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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11月17日
(總第1258期)

內地經貿快訊

廣東省政策

1. 《深圳市服務“雙區”建設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告》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1月13日發布上述《公告》。當中,定向港澳選拔職位面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港澳居民中的優秀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招錄。定向港澳選拔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測試《思維能力測驗》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Ⅱ類)等。報考條件、程序、筆試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hrss.sz.gov.cn/gzryzk/content/post_8264867.html
《深圳市服務“雙區”建設專項招錄公務員公告》

2.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防控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修訂)>申報指南》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0年11月9日發布上述《指南》,集中受理時間為11月9日-11月20日。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項目包括辦公用房租金減免支持、商業租金減免支持、企業用工支持與深港合作支持;以及(b) 明確各支持項目政策條款、支持對象、申報條件、申請材料、不予支持範圍、申請時間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252026.html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防控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修訂)>申報指南》

3.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防控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修訂)》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0年11月6日印發上述《措施》,公布對《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防控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深 前海 〔2020〕 46號) 進行了修訂。支持措施涵蓋辦公用房租金減免支持、商業租金減免支持、人才住房租金減免支持、金融紓困支持、企業用工支持、深港合作支持、防疫物資採購支持、法律服務支持、科技成果支持、前海灣保稅港區發展支持、政務服務支持、疊加配套支持十二項。主要內容包括:(a) 對入駐非前海管理局局屬企業物業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按照2020年2月至6月實際支付租金的30%予以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b) 對於2020年2月至6月成功發行疫情防控債的非國有企業,按照融資規模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以及(c) 對按政府要求有序組織員工復工復產、恢復經營的港資非國有企業,按其2020年3月至6月實際繳納社保金額予以全額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總額不超過400萬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8258413.html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防控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修訂)>的通知》(深前海[2020]109號)

公開徵求意見

4. 《深圳市商事主體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1月9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2日。主要內容包括:(a) 深圳市原則上不再新建其他電子印章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已建電子印章系統的,應與深圳市印章系統進行對接,並實現互認互通(第七條);(b) 商事主體電子印章及其綁定的數字證書應在有效期屆滿前90日內進行更新(第二十條);(c) 單位撤併或註銷;實物印章不再使用;或其他情形引起商事主體電子印章不再使用的,應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註銷商事主體電子印章(第二十一條);(d) 商事主體電子印章自發放之日起超過90日未領取或有效期滿後90日內未更新延期的,商事主體電子印章自動失效(第二十二條);以及(e) 涉及國家秘密的各類信息系統使用電子印章的,應按照國家保密管理相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8256643.html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公開徵求<深圳市商事主體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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