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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10月16日
(总第1250期)

通告

大湾区营商创业發展新机遇 分享交流会(线上)

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香港企业及创业人士对大湾区發展机遇的瞭解,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联合各支持机构,将于10月27日下午 2:30-4:00以线上形式举办 大湾区营商创业發展新机遇 分享交流会 ,邀请广东省商务厅代表进行政策解读、创业孵化器负责人介绍直播电商销售模式、以及在粤创业人士分享经验,旨在交流和探讨营商發展和创新创业的新机遇与新思路。

支持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市穗港澳合作交流促进会、佛山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工合空间、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广州市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

日期: 2020 10 27 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 2 30 分至 4
语言:普通话及粤语

议程

(一) 驻粤办主任致辞
(二) 主题演讲
优化营商环境支援港资企业在大湾区發展的政策措施
- 广东省商务厅

如何利用直播电商的崭新销售模式
- 林至颖先生,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香港驻点负责人及香港卓悦集团执行董事、香港电子商务研究院院长、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副会长
(三) 经验分享
- 邓景衡先生,广东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佛山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在粤创业20+年)
- 曹景昌先生,景博行(广州)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香港(地区)商会 - 广东常务理事(在粤创业20年)
- 章小健先生,ChargeSpot醒电创办人、广州数商云创办人(在粤创业10年)
- 霍展邦先生,科宜思自动化集团创办人(在粤创业青年)
(四) 问答环节

【* 以上议程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欢迎参加 费用全免 请即扫描二维码报名!

“大湾区营商创业發展新机遇”分享交流会(线上)

联络我们: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电话:8620-3891 1220转内线308, 电邮:yolanda_li@gdeto.gov.hk

2020《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为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为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介绍其业务,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知名度,协助企业开拓新的顾客群,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驻粤办自2014年起与香港贸易發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合作,联合彙编《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2020年起驻粤办重点發展《名册》网页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机版,方便公众查阅。

  • 《名册》向内地政府部门、工商协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
  • 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企业的数据就可收录在网页版及手机版《名册》上,达到宣传效果。

欢迎下列企业,将数据提供《名册》免费刊载:

1.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或
2. 香港註册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或
3. 跨国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4. 企业由香港人担任持有人/合伙人/主要股东,或
5. 港资製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 例如产品开發、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有关《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的简介随附如下,以供参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兴趣把企业数据加入《名册》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请下载企业资料表格,填妥后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下载企业资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询,请与驻粤办联繫。

电话:(86 20) 3891 1220
传真:(86 20) 3891 1221
电邮: crd@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發<“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应急管理部于2020年10月14日联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建设网络监管平台。整合现有安全生产数据、平台和系统,构建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全要素、全产业链的连接和监管,具备安全感知、监测、预警、处置、评估等功能;(b) 建设快速感知能力。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感知方案,围绕人员、设备、生产、仓储、物流、环境等方面,开發和部署专业智能感测器、测量仪器及边缘计算设备,打通设备协议和数据格式,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态势感知能力;以及(c) 深化数字化管理应用。支持工业企业、重点园区在工业互联网建设中,将数字孪生技术应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关键设备全生命週期、生产工艺全流程的数字化、视觉化、透明化,提升企业、园区安全生产资料管理能力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22/c8115909/content.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發《“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信發[2020]157号)

2. 《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税务总局于2020年10月12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执行。主要内容包括:(a) 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徵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b) 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徵税;以及(c) 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统一报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14/content_5551188.htm
《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8号)

3. 《关于2021年部分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商务部于2020年10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将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均通过本通知一併对外告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不再發佈个案措施到期通知;(b) 在本通知附件所列个案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發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複审申请;以及(c) 如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期终複审申请,同时在相关反倾销措施到期前,商务部也未主动發起期终複审调查,则该反倾销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终止实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2010/20201003006735.shtml
《关于2021年部分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發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0月10日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閒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複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佈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b) 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採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以及(c) 支持房地产开發企业结合新建社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馆等设施。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社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社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0/10/content_5550053.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發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發[2020]36号)

5.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部分地方推广实行国际航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国务院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包括:(a) 从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及(b) 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境内货物启运出口即可退税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10/09/content_5549953.htm

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国务院于2020年10月9日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b) 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發行註册制。优化發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准。鼓励和支持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c) 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 以及(d) 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用。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0/09/content_5549924.htm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發[2020]14号)

7. 《关于扩大市场採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市场採购贸易试点范围扩大至广东汕头市宝奥国际玩具城、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云南昆明俊發·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广西凭祥出口商品採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云南瑞丽国际商品交易市场(边贸商品市场)等17家市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310245/index.html
《关于扩大市场採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4号)

8. 《关于调整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同一公路运输工具一次进出境时可对应多份总运单,并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同一总运单项下的货物、物品,需多辆公路运输工具载运时,应当使用同一货物运输批次号,并同时进出境;(b) 进境承运确报增加“途经国或途经地区”“司乘人员人数”“司乘人员健康状况”“是否有预防接种”数据项;(c) 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以出境承运确报电子数据方式一次性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运输工具出境确报、公路车辆出境申报单电子数据。运输工具出境承运确报电子数据需删除时,应当以货物运输批次号为单元进行删除;以及(d) 未载有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运输工具,或仅载有暂时进出境空集装箱的运输工具,海关不要求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只需一次性申报公路车辆进出境申报单及确报电子数据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309391/index.html
《关于调整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3号)

9.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9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保险机构董事会履行审计职责的专业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就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保险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能力的合规评估工作;(b) 对于每一项投资管理能力,保险机构均应当明确至少2名风险责任人,其中包括1名行政责任人和1名专业责任人。风险责任人的资质条件、管理要求等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执行;(c) 保险机构首次开展相关投资管理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公开披露相应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首次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的,还应当至少提前15日将自评估情况报告银保监会;以及(d) 保险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各项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合规情况进行自评估,并分别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公开披露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11/content_5550331.htm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發[2020]45号)

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于2020年9月29日联合發佈上述《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执行。主要内容包括:(a) 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b) 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發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佈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的免徵增值税政策;以及(c) 土地所有者依法徵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發)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7154/content.html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

11. 《关于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9月28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0月23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 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在原始舱单和承载舱单中增加“旅客座位号”“预定编码”,在预配舱单中增加“预定编码”;(b) 继续使用ARINC网地址BJSCCXH作为中国海关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正式接收地址,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以及(c)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2号同时废止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306568/index.html
《关于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2号)

12. 《国家药监局关于發佈药品委託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9月27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製、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不得通过质量协议将法定只能由持有人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委託给受託方承担;(b) 质量协议应当规定只有在受託方完成必要的确认和验证(包括厂房设施、设备和公用系统等)并达到预期结果时,才能进行产品的生产工艺验证。受託方工艺验证和清洁验证的方案和报告必须经双方审核批准;(c) 质量协议或者受託方质量管制体系文件中应当对受託产品的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的编制方法进行规定;以及(d) 质量协议应当规定由持有人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建立合格供应商文件案;受託方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必要时受託方可以参与质量审核过程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01009174033199.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發佈药品委託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的公告》(2020年 第107号)

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

国家發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安全部等18个部门于2020年9月17日联合印發上述《管理规范》,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 採取分批切换、逐步过渡的方式,河北、浙江、天津、青岛为第一批切换地方,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技术改造;(b) 山西、江苏、安徽、湖南、广东、重庆、陝西、青海为第二批切换地方,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术改造;以及(c) 其他地方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10/t20201010_1243949.html
关于印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 (發改投资[2020]1439号)

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發佈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 (GB 30616-2020)等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9月11日联合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包括GB3061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29938-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以及GB29201-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氨水及液氨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13/content_5551095.htm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發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等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的公告

广东省政策

1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广东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發放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广东省财政厅于2020年9月29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享受伤残津贴且2020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调整其伤残津贴;(b) 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人员,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發370元,三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發395元,二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發420元,一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發445元;以及(c) 根据以上定额调整后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3,776元/月的,按照3,776元/月的标准予以發放。2020年1月1日(含本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本日)内首次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核定的伤残津贴仍低于3,776元/月的,从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照3,776元/月的标准予以發放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3095262.html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發放标准的通知》

16. 《2020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及13日發佈上述《评定标准》及《通知》。《评定标准》明确了申报金融领军人才的条件以及评价标准等。《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a)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b)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採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地址:https://gz_ftr.gzfintech.com;以及(c)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jrjgj.gz.gov.cn/tzgg/content/post_6833591.html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發《2020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的通知 (穗金融[2020]26号)
  • http://jrjgj.gz.gov.cn/tzgg/content/post_6835345.html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穗金融函[2020]200号)

17. 《广州市加快打造工业软件产业生态城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9月30日印發上述《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主要内容包括:(a) 推进工业软件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点领域研發计划,围绕工业基础软件、即时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组织实施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研發项目按规定予以支持;(b) 引进培育行业领先企业。着眼产业發展短板,引进一批知名代表工业软件企业,对实缴註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并开工建设或运营的,择优按照实缴註册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c) 提升工业互联网集成能力。开展工业互联网自主可控样板工程,推动工业互联网底层工业软件自主可控;(d) 加快推动标杆示范应用。着眼打通工业软件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节点,面向市属国有企业徵集工业软件应用场景需求,组织供需双方对接会,加快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普及推广;以及(e) 建设工业软件园区载体。推动天河、黄埔、白云、增城等区先行先试,结合产业特色、發挥比较优势,集中挂牌一批工业软件产业示范园区,引导优势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向园区集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6815498.html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發《广州市加快打造工业软件产业生态城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穗工信函[2020]212号)

18. 《深圳海关关于出台稳外贸稳外资三十条措施的通告》

深圳海关于2020年9月30日發佈上述《通告》,出台稳外贸稳外资三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a) 将集成电路设计、製造、封测等产业链各环节全面纳入保税监管,叠加关税、通关查验、商检等优惠政策;(b) 支持加贸企业扩大内销。在综合保税区实施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综合叠加关税保证保险、暂免徵收缓税利息、内销选择性徵收关税等措施支持企业同时开展内外贸业务、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内销报关单、保税核注清单时,除海关另有要求外,无需上传合同、装箱单、提单等相关单证资料;(c) 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在海关缴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可予以免徵税款滞纳金。涉及监管证件的,在有关部门正式签發监管证件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涉及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海关签發减免税证明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政府间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或者捐赠的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非收货人自身原因造成滞报的,免征滞报金。因收货人自身原因造成滞报的,海关按照规定对滞报金进行减征;(d) 支持企业创新以大件包裹为特色的海运9610出口业务,培育跨境电商新增长点;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通过9710/9810报关单模式在口岸直接清关;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以及(e) 对企业、群众、基层反映的疑难问题,依託12360服务热线、通关现场业务谘询窗口、关企协调员实施“首问负责、归口管理”,严格落实对外答复时限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shenzhen_customs/zfxxgk15/2966748/tzgg23/tztg79/3308735/index.html
《深圳海关关于出台稳外贸稳外资三十条措施的通告》

19. 《关于2020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發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顺延的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3日發佈上述《通知》,由于e站通服务大厅线路升级改造,2020年10月13日至16日不能受理业务,特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2020年10月21日18:00,其馀申报流程信息不变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171203.html
《关于2020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發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顺延的通知》

20. 《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20年9月23日印發上述《办法》,自2020年10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a) 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科技计划中设置技术攻关专项,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加强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创新;(b) 根据定位不同,技术攻关专项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悬赏项目四类;(c)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註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上年度研發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註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上年度研發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应当由申请单位联合合作单位申请。深圳市内外(含港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可以作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合作单位。面上项目合作单位最多为2家,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合作单位最多为4家;以及(d)  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3年,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实施期为3-5年。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当根据项目验收的相关程序向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通过的,视为项目撤销,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拨付补助资金,不影响项目单位后续的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科技项目的申报和推荐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70/content/post_8171743.html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發<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

21.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發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管理实施细则》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0月13日印發上述《实施细则》,自2020年11月14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工业节能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註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和单位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b) 工业节能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与循环经济示范,包括示范工业园、示范基地等;以及(c) 申报单位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gxj/gkmlpt/content/2/2651/post_2651102.html#6204
关于印發《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發展专项资金(工业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2.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復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0月9日印發上述《管理办法》,自印發之日起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融资租赁补助项目以及2020年度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等;(b) 镇街(园区)指挥部组织企业登陆“企莞家”,进行网上资金申报,出具审核意见,上报市指挥部;以及(c) 重点支持市重点监测企业,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项目资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im.dg.gov.cn/zwgk/zxgk/content/post_3334880.html
关于印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復苏、稳增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3.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發中山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發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18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a) 提升文化惠民品牌效应。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挖掘整合本土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文旅产业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不断扩大“中山合唱季”“书香中山”“绿色暑假缤纷文化”“爱阅有约”“文化馆云课堂”“星期二艺术沙龙”“粤剧文化周”等惠民文化品牌的复盖范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位和社会影响力;(b) 完善购买文化服务机制。根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社会發展水准、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细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品质化水准;以及(c) 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数位化建设水准。推进市、镇两级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位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化、智慧化、网络化水准。推进“中山文旅云”平台建设,整合线上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促进数位文化资源共建共用。完善社区文化O2O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服务,丰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s.gov.cn/zwgk/fggw/szfwj/content/post_1845301.html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發中山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發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府函[2020]255号)

海南省政策

24.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徵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0年10月10日發佈上述《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在海南省内註册登记的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徵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并要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以及(b) 按季缴纳的,缴纳义务人应当于季度终了2个月内申报并缴纳应缴费款,2020年度一、二季度应缴的风险准备金应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按年度缴纳的,应当于次年2月底前申报缴纳应缴费款。次年3月底前,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申报的汽油、柴油实际销售数量,开展汇算清缴工作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10129761.html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徵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25.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徵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9月29日發佈上述《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按本办法规定免徵增值税和消费税;(b) 离岛免税店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提交报告的内容發生变更的,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离岛免税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于期限届满或被撤销资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以及(c) 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徵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7215/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發佈《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徵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云南省政策

26. 《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發展实施方案》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以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10月13日印發上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 在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内在吸引力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發展需求,稳步扩大云南省粮食、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复盖面,提高农业保险投保率,实现愿保尽保;(b) 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發展。结合云南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成本变动,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保障水准动态调整机制;(c) 满足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以及(d) 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方式,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鼓励扩大云南省橡胶、白糖“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602578228863711524&cid=5631768426033988296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發《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發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7.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0月12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2020-2022年,对肉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优质育龄母牛的,按照1,0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b) 支持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有关企业设立云南省肉牛产业發展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探索發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有关肉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c) 对肉牛生产所需的自动饲喂、废弃物处理和饲草料生产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以及(d)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暂停养殖场选址距离的规定,简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程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10/t20201012_211695.html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84号)

公开徵求意见

28. 《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0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 (a) 对于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避免与具有竞争关係的其他原料药生产企业达成联合生产协议、联合採购协议、联合销售协议、联合投标协议等以商定原料药生产数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等为主要内容的协议;(b) 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可能导致其他原料药经销商或药品生产企业难以获得供货,使原料药和药品价格维持在高位。原料药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应当避免实施地域限制或者客户限制;以及(c) 两家以上原料药生产或经销企业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实施本章规定的垄断行为,可能构成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10/t20201013_322278.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公告

29. 《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10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主要内容包括:(a) 支付机构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作为其清算保证金。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将超过10亿元时,应当调整计提比例确保本次计提后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b) 基金管理人应当以资金安全为首要前提,选择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3级(含)以上的商业银行开立统一的基金集中管理专户,专门用于存放基金,并真实记录基金归集、支出情况。帐户的名称应当註明“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字样;以及(c) 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过程中所發生的费用可以按必要性原则从基金中据实列支,年度管理费不超过基金日均馀额的2%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07947/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0. 《江门市促进文化企业發展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0年10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a)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文化产业發展的税收政策。支持江门市文化企业、新闻印刷企业向高技术服务领域發展。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b) 鼓励利用閒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發展文化产业,支持绿色环保印刷企业發展。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优先用于發展文化产业;(c) 对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文化运营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扶持;以及(d) 支持动漫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为动漫企业的,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扶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jiangmen.gov.cn/gzhd/myzj/content/post_2159611.html
关于《江门市促进文化企业發展的若干措施(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公告

31.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0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8日。主要内容包括:(a) 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用,利用已有回收管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b) 梯次产品的设计应综合考虑电气绝缘、阻燃、 热管理以及电池管理等因素,保证梯次产品的可靠性;採用易于维护、拆卸及拆解的结构及连接方式,以便于其报废后的拆卸、拆解及回收;以及(c) 梯次产品所有人应将报废的梯次产品,移交给梯次利用企业建立的回收服务网点或再生利用企业进行规范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处置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iit.gov.cn/n1278117/n1648113/c8111608/content.html
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32. 《广州市新型显示产业全产业链發展行动计划(2020-2025)(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0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主要内容包括:(a) 鼓励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發中心等高端研發平台。鼓励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研發机构;(b) 加强消费级新型视听产品生产线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打造世界领先的超高清及及新型显示视听产品生产基地,支持新型显示材料、彩色电子纸、超高清面板、 AR/VR 等新型视听终端产品生产项目建设;以及(c) 打造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着力打造發展特色鲜明、 聚集效应明显、产业链条完备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xj.gz.gov.cn/hdjlpt/yjzj/answer/7416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徵求《广州市新型显示产业全产业链發展行动计划(2020-2025)(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33. 《B2C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交易规则制定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商务部于2020年10月9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主要内容包括:(a) 交易规则宜包含商品服务保障规则,一般由商品服务资质规则、商品服务發佈规则、质量检查规则、禁限售规则、行销规则、信用评价规则等构成等类别;(b) 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规则应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企业名称、完备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除外)、行政许可信息、位址以及联繫方式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以及(c) 商品服务發佈规则的关键要素宜包括明确商品服务的發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籤、说明书、外包装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u/biaoz/202010/20201003006459.shtml
公开徵求《B2C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交易规则制定指南》行业标准意见

34.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于2020年10月9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8日。主要内容包括:(a) 依法办理登记并且开办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以对照本办法要求,申请星级评定;(b) 养老机构满足近三年内未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处罚等基本条件,可以申请星级评定;以及(c) 星级认定满1年的养老机构为保持原有星级或获得更高星级,可在星级有效期内,申请星级评定,评定程序和首次评定相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hdjlpt/yjzj/answer/7376
关于公开徵求《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35.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一批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0月4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主要内容包括:(a) 增加第 3.5.2 节“药品专利申请的补交实验资料”,给出两个审查示例,分别涉及说明书充分公开和创造性审查中有关补交实验资料的典型情形;(b) 现行《指南》规定:“如果在说明书中仅公开了组合物的一种性能或者用途,则应写成性能限定型或者用途限定型”, 本次修改将“则应”调整为“通常需要”,以明确是否需要进行性能限定或用途限定应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及(c) 将“则应”调整为“通常需要”,以明确是否需要进行性能限定或用途限定应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hudong/2020-10/04/content_5549271.htm
关于就《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一批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6. 中山市《关于落实(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9月3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7日。主要内容包括:(a) 高层次人才配偶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有空编接收但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b) 高层次人才配偶为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相关企业或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对接就业岗位。中山市非公有制企业接收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对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支出给予100%补贴,补贴期3年;以及(c) 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中山發展作出重大经济贡献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贡献突出的企业、已引进省级创新创业团队且团队仍正常存续的企业,负责人可推荐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入高层次人才队伍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s.gov.cn/zwgk/wgk/jcgk/jcygk/content/post_1848386.html
关于公开徵求《关于落实(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徵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20 年1- 8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49,234.20 #-2.5% 107,671.0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43,850.2 -3.2% 71,436.80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26,759.1 -2.7% 43,379.35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5,841.2 -12.4% 10.787.1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17,091.1 -4.1% 28,057.45

(#为1-6月数据)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20
1- 6
与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7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19,901.39 0.5% 42,395.00 7,409.0 -1.5% 13,306.7
广西 10,206.04 0.8% 21,237.14 2,603.2 -1.6% 4,694.7
海南 2,383.01 -2.6% 5,308.94 470.9 -13.0% 905.9
云南 11,129.77 0.5% 23,223.75 1,107.25 -12.1% 2,323.7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供参考,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谘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谘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週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

广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發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發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 「 2020 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發展线上讲座」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贸易發展局联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在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举办「2020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發展线上讲座」。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作为是次活动的协办单位。是次讲座旨在帮助粤港两地的中小企业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例如知识产权商品化)策略,从而更好地把握粤港澳大湾区發展带来的机遇,促进企业的创新發展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1009.pdf

●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同主办的「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知交会),将于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网上举行。本届知交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和交易运营,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平台为载体,举办在线知识产权交易博览、线上知识产权湾区论坛与线上知识产权专场活动,构建在线数字展馆,搭建在线撮合洽谈、直播、交易一条龙服务的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运用平台。有关知交会的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www.gbaipexpo.com/
  • https://mp.weixin.qq.com/s/E2GkaZldWGJet27O8M-baQ
  • https://www.gbaipexpo.com/index/about/newsdetail/id/324.html

●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广交会)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具体举办形式届时将根据全球疫情情况和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展出十六大类商品,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閒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cantonfair.org.cn/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10月15-24日 第12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网上举办 商务部、广东省政府 https://www.cantonfair.org.cn/
#2020年10月23日 2020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發展线上讲座 网上举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贸易發展局联同广东省知识产权主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请参阅“活动推介”
#2020年10月27日 “大湾区营商创业發展新机遇”分享交流会(线上) 网上举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请参阅“通告”
#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网上举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 请参阅“活动推介”
*2020年12月3日-12月6日 2020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商务部外贸發展局
海南国际经济發展局
http://www.hainanexpo.org.cn/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最新资讯

● 特区政府推出「再工业化资助计划 」资助设立智能生产线

特区政府于2020年7月27日推出「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计划」),旨在资助生产商在香港设立新的智能生产线。

香港的经济一向以服务业为主。随着近年创新及科技迅速發展,高端製造业有进一步的發展空间。香港拥有世界级的大学和优秀的科研人才,经济自由开放,法律制度完善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是工业家(特别是从事高增值及高科技生产业务的厂商)设立生产线的理想地点。

为推动香港再工业化,特区政府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拨款20亿元推行『再工业化资助计划』,鼓励生产商在港發展以智能生产为基础的先进製造业,为香港本地经济寻找新增长点。

申请资格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的公司。

计划简介

(a) 特区政府会以1 (政府):2 (公司)的配对形式提供资助。资助上限为获批项目总开支的三分之一或1,500万元,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b) 资助范围涵盖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线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仪器的购置、安装及投产成本、就设计及建立相关生产线而委聘技术顾问的费用、相关测试及员工培训费用等。
(c) 项目生产线整条或其大部份应符合「智能生产」准则,即在生产程序中透过综合和「智能」化方式应用智能科技,包括物联网、实时数据、应用数据分析及先进人机界面、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动化及机械人技术、传感器及致动器等。
(d) 项目一般应在24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获资助项目能在合理时间内为香港带来实质经济效益,除非获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事先书面批准,生产线于项目完成后的指明期限内(资助额500万元或以上为5年;资助额500万元以下为3年),不能转让予第三方或转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创新科技署会为相关生产线设立法定押记,并在公司註册处登记该押记。

申请方法
「计划」全年接受申请。申请公司须先透过创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统 (https://itcfas.itf.gov.hk/itcfas/)登记其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资料,然后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發放资助
资助款项将在申请公司完成项目、项目最终报告及最终审计帐目获「再工业化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及创新科技署接纳及创新科技署为相关生产线设立法定押记后,以發还方式發放。

详细资料及查询
就计划的详细内容和申请指南,请浏览创新科技署网站: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rfs/index.html
电话:(852) 3655 5678
传真:(852) 2199 7004
电邮:rfs-enquiry@itc.gov.hk

● 有关香港的最新资讯、特区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请关註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请关注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动推介

● 「港品荟‧在线展览」

由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支持机构 ,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港品荟」提供产品展示区、洽谈贸易区以及特别推介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予参展商/采购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拓内销、促發展的机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KX0Ow0k7IS5BHdry_wEcgQ

●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 召集杰出青年科学家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桂冠论坛)于9月14日开始接受全球公开申请,至2020年12月13日结束。桂冠论坛欢迎35岁或以下就读或研究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数学科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生申请参加,成为200位青年科学家之一,与世界着名的邵逸夫奖得奖者互动交流,启發科学灵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奖得奖者表示将参与桂冠论坛,当中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得奖者。更多有关桂冠论坛和相关申请的资料,请参阅主办机构的网站及社交媒体︰

网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荟‧线上展览」 线上展览 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香港科学园 香港桂冠论坛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为推介活动)

其他经贸信息网页
《驻粤办通讯》集中报导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经贸信息。如欲获取全国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经贸信息,请流览以下网页:

(1)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 – 内地商贸资料库」网页
网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贸易發展局「中国贸易」网页
网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的网站亦有提供有关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讯》的内容,网址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总商会亦设有专门网站报导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网址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驻粤办通讯》简介

本《通讯》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并上载至本办网站(网址:http://www.gdeto.gov.hk中“驻粤办通讯”栏目),过往曾出版的《通讯》亦可于上述网站内找到。各位亦可于本办网站瞭解到本办为港商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详情,或关注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透过手机更便利地接收驻粤办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驻粤办通讯》及最新活动等。

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

《驻粤办通讯》订阅须知

如有兴趣订阅《驻粤办通讯》,欢迎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商会或公司名称、电子邮箱、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电邮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办,并于邮件标题註明「订阅驻粤办通讯」。



免责声明

《驻粤办通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资料搜集自有关网站、报刊媒体及其它机构等管道,并仅供参考之用。该《通讯》所载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办对于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该《通讯》而招致的任何损失,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展览活动信息网页

网站

网址

福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预告)

http://www.xicec.com

广东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览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会展中心
(展览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览(展览计划)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黄圃国际会展中心(展会预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广西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云南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贸易發展局
(商贸活动)

http://www.hktdc.com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活动预览)

http://www.hkcec.com

亚洲国际博览馆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