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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9月21日
(总第1244期)

内地经贸快讯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商务部于2020年9月19日公佈上述《规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规定所称外国实体,包括外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 对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实体,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採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称处理措施),并予以公告: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国境内投资;限制或者禁止其相关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等入境;限制或者取消其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数额的罚款;及其他必要的措施;以及(c) 有关外国实体被限制或者禁止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特殊情况下确需与该外国实体进行交易的,应当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可以与该外国实体进行相应的交易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fwzl/202009/20200903002593.shtml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商务部令2020年第4号)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009/20200903002631.shtml

《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于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意见》。当中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好把民营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目标任务上来,提出的意见包括: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發展;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切实發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以及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2020-09/15/content_5543685.htm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發《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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