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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4月9日
(总第1194期)

内地经贸快讯

《深圳市口岸办关于4月10日起深圳口岸货运通关相关安排的温馨提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于2020年4月8日发布上述《提示》。主要内容包括:(a) 自4月10日起,跨境货车司机在深圳口岸入境现场应提供手机显示的“i深圳”健康认证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或7日内“已采样”的《跨境车辆驾驶员健康记录表》(不含当日),供深圳海关工作人员验核。如不能提供,将面临被移出豁免备案名单的后果;以及(b) 4月10日起,深圳口岸现场继续提供核酸检测服务,便利跨境货车司机自费(香港特区政府已安排资助司机个人)接受核酸检测获取检测报告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ka.sz.gov.cn/xxgk/qt/tzgg/202004/t20200408_19157627.htm
《深圳市口岸办关于4月10日起深圳口岸货运通关相关安排的温馨提示》

拱北海关:疫情防控期间港澳籍车辆申请延长境内停留期限的便利措施

拱北海关于2020年4月8日发布上述资讯。当中明确,为便利广大车主申请延长境内停留期限,拱北海关出台相关便利措施,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港澳籍车辆入境后难以在复出期限内返回港澳的,车主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提前向车辆备案地海关申请办理延长境内停留期限,书面申请材料可在正式办理业务时后补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hjCiAkdk3YOxdQIteByu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