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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2月18日
(总第1176期)

内地经贸快讯

1.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防疫设备产业化专项申报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2月11日发布上述《通知》,在线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至3月15日。主要内容包括:(a)重点支持红外测温仪、消毒防疫机器人、萤光PCR仪、高通量测序仪、化学发光分析仪、POCT等设备的产业化;(b)资助标准为事后资助,按经项目评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c)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d)明确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fgw.sz.gov.cn/zwgk/qt/tzgg/202002/t20200211_19008923.htm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防疫设备产业化专项申报的紧急通知》

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延长滚动年报时限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3日发布上述《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商事主体无法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报的,报送截止时限可延至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日前,商事主体应当年报而无法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报的,不视为逾期未年报,不纳入商事主体失信记录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2002/t20200204_18998742.htm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延长滚动年报时限的通知》

3. 《深圳海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

深圳海关于2020年2月3日发布上述《通告》。主要内容包括:(a)优先处置涉及疫情防控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b)放宽因疫情防控影响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对于申请人因疫情防控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该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c)增设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申请咨询电话;以及(d)倡导优先选择邮寄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shenzhen_customs/511686/511688/511690/2857106/index.html
《深圳海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

4.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管理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3日印发上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复检及复核,抽检后续处理,抽检信息化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sz.gov.cn/xxgk/zcwj/syfg/202002/t20200206_19000905.htm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市监规[2020]1号)

5.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2月6日联合发布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以及(b)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非从业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mpost_6728241.html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

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财政局于2020年1月23日联合转发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深圳市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6个月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即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以及(b)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发放到账的深圳市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有效;在本通知印发后尚未发放或未到账的,按本通知确定的返还标准予以返还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jycy/202001/t20200123_18992095.htm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7.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关区企业注册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深圳海关于2020年2月6日发布上述《提示》,包括报关单位注册、变更及注销业务,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变更及注销业务,对于涉及应对疫情捐赠物资企业的临时注册等事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shenzhen_customs/511686/511688/511690/2858174/index.html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关区企业注册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