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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1月17日
(总第1170期)

通 告

「2020年内地社会保险、劳动法、商标注册专题讲座」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 于2020年1月15日在广州市举办「2020年内地社会保险、劳动法、商标注册专题讲座」,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为协办机构。讲座邀请专家讲者分享港澳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各地规范与实操;年度劳动法案例;商标恶意注册的规制;以及解读港人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最新便利政策,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互动交流。有关演讲资料请参阅以下链接:

  • 港澳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各地规范与实操、年度劳动法案例分享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ppt_20200116_2.pptx
  • 商标恶意注册的规制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ppt_20200116_1.pptx
  • 最新解读港人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政策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116.pdf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月13日发布上述《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当中明确,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境外银行类投资者可选择三种渠道中的一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选择两种渠道中的一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113/15143.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20]2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月8日发布上述《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当中明确,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纳税人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如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4/content_5468815.ht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3.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于2020年1月8日联合印发上述《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 取消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以及(b) 制定《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后公布执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核定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每年对新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进行认定,每三年对已享受进口税收政策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进行复核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591/content.html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

4.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月8日印发上述两个《暂行办法》。《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a) 建设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究方向符合市场监管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明确;在本领域有代表性,科研优势或区域特色明显,具备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拥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实验条件和充足的场地,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能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以及(b)如实验室由地方政府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或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的,或运行两年以上并运行较好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予以优先支持建设等。而《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a)建设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总体要求,建设目标明确;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并具备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应用示范、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具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装备、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等保障条件;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能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以及(b)如技术创新中心由地方政府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或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或模式创新或者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突出;或能够设立为独立法人实体。予以优先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kjcws/202001/t20200113_310449.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科财[2020]7号)

5. 《商务部等 8 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于2020年1月6日联合发布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依托5G技术,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与融合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依托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b) 将更多境外举办的服务外包类展会纳入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支持范围。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多种手段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发包,支持中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以及(c) 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视窗”,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信用培育,引导更多规范守法的服务外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支持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xxfb/202001/20200102929998.shtml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

6. 《关于深 化知识产权领域 放管服 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月3日发布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按照便利申请人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业务流程及环节,研究制定优化有关流程的措施,压减需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试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合理考虑专利申请人延迟审查诉求,依法开展专利延迟审查,落实专利延迟审查机制。推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优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流程,允许申请人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的同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b) 在商标专利转让、质押登记,专利费用减缴等业务环节,探索试行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数量。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执业许可证;以及(c) 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非正常申请人信息的互通共享,研究在各类知识产权审查中关口前移、各环节全流程协同。针对反复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反复非正常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在商标审查、专利审批各环节协同快速处理。持续完善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认定标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ipo.gov.cn/gztz/1145185.htm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知发服字[2020]1号 )

7. 《 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月2日印发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三磷”建设项目选址不得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禁止建设区域。选址应避开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或岩溶漏斗的区域。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磷矿、磷化工项目,长江干流3公里范围内、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尾矿库和磷石膏库;以及(b) 磷肥建设项目应实行“以用定产”,以磷石膏综合利用量决定湿法磷酸产量; 同步落实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综合利用不畅的可利用现有磷石膏库堆存,不得新建、扩建磷石膏库;磷石膏库、尾矿库、暂存场按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要求采取防渗、地下水导排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开展日常监控,防范地下水环境污染;磷化工建设项目应明确产生固体废物属性及危险废物类别,采取清洁生产措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001/t20200107_757964.html
《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9]65号 )

8.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月2日公布上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b) 食盐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加碘食盐应当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c) 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食盐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不得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以及; 以及(d)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并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应急救援等措施。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4/content_5468962.htm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9. 《 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明确,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注册为该平台会员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558/content.html
《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

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上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a) 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药品科技前沿,围绕药品创新发展和监管科学的战略需求,在药品监管技术支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科技攻关,解决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战略性的技术问题; (b) 重点实验室人员包括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20人。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其数量占所有人员数量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占所有人员数量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0%。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当是依托单位固定人员,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以及(c) 符合基本条件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由社会力量举办的相关领域研究机构可申请作为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药品监管工作需要,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申请的重点实验室其研究方向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以及明显的特色或者优势,曾主持国家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跟踪国际新技术和研究领先技术的能力;对科研成果具有良好的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的能力和经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99/373149.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科外[2019]56号)

11. 《 关于发布2019年(第26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于2019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a) 明确在2019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七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不合格,2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因自身原因没有报来评价材料,31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含一家分中心)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罗列被撤销的中心企业名称、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和地区等内容。同时,提出对42家所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予以相应更名,自所在企业更名之日(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日期为准)起仍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 以及(b) 明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1540家、分中心为97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罗列被撤销的中心企业名称、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发生更名的标记)和地区等内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1/t20200109_1218736.html
《关于发布2019年(第26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2033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上述《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a) 废止2件外汇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三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和办理汇款的审批手续的通知》和《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b) 宣布失效3件外汇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明确退还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临时性简化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中行业属性申请流程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110/15116.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19]39号)

13. 《关于修改〈网络预约计程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 公安部等部门于2019年12月28日联合公布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当中明确,删去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2001/t20200114_3323889.html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计程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14.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7日联合发布上述《规范》。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养老机构应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同时,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b) 明确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了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个方面内容;以及(c) 对9类养老服务安全风险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保护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守住安全“红线”;在管理要求中,主要通过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和安全教育三种方式,建立提高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01/13/content_5468632.htm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标准委发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15.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上述《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中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主要包括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海洋资源交易,林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1/t20200110_1218835.html
《国家发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9]2024号)

16.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12月25日印发上述《大纲》。当中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培训内容,包括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民爆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民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民爆安全技术知识,实际安全管理能力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7621574/content.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19]94号 )

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10日联合发布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b) 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根据创业意向、区域经济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返乡入乡创业培训;以及(c) 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引导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对技能岗位招用人员积极开展培训。对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返乡入乡创业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倾斜支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1/14/content_5468814.ht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9]129号)

广东省政策

18.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于2020年1月7日联合印发上述《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等相关文件规定或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设置的人才工程及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和省人才工程项目入选物件及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除有特殊规定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资助;(b)资助形式包括支持受资助人才或团队开展科研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受资助人才改善生活住房条件补贴、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人才工作经费补助;以及(c)专项资金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在资金分配、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受资助对象、项目承担单位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在5年内不得再申报推荐国家及省人才工程。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2864158.html
《广东省财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20]5号)

19. 广东省《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1月7日发布上述《命令》。主要内容包括:(a)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生态环境,针对重点流域、涉VOCs企业、固体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区域交叉执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环境管理格局,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b)建立VOCs重点企业综合整治销号制度。加大柴油车整治,基本消灭黑烟车。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港口岸电推广使用。珠三角各城市及臭氧未达标的城市要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以及(c)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完成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87%左右;建立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切实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dee.gd.gov.cn/bm6258/content/post_2860218.html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通报并解读2020年1号令—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1号令)

20.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 ( 补助 ) 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财政厅于2020年1月4日印发上述《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涉企和个人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实行“一张清单”式目录管理,通过便于群众广泛知悉的方式,及时将各类补贴政策的制订依据,金额,发放标准,申领条件,主管部门等内容主动,集中向社会公开;(b) 建立“一网式”管理模式,统一政策信息公开,统一申领业务办理和发放资格审核,统一归集资金发放领用监督资料;(c) 集中在各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集中在各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集中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中公开;以及(d)明确最前端审核部门或资料来源采集方对申报资料的现场抽查审核要求;明确上级复核或审核部门对前一环节审核部门提交的申报资料,开展现场抽查审核的要求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2853522.html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财监[2020]5号)

21. 《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12月20日联合印发上述《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主要内容包括:(a)广东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1年,广东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实现产业增加值1,800亿元左右,年增速达20%以上,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8%以上,打造2-3个产值超千亿元级的产业集群;(b) 海洋电子信息产业,要突破一批水下电子信息核心技术;提升船舶海洋工程电子设备研发制造水平;打造海洋电子信息集群化示范基地;海上风电产业,将建设珠三角海上风电科创金融基地;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海洋生物产业,推进海洋生物医药重点领域研发及应用推广;搭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平台;打造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打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搭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加快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建设;加强核心工程技术攻关;以及(c)依托“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十核多节点”等科创载体的部署,加快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推进省海洋实验室与省技术创新中心的衔接与融合,辐射形成更加完善的海洋六大产业创新生态。支持广东海洋创新联盟能力建设,打造广东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健全科研人才离岗创业政策,建立双向流动机制,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和科技成果分享转化收益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2792880.html
《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51号)

22. 《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上述《管理办法(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5日。修订主要内容包括:(a) 对每笔不良贷款,保险公司和银行统一按照80%:20%比例承担本金损失。对于每一季度末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150%的部分,由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对保险公司给予全额补偿;(b) 对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给予贷款本金1%的保费补贴,由保险公司在向借款人出具保单时予以标明,在实际收取保费时先予以扣除,再由保险公司在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补贴;(c) 风险补偿资金为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由保险公司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上一季度发生的赔付损失,提交相关资料。经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风险补偿资金在一个月内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保险公司;以及(d) 保费补贴资金为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由保险公司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上一季度需要的保费补贴,提供相关资料。经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保费补贴资金在一个月内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保险公司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jrjgj.gz.gov.cn/zcgh/content/post_5603872.html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穗金融规[2019]4号)

23. 《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上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a) 参保对象包括: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就业年龄段内在本市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或在珠海市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在珠海市各类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可以学生和未成年人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及在珠海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凭居住证以学生和未成年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以及(b) 上述人员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参保费用,与珠海市参保人享受同等医疗保险管理及待遇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429549.html
    《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医保[2019]64号)
  •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zcjd/content/post_2429548.html
    《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24. 《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东莞市政府于2020年1月8日印发上述《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b)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情形发生:未使用专用容器、包装物,贮存的医疗废物裸露的;丢失医疗废物的;将医疗废物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或者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处理的;运送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医疗废物溢出、散落的等;以及(c)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医疗废物收集包装袋、容器,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2/2481/post_2481845.html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府办[2020]1号)

25.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东莞市政府于2020年1月1日印发上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当中明确,六种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未经审批,设置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制革、湿式印花、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 未经审批,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已注销的高污染燃料设施重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排放水污染物的;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2/2433/post_2433802.html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府[2020]2号)

海南省政策

26. 《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海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月10日公布上述《暂行条例》,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 禁止海关法规定的走私行为以及违反国家和海南省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减免税进口货物、物品监管的有关规定,擅自将减免税进口货物、物品运输、携带、邮寄出岛销售牟利;(b) 禁止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并要求进口货物经营者应当索要或者复制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建立凭证档案以及进货、销售记录制度;(c)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或者提供运输、保管、邮寄以及其他便利;以及(d) 禁止使用船舶、车辆、航空器等运输工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未经许可的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没有合法证明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dfxfg/202001/68c652f9477e4431a042e3e212c1bced.shtml
《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云南省政策

27.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依托云南国际人才交流会,打造国际人才供求对接、项目洽谈、政策推介平台,鼓励云南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 “大连海创周”“广州留交会”和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会引进海外人才,支持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聘用外国人才。鼓励海外赤子和优秀国外留学生在滇创新创业,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高创园、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的吸纳和孵化能力。自主创业人才,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贷款扶持。适时推进职业资格双边或多边互认;(b) 深化沪滇、粤滇、长江上游四省市人才交流合作,建立定期互访机制,对接帮扶合作事项,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以及(c)研究更有利于人才流动配置的出入境、居留许可、档案管理、户口迁移、社保接续、家属就业、子女就学政策。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利用国家和我省赋予的自主权和土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灵活务实的政策措施,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classid=592&newsID=3705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

28.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1月14日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主要内容包括:(a)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人机构设立,应该具备条件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在风险管理、资金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等关键岗位上至少各有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b) 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设立,应该具备条件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以及(c)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设立,应该具备条件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汽车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01/14/657_3239747.html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9. 《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1月13日就上述《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2月12日。主要内容包括:(a)对自主研发及在本市转化的生物制品、1-6类中药、1-2类化学药品1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支持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项目列入市科技计划;新启动临床I、II、III期研究的新药项目,经评审,按核定费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经费奖励,委托广州地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奖励额度再增加1创新药物的分类及界定规则,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注册分类标准适时调整。-2-50%,最高不超过450万元、750万元和1,500万元;(b) 对获得新药证书或药品注册证书的新药(含-5-创新药、改良药、生物类似药)以及获得注册或备案的中药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创新医疗器械和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以及(c) 对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实行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先租后让的租赁权年限不超过10年,与后续出让年期之和不超过50年,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年限不超过20年。对特别重大项目,以市场评估地价为基础,充分考虑项目特点综合拟定出让起始价格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fgw.gz.gov.cn/tzgg/content/post_5607829.html
关于征求《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30. 《外国医师来华行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10日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外国医师来华行医是指取得外国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申请、应邀或应聘在中国境内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和口腔类别医疗相关活动;外国医师来华行医分为临床学术交流、短期行医和长期行医;以及外国医师来华行医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拟备案、注册执业的医疗机构代其办理备案、注册手续,但外国医师还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书代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临床学术交流实行备案制,短期行医实行执业注册制,长期行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进行准入、注册执业,并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同时,订明临床学术交流、短期行医和长期行医的具体范畴;以及(b) 明确外国医师来华行医以及医疗机构聘用外国医师开展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办法》。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nhc.gov.cn/wjw/yjzj/202001/79364a37381e499c9bf9e1c2b5684d42.shtml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外国医师来华行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31.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月9日就上述《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罗列四类化学品,包括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涵盖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氟膦酸烷(少于或等于十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酯、硫芥气、路易氏剂等16种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涵盖胺吸膦、PFIB、BZ等14种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涵盖光气、氯化氰、氰化氢等17种化学品;以及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iit.gov.cn/n1278117/n1648113/c7621138/content.html
公开征求对《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32. 《广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8日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当中明确,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2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广告发布登记、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等9个事项优化审批服务。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gd.gov.cn/hdjlpt/yjzj/answer/2822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0年第1号)

33. 《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7日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主要内容包括:当中提出设立担保基金,扩大贴息物件范围,并将贴息次数由1次提高到最多3次。创业担保贷款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担保基金资金来源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担保基金和从财政预算安排的担保基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担保基金,使用物件必须在本市失业保险有参保记录;(b)担保、贴息重点扶持对象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以及港澳台人员;以及(c)重点扶持对象要同时符合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是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岁;二是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珠海市创业的创客均可申请担保贷款和贴息;除重点扶持物件,其他人员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d)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hrsj.zhuhai.gov.cn/hd/zjdc/content/post_2429866.html
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19 年1- 11 与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77,191.22 #+6.4% 97,277.7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64,100 -1.7% 71,618.4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38,900 +0.9% 42,718.3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7,682.8 #-4.4% 11,675.5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25,200 -5.4% 28,900.0

(#为2019年1-9月数)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19
1- 9
与2018年同期相比 2018
1-12
2019 年1- 11 与2018年
同期相比
2018
1-12
福建 25,595.01 +8% 35,804.04 10,606.2 +13.8% 12,354.3
广西 13,239.65 +5.5% 20,352.51 4,260.2 +12.9% 4,106.7
海南 3,865.79 +5.5% 4,832.05 809.2 +4.7% 849.0
云南 12,971.85 +8.8% 17,881.12 2,089.8 +18.0% 1,973.0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的在内地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咨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在内地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咨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咨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众假期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众假期除外):
周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周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

广州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发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发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系。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 「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

由商务部及广东省政府共同主办,本届广交会将分为三期举办,展期分别为2020年4月15日至19日;4月23日至27日;以及5月1日至5月5日。三期均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按产品类别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化工产品、五金及工具、机械、建材、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食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鞋类产品、纺织服装等。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index.aspx

● 「20 20 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加博会)

由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及广东省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20年4月16日至19日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展览面积为5万平方米,按产品类别分别为:国际智能移动端及电子消费品、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国际特色食品、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等。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ptpf.co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4月15日至5月5日 第12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
第一期:2020年4月15日-19日
第二期:2020年4月23日-27日
第三期:2020年5月1日-5日
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商务部、广东省政府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0年4月16至4月19日 「2020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加博会) 东莞: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及广东省政府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0年1月20日至24日 2020迎春花市暨第二届粤港澳名优产品花市联展会 广州:黄埔体育中心体育场 广州市黄埔区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191018.pdf

梁骏豪先生(参展联络人)
电话:8620-82481656、156 2619 9918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活动一览表

香港大型活动年表
(2020年1-2月)

日期 活动名称 活动性质 主办机关 有关详细资料,请浏览以下网页
或向联络人查询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城市艺裳计划:
乐坐其中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刘凤霞博士
Tel: 2512 3001
Fax: 2512 3022
Email: llau@lcsd.gov.hk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 《口传心授系列II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展览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邹兴华先生
Tel: 2180 8217
Fax: 2180 8222
E-mail: hwchau@lcsd.gov.hk 何惠仪女士
Tel: 2446 2172
Fax: 2301 2488
E-mail: jwyho@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
二十九日
艺术旅人展览系列四:地景对话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刘凤霞博士
Tel: 2512 3001
Fax: 2512 3022
Email: llau@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 赛马会艺坛新势力 艺术节 香港艺术发展局 http://newartspower.hk/tc/
Ms Lorenex Leung
Tel: 2820 1063
Email: lorenex_leung@hkadc.org.hk
二零一九年十月五至六日; 十一月十六至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七至八日 国际马联场地障碍挑战赛2019-20 (香港站) 赛事 香港马术总会 http://www.hkef.org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云山无限 - 卢清远作品展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杨丽中女士
Tel: 2180 8101
Fax: 21808222
Email: syeu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 尘封璀璨─阿富汗古文物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阿富汗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及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何惠仪女士
Tel: 2724 9011
Fax: 27249090
E-mail: jwyho@lcsd.gov.hk 黄乃锟先生
Tel: 2724 9015
Fax: 27249090
E-mail: nkwo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时间的见证 / 又一山人 x 黄炳培 / 四十年创意展 (暂名) 展览 康乐及文化 事务署 杨丽中女士
Tel: 2180 8101
Fax: 2180 8222
Email: syeung@lcsd.gov.hk 莫润棣女士
Tel: 2180 8112
Fax: 2180 8222
Email: ytmok@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及十九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2022世界杯暨2023亚洲杯联合外围赛第二轮 赛事 香港足球总会 https://www.hkfa.com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 饶宗颐的故事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林国辉先生
Tel.: 2180 8103
Fax: 2180 8222
Email: bkflam@lcsd.gov.hk
第一轮: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第二轮: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至五月六日
众乐乐 — 至乐楼藏品选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邓庆燊先生
Tel: 2734 2147
Fax: 2723 7666
Email: stang@lcsd.gov.hk
第一轮: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第二轮: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至五月六日
从粪筐到餐车 ─ 吴冠中诞辰一百周年展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邓庆燊先生
Tel: 2734 2147
Fax: 2723 7666
Email: sta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 观景.景观︰从泰纳到霍克尼 展览 康乐及文化
事务署
胡佩珊女士
Tel: 2734 2149
Fax: 2723 7666
E-mail: apswu@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 《原典变奏—香港视点》展览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邓民亮先生
Tel: 2734 2122
Fax: 2723 7666
E-mail: raymondta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
阿富汗古文物大展 展览 康乐及文化
事务署、阿富汗国家博物馆,及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许小梅女士
Tel: 2724 9011
Fax: 2724 9090
E-mail: jsmhui@lcsd.gov.hk

黄乃锟先生
Tel: 2724 9015
Fax: 2724 9090
E-mail: nkwong@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
香港郊野全接触 其他 香港旅游发展局 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eng/see-do/great-outdoors/great-outdoors-hong-kong.jsp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失而复得 — 遮打藏品的守护 展览 康乐及文化
事务署
刘湘滢女士
Tel: 2734 2173
Fax: 2723 7666
Email: nsylau@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十四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
内里乾坤 — 故宫文物修复展 展览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故宫博物院 殷翠荷女士
Tel: 2732 3216
Fax: 2311 2248
E-mail: kchyan@lcsd.gov.hk 郭子伦先生
Tel: 2732 3210
Fax: 2311 2248
E-mail:
rtlkwok@lcsd.gov.hk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
2019 Bi-City Biennale of Urbanism\ Architecture (Hong Kong) 展览 香港建筑师学会双年展基金会有限公司 http://uabbhk.org/
一月二十五日 新春国际汇演之夜 舞台表演/户外活动 香港旅游发展局 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eng/see-do/events-festivals/highlight-events/chinese-new-year-celebrations.jsp
一月二十五至二十八日 新春国际汇演 舞台表演/户外活动 香港旅游发展局 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tc/see-do/events-festivals/highlight-events/chinese-new-year-celebrations.jsp?page=2
二月
二月四至九日 香港帆船赛周2020 赛事 香港帆船运动总会 http://www.sailing.org.hk
二月六至九日 香港贸发局教育及职业博览 展览/
商贸活动
香港贸发局 hkeducationexpo.hktdc.com
二月七至九日 庚子年元宵彩灯会 全港节庆活动/
嘉年华会
康乐及文化
事务署
http://www.lcsd.gov.hk/eo
二月九日 渣打香港马拉松2020 赛事 Hong Kong Amateur Athletic Association www.hkmarathon.com/
Tel: 2177 2600
二月十至十五日 2020 StartmeupHK创业节 会议及其他 投资推广署 https://www.startmeup.hk/
二月十四至十六日 浪琴表香港马术大师赛2020 赛事 Hong Kong Equestrian Federation http://www.hkef.org/
Tel: 2966 5078
二月十五至十六日 香港电竞超级联赛 赛事 数码港 Mr Terence Leung, Senior Manager, Youth Team, Cyberport
Tel: 3166 3798
Email: terenceleung@cyberport.hk
二月十五至十六日 香港抱石锦标赛2020 赛事 中国香港攀山及攀登总会 http://www.hkmu.org.hk
二月十五至十六日 香港赛马会亚洲少年场地障碍锦标赛2020 赛事 香港马术总会 http://www.hkef.org/
二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 亚洲杯 (抱石及速度) 2020 赛事 中国香港攀山及攀登总会 http://www.hkmu.org.hk
二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 Lohas Expo 2019 展览 Inspire Advertising & Marketing Ltd. http://www.lohasexpohk.com/
二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 Vegetarian Food Asia 2019 展览 http://www.vegfoodasia.com/
二月二十五至二十八日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Fur & Fashion Fair 展览 Hong Kong Fur Federation http://www.hkff.org/furFair.php
二月二十八至二十九日 YEAH 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Worldwide Bay Areas 赛事 数码港 Mr Terence Leung, Senior Manager, Youth Team, Cyberport
Tel: 3166 3798
Email: terenceleung@cyberport.hk
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一日 2020年两岸四地柔道邀请赛 赛事 中国香港柔道总会 http://hkjudo.org
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一日 2020香港电动方程式大赛 赛事 Formula Electric Racing (Hong Kong) Limited http://www.hkformula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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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讯》自2002年11月起每逢周五出版,并上载至本办网站(网址:http://www.gdeto.gov.hk中“驻粤办通讯”栏目),过往曾出版的《通讯》亦可于上述网站内找到。各位亦可于本办网站了解到本办为港商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详情,或关注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透过手机更便利地接收驻粤办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驻粤办通讯》及最新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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