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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9月16日
(总第1242期)

内地经贸快讯

1.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發佈2020年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A类项目)的通知》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發佈2020年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C类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分别于2020年8月24日及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通知》,当中,A类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8月24日到2020年10月23日(截止至24:00),C类项目线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23日(截止至24:00)。主要内容包括:(a) 重点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復、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製造和镭射製造;以及(b) 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办理程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8031107.html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發佈2020年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A类项目)的通知》
  •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8094602.html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發佈2020年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C类项目)的通知》

公开徵求意见

2.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20年9月10日就上述《修订徵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主要内容包括:(a)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發生变化的,商事主体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商事主体不得擅自改变商事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无需在办理註销登记后重新申请办理註册登记,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商事主体备案事项發生变化的,商事主体应当自备案事项發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第十七条);(b) 商事主体没有發生债权债务关係或者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註销程序。有关商事主体简易登出程式的具体办法,由商事登记机关另行制定(第十九条);(c) 因投资人已经註销导致企业无法办理变更或者註销登记的,可以由该投资人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资人或者继受主体代为行使投资人权利(第二十条);以及(d) 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發照和存档。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事主体可以网上领取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颁發纸质营业执照(第二十一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rd.gov.cn/szrd_zyfb/szrd_zyfb_tzgg/202009/t20200910_19321720.htm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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