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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5月9日
(总第1204期)

内地经贸快讯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于2020年5月8日印发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b) 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以及(c)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人群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地区和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5/08/content_5509896.htm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于2020年5月8日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7日。主要内容包括:(a) 人才绿卡申领条件为每年在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工作或创业超过 6 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规定条件之一,可申请人才绿卡;以及(b) 在南沙申领绿卡的人才包括: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才;经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人才,包括具有全球前 200 名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港澳台籍人才等;符合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重点产业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在南沙区规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4245
关于《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4月30日联合发布上述《公告》。当中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9526/content.html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第十二届加博会将举办线上展

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4月23日发布上述资讯。主要内容包括:(a) 在5月13-16日和9月3-6日期间分2次联合推出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线上展。通过线上展览+直播带货的方式,帮助企业进行线上的宣传推广与渠道拓展,寻求上下游供应链合作,吸引采购订单;以及(b) 线上加博会拟分两批次举办,首批企业上线的时间为今年5月13-16日,第二次线上加博会将于9月3-6日举办。展会设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5个专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VgoodITlJUw8rY0lxH9T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