵辦通訊》集中報導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及雲南的經貿信息。如欲獲取全國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經貿信息,請流覽以下網頁:

(1)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商業資料通告 – 內地商貿資料庫」網頁
網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區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區政府駐武漢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貿易發展局「中國貿易」網頁
網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的網站亦有提供有關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訊》的內容,網址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總商會亦設有專門網站報導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網址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

《駐粵辦通訊》訂閱須知

如有興趣訂閱《駐粵辦通訊》,歡迎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商會或公司名稱、電子郵箱、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辦,並於郵件標題註明「訂閱駐粵辦通訊」。



免責聲明

《駐粵辦通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公眾提供的信息服務,資料搜集自有關網站、報刊媒體及其它機構等管道,並僅供參考之用。該《通訊》所載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辦對於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該《通訊》而招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其他展覽活動信息網頁

網站

網址

福建

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預告)

http://www.xicec.com

廣東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覽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會展中心
(展覽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展覽(展覽計劃)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黃圃國際會展中心(展會預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廣西

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雲南

昆明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貿易發展局
(商貿活動)

http://www.hktdc.com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活動預覽)

http://www.hkcec.com

亞洲國際博覽館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