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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4月29日
(总第1201期)

内地经贸快讯

珠海 28 8 时起调整入境人员集中接转政策 不再区分目的地, 一律在珠海市集中隔离

珠海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上述信息。当中明确,(a) 自2020年4月28日8时起,经珠海口岸入境后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再区分目的地,一律在珠海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以及(b) 针对经珠海口岸入境可暂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特定人员,继续按照原有规定进行入境检疫和健康管理,不受此新规影响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gkmlpt/content/2/2552/post_2552067.html#1638

28 8 时起,经广州口岸入境,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国家入境人员服务组办公室于2020年4月27日发布上述信息。当中明确,自2020年4月28日8时起,经广州口岸入境人员,均需在广州市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sPqgvExsZ-ErF8ig28s22A

《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4月21日印发上述《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主要内容包括:(a) 对企业2020年度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支持;(b) 鼓励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扩大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提升产业内外协同发展和出口带动效应。围绕5G、智能装备、智能穿戴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鼓励重点企业抢抓机遇,进一步扩大智能手机、集成电路等高技术、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c) 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低至1%。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核准后允许酌情给予减免;(d) 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率及时办理退税。继续优化退税申报审批流程,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以及(e) 打造东莞优品专区,安排2,000万元支持不少于1,000家带动10,000家东莞企业,“抱团”上线各大平台开设的“东莞优品馆”“东莞制造专区”等特色栏目,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万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3/3113/post_3113794.html#684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

《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商务局于2020年4月24日就上述《若干措施(暂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日。主要内容包括:(a) 鼓励会展企业收购兼并。在广州市注册的会展企业收购、兼并、参股外地会展机构或1万(含)平方米以上展览项目,股权占比达50%(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b) 引导展览品牌化发展。对被评定为广州市重点品牌展会的,给予奖励50万元;被评定为优质品牌展会的,给予奖励30万元;被评定为成长型品牌展会的,给予奖励20万元;(c) 鼓励进行国际认证。对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广州市会展场馆、会展行业组织、会展项目、会展配套服务企业等,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以及(d) 支持穗港澳合作办展。由广州市与香港、澳门会展业促进主管部门双方或三方共同在广州市主办的展览,对广州地区参展市场主体按展位费的50%-80%给予补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sofpro/gzyyqt/2018myzj/myzj_zjz.jsp?opinion_seq=16326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