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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9月22日
(总第1245期)

内地经贸快讯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等部门于2020年9月18日联合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日。主要内容包括:(a) 进一步便利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境内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採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明确银行可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业务审核要求,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灵活度和便利性;(b) 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提高名单形成机制的科学性和调整的灵活性,支持外贸企业發展。支持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化单证为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允许异地开户办理业务;以及(c) 放宽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取消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境内再投资限制。取消外商投资相关业务专户管理要求,便利再投资、股权转让、跨境并购等业务开展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099081/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指南主要适用于在境外从事业务经营的中国企业以及业务活动可能对境外市场产生影响的中国企业,包括从事出口贸易、境外投资、并购、知识产权许可、招投标等涉及境外的经营活动;(b) 鼓励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设置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或岗位,或者在现有合规管理制度中开展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专项工作。企业可以根据在境外开展业务或者可能对境外市场产生影响业务的规模、业务涉及的主要司法辖区、所处行业特性及市场状况、业务经营面临的法律风险等制定境外反垄断合规制度,或者将境外反垄断合规要求嵌入现有整体合规体系中;以及(c) 企业可以建立境外反垄断合规承诺机制。企业决策人员和在境外从事业务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可以作出反垄断合规承诺,并要求全体员工遵守企业反垄断合规政策。建立反垄断合规承诺机制,可以提高相关人员对反垄断风险的认识、重视程度并确保其对企业履行合规承诺负责;在一些司法辖区(例如欧盟),企业决策人员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对反垄断合规的承诺和参与是有效合规制度的关键部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9/t20200918_321797.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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