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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

2020年11月27日
(總第1262期)

通告

2020 年內地稅務政策專題講座(廣州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將於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在廣州市主辦 「2020年內地稅務政策專題講座」 邀請專家講者就以下議題進行深入的探討:

  • 新形勢下的稅收籌劃與安排: 如何有效利用減稅降費政策,做好稅收籌劃成了企業的重要話題。講者將就減稅降費政策的具體內容展開分析,探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及方法,為港資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
    【主講:普華永道 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合夥人——王舜宜

  • 貿易新業態新模式下的外匯政策解讀: 2020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了關於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以便利相關外匯業務辦理,更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發展,促進外貿提質增效。講者將對這一系列的外匯政策進行全面的梳理及解讀,以幫助港人港商更全面地把握政策的風向。
    【主講:普華永道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總監——林曉榆】

  • 自貿區產業政策發展狀況及港商機遇 全國21個自貿試驗區在建設中,根據區域的資源和條件,制定了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發展藍圖。講者將選取有代表性的自貿區政策,通過發展現狀分析與案例分享,探索港商在不同自貿區的發展空間與投資機遇。
    【主講:普華永道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總監——張幼瑾】

報名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1119.docx

2020《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數據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數據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構,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 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數據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

市場監管總局等8部門於2020年11月25日聯合發佈上述《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a) 允許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b) 在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機構分中心,在中藥審評審批、藥品上市許可人、醫療器械註冊人等制度領域實施創新舉措,增設藥品進口口岸,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提供機制保障;以及(c) 通過支持港澳已獲藥品醫療器械進口註冊證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醫療器械註冊人,將原本在港澳生產的藥品醫療器械,轉移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進行生產和上市,充分發揮港澳對接國際創新要素的優勢和大灣區內地創新轉化及產品製造的優勢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mpa.gd.gov.cn/zwgk/gzwj/content/post_3134902.html
    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市監藥[2020]159號)
  • http://mpa.gd.gov.cn/zwgk/zcfg/fgjd/yaopin/content/post_3134908.html
    關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2.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

國務院於2020年11月25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a) 科學界定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和程序。將特定行為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須嚴格以法律、法規等為依據,並實行目錄管理,向社會公開;(b) 規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為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c) 對失信主體採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於失信事實、於法於規有據,做到輕重適度,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不得強制要求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新聞媒體等懲戒失信主體;以及(d)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11/26/content_5565216.htm

3. 《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

生態環境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及海關總署於2020年11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以及(b) 生態環境部停止受理和審批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申請;2020年已發放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應當在證書載明的2020年有效期內使用,逾期自行失效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1/t20201125_809835.html
《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53號)

4.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於2020年11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網絡秀場直播平台要對直播間節目內容和對應主播實行標簽分類管理;(b) 網絡秀場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間和主播的業務評分檔案,細化節目質量評分和違規評分等級,並將評分與推薦推廣掛鉤。要做好主播尤其是頭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以及(c) 網絡秀場直播平台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註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nrta.gov.cn/art/2020/11/23/art_113_53957.html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廣電發[2020]78號)

5. 《國家藥監局關於規範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

國家藥監局於2020年11月19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藥師;只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的業務人員;(b) 針對當前部分地區執業藥師不夠用、配備難的實際情況,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不降低現有執業藥師整體配備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實施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政策,並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對於執業藥師存在明顯缺口的地區,允許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承擔執業藥師職責,過渡期不超過2025年;以及(c) 對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對執業藥師(或藥學技術人員)配備和在崗執業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盡職履責。對於不按規定配備且整改不到位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依法查處,並採取暫停處方藥銷售等行政處理措施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21/content_5563176.htm
《國家藥監局關於規範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國藥監藥管[2020]25號)

6. 《教育部關於取消 < 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 >< 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 > 的公告》

教育部於2020年11月18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a) 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和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不再受理開具申請;以及(b) 《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取消後,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在港澳台學習人員提供的港澳台院校錄取材料、港澳台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港澳台院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在港澳台學習人員自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出入境信息、行程票據等確定在港澳台地區學習期限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8/content_5562241.htm
教育部關於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的公告

7. 《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實施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設立信託公司法人機構應當具備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保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股東管理、股東的權利義務等相關內容應按規定納入信託公司章程等條件;(b) 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符合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及監管當局的審慎監管要求,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等條件;(c) 信託公司設立須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以及(d) 信託公司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和以固有資產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等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淨資產的20%,經銀保監會批准的除外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44462&itemId=926
《中國銀保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12號)

8. 《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

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11月13日印發上述《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負責統籌區域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不得引入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入園建設項目;對現有生態環境問題組織整改,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任務,督促污染企業做好退出地塊的土壤、地下水等風險防控工作;(b) 對可能導致區域環境質量下降、生態功能退化,實施五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調整的規劃,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及時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編制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以及(c) 開展試點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依照省級政府規定,明確上述試點工作的具體範圍、任務及要求,及時總結試點工作進展成效、存在問題,不斷完善相關工作,並將試點工作情況報送生態環境部,試點期限不超過2年。產業園區內共用污染治理設施或廢水排放口的排污單位,要進一步優化排污許可管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11/t20201124_809477.html
《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

9.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具備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符合有關規定等條件;(b) 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登記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以及(c)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規範使用機構簡稱,清晰標識所屬行業細分類別,不得混淆保險代理公司與保險公司概念,在宣傳工作中應當明確標識“保險代理”字樣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24/content_5563685.htm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11號)

10.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 零關稅 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11月11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a) 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進口用於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b) 所列零部件,適用原輔料“零關稅”政策,應當用於航空器、船舶的維修(含相關零部件維修),滿足用於維修從境外進入境內並復運出境的航空器、船舶(含相關零部件)等條件之一的,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以及(c) 企業進口正面清單所列原輔料,自願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可在報關時提出申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1/t20201112_3621853.htm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42號)

廣東省政策

11. 《關於印發廣東省食品銷售者及其他食品銷售相關主體食品安全責任指南的通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1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載明的事項,在有效期(5年)內開展銷售活動;(b)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可以電子形式公示;(c) 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自查(檢查)制度;以及(d) 食品銷售企業應根據經營規模,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加強對其培訓考核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amr.gd.gov.cn/gkmlpt/content/3/3133/post_3133244.html#2953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廣東省食品銷售者及其他食品銷售相關主體食品安全責任指南的通知》(粵市監食經[2020]646號)

12.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支持廣州推動 四個出新出彩 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實施意見的函》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於2020年11月19日發佈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a) 港澳銀行作為抵押權人辦理境內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的,無需提交其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的批准文件和註冊證明。港澳銀行設立文件、註冊證明已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備案的, 辦理抵押登記時可免於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材料;(b) 支持廣州完善“三舊”改造標圖建庫管理機制,依託信 息技術優化標圖建庫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間,提高審批效率;以及(c) 提升海洋文化綜合實力。深入挖掘黃埔古港等廣州海絲之路歷史遺存和海洋文化資源,豐富海上運動、文化體驗、商務度假等多元化海洋旅遊體系,推動粵港澳以及“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城市文化旅遊合作。支持廣州發展郵輪旅遊產業,與香港、深圳等協同發展,逐步構建粵港澳郵輪組合母港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nr.gd.gov.cn/zwgknew/tzgg/content/post_3130778.html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支持廣州推動“四個出新出彩”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實施意見的函》

13. 《廣東省自然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辦法》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於2020年11月6日印發上述《督辦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主要內容包括:(a) 符合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較大、造成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等情形之一的違法違規案件,可以掛牌督辦;(b) 省自然資源廳執法監督處應當及時通過廳門戶網站將掛牌督辦案件向社會公開,必要時也可通過新聞發佈會公開。公開內容主要為掛牌督辦案件的基本情況;(c) 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同意調查處理意見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落實到位;以及(d) 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處理掛牌督辦案件落實到位後,應及時向省自然資源廳提出掛牌督辦案件結案申請報告,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125950.html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

14.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建築業發展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於2020年11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12日。主要內容包括:(a) 對新落戶的建築業企業,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b) 在試行辦法有效期內,建築業企業提升資質達到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施工總承包特級的,經審核後給予200萬元獎勵;以及(c) 龍頭企業、骨幹企業每兩年認定一次。並於認定的次年對龍頭企業、骨幹企業在認定年度完成的省內建築業產值進行一次核查,產值未能達到試行辦法要求的企業,將取消其龍頭企業、骨幹企業認定,並從全區重點建築業企業名錄中移除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thnet.gov.cn/gkmlpt/content/6/6914/post_6914019.html#6234
    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建築業發展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 http://www.gz.gov.cn/zwgk/zcjd/zcjd/content/post_6928562.html
    【政策解讀】《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建築業發展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15.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河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於2020年11月18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主要內容包括:(a) 給予各類市場主體研發投入獎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獎勵,支持初創企業、創新創業企業做優做強,鼓勵獲得資本市場融資,鼓勵龍頭企業或研發機構開放應用場景創新生態;(b) 對本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創新創業人才給予支持,包括具有突出貢獻的領軍人才、具有發展潛力的精英人才和初創型企業新銳人才,可分別獲得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到本區創新創業;(c) 圍繞產業領軍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實施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支持計劃,加強人才引育支持,支持高端人才和科研人才引進;以及(d) 以高端專業服務業為例,企業營業收入每增長1,000萬可獲得1萬元獎勵。營業收入每增加4,000萬給予一名產業人才獎勵名額,按其個人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30%給予獎勵,同時對於高成長性企業因擴大經營規模而新增租賃的辦公場地,按面積給予補貼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 http://www.thnet.gov.cn/gkmlpt/content/6/6914/post_6914019.html#6234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河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穗天府規[2020]3號)
  • http://www.gz.gov.cn/qx/thqrmzf/zcjd/zcjd/content/post_6922707.html
    關於《廣州市天河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政策解讀

16.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落實 < 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 > 實施辦法》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及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1月18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4日。主要內容包括:(a) 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應符合本區人才引進需要,每年在本區創業或工作超過6個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等人才條件;以及(b) 申領人登陸“廣州市人才綠卡管理系統”,按相關流程指引填報、上傳相關報表和附件材料。符合相關條件的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交至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並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方可申請,申領後6個月內應補齊相關資料,如無法按期補齊資料,收回廣州市人才綠卡,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申領人自行承擔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hpq/qf/content/post_6913573.html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制度》實施辦法(穗埔府規[2020]22號)

17. 《關於落實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

廣州市黃埔區商務局及廣州開發區商務局於2020年11月18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支持加工貿易企業擴展市場。對當年加工貿易企業開拓市場產生的諮詢服務費按照實際支出金額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萬元;(b) 支持市場採購新業態發展。對當年在我區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業務,且獲得廣州市有關市場採購扶持的企業,區財政按1:1比例給予配套扶持;以及(c) 對當年受疫情影響不能參展但已繳納展位費的外貿企業,已獲得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區財政按企業實際支出費用的10%給予補助,企業獲得各級財政扶持補助的金額合計不高於實際支出費用,超過部分不予補助,全年參展費用5萬元封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hpq/qbm/content/post_6921884.html
《關於落實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穗埔商務規字[2020]2號)

18. 《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

廣州南沙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1月11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對新落戶的外資非總部型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實繳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3,000萬美元以上、1億美元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的獎勵,獎勵資金在企業第一個完整納稅年度後撥付;(b) 對於在本區新設立的非總部型企業,上一年度在本區納稅總額500萬元以上,且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給予企業對本區經濟貢獻30%的獎勵;(c) 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對廣州市以外遷入本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市有關政策的基礎上,每家給予50萬元的落戶獎勵;以及(d) 對新落戶的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在本區購置自用辦公房產的,按照每平方米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fb/content/post_6913203.html
《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2020]7號)

19.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 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 的決定》

廣州市人大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8月24日發布上述《決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房屋租賃企業,支持房屋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支持個人和單位將房屋委託給房屋租賃企業長期經營;(b) 持有居住證的承租人按照有關規定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承租人可以依法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c)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通過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台,或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以及(d) 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不得收取費用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lsj.gz.gov.cn/zcfg/content/post_6510118.html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決定(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8號)

20.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優質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決定實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1月2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建立珠海市與港澳公共法律服務溝通協調機制和交流合作平台。參照深圳、廣州等成熟做法,建立珠澳兩地法律機構互派人員學習、交流、培訓長效機制;(b) 充分利用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與橫琴公證處在橫琴新區綜合服務中心合作設立的“公證服務窗口”,積極爭取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政策支持,通過推動數據共享,探索公證服務延伸等方式,為港澳居民、企業提供更為便捷的公證服務;以及(c) 支持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發展,吸引更多港澳律師來珠執業,支持珠海市律師事務所聘請港澳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支持境外律師事務所來珠設立代表機構。積極推進香港法律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試點工作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cwj/gfxwj/bmgfxwj/content/post_4600269.html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優質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決定實施方案的通知》(珠府辦函[2020]130號)

21. 《珠海市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開展橫琴新區廣告企業扶持活動的通知》

珠海市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20年11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a) 扶持對象為在橫琴新區註冊或持有橫琴新區納稅說明以及最年一年守法經營無違法違規行為等;(b) 申請入駐獎勵的有效期限為完整之日起12個月內。完稅時間以完稅證明記載日期為準;以及(c) 申報時間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2月20日為受理此次申報申請時間,逾期不再受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tz.gd.gov.cn/tzgg216/content/post_3133769.html#zhuyao
《珠海市橫琴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開展橫琴新區廣告企業扶持活動的通知》

22.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鼓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暫行辦法》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於2020年11月25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a) 鼓勵惠州市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開展技術轉移轉化活動。對促成科技成果在市內轉化且上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3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上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3‰給予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運營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以及(b) 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開展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條件建設、業務培訓、舉辦科技成果推介會等技術轉移服務發生的相關支出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uizhou.gov.cn/zwgk/zfwj/bmgfxwj/content/post_4115996.html
關於印發《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鼓勵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166號)

23. 《東莞市 “3+1” 產業集群試點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11月20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a) 東莞市“3+1”產業集群試點培育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食品飲料、紡織服裝和家具三大優勢傳統產業集群發展,及支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b) 對推動集群發展有明確規劃,且集群在規模、行業企業總體數量、規上企業數量、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公共服務平台、配套資金規模(建議市鎮資金配套比例1:0.5)等指標方面符合要求,經市製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同意作為優勢傳統產業集群培育重點支持鎮街(園區),給予資金獎勵。每個鎮街(園區)單個集群最高資助2,000萬元;以及(c) 支持東莞市企業積極應用工業互聯網、5G等新技術、新產品,優化業務環節,創新業務模式,實現降本增效。對企業開展工業互聯數字化升級項目,按不超過投入總額的25%給予獎補,單個項目最高資助500萬元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im.dg.gov.cn/zwgk/zxgk/content/post_3407597.html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東莞市“3+1”產業集群試點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福建省政策

24. 福建《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導則》

福建省於2020年11月21日出台上述《導則》。主要內容包括:(a) 在全省範圍內對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14日期間進口的冷鏈食品庫存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在遠端防控方面督促進口企業境外採購時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嚴厲打擊走私,並對檢出陽性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暫停其進口申報1周至4周的緊急預防性措施;以及(b) 在口岸檢疫、集中監管、市場流通、零售經銷、零售經銷方面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督管理,各相關部門將建立信息共用機制,各地統一對外發佈相關檢測和處置信息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fujian.gov.cn/xwdt/fjyw/202011/t20201123_5448281.htm

25. 《廈門市民政局關於印發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

廈門市民政局於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a) 照料中心的建築設計和設施設備配置應符合《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準》、《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設施設備配置》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參照《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GB 38600-2019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服務防護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b) 照料中心堅持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可以採取“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運營管理,實現規模化、連鎖化經營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xm.gov.cn/zfxxgk/xxgkznml/szfgz/bmgfwj/202011/t20201116_2495584.htm
《廈門市民政局關於印發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廈民規[2020]4號)

海南省政策

26. 《海南省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辦法》

海南省民政廳於2020年11月14日公佈上述《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四類社會組織的設立、變更和注銷登記,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登記管理機關徵詢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登記後抄報行業管理部門備案;(b) 申請設立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應當具備成立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團體,發起人所從事行業必須和其申請行業協會商會行業相一致,發起人必須是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持有營業執照,誠信守法,並具有行業代表性和影響力的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等條件;以及(c) 四類社會組織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信息,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向社會公告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tjgw/202011/0df98589639a48e38a19c1f39a277eaf.shtml
海南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瓊民規[2020]3號)

27.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市場信用監管實施辦法 ( 試行 )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於2020年11月13日發佈上述《實施辦法(試行)》,有效期1年,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a) 失信行為包括土地市場失信行為、礦業權市場失信行為、海域使用權市場失信行為、中介服務市場失信行為和自然資源工程項目市場失信行為和其他失信行為;(b) 失信行為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符合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造成不良後果的等情形之一的屬於一般失信行為;以及(c) 各級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自失信行為認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信用主體書面出具《納入一般失信名單決定書》或《納入嚴重失信名單決定書》並送達信用主體。決定書應當明確整改期限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zw.hainan.gov.cn/hainan/tjgw/202011/2cf3e3064684472288dd95ba6814ab61.shtml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於印發《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市場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28. 《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程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海事局於2020年11月3日印發上述《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a) 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是指船舶登記機關以“中國洋浦港”為船籍港,對僅航行國際航線及港澳台航線的船舶進行登記的行為;(b) 申請船舶登記,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向船舶登記機關提交合法身份證明和其他有關申請材料;以及(c) 船舶登記機關應在簽發受理通知書後一個工作日內辦結船舶登記手續。申請多個事項並聯辦理的,辦結時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時限不超過一個工作日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hn.msa.gov.cn/xxgk_4_3_1/38714.jhtml
海南海事局關於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程序規定》的通知(瓊海船舶[2020]17號)

公開徵求意見

29. 《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 2020 年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於2020年11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日。當中明確,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復、固體廢物處理、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錶、環境污染應急處理、環境污染防治設備專用零部件等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和適用範圍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0/art_83773e028f9b42d5af777520a430fcfb.html
公開徵求對《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20年版)》(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30.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11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15日。主要內容包括:(a) 明確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應當經過核准,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證》後,方可在核准的項目(具體內容見隨附的《甲類檢驗機構和丙類檢驗機構核准項目分類表》和《乙類檢驗機構核准項目分類表》)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核准證》有效期四年;以及(b) 明確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分為甲類檢驗機構、乙類檢驗機構和丙類檢驗機構,但不能同時被核准為甲類檢驗機構和丙類檢驗機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11/t20201124_323847.html
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關於《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31. 《關於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有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於2020年11月23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4日。主要內容包括:(a) 分別對危險廢物產生情況申報、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運行、持危險廢物許可證單位年報報送和危險廢物出口核准等四方面的信息化環境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以及(b) 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信息系統應用與對接、強化信息化技術支持三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11/t20201123_809322.html
關於徵求《關於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有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環辦便函[2020]422號)

32.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11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20日。主要內容包括:(a) 優化證券基金行業相關人員的任職程序和條件;(b) 明確執業規範和限制,多角度約束執業行為,強化外部聲譽和誠信約束;(c) 強化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內部管控責任,實現任職有保障、履職有制衡、離職有監督;以及(d)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責任追究力度,實現監管問責無死角、無盲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11/t20201120_386538.htm
關於就《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33. 關於就修訂《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11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20日。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a) 新增賬戶休眠管理章節,吸收《關於開展期貨市場賬戶規範工作的決定》中賬戶休眠管理相關內容;(b) 優化實名制中身份證明文件的要求;(c) 適度減輕期貨公司運營成本,將期貨公司分支機構保存開戶資料的要求,調整為確保可以查詢開戶資料即可;以及(d) 增加遵守有關反洗錢和投資者適當性的原則性規定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11/t20201120_386541.html
證監會就《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34. 關於就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覆議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司法部於2020年11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23日。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a) 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等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覆議;(b) 對經濟困難需要行政覆議法律服務的公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及(c) 因不動產提出的行政覆議申請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申請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的,行政覆議機關不予受理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11/24/657_3260477.html
司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覆議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35. 《廣州市精准支持現代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11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主要內容包括:(a) 對企業利用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國際集散倉和國際中轉倉,開展國際物流集散和中轉業務的,對企業投入的自動分揀、操作等設施設備按實際發生的 50%,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給予一次性補貼;(b) 支持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提高自有工業用地或倉儲用地利用率、容積率並用於甲級倉儲、智能分撥轉運等物流設施建設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c) 實現口岸7×24小時通關,大力推廣提前報關、電子報關、預約通關等便利化通關措施;以及(d) 制定市重點物流企業認定辦法,對認定的物流企業給予綜合支持,提供融資發展、發行企業債、人才落戶、租金補貼等方面支持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fgw.gz.gov.cn/tzgg/content/post_6925587.html
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徵求《廣州市精准支持現代物流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36. 《光伏製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2020 年本)(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於2020年11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日。主要內容包括:(a) 申請企業承諾具有企業基本資質文件等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副本、項目建設備案或核准文件、項目建設環評批復文件、環保竣工驗收文件、財務審計報告、第三方機構產品檢測報告及其他有關材料;(b) 對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應在 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以及(c) 申請企業應當配合查驗活動,企業代表在查驗結果上簽字,並加蓋公章確認。申請企業對查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查驗結束後 5 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0/art_6a6afae8bfe54c178bbd912db98c05ed.html
公開徵求對《光伏製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本)》(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經貿數據

廣東

經濟指標 2020 年1- 10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產總值(億元人民幣) 78,397.07 +0.7% 107,671.07
2. 進出口總額(億元人民幣) 56,829.5 -1.6% 71,436.80
2.1 出口(億元人民幣) 34,604.4 -1.5% 43,379.35
其中:對香港出口
(億元人民幣)
#6,730.7 #-12.4% 10.787.1
2.2 進口(億元人民幣) 22,225.1 -2.1% 28,057.45

(#為1-9月數據)

福建、廣西、海南及雲南

省份 生產總值
(億元人民幣)
進出口總額
(億元人民幣)
2020
1- 9
與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9 與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31,331.55 +2.4% 42,395.00 10,136.3 +3.8% 13,306.7
廣西 15,999.07 +2.0% 21,237.14 3,450.8 -0.6% 4,694.7
海南 3,841.31 +1.1% 5,308.94 630.9 -5.8% 905.9
雲南 17,539.76 +2.7% 23,223.75 *1,107.2 *-12.1% 2,323.7

(*為1-7月數據)

經貿信息

●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關內地法律的初步意見供參考,以協助他們處理遇到的問題。惟本服務不會跟進或委派律師處理個別案件。

於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間,這項服務由設於廣州、深圳、東莞及中山的‘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執行。

香港居民可於以下辦公時間內致電『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諮詢在內地遇到的法律問題或預約與當值內地律師見面。

熱線諮詢服務時間 (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律師當值時間 (敬請預約,內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時至下午6時
週五:下午2時至下午6時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

廣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20) 8337 5338
傳真:(8620) 8318 4609
電郵:gzcenter@ftu.org.hk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西路233-235號千樹盤福大廈801室

深圳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55) 8225 1818
傳真:(86755) 8222 8528
電郵: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51樓

東莞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9) 2223 1001
傳真:(86769) 2223 0380
電郵:dgcenter@ftu.org.hk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2號(市工人文化宮)

中山諮詢服務中心
電話:(86760) 8880 7882
傳真:(86760) 8575 1385
電郵: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8樓806-807室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 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

為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於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區護照換領服務。身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可透過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換領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並在該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各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電話:(86 10)6657 2880 內線 311
傳真:(86 10)6657 2823
電郵:bjohksar@bjo-hksarg.org.cn
網址:www.bjo.gov.hk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電話:(86 21)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6351 9368
電郵:enquiry@sheto.gov.hk
網址:www.sheto.gov.hk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3877 0466
電郵:general@gdeto.gov.hk
網址:www.gdeto.gov.hk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
成都市鹽市口順城大街8號中環廣場1座38樓(郵編:610016)
電話:(86 28)8676 8301 內線 330
傳真:(86 28)8676 8300
電郵:general@cdeto.gov.hk
網址:www.cdeto.gov.hk

有關此項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處熱線(852) 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 為在粵就讀的香港學生提供工作機會

為協助在廣東省內大學就讀的香港學生於在學期間及畢業後,在廣東找尋實習和工作的機會,以充實學習經驗及抓緊在內地發展的機遇,同時為港資企業和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在粵港資企業可將適合香港在粵就讀學生/畢業生的有關招聘資料,填寫表格(見附件)並交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透過駐粵辦轉交廣東省內大學,讓有意申請實習和職位的學生/畢業生與企業聯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動推介

● 「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加博會)

由商務部、知識產權局及廣東省政府共同主辦,將於2020年12月17-20日期間在東莞市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聯合推出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展會設國際智能移動終端及電子消費品展、國際潮流服裝服飾及鞋帽展、國際玩具及嬰童用品展、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展、國際特色食品展、國際電子商務及物流展6個專區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ptpf.co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廣東
2020年12月13日,早上7:30 2020廣州馬拉松賽 廣州 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市體育局、越秀區人民政府、海珠區人民政府、荔灣區人民政府、天河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體育競賽中心、廣州市田徑協會 http://www.guangzhou-marathon.com/
#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 2020第十二屆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 東莞: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 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商務廳、東莞市人民政府 http://www.cptpf.com/
*2021年5月7日至10日 2021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 海南國際會展中心 商務部、海南省人民政府 http://www.hainanexpo.org.cn/

(*為新增活動;#為推介活動)

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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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推介

● 「疫境下2021環球經濟展望及香港出口挑戰與機遇」網絡研討會

由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主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支持機構 的「疫境下2021環球經濟展望及香港出口挑戰與機遇」網絡研討會將於2021年1月5日舉辦。活動邀請專家分析環球經濟前景、外匯走勢、2021年香港出口挑戰與機遇,以期協助香港出口商瞭解新一年的市場最新發展。活動費用全免。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1126.pdf

● 「港品薈‧在線展覽」

由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主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支持機構 ,於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線。「港品薈」提供產品展示區、洽談貿易區以及特別推介區等三大功能區域予參展商/采購商,為供需雙方提供一個拓內銷、促發展的機會。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eb.zhanshangxiu.com/#/default/760ca0bb-700d-4431-8f5f-aa10884217bc

● 首屆香港桂冠論壇 – 召集傑出青年科學家

首屆香港桂冠論壇(桂冠論壇)於2020年9月14日開始接受全球公開申請,至2020年12月13日結束。桂冠論壇歡迎35歲或以下就讀或研究天文學、生命科學與醫學、數學科學或其他相關學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畢業生申請參加,成為200位青年科學家之一,與世界著名的邵逸夫獎得獎者互動交流,啟發科學靈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獎得獎者表示將參與桂冠論壇,當中包括多位諾貝爾獎和菲爾茲獎得獎者。更多有關桂冠論壇和相關申請的資料,請參閱主辦機構的網站及社交媒體︰

網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動一覽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舉辦地點 主辦/承辦機構 查詢方式
香港
*#2021年1月5日 「疫境下2021環球經濟展望及香港出口挑戰與機遇」網絡研討會 線上 香港出口信用保證局主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支持機構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薈‧在線展覽」 在線展覽 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 請參閱“活動推介”相關內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屆香港桂冠論壇 香港科學園 香港桂冠論壇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為新增活動;#為推介活動)

其他經貿信息網頁
《駐粵辦通訊》集中報導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及雲南的經貿信息。如欲獲取全國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經貿信息,請流覽以下網頁:

(1)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商業資料通告 – 內地商貿資料庫」網頁
網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區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區政府駐武漢辦事處網頁
網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貿易發展局「中國貿易」網頁
網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業總會珠三角工業協會的網站亦有提供有關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訊》的內容,網址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總商會亦設有專門網站報導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類活動的消息,網址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駐粵辦通訊》簡介

本《通訊》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並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www.gdeto.gov.hk中“駐粵辦通訊”欄目),過往曾出版的《通訊》亦可於上述網站內找到。各位亦可於本辦網站瞭解到本辦為港商提供的服務和活動的詳情,或關注駐粵辦官方微信平台,透過手機更便利地接收駐粵辦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駐粵辦通訊》及最新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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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粵辦通訊》訂閱須知

如有興趣訂閱《駐粵辦通訊》,歡迎提供相關信息(包括:商會或公司名稱、電子郵箱、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辦,並於郵件標題註明「訂閱駐粵辦通訊」。



免責聲明

《駐粵辦通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為公眾提供的信息服務,資料搜集自有關網站、報刊媒體及其它機構等管道,並僅供參考之用。該《通訊》所載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辦對於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該《通訊》而招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其他展覽活動信息網頁

網站

網址

福建

廈門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預告)

http://www.xicec.com

廣東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展覽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會展中心
(展覽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廣東現代國際展覽中心展覽(展覽計劃)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黃圃國際會展中心(展會預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廣西

南寧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雲南

昆明國際會展中心
(展會計劃)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貿易發展局
(商貿活動)

http://www.hktdc.com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活動預覽)

http://www.hkcec.com

亞洲國際博覽館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