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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9月25日
(总第1246期)

通 告

2020《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为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为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介绍其业务,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知名度,协助企业开拓新的顾客群,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驻粤办自2014年起与香港贸易發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合作,联合彙编《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2020年起驻粤办重点發展《名册》网页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机版,方便公众查阅。

  • 《名册》向内地政府部门、工商协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
  • 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企业的数据就可收录在网页版及手机版《名册》上,达到宣传效果。

欢迎下列企业,将数据提供《名册》免费刊载:

1.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或
2. 香港註册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或
3. 跨国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4. 企业由香港人担任持有人/合伙人/主要股东,或
5. 港资製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 例如产品开發、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有关《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的简介随附如下,以供参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兴趣把企业数据加入《名册》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请下载企业资料表格,填妥后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下载企业资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询,请与驻粤办联繫。

电话:(86 20) 3891 1220
传真:(86 20) 3891 1221
电邮: crd@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9月23日印發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一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评与排汙许可的衔接,对实施排汙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相关要求在新《名录》發佈实施后执行;(b) 加强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探索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汙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複开展环评;以及(c)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现行正面清单相关规定在新《名录》發佈实施前继续执行。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当地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在前期改革试点成效评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要求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09/t20200923_800016.html
《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

2. 《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發展的意见》

国务院于2020年9月21日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经过3-5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發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着提高;(b) 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简化优化证照办理,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以及(c) 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支持,研究进一步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徵管措施。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1/content_5545394.htm
《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發展的意见》(国办發[2020]32号)

3.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于2020年9月21日發佈上述《决定》。当中明确,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發、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及外汇登记证核發等。以及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1/content_5545345.htm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银發[2020]226号)

4. 《关于规范發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司法部等部门于2020年9月18日联合發佈印發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从准确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發展方向、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规范發展和创新、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b) 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提升应收账款的标准化和透明度,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支持打通和修復全球产业链,规范發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增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保障支持;(c) 完善供应链票据平台功能,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优化供应链融资监管和审查规则,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虚假交易和重複融资风险、金融科技应用风险等防控;以及(d) 供应链大型企业应严格支付纪律和账款确权,不得挤佔中小微企业利益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101190/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商务部 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外汇局
关于规范發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髮[2020]226号)

5. 《建材工业智能製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9月16日印發上述《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主要内容包括:(a) 到2023年,建材工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着增强,智能製造关键共性技术取得明显突破,重点领域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效,全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经营成本、生产效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推动建材工业全产业链高级化、现代化、安全化,加快迈入先进製造业;(b) 提出重点任务包括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建材工业智能製造技术创新行动和建材工业智能製造推广应用行动;以及(c) 加大政策支持。深化产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鼓励产业和金融资本设立建材智能製造数字转型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软件、5G通信、工业互联网等在建材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建材智能技术装备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融资担保政策,申请有关保险补偿和资金支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21/content_5545222.htm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發《建材工业智能製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厅原[2020]39号)

6.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9月15日公佈上述《实施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主要从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b) 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从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角度,进一步强化了信息知情权和信息自主选择权;以及(c)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对争议解决的程序性规定以及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18/content_5544652.htm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

7.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發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4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强化销售环节透明性。明确销售环节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建立销售可回溯机制;明确承保告知内容,做好投保风险提示;(b) 强化风险审核独立性。明确核保政策、客户准入标准、欺诈管理内容;明确抵质押物分类、评估等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系统功能具体内容以及信息安全性要求;以及(c) 建立保后监控指标和标准。将保后监控分为个体监控和整体监控两大方面,明确个体监控的方式和具体内容,以及保后监控的指标要求;明确风险预警机制的分类、等级、措施等标准,以及保后监测系统功能设置要求等内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30235&itemId=924&generaltype=1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發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办發[2020]90号)

8. 《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第6号公告》

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 ,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包括配额数量和种类、申请条件及申请时限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g/202009/t20200917_123899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6号

9.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9月14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政策的具体时间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签發日期为准。主要内容包括:(a) 对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向运输企业销售且同时符合购进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购进船舶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这两项条件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由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购进船舶运输企业的应退税额,为其购进船舶时支付的增值税额;(b) 列出了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供的资料;明确运输企业购进船舶支付的增值税额,已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不得申请退税;已申请退税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及(c) 运输企业不再符合该《通知》退税条件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业务变更,并在条件变更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缴已退税款手续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csl/202009/486cc3359c7d4a76a03d28a23c25be49.shtml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http://www.sanyarb.com.cn/content/2020-09/19/content_513113.htm

10.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调整实施有关规章规定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通告》,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1号)、《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a) 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1号)第五条第一、二、三款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註册企业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审批权限,由交通运输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完善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后实施;以及(b) 暂时调整实施《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第六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允许由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船舶入级检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xxgk.mot.gov.cn/2020/jigou/fgs/202009/t20200918_3467383.html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调整实施有关规章规定的公告》(交法规[2020]11号)

11.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發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于2020年9月1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在提升审批效能方面,简化巡演审批程序,建立巡演项目由首演地审批、巡演地备案的管理规则。落实外资准入政策,按照国务院对外资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层级。鼓励将优质演出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政府资金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b) 在规范新业态發展方面,完善对演出场所新业态管理和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明确这两类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纳入监管视线;以及(c)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通知》分别对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出要求,督促落实内容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mct.gov.cn/auto255/202009/t20200916_875119.html?keywords=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發展的通知》(文旅市场發 [2020]62号)

12.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等部门于2020年9月11日联合印發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提出三方面重点任务: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打造产业集聚發展新高地和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以及(b) 提出四方面政策保障措施,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重大工程项目落地;优化项目要素配置。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及营造良好投资氛围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009/t20200923_1239481.html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搆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所称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搆是指由企业纳税人设立,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搆;(b) 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c) 自开展2019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採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税务机关应按照本条前述规定在2020年11月30日前调整其2019年度纳税信用级别,2019年度以前的纳税信用级别不作追溯调整。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以及(d) 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複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19/content_5544820.ht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14.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查询、冻结、扣划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上述事项调整。主要内容包括:(a) 通知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含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资本保证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按照其註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的,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等特定用途外不得动用的资金;(b)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相关账户接受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等事项;(c)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存款人核实账户资金性质,在存放期限内,不得同意存款人变更存款的性质、将存款本金转出本存款银行以及其他对本存款的处置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应在系统中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相关平台、系统中作出整体限制冻结、扣划设置;以及(d)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有权机关对于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指令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人工或系统等方式,向有权机关提示账户资金仅可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等特定用途,以及账户允许查询但不得冻结、扣划等安排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9647&itemId=926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账户查询、冻结、扣划有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發[2020]91号)

15. 《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發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9日公佈上述《管理办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规定仅适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将法律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法定授权部门發佈的有关决定、命令以及监管要求作为触發条件;(b) 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突發事件应对中保证金融服务的持续性,包括公告营业变更、採取多种服务形式、提供金融便民服务和应急处置金融服务、为受影响借款人提供灵活支持等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开發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增加业务供给,积极發挥保险的风险防范作用;以及(c) 强调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防范客户不正当获取、使用融资便利或优惠条件,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防止挪用融资等行为。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9565&itemId=926
中国银保监会發佈《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發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文旅市场發 [2020]62号)

16.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规范业务经营,提高服务能力。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对外融资比例、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经营区域、贷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以及(b) 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健康發展。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催收管理、信息披露、保管客户信息、积极配合监管等方面作出规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9370&itemId=915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發[2020]86号)

广东省政策

17. 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政府于2020年9月17日印發上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 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行业组织规范自律作用充分發挥,政府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质量治理体系;(b)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要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要求,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声明。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支持承担首负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法向负有责任的其他市场主体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服务、消费等全环节质量责任追溯体系;(c) 制定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指南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提高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指引;以及(d) 支持港澳地区更多先进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湾区标准,促进三地联通贯通融通。支持具有国际化优势的专业机构和企业组建国际标准联盟,佈局研究制订国际标准和认证规则。在重点领域设立国际标准化工作室,推动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取得更多境外资质认可,帮助企业扩大出口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3091270.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發《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50号)

18. 《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製品目录( 2020 年版)》

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9月21日联合發佈上述《目录(2020年版)》,当中明确,相关禁限细化标准、区域范围和时间节点。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部分一次性塑料製品是分阶段、分区域实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rc.gd.gov.cn/top/content/post_3091686.html
广东省發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發《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製品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發改资环函[2020]1747号)

19. 《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

广东省政府于2020年8月17日印發上述《工作办法(试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發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查与磋商、损害修復监督管理、赔偿资金管理、信息公开、事件报告;(b) 省政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是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省内跨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省政府管辖;其他生态环境损害,由损害结果發生地地级以上市政府管辖。跨省域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省政府协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赔偿权利人可指定其所属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负有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的部门或机构,代表赔偿权利人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磋商、诉讼、损害修復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及(c)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是指赔偿权利人或其指定的案件调查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復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活动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3087778.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20]219号)

20.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9月23日發佈上述《决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以法律服务集聚区为平台,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仲裁委员会等机构进驻法律服务集聚区,在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及港澳规则的衔接,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b) 市司法行政部门、市律师协会应当支持在本市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港澳律师参照内地律师的险种和标准在内地购买律师执业保险制度,推动在广州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c) 审判机关应当完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制度,建立特邀调解员、专家谘询委员共享名册,选任港澳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常态化参与涉港澳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推动不同法系之间审判方式的学习与交流;以及(d)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推行多语种无障碍诉讼服务,提供中英双语和繁简双体诉讼指引。完善并推广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为港澳籍人士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gz.gov.cn/xw/jrgz/content/post_6555038.html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
  • https://mp.weixin.qq.com/s/G85fN7bj-Uqy7ND8atWR9g

21.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發《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6日發佈上述《通知》,提出66条具体措施,细化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a)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b) 鼓励更多在穗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支持广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澳门發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广州绿色企业、项目建设;(c) 支持在穗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發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以及(d) 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jrjgj.gz.gov.cn/zcgh/content/post_6544773.html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發《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22. 广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9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主要内容包括:(a) 对现行可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项目,按照条件、对象、期限、应提交材料、应核验信息、申请程序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项目进行调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助等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实施;增加“吸纳就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补助”“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补助”“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等项目等;(b) 推动补贴申领实现包含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结果反馈等功能的全流程“网办”要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加快审核效率,对就业创业补贴等项目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单家审核、一次公示”,财政部门不作复核,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补贴申请。对具有一定期限的补贴项目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同一补贴对象初次申请时审核全部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發生变化,无需重複提供证明材料;以及(c) 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稳岗工资补贴、“点对点”组织专车专列补贴、网络招聘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的补贴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rsj.gz.gov.cn/gkmlpt/content/6/6532/post_6532496.html#50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

23. 《广州市加快發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措施》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a) 發挥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优势,深化穗台、穗港澳等集成电路产业合作,面向5G(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高端装备、汽车电子、智能终端、轨道交通、金融、电力等产业,重点在智能传感器、功率半导体、逻辑、光电器件、溷合信号、射频电路等领域,大力引进国内外骨干企业佈局建设2-3条12英寸集成电路製造生产线,支持建设第三代半导体生产线,儘快形成产能规模;(b) 对集成电路企业流片费用、IP(知识产权模块)授权或购置、掩模版製作等给予补助;支持公共EDA(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服务、IP複用与SoC(系统级芯片)开發、MPW(多项目晶圆)服务、检测及认证等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利用广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银行贷款合同给予风险担保,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支持;以及(c)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开展IP研發、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创新等项目;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开展提升工业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和节能减排等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项目,按不高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sgyhxxhj/content/post_6548327.html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發广州市加快發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0]4号)

24.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發展的意见

广州市政府于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鼓励自主品牌整车製造企业和零部件企业开展商标国际註册、收购国际品牌,推进品牌国际化。对于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品牌汽车製造企业,连续五年按不超过年销售收入的2%给予市场推广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亿元,新引进的自主品牌汽车製造企业可参照执行;(b) 引导整车製造企业“走出去”。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把握扩大开放时机,推动整车製造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增强海外研發能力,利用援疆项目扩展中亚以及欧洲市场;以及(c) 开展军民联合攻关,加快北斗定位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组建粤港澳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创新中心建设。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创新平台孵化的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rsj.gz.gov.cn/gkmlpt/content/6/6532/post_6532496.html#505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發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20]25号)

25.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發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商务局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口岸工作办公室于2020年9月17日联合印發上述《实施细则(修订稿)》,自印發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细则适用于工商註册地、税务徵管关係及统计关係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项目。包括批發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以下简称行业代码〕51)和零售业(行业代码52)、住宿业(行业代码61)和餐饮业(行业代码6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行进口汽车企业;(b) 总部企业奖是经认定的商贸业总部企业,可享受总部政策落户奖、经营贡献奖、提升能级奖、办公用房补贴等奖励;以及(c) 骨干人才奖励方面,骨干人才中的港澳及外籍人才,可选择申报特殊人才奖励或按照税负差额申报奖励补贴,由区人社部门委託专门机构核算后按照数额较高的计算方式给予奖励(已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境外人才可以申报特殊人才奖励,但个人经济贡献需扣除市级补贴部分)。港澳及外籍人才具体包括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或具有外国国籍人士(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才)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bm/content/post_6499239.html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商务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發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商务规字[2020]1号)

26.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發展扶持办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扶持办法》,自印發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a) 扶持对象为享受本办法的企业须是工商註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及统计关係在南沙区范围内,且列入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名单的企业;(b) 增产奖励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当年南沙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率或以上,该年度给予企业2万元奖励;生产用房补贴为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予以生产用房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及(c) 企业实现“小升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则,分别对照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奖励资金的100%、70%、50%给予配套支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bm/content/post_6546476.html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發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發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工信规字[2020]1号)

27. 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建立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工作方案》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9月15日印發上述《工作方案》,自印發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当中明确,建立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大对库内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發展为规模以上工业企。向南沙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徵集,优先徵集已列入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两高四新、对产业發展有特殊带动作用及镇街政府推荐的工业企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qjgfxwj/nsq/qbm/content/post_6547011.html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發关于建立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2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修订<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0年9月8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已發生但尚未处理的税务行政违法行为,按本公告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a)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在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發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的前提下适用《裁量基准》;(b)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引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上位法依据,并按照《裁量基准》所确定的具体处罚基准作出处罚决定,不得单独引用《裁量基准》作为处罚决定的依据;以及(c) 《裁量基准》中有关处罚裁量幅度的规定,除特殊说明的,所称“以下”“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超过”“不足”均不含本数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zxwj/202009/c8f1f5ff753744a6bb9e4acbc2187f57.shtml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修订<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29. 《横琴新区支持律师行业發展的暂行办法》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9月14日印發上述《暂行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a) 规定申请奖励的律师事务所或联营律师事务所必须至少有5名执业律师在横琴新区、保税区及洪湾片区一体化改革發展区域内实际办;以及(b) 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额度的律所给予奖励,加大律师行业保障力度,鼓励向规模律师事务所發展。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奖励其上一年度增值收入形成的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30%;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其上一年度增值收入形成的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50%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engqin.gov.cn/zhshqxqzfmhwz/zwzx/tzgg/content/post_2640186.html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發《横琴新区支持律师行业發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办[2020]21号)

30. 《东莞市五类重点行业汙水排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东莞市水汙染治理现场指挥部于2020年9月22日印發上述《工作指引(试行)》,当中明确,对农贸市场、餐饮业、洗(修)车业、美容美髮与洗浴、建筑工地等五类重点行业排水户汙水排放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标准。五类重点行业排水户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包括:汙废水未经隔油池、沉淀池直接接入市政汙水管道,汙废水直接倾倒进入市政雨水管道,临街排水户错溷接改造工程不彻底、遗漏排汙点,农贸市场及周边小门面、小摊点汙水排放溷乱,排水监管不到位、排水行为不规范。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gepb.dg.gov.cn/zwgk/gzdt/dzdt/content/post_3325500.html
《东莞市五类重点行业汙水排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31. 《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和江门市财政局于2020年8月27日联合印發上述《实施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办法支持的对像是在江门市内註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成果买方企业,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按规定入库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江门市入库登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江门市内孵化平台在孵初创科技型企业(工商註册时间不超过2年);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以及(b) 并明确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请流程及申请资料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2142741.html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發《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江科[2020]112号)

32. 《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19日印發上述《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9月19日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内容包括:(a) 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採用包括专利、商标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以获得银行授信资金或其他金融机构资金的融资模式;(b) 风险补偿资金扶持对象为肇庆市已进入风险补偿资金扶持企业库且应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c) 风险补偿资金扶持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应满足规定的基本条件。资金管理人应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扶持企业库,满足扶持对象范围的企业需入库后方可享受风险补偿扶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haoqing.gov.cn/xxgk/zcfg/bmwj/content/post_2153548.html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發《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肇市监规字[2020]1号)

福建省政策

33. 《福州市政府关于印發促进福州港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新一轮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政府于2020年9月1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对从福州江阴整车口岸进口汽车的企业,每辆进口汽车给予4,500元的物流成本补贴,在福州实现向单位或个人消费者销售的,给予每辆3,000元本地销售奖励,每家企业年度该项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以及(b) 对註册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的汽车贸易企业,在福州市域设立平行进口汽车销售展厅的,按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fuzhou.gov.cn/zfxxgkzl/szfbmjxsqxxgk/szfbmxxgk/fzsrmzf/zfxxgkml/ywgz/smgz/202009/t20200917_3510860.htm
《福州市政府关于印發促进福州港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新一轮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综 [2020]168号)

广西区政策

34.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广西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9月22日公告上述《条例》,为推进和保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發展。主要内容包括:(a)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b) 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支援自贸试验区建设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离岸贸易中心、全球採购中心、跨境电商海外保税仓,支持各类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球和区域总部,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c) 推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通过银行间市场区域挂牌交易,完善货币现钞跨境调运机制;(d) 建设面向东盟、辐射全球的区域性国际加工製造基地、总部基地,加快构建跨境物流、数字经济、机械电子、汽车、绿色化工、纺织和食品加工等中国—东盟特色跨境产业链,带动跨境服务链全面發展,打造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合作示范区;(e) 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在项目对接、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与港澳地区建立质量认证和检测、职业资格互认机制,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建立跨区域产业合作、税收利益分享和征管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以及(f) 鼓励外国、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依法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机构,鼓励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与内地律师事务所依法担任法律顾问,鼓励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机构的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gxrd.gov.cn/html/art169744.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35号)

海南省政策

35. 《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 ( 试行 )

海南省政府于2020年9月21日印發上述两个《管理办法(试行)》,自印發之日起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当中明确,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国家或海南省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可自愿参加相应职业及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佈。境外人员在海南自贸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考试标准、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制發证书;境外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其从事相应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能力的证明,在海南自贸港有效(国家已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的,颁發全国统一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人员以目录清单内的境外职业资格名义为海南自贸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前,须符合条件并通过技能认定,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境外人员技能认定的组织实施部门,技能认定方式可採用材料审核、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人员申请技能认定由聘用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發证,《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是表明境外人员具备在海南自贸港内从事相关专业服务的有效凭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wj/202009/f0db94ca6da14c428262c5942053751f.s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發《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44号)

36. 《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

海南省政府于2020年9月17日發佈上述《管理规定》,自公佈之日起实施。当中明确,航天城管理局负责园区规划、综合协调、开發建设、运营管理、产业發展、投资促进、制度创新、企业服务等工作。以及成立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投资开發有限公司,作为航天城开發建设和市场化投融资主体,依法依规承担航天城内土地一级开發、资金融通、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运营管理等工作。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wj/202009/251168b7d9d849f5b2379b5d775decfd.shtml
《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37.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的公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6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9月16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省级办理的17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实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简称:“不见面审批”),审批过程中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登陆相关行政审批系统选择具体审批事项进行网上申报,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扫描材料即可;以及(b) 提供灵活的审批模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既可选择“不见面审批”办理模式(不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选择“见面审批”办理模式(提交纸质材料) 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0101/202009/624e5995bdc04ac084c5dd22e4d0fdff.shtml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的公告》

38.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發《药品生产许可证》(B.委託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关事项的通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通告》。当中明确,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B.委託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细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用于申请办理药品註册有关手续;第二种用于受让其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註册文号;第三种用于正式委託生产。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形以附条件审批方式核發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按规定作出承诺,不予现场检查即可發证;对于第三种情形,省药监局出台《药品生产许可证(B.委託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责任义务,确保持有人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能力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hainan.gov.cn/himpa/xxgk/tzgg/202009/t20200916_2851694.html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發《药品生产许可证》(B.委託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关事项的通告》

39.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

海南省政府于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当中明确,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外籍人员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包括:国家外国专家局發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以最新版本为准)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收入达到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外籍人才;.符合海南省公开發佈的“急需紧缺外国人工作岗位目录”的外籍人才;地级市以上外国人工作许可行政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以及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企业急需紧缺外籍人才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wj/202009/15c708cb152540bf8ff6c3dbca424b37.s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發《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43号)

云南省政策

4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政府于2020年9月1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扩大风险补偿支持范围。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着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八大重点产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及復工複产名单内企业的贷款,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担保或担保不足的中小微企业發放的贷款,以及向未曾在任何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發放的首笔贷款。风险补偿贷款不包括向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自然人發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b) 简化风险补偿程序。风险补偿启动时点为风险补偿贷款本金到期日后被贷款银行按风险分类划为不良贷款之时。未按照要求及时录入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线上融资服务平台的不良贷款不予补偿;以及(c) 延长政策时限。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發展,保证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连续性,云政办规〔2018〕1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09/t20200918_210864.html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7号)

公开徵求意见

41.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9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主要内容包括:(a) 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的要求,为代理机构提供了详细指引。对于未依法办理备案、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以及未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损害委託人利益或者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商标代理机构,设置了行政处罚;(b) 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恶意申请筛查、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重申了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告知、保密、签字负责、及时送交相关材料等,明确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以更好地维护委託人利益等;以及(c) 通过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制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信用信息集中向社会公示等措施加强信用监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ipo.gov.cn/gztz/1151670.htm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就《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2. 广东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9月22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主要内容包括:(a) 建立健全以排汙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汙染源环境监管制度,推动排汙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评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排汙许可证执行不到位的排汙单位检查监督频次,试点环评与排汙许可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查;(b) 推行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週期绿色管理。推进绿色製造和清洁生产,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示范创建。加强产业链循环式组合,推进企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以及(c)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构建分层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汙染治理技术,加强汙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监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rc.gd.gov.cn/hdjlpt/yjzj/answer/7191
广东省發展改革委关于徵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徵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43.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商务部于2020年9月22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主要内容包括:(a) 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办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發佈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企业;(b) 办法所称一次性塑料製品,包括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含编织袋)、连卷袋,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以及(c)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报告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卷袋使用、回收情况。外卖企业报告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使用、回收情况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ztz/202009/20200903003263.shtml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44.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9月21日联合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信息登记流程,作为后续开户、资金汇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的基础;(b) 明确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专用账户的开立条件和收支范围。明确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规则,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汇出(入)币种,优化本外币币种匹配管理。规范汇兑管理,允许境内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允许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项下与直接入市项下的资金可以相互划转;以及(c) 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扩展至涵盖交易所债券市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00044/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5.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8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a) 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明确了备案的业务范围、首次备案应当报送的材料、重大事项变更备案的适用情形和时限;(b)评级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建立与业务發展相适应的数据库和技术系统。鼓励实收资本与淨资产达到一定数额、评级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高级管理人员达到一定要求的优质机构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以及(c) 明确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制度,新增委託协议签订、项目组管理、尽职调查、三级审核、评级调整、评级质量控制、终止或撤销评级等规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18_383304.htm
关于就修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6.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7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a) 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b) 压实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以及(c) 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对需要製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事项、填报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信息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18_383313.htm
关于就《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7. 《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9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主要内容包括:(a)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自觉遵守下列规定: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在菜单上标示食材份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用餐人数;对服务员进行点菜培训,根据消费者用餐需求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适度点餐,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等;(b) 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但不得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也不得以改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以及(c) 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採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rd.gz.cn/zxtz/content/post_93205.html
关于徵求对《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48.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9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7日。主要内容包括:(a) 规范的主体包括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求职者等。其中,网络招聘服务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服务的职业中介活动,不涵盖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但规定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网络招聘服务参照执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b) 关于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资质条件。根据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定》明确了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包括取得营业执照、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以及(c) 规定了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网络招聘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应当履行资质公开、信息核查、网络安全、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等义务。同时,对用人单位招聘、求职者求职过程中發佈合法真实信息进行了规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SYzhengqiuyijian/202009/t20200917_386032.htm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9.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9月15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当中明确,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进口无国标食品管理,包括进出口无国标食品的范围、申请和审查程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nhc.gov.cn/wjw/yjzj/202009/f50795a01382421b82dbb0aec7c56855.shtml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50. 《广州市融资租赁产业發展事项资金实施细则(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1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主要内容包括:(a) 融资租赁资金的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报单位为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註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诚信、社会信誉和综合实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b) 对于融资总额度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按项目投放金额,对直租项目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对回租项目给予不超过0.2%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及(c) 对于累计融资总额度在2,000万元及以上、涉及小微、三农、绿色的多个项目,按项目投放总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jrjgj.gz.gov.cn/tzgg/content/post_6545714.html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徵求《广州市融资租赁产业發展事项资金实施细则(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20 年1- 8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49,234.20 #-2.5% 107,671.0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43,850.2 -3.2% 71,436.80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26,759.1 -2.7% 43,379.35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5,841.2 -12.4% 10.787.1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17,091.1 -4.1% 28,057.45

(#为1-6月数据)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20
1- 6
与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8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19,901.39 0.5% 42,395.00 8,700.0 +0.6% 13,306.7
广西 10,206.04 0.8% 21,237.14 #2,603.2 #-1.6% 4,694.7
海南 2,383.01 -2.6% 5,308.94 541.0 -9.8% 905.9
云南 11,129.77 0.5% 23,223.75 #1,107.25 #-12.1% 2,323.7

(#为1-7月数据)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供参考,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谘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谘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週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

广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發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發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 「香港•连系全球”展览亮相海丝博览会」

驻粤办的“香港•连系全球”展览9月24日在广州举行的“2020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展开。

展览介绍香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所發挥的重要作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优势与机遇、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角色,以及展示香港在金融、贸易、航运、物流、专业和法律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博览会展期至9月26日。

驻粤办主任陈选尧表示,随着内地继续深化改革开放,香港在国家的重大發展战略,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均积极参与推动,亦从中受惠。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享有特殊的优势,拥有自身独特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在专业服务业、金融、航运、贸易中心等领域都凭藉其优秀的基础和丰富的经验,可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發挥重要的作用,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首选平台和重要节点。

陈选尧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下的重大發展战略,特区政府一直积极加强香港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角色。这次疫情突显發展和推广科技应用的重要性,香港在抗疫过程中多方面善用创新科技及本地科研成果,应对疫情下的民生需要,肯定了香港科技创新产品和方案打进海外市场的潜力,亦增强香港在大湾区發展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信心。

为了让更多未能到场的公众可以参观展览,以及通过展览更加瞭解香港,“香港•连系全球”展览已增设线上版本,并已上载驻粤办网站(https://www.gdeto.gov.hk/tc/press/activities_2020/activities.html)供公众浏览。

今年博览会的香港展区由驻粤办“香港•连系全球”展览和香港贸易發展局“洞悉商机 共建可持续及共融的未来”展区组成。驻粤办和贸發局今年已是连续第二年携手参加在广州举行的博览会。贸發局的展区重点向内地企业推介香港优质营商环境及各类商贸服务,并鼓励内地企业积极利用香港服务业的优势,与香港企业共同合作,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及粤港澳大湾区所带来的新机遇。此外,贸發局展区亦展示设计新颖及香港设计师在各项比赛中的得奖产品,呈现香港创意。

●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同主办的「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知交会),将于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网上举行。本届知交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和交易运营,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平台为载体,举办在线知识产权交易博览、线上知识产权湾区论坛与线上知识产权专场活动,构建在线数字展馆,搭建在线撮合洽谈、直播、交易一条龙服务的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运用平台。有关知交会的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www.gbaipexpo.com/
  • https://mp.weixin.qq.com/s/E2GkaZldWGJet27O8M-baQ
  • https://www.gbaipexpo.com/index/about/newsdetail/id/324.html

●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广交会)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届时将根据全球疫情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展出十六大类商品,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閒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cantonfair.org.cn/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9月24-26日 2020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广州:广交会展馆B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广东省贸促会 http://www.msr-expo.com/
#*2020年9月24-26日 「香港•连系全球”展览亮相海丝博览会」 广州:广交会展馆B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请参阅“活动推介”
#2020年10月15-24日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网上举办 商务部、广东省政府 https://www.cantonfair.org.cn/
#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网上举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 请参阅“活动推介”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最新资讯

● 特区政府推出「再工业化资助计划 」资助设立智能生产线

特区政府于2020年7月27日推出「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计划」),旨在资助生产商在香港设立新的智能生产线。

香港的经济一向以服务业为主。随着近年创新及科技迅速發展,高端製造业有进一步的發展空间。香港拥有世界级的大学和优秀的科研人才,经济自由开放,法律制度完善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是工业家(特别是从事高增值及高科技生产业务的厂商)设立生产线的理想地点。

为推动香港再工业化,特区政府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拨款20亿元推行『再工业化资助计划』,鼓励生产商在港發展以智能生产为基础的先进製造业,为香港本地经济寻找新增长点。

申请资格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的公司。

计划简介

(a) 特区政府会以1 (政府):2 (公司)的配对形式提供资助。资助上限为获批项目总开支的三分之一或1,500万元,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b) 资助范围涵盖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线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仪器的购置、安装及投产成本、就设计及建立相关生产线而委聘技术顾问的费用、相关测试及员工培训费用等。
(c) 项目生产线整条或其大部份应符合「智能生产」准则,即在生产程序中透过综合和「智能」化方式应用智能科技,包括物联网、实时数据、应用数据分析及先进人机界面、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动化及机械人技术、传感器及致动器等。
(d) 项目一般应在24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获资助项目能在合理时间内为香港带来实质经济效益,除非获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事先书面批准,生产线于项目完成后的指明期限内(资助额500万元或以上为5年;资助额500万元以下为3年),不能转让予第三方或转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创新科技署会为相关生产线设立法定押记,并在公司註册处登记该押记。

申请方法
「计划」全年接受申请。申请公司须先透过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 (https://itcfas.itf.gov.hk/itcfas/)登记其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资料,然后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發放资助
资助款项将在申请公司完成项目、项目最终报告及最终审计帐目获「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及创新科技署接纳及创新科技署为相关生产线设立法定押记后,以發还方式發放。

详细资料及查询
就计划的详细内容和申请指南,请浏览创新科技署网站: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rfs/index.html
电话:(852) 3655 5678
传真:(852) 2199 7004
电邮:rfs-enquiry@itc.gov.hk

● 有关香港的最新资讯、特区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请关註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请关注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动推介

● 「港品荟‧在线展览」

由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支持机构 ,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港品荟」提供产品展示区、洽谈贸易区以及特别推介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予参展商/采购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拓内销、促發展的机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KX0Ow0k7IS5BHdry_wEcgQ

●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 召集杰出青年科学家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桂冠论坛)于9月14日开始接受全球公开申请,至2020年12月13日结束。桂冠论坛欢迎35岁或以下就读或研究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数学科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生申请参加,成为200位青年科学家之一,与世界着名的邵逸夫奖得奖者互动交流,启發科学灵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奖得奖者表示将参与桂冠论坛,当中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得奖者。更多有关桂冠论坛和相关申请的资料,请参阅主办机构的网站及社交媒体︰

网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荟‧线上展览」 线上展览 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香港科学园 香港桂冠论坛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为推介活动)

其他经贸信息网页
《驻粤办通讯》集中报导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经贸信息。如欲获取全国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经贸信息,请流览以下网页:

(1)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 – 内地商贸资料库」网页
网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贸易發展局「中国贸易」网页
网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的网站亦有提供有关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讯》的内容,网址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总商会亦设有专门网站报导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网址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驻粤办通讯》简介

本《通讯》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并上载至本办网站(网址:http://www.gdeto.gov.hk中“驻粤办通讯”栏目),过往曾出版的《通讯》亦可于上述网站内找到。各位亦可于本办网站瞭解到本办为港商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详情,或关注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透过手机更便利地接收驻粤办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驻粤办通讯》及最新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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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兴趣订阅《驻粤办通讯》,欢迎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商会或公司名称、电子邮箱、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电邮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办,并于邮件标题註明「订阅驻粤办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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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展览活动信息网页

网站

网址

福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预告)

http://www.xicec.com

广东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览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会展中心
(展览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览(展览计划)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黄圃国际会展中心(展会预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广西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云南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贸易發展局
(商贸活动)

http://www.hktdc.com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活动预览)

http://www.hkcec.com

亚洲国际博览馆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