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驻粤办通讯

2020年9月3日
(总第1238期)

内地经贸快讯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佛山期间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的通告》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9月2日發佈上述《通告》, 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后续将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失效日期另行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跨境货车司机在佛山各交通节点(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货物作业点、停车场、指定住宿点等)停留的,须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粤康码”扫码查验;(b) 跨境货车司机在佛山期间应按照申报活动轨迹从入境口岸到佛山目的地货主单位(工厂、仓库等)及其他货物装卸作业点进行点对点运输,并做好个人防护。入境后全程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车及与其他人直接接触。原则上单独就餐,不参与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商场、影院、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生病就医除外),不搭乘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c) 目的地为佛山的跨境货车司机原则上当天入境,当天返回;以及(d) 长居地为佛山,且14天内有返港记录的跨境货车司机,如在佛山过夜,也须经审批后到指定住宿点自费住宿,实施封闭管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IVUVFf7LyeczHwX3LHh99w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佛山期间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的通告》

广州《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于2020年9月2日通过上述《行动方案》,围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六个方面,提出了66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围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

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
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等。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支持驻穗地区银行根据广东省银行展业自律机制推选的优质企业名单,针对名单内企业,凭其提交的支付指令,直接为其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收入资金境内支付使用;
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發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等。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新设内地法人总部、分支和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广州地区拓展业务;
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州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州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广州设立经营机构等。

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引导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金,稳妥有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等。

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鼓励广州风投机构联合港澳投资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推动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境外机构合作,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等。

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推动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从业的港澳金融人才申报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zt/qltjygadwqjsxsdzgzlfzdf/gzzxd/zxxx/content/post_6527497.html

免责声明

《驻粤办通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爲公衆提供的信息服务,资料搜集自有关网站、报刊媒体及其他机构等管道,并仅供参考之用。该《通讯》所载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办对于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该《通讯》而招致的任何损失,一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