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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9月18日
(总第1243期)

通 告

2020《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为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为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介绍其业务,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知名度,协助企业开拓新的顾客群,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驻粤办自2014年起与香港贸易發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合作,联合彙编《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2020年起驻粤办重点發展《名册》网页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机版,方便公众查阅。

  • 《名册》向内地政府部门、工商协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
  • 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企业的数据就可收录在网页版及手机版《名册》上,达到宣传效果。

欢迎下列企业,将数据提供《名册》免费刊载:

1.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或
2. 香港註册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或
3. 跨国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4. 企业由香港人担任持有人/合伙人/主要股东,或
5. 港资製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 例如产品开發、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有关《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的简介随附如下,以供参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兴趣把企业数据加入《名册》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请下载企业资料表格,填妥后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下载企业资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询,请与驻粤办联繫。

电话:(86 20) 3891 1220
传真:(86 20) 3891 1221
电邮: crd@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7个部门于2020年9月16日联合發佈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函证集中化数字化工作。採用数字函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数字函证标准和格式,向银行發出标准化结构化的函证数据请求。会计师事务所的数字函证系统应当与其审计系统相衔接;(b) 相关企业应当支持採用数字函证。相关被审计单位,尤其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發行人、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关係公共利益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函证数字化转型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已达成一致採用数字函证的,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运用,被审计单位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發出的数字函证请求及时予以配合、确认;以及(c) 支持相关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国家加大对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对于符合条件的函证数字化改造相关的研發费用,按规定落实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中国註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相关政策,在会费减免、评价指标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工作中的投入予以支持和倾斜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9/t20200916_3589350.htm
《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0]13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禁止佔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正在违规佔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b) 严禁违规佔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以及(c)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佔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復原种植条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15/content_5543645.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發[2020]24号)

3. 《关于公佈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当中明确,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佈。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發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87222/index.html
《关于公佈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4. 《 关于进一步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进出境船舶在办理进境申报手续时,应规范填报航次摘要、船上非旅客人员名单、船上非旅客人员物品清单数据项;境内续驶时相关情况如无变化,则无需填报;(b) 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境内沿海港口之间调运其周转空箱及租用空箱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只需向调出地海关申报沿海空箱调运申报单电子数据,无需再向调入地海关申报;(c) 航程在4小时以内的进出境水路定期客运航线船舶,运输工具负责人无需向海关申报每航次的抵港航行计划、抵港预报动态、进境预申报单、离港航行计划,仅需向海关申报每航次的抵港确报、离港确报及进境(港)申报单、出境(港)申报单等电子数据;以及(d) 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7号同时废止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87066/index.html
《关于进一步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7号)

5.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徵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附件所列1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6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徵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徵的关税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15/content_5543541.htm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徵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

6. 《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于2020年9月13日發佈上述《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本决定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b) 本决定所称金融机构的类型包括: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c) 本决定所称应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定情形,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中含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0亿元,或者金融机构总资产少于人民币5,000亿元但商业银行以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亿元或者受託管理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0亿元;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中不含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亿元或者受托管理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0亿元;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或者受托管理的总资产未达到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但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以及(d) 明确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程序和其他规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13/content_5543127.htm
《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發[2020]12号)

7. 《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9月13日發佈上述《试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参照本办法确定监管政策标准,具体规则另行制定;(b) 明确设立和许可的条件,同时,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应当註销其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跨境投融资及外汇管理规定等;(c)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金融控股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的投资主体,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参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处置的投资主体,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以及(d) 列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092987/index.html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

8. 《关于印發<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2020年9月11日印發上述三个《实施细则》,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其中,《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a) 本细则所称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發行、以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b) 明确产品登记时限、细化产品投资范围、严格规范面向合格自然人销售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当中列明产品登记时限、统一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资质条件及业务管理要求、适当拓宽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用途、完善信用增级等交易结构设计以及风险管理机制等。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a) 本细则所称股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發起设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b) 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基金的,基金的分级比例(优先顺序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顺序份额)不得超过1:1;股权投资计划所投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当前实际募集金额的80%。股权投资计划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以及(c) 股权投资计划存续期间發生异常、重大或突發等风险事件可能影响股权投资计划安全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处置,并及时向银保监会、註册机构报告相关情况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8237&itemId=928&generaltype=0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發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银保监办發[2020]85号)

9. 《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当中明确,同一境外生产企业输华冷链食品或其包装第1次和第2次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海关分别暂停接受该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復;同一境外生产企业先后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3次及以上的,海关暂停接受该企业产品进口申报4周,期满后自动恢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80728/index.html
《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

10. 《关于發佈 < 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 > 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10日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58项行业标准,列明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替代标准号,以及实施日期等内容,涵盖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进出口石灰氮检验方法、进出口金属钠检验方法、进出口吨包装碳化硅取样製样方法等标准。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278843/index.html
《关于發佈<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法)>等58项行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

11. 《关于印發<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及《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係数的公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及《公告》。其中,《关于印發<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明确本精算规定适用于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车险产品,明确商车险保费釐定标准公式为保费=基准保费x费率调整係数。同时,订明费率回溯和産品纠偏、保费不足准备金的评估、总精算师的职责,以及相关的监管措施等内容。而《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係数的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臺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b) 明确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係数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8028&itemId=928&generaltype=0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發<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银保监發[2020]42号)
  •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8013&itemId=925&generaltype=0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係数的公告》(银保监發[2020]42号)

12. 《国家發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發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20年9月9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通过放开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实现服务价格市场化。对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由行业协会商会按合理合法、补偿成本、略有盈馀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b) 各部门应要求行业内协会商会收取会费的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另行收费,不得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入会费、贊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考试费、评比表彰费等收费,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以及(c) 对收费标准偏高、盈馀较多、使用不透明、企业与社会反映较强的部分重点领域,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成本审核,督促其综合考虑服务成本、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發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降低偏高收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9/t20200909_1237860.html
《国家發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發改办价格[2020]632号)

1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9月8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以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转内销产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开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准入制度管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审批服务,精简流程,压缩时限;(b) 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説明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在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全面促进“三同”發展;以及(c)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的公告》(2017年第15号)同时废止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09/t20200908_321524.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2020年第39号)

14. 《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司法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于2020年9月3日联合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对拟提起索赔的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经过调查發现符合索赔启动情形的,报本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开展索赔。索赔工作情况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报告;(b)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后可以同时告知相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 10 日内告知对被告行为负有环境资源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部门接到告知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对接相关工作;以及(c) 对生态环境损害可以修復的案件,要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復。对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復的案件,赔偿义务人缴纳赔偿金后,可由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根据国家和本地区相关规定,统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替代修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09/t20200911_797978.html
关于印發《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环法规[2020]44号)

广东省政策

15. 《广东省政府转發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複製推广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政府于2020年9月2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複製推广“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等3项;在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地区複製推广“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在保税监管场所複製推广“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等;(b) 进一步激發市场活力。推广领事业务“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等,减少登记、审批等业务的步骤;(c)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制定并發佈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免除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航空维修产业开闢职称评审、为船员提供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为行业保留人才提供政策支持;以及(d)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将区外分拣、退货流程转移至区内,实行退货中心仓场所硬件设施监管,海关对电商企业相关设施实地验核后准予备案,划定跨境电商退货车辆出入区指定线路。对海关一般信用以上的冰鲜水产品进口企业实施“附条件提离”,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海关抽样后口岸放行,利用检测绿色通道实施“合格入市”,企业无需等待检测结果即可向销售商配送,检验合格可立即上市,不合格可主动召回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h/content/post_3077156.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發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複製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20]146号)

16. 《关于印發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佈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6月30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到 2022 年底,上架率达到 65%以上,规划建设在用折合标准机架数累计约 47万个。到 2025 年底,上架率达到 75%以上,规划建设在用折合标准机架数累计约 100万个;(b) 三大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建设全省直达通信链路,保障数据中心低时延、高频宽需要。以广州为起点,建立汕头、韶关、梅州、惠州(惠东、龙门县)、汕尾、湛江、肇庆(广甯、德庆、封开、怀集县)、清远、云浮 9 个数据中心集聚区的直达通信链路,频宽不低于 1000Gbps,到省级骨干节点时延不超过 10ms;(c) 以“华南数穀”为重要载体,主要承载广州、韶关数据中心第二、三类业务。引进大数据龙头和骨干企业,發展大资料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大数据终端製造等产业,培育發展数据中心衍生服务、大湾区数据外包服务、呼叫中心等产业,形成以数据中心、云计算等数字产业为核心的集聚区;以及(d) 以“湾区智穀”为载体,主要承载惠州、东莞数据中心第二、三类业务,依託惠东白花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建设惠州数据中心集聚区。發挥惠州製造业發展基础,發展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类互联网服务、配套硬体製造等“两软一硬”产业,打造数字产业生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dii.gd.gov.cn/zcgh3227/content/post_3026281.html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發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佈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73号)

17.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9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组织开展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a) 申报的单位及个人对照《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列明的各专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以及(b) 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联繫方式为:白云区科工商信局科技创新發展科,电话:020-80736068、80736025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6545527.html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白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8.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于2020年8月28日印發上述《办法》,自2020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9月14日。主要内容包括:(a) 产业培育支持分为经营支持与外资奖励两类;(b) 申请经营支持的企业,应符合依法设立,註册地、主要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在前海;不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佈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深圳信用网、前海公共信用网公示的“黑榜”名单内;(c) 经营支持的对象分为AAAA类、AAA类、AA类、A类等四类企业,但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發或高尔夫球场开發经营的企业除外。当中,在上海、深圳、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或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属于前海AAAA类企业,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或港澳持牌金融机构發起设立的金融科技公司属于前海A类企业;以及(d) 明确产业引进奖励,申请与审核,监督管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66/content/post_8092697.html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前海规[2020]6号)

19. 《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8月24日印發上述《办法》,自2020年9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补贴申领可执行至2022年6月底。主要内容包括:(a) 企业员工享受适岗培训补贴每人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下同)30元,每人每年(自然年,下同)不超过1,500元。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有员工在本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和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实际用工企业享受适岗培训补贴;(b) 企业应当在培训项目结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员工适岗培训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以及(c) 明确企业开展适岗培训、申领适岗培训补贴,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企业开展适岗培训的程序,员工适岗培训补贴的申请、审核、發放的办理程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rcfw/content/post_8036125.html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發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2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失业登记条件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8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当中明确,在深圳市目前失业登记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情形的劳动者也可在深圳市办理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同时其职工社保在申办失业登记时为未缴或停缴状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7988960.html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失业登记条件的通知》(深人社發[2020]39号)

21. 《汕尾市“明珠数穀”大数据产业园發展规划》

汕尾市政府于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规划》。主要内容包括:(a) 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底,完成园区一期数据中心及基础配套建设,初步形成以数据中心、大数据预处理、大数据服务为主体的产业体系,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拉动投资138亿,直接产值达到165亿元;(b “明珠数穀”以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和海丰生态科技城为起步区,形成总规划面积约为2,000亩的“双核两带多点”空间佈局。实施引链强链工程,加快产业链联动培育引进。实施用数赋智工程,挖掘融合衍生大数据市场潜力。推动珠宝、服装、建材等汕尾特色传统行业製造业由“生产製造”转向“协同製造”;(c) 数据中心产业作为汕尾市大数据产业的核心和先导产业,将以發展超大规模绿色云数据中心为主要方向,打造两个高水平数据中心产业集聚基地,彙聚算力资源,构建超级算力和存储平台,汇聚区域大数据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数据战略储备腹地;以及(d) 为加快产业链联动培育引进,汕尾市将以数据中心为依託,引入一批数据中心设计公司、硬体设备製造商、软体服务开發商、云服务商和应用厂商等,助力完善汕尾数据产业链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hanwei/zmhd/hygq/xwfb/content/post_629019.html
《汕尾市“明珠数穀”大数据产业园發展规划》

22. 《江门市支持外地在我市设立非独立法人企业转为本地“四上”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發展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等9个部门于2020年9月14日联合發佈上述《管理办法》,自發佈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括:(a) 本办法的奖励物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于2019-2020年期间,由外地(江门市以外地区,以下相同)登记的同一市场主体註销其在江门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搆或营业单位的同时在江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新企业。该企业在信用广东中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该企业首次被纳入“四上”企业库。“四上”企业库的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發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等;(b) 奖励标准:按照江门市“小升规”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其当年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以及(c) 明确申报材料、申报审核及审批程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2141346.html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發展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 江门市统计局关于印發实施《江门市支持外地在我市设立非独立法人企业转为本地“四上”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工信中小[2020]70号)

23. 《清远市先进製造业和高技术製造业企业扶优计划》

清远市政府于2020年8月7日發佈上述《扶优计划》,自2020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5日。主要内容包括:(a) 在清远市全市范围遴选出不超过60家企业作为先进製造业和高技术製造业试点企业;(b) 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或对清远市地方经济贡献额前60强的,按照其当年对清远市地方经济贡献额的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c) 支持企业绿色製造。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并通过市级组织完工评价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以及(d) 清远市政府对在境内上市的清远企业给予总额人民币800万元的奖励,并分两个阶段进行兑现:企业已聘请了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上市中介机构,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并经广东证监局验收合格后,奖励30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企业上市档并完成新股發行后,奖励500万元;市政府对境外上市且将60%以上的上市募集资金在清远市内投资的企业,给予总额300万元的奖励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qy.gov.cn/gdqy/newxxgk/fgwj/gfxwj/content/post_1229902.html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發《清远市先进製造业和高技术製造业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 (清府办[2020]36号)

福建省政策

24.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發关于支持福州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9月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提出支持企业创新發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四条扶持措施,政策适用范围为进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發展并经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认可的风电装备製造企业;以及(b) 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全球风电市场,按省内、省外和国际市场项目分类,分别按照合同金额的1%、2%和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所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fuzhou.gov.cn/zfxxgkzl/szfbmjxsqxxgk/szfbmxxgk/fzsrmzfbgt/zfxxgkml/ywgz_2587/gyjtkjgz_2589/202009/t20200909_3490660.htm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發关于支持福州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95号)

海南省政策

25. 《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 创新国际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编制發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引导国际人才来琼工作和创新创业;在海南省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法定机构招聘一定数量岗位的外籍人员,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打造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品牌,举办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暨“一带一路”人才發展论坛,加强与国际知名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合作交流,大力吸引重点领域高端人才;(b) 完善国际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方式,引进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境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人才;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引进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和条件的国际人才,可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以及(c) 深入实施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措施: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进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籍人员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不受限制;对工作许可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实行配额管理,建立配额动态调整机制,在配额总量控制下对限制类工作许可进行自主审批;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外国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直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兼职工作、创新创业,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兼职工作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hainan.gov.cn/hrss/0503/202008/ac349b940dd546f292d2939ca4a34e4c.shtml
《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6. 海南《关于实施支持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临时性政策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于2020年9月8日联合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内容包括:(a) 支持方向:支持海口国家高新区列入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和I类新药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新药研發转化和註册申报,其中用于招商和新品种引进不得少于5,000万元。支持博鳌乐城先行区前沿医疗技术转化平台建设;(b) 支持新药成果落地转化,对符合支持方向,并承诺三年内在海南申报并实现产业化的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I类、II类新药或者其他I类新药品种给予1,000万元奖励等;以及(c) 对于引进全球I类在研或已上市创新药物,获得中国权益并落户海口国家高新区内企业,获得中国权益并完成技术转移后给予600万元奖励,完成中国申报并上市,再给予600万元奖励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xq.haikou.gov.cn/blog/open/post/9079
《关于实施支持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临时性政策的通知》(琼科[2020]178号)

27.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等4个部门于2020年8月20日联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企业范围:2019年度按时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産经营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确无能力按时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承诺缓缴到期前按时足额补缴的大型企业和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以及确无能力爲职工發放工资、承诺缓缴到期前按时足额补缴的中小微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严重失信企业、已经停産或停保的企业,不纳入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范围;(b) 缓缴范围: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任意连续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以及(c) 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补缴。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申请时间为参保单位应在计划缓缴起始月的15日前进行申请。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hainan.gov.cn/hrss/0503/202008/ac349b940dd546f292d2939ca4a34e4c.shtml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發[2020]167号)

云南省 政策

28. 《关于印發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政府于2020年9月3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选择一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森林、湿地、草原、荒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以及(b)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除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探明储量矿产资源进行确权登记。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印發实施方案,组织划定登记单元界线,调查反映各类矿产资源的探明储量状况,目前矿产资源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并关联勘查、採矿许可证号等相关资讯和公共管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登记结果颁發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不再单独划定登记单元,通过分层标注的方式记载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的范围、类型、储量等内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9/t20200903_210073.html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發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發[2020]24号)

公开徵求意见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14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主要内容包括:(a)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發佈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税则号列的事项;(b) 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税则号列的,该收货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併归入该税则号列。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以及(c) 海关發现收發货人申报的税则号列不正确的,按照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由此引起的报关单修改、撤销等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收發货人在办结海关手续前,要求提前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302329/zjz/3283312/index.html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0.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1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主要内容包括:(a) 管理人统一名称规范,应当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字样。管理人聚焦投资管理主业,围绕私募基金管理开展资金募集、投资管理、顾问服务等业务,不得管理未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冲突或无关的业务等;(b) 进一步细化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要求,包括违反合格投资者要求募集资金,通过互联网、微信等载体向不特定物件宣传推介,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设立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的分支机搆以及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等;以及(c) 严禁使用基金财产从
事借(存)贷、担保、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严禁投向类信贷资产或其收(受)益权,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国家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项目等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11_383020.htm
关于就《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1. 《关于加强着作权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鼓励涉着作权案件当事人通过区块链、时间戳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还提出了一系列能够加强权利人保护的具体举证要求,如署名推定、合法使用证据、额外书面证据免除等;以及(b) 对于权利人在各地分别起诉且仅起诉终端销售者而不起诉中间销售商以及被控侵权商品生产者、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加强释明,努力实现侵权行为的源头治理和诉讼纠纷的“一揽子”解决。对于坚持不起诉中间销售商、生产者、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说明损害赔偿的范围,避免不适当地扩大权利人获得赔偿的总额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46041.html
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加强着作权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20 年1- 8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49,234.20 #-2.5% 107,671.0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43,850.2 -3.2% 71,436.80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26,759.1 -2.7% 43,379.35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5,841.2 -12.4% 10.787.1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17,091.1 -4.1% 28,057.45

(#为1-6月数据)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20
1- 6
与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7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19,901.39 0.5% 42,395.00 7,409.0 -1.5% 13,306.7
广西 10,206.04 0.8% 21,237.14 2,603.2 -1.6% 4,694.7
海南 2,383.01 -2.6% 5,308.94 470.9 -13.0% 905.9
云南 11,129.77 0.5% 23,223.75 1,107.25 -12.1% 2,323.7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供参考,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谘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谘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週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

广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發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發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同主办的「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知交会),将于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网上举行。本届知交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和交易运营,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平台为载体,举办在线知识产权交易博览、线上知识产权湾区论坛与线上知识产权专场活动,构建在线数字展馆,搭建在线撮合洽谈、直播、交易一条龙服务的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运用平台。有关知交会的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www.gbaipexpo.com/
  • https://mp.weixin.qq.com/s/E2GkaZldWGJet27O8M-baQ
  • https://www.gbaipexpo.com/index/about/newsdetail/id/324.html

●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广交会)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届时将根据全球疫情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展出十六大类商品,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閒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cantonfair.org.cn/

● 「世界变局中的中国经济与香港未来」座谈会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共同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台港澳企业服务中心作为支持单位的「世界变局中的中国经济与香港未来」座谈会,将于2020年9月24日14:00至17:00在北京举行(线上同步直播)。本次座谈会邀请到中国發展研究基金会代表,以“世界变局中的中国经济与香港未来”为题,分享在世界变局中,国家及香港应如何应对机遇与挑战。此外,商务部、普华永道谘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专家们亦会为与会者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及分享疫情期间内地支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及企业应如何求生求变。有关座谈会的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wX_95WwLYzldn5ZKXUZwBQ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9月17-19日 第8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 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主办 https://www.pharmchina.com.cn/node/index?
*2020年9月24-26日 第九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 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 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中国金融出版社 http://www.gzife.com/
*2020年9月24-26日 2020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广州:广交会展馆B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广东省贸促会 http://www.msr-expo.com/
#2020年10月15-24日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网上举办 商务部、广东省政府 https://www.cantonfair.org.cn/
#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网上举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 请参阅“活动推介”
其他地区
#2020年9月24日下午 「世界变局中的中国经济与香港未来」座谈会 北京:王府半岛酒店二层王府厅(线上同步直播)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共同主办 请参阅“活动推介”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最新资讯

● 特区政府推出「再工业化资助计划 」资助设立智能生产线

特区政府于2020年7月27日推出「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计划」),旨在资助生产商在香港设立新的智能生产线。

香港的经济一向以服务业为主。随着近年创新及科技迅速發展,高端製造业有进一步的發展空间。香港拥有世界级的大学和优秀的科研人才,经济自由开放,法律制度完善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是工业家(特别是从事高增值及高科技生产业务的厂商)设立生产线的理想地点。

为推动香港再工业化,特区政府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拨款20亿元推行『再工业化资助计划』,鼓励生产商在港發展以智能生产为基础的先进製造业,为香港本地经济寻找新增长点。

申请资格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的公司。

计划简介

(a) 特区政府会以1 (政府):2 (公司)的配对形式提供资助。资助上限为获批项目总开支的三分之一或1,500万元,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b) 资助范围涵盖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线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仪器的购置、安装及投产成本、就设计及建立相关生产线而委聘技术顾问的费用、相关测试及员工培训费用等。
(c) 项目生产线整条或其大部份应符合「智能生产」准则,即在生产程序中透过综合和「智能」化方式应用智能科技,包括物联网、实时数据、应用数据分析及先进人机界面、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动化及机械人技术、传感器及致动器等。
(d) 项目一般应在24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获资助项目能在合理时间内为香港带来实质经济效益,除非获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事先书面批准,生产线于项目完成后的指明期限内(资助额500万元或以上为5年;资助额500万元以下为3年),不能转让予第三方或转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创新科技署会为相关生产线设立法定押记,并在公司註册处登记该押记。

申请方法
「计划」全年接受申请。申请公司须先透过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 (https://itcfas.itf.gov.hk/itcfas/)登记其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资料,然后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發放资助
资助款项将在申请公司完成项目、项目最终报告及最终审计帐目获「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及创新科技署接纳及创新科技署为相关生产线设立法定押记后,以發还方式發放。

详细资料及查询
就计划的详细内容和申请指南,请浏览创新科技署网站: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rfs/index.html
电话:(852) 3655 5678
传真:(852) 2199 7004
电邮:rfs-enquiry@itc.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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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推介

● 「港品荟‧在线展览」

由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支持机构 ,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港品荟」提供产品展示区、洽谈贸易区以及特别推介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予参展商/采购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拓内销、促發展的机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KX0Ow0k7IS5BHdry_wEcgQ

●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 召集杰出青年科学家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桂冠论坛)于9月14日开始接受全球公开申请,至2020年12月13日结束。桂冠论坛欢迎35岁或以下就读或研究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数学科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生申请参加,成为200位青年科学家之一,与世界着名的邵逸夫奖得奖者互动交流,启發科学灵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奖得奖者表示将参与桂冠论坛,当中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得奖者。更多有关桂冠论坛和相关申请的资料,请参阅主办机构的网站及社交媒体︰

网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荟‧线上展览」 线上展览 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香港科学园 香港桂冠论坛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为推介活动)

其他经贸信息网页
《驻粤办通讯》集中报导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经贸信息。如欲获取全国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经贸信息,请流览以下网页:

(1)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 – 内地商贸资料库」网页
网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贸易發展局「中国贸易」网页
网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的网站亦有提供有关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讯》的内容,网址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总商会亦设有专门网站报导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网址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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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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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览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会展中心
(展览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览(展览计划)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黄圃国际会展中心(展会预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广西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云南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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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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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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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活动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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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际博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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