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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11月6日
(总第1255期)

通告

“大湾区营商创业發展新机遇”分享交流会(线上)
会议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 于2020年10月27日在线上举办“大湾区营商创业發展新机遇”分享交流会。广州市穗港澳合作交流促进会、佛山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工合空间、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广州市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为是次活动的支持机构。

交流会邀请广东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叶华和粤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器香港驻点负责人林至颖先生,分别就“优化营商环境支援港资企业在大湾区發展的政策措施”和 “如何利用直播电商的崭新销售模式”作主题演讲;以及在粤创业人士分享经验。有关交流会资料请参阅以下链接:

  • 优化营商环境支援港资企业在大湾区發展的政策措施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1106.pdf
  • 如何利用直播电商的崭新销售模式(林至颖先生PPT)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1102.pdf

2020《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为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为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介绍其业务,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知名度,协助企业开拓新的顾客群,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驻粤办自2014年起与香港贸易發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合作,联合彙编《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2020年起驻粤办重点發展《名册》网页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机版,方便公众查阅。

  • 《名册》向内地政府部门、工商协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
  • 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企业的数据就可收录在网页版及手机版《名册》上,达到宣传效果。

欢迎下列企业,将数据提供《名册》免费刊载:

1.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或
2. 香港註册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或
3. 跨国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4. 企业由香港人担任持有人/合伙人/主要股东,或
5. 港资製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 例如产品开發、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有关《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的简介随附如下,以供参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兴趣把企业数据加入《名册》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请下载企业资料表格,填妥后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下载企业资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询,请与驻粤办联繫。

电话:(86 20) 3891 1220
传真:(86 20) 3891 1221
电邮: crd@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等9部门于2020年11月4日宣佈上述《资讯。主要内容包括:(a) 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發区、福建省厦门湖裡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陝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以及(b) 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05/content_5557554.htm
  •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04/content_5557378.htm

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4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自發佈之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停止“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对于已经受理的申请,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许可取消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自行或委託有能力的检查机构实施CCC认证工厂检查,并对工厂检查结论负责;以及(b) 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厂检查程序、人员管理要求和各岗位职责,加强对工厂检查结论的复核,强化检查活动风险管理,提高认证结果的有效性。CCC认证工厂检查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按照CCC认证有关规定、规则和标准开展检查活动,保留检查全过程信息记录,确保各环节责任的有效追溯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11/t20201105_323077.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8号)

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發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中共中央于2020年11月3日發佈上述《建议》。当中明确,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發展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主要目标。以及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發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安排12个部分,明确从科技创新、产业發展、国内市场、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区域發展,到文化建设、绿色發展、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安全發展、国防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作出工作部署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發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03/content_5556997.htm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1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试点示范内容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b)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製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註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發和融合创新能力;以及(c) 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xy/art/2020/art_c36f1c9278b949b29dd5ddcb76e5917b.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

5. 《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1月2日联合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複运进境的货物,不徵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徵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b) 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货物,已办理出口退税的,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税款。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申报进口时,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不徵税手续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及(c)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發佈之日,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已徵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其中,未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货物退运已徵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徵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徵进口关税。进口收货人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1/t20201103_3616003.htm
《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

6.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决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当中明确对新《证券法》等4 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及对《关于证券交易所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予以废止。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31/content_5556313.htm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7. 商务部公告2020年49号 《公佈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1年)》及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2号《2021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商务部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及10月30日公佈上述两个《公告》。其中,《第29号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2021年,甘草及甘草製品、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活猪(对港澳)、活牛(对港澳)、活鸡(对香港)、锯材、蔺草及蔺草製品出口配额分别为460万千克、120万千克、113.04万头、2.8万头、300万隻、10万立方米、2100万千克;以及出口上述货物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商务部申请取得配额(全球或者地区配额),凭配额证明文件或者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简称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放手续等。而《第52号公告》当中明确,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国营贸易及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分配原则、申领方式、起始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材料。以及自2020年12月15日起,关税配额管理机构受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并發放2021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10/20201003011790.shtml
    《公佈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1年)》(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49号)
  •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11/20201103012537.shtml
    《2021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2号)

8. 《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于2020年10月29日联合發佈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健全制度体系,根据体育领域特点,设置教练员、运动防护师2个专业类别,均设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根据体育人才评价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以及(b) 完善评价标准,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不得存在反兴奋剂工作规定的不当行为。以教练员、运动防护师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别制定评价标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encairenshi/zcwj/202010/t20201029_393592.htm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体育总局 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9.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0月27日联合發佈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b) 员工一旦有發热、乏力、乾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通报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就诊途中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以及(c) 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製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採购原料封存待查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11/20201103012742.shtml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1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0月23日發佈上述《决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当中明确,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等规章作出修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2011/t20201102_322845.html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 http://gkml.samr.gov.cn/nsjg/xwxcs/202011/t20201102_322850.html

11. 《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0月23日發佈上述修订后的《管理规定》,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境内银行已印製的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可继续使用。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印製纸张材质及颜色的要求。明确对境内银行电子凭证申报的要求。微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的要素名称与填报说明;以及境内银行可根据自身业务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的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0/30/content_5556094.htm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發《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發[2020]17号)

12.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2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基础电信企业合作,建设5G智慧医疗健康联合实验室或应用示范基地,推动基于5G网络的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医疗设备厂商开展5G网络制式的研發和适配工作,提升专业设备的5G接入能力,充分發挥5G的技术优势;(b) 支持开展远程医疗应用示范。支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基础电信企业广泛开展合作,推动高质量医疗专网、医疗创新中心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电信企业合作创新试点示范;以及(c) 推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资费优惠政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出互联网宽带和专线接入资费优惠,资费水平不高于其他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水平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xy/art/2020/art_7ded5b88748d405faeccaa71a55ad1c9.html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51号)

13. 关于联合印發《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联合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11月9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以选择登录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或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简称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b) 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导出已有信息,资产评估机构核对、补充后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证监会备案系统;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确认提交;以及(c) 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的:可在线下将备案表格填写完整后按要求上传,证监会备案系统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在证监会备案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有信息不符的,将予以退回,并需在证监会备案系统中核对更正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04/content_5557243.htm
关于联合印發《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财资[2020]114号)

14. 《新能源汽车产业發展规划(2021-2035年)》

国务院于2020年10月20日印發上述《發展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包括:(a) 部署5项战略任务:坚持整车和零部件并重,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升动力电池、新一代车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基础能力,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發展。以生态主导型企业为龙头,加快车用操作系统开發应用,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發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全面深度融合,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智能化水平提升,构建产业协同發展新格局。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使用环境。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深化研發设计、贸易投资、技术标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以及(b) 充分發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优胜劣汰,支持优势企业兼併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务等措施,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02/content_5556716.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發新能源汽车产业發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發[2020]39号)
  •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02/content_5556762.htm

15. 《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0月15日联合印發上述《管理办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核保险是指核设施發生事故或与核设施相关的核材料、放射性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發生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包括核物质损失及营业中断保险、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核雇主责任保险、核物质运输保险,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为核设施投保的保险业务,但不包括核设施在首次装(投)料前所投保的不涉及核风险的保险;以及(b) 明确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办法》规定,在经营核保险业务过程中,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应对核保险巨灾损失而专门计提的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核保险巨灾风险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核保险业务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及时足额计提核巨灾准备金,逐年滚存,并在年度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38234&itemId=926
《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發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6. 《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

国家發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于2020年10月14日联合印發上述《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 《工作方案》共分四大方面、19条具体措施,复盖了线上消费、服务消费、实物消费、製造业等消费重点领域;(b) 降低个人线上创业就业成本。引导电商平台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适当降低电商平台交易涉及的开店、引流等服务费用。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都市圈,增加旅游一卡通和预付式旅游年票發行力度。增加社区生活服务消费,因地制宜对社区早餐店、家政服务网点、理髮店以及提供养老、托育服务的生活服务经营场所给予用地、办证、内部改造等方面支持;以及(c) 对外资方面,落实好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同时,制定出台2020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10/t20201029_1249273.html
关于印發《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改综合[2020]1565号)

广东省政策

17. 《广东省培育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包括:(a) 工作目标为从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产业佈局三个方面提出發展目标,到2025年,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0亿,年均增长超过20%,全行业研發投入超过5%,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b) 提出了推动产业集聚發展、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体系等五方面重点任务;以及(c) 围绕产业链条,提出底层工具软件培育工程、芯片设计领航工程、製造能力提升工程、高端封装测试赶超工程、化合物半导体抢佔工程、材料及关键电子元器件补链工程、特种装备及零部件配套工程、人才集聚工程等八大工程。及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等保障措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rc.gd.gov.cn/ywgg/content/post_3117692.html
《广东省培育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18.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优化服务全面实施“零跑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10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当中明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实施的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零跑动”。企业不再需要来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只需按照政务服务网公佈的办事指南要求进行申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公共服务事项实施“零跑动”。企业不再需要到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只需按照政务服务网公佈的办事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并将电子数据包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fcxjst.gd.gov.cn/xwzx/rdgz/content/post_3115738.html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优化服务全面实施“零跑动”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643号)

19.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發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于2020年10月19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施工单位应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探索建立施工单位首席质量官制度,制订相应的配套文件和工作指引,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将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和员工;(b) 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推广建立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在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建档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长期缺岗,註册执业人员不得挂证;以及(c)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鼓励条件成熟地区开展工程履约“双担保”,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fcxjst.gd.gov.cn/xwzx/rdgz/content/post_3117040.html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發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质[2020]156号)

20. 广东省《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等十个部门于2020年10月16日联合印發上述《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a) 加强出口产品转内销认证服务。缩短办理期限,降低认证成本。免费提供标准信息查询服务;(b) 搭建出口产品转内销线上平台。鼓励支持外贸企业採取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拓展内销市场。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鼓励各大电商平台设立“外贸转内销”专区;以及(c) 促进外贸企业内销产品转型。鼓励外贸企业类製造业企业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电子产品、家电、汽车等相关优质产品供给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com.gd.gov.cn/zwgk/zcwj/content/post_3106614.html
《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粤商务贸字[2020]20号)

21. 《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 - 2022 年)》

广东省政府于2020年10月12日印發上述《实施方案(202-2022年)》。主要内容包括:(a) 提出广东新型基础设施三年發展总体目标,到2022年,广东新型基础设施發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發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b) 按照“1+4+10”框架“构建一体化网络、打造四大集群、推进十大工程”,分类提出三方面共19项重点任务;以及(c) 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项目储备、拓宽融资渠道、打造应用场景、完善配套条件等五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包括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实施新型基础设施信贷支持专项计划、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等一系列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举措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b/content/post_3121332.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粤府办[2020]24号)

2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11月4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自疫情發生至今仍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已批准缓缴的单位除外),应于11月30日前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以及(b) 自2020年12月1日起,单位恢復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恢復正常缴存或足额补缴有困难的单位,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于11月30日前按规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zfgjjglzx/content/post_6887101.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23. 广州市《关于营造更好發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1月2日發佈上述《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a) 针对融资问题,提出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等措施;(b)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针对执法监管问题,强调加强包容审慎监管,通过“包容期”管理、柔性监管方式和免罚清单等为“四新”经济發展保驾护航,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事后及时整改可以减责,并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推行重点商会、园区和市场法律顾问全复盖;以及(c) 针对政策制定和兑现问题,在事前向企业家问计求策,事后要请企业家评估,并开展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消除政策落实“中梗阻”。针对政企沟通问题,搭建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穗企通”工商业者互助服务平台以及企业建议、谘询、代办服务平台等三个平台,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gdywdt/dsdt/content/post_3119059.html

24.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上述《条例》。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企业开办推行全程网上办理,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企业申请开办在一网通平台就可一次性申请办理开办企业的涉及业务,并通过各区政务服务大厅专窗或者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领取营业执照、印章、發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办结;(b) 企业登记则採取“商事登记确认制”和“容缺登记”。申请企业登记和备案时,只要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企业登记机关只对提交的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缩减企业等待时间。如果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错漏,但申请人承诺按期补正的,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容缺登记;以及(c) 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引进平台,支持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先行先试。鼓励试点放宽具备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专业人才从业限制,参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rd.gz.cn/xwdt/content/post_93648.html

25. 《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上述《条例》。主要内容包括:(a) 餐饮服务经营者配备点菜师,推行分餐制、公筷制,通过积分、打折、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發展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模式,减少原材料浪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探索研發减少餐饮浪费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业态,提高粮食和其他食材资源利用率;以及(b) 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rd.gz.cn/rdhy/cwhhy/hybd/content/post_93612.html
《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26.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广州市商务局于2020年10月27日印發上述《管理办法》,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a)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简称“示范企业(机构)”)是指在我市主要从事服务贸易业务且规模较大,或在服务贸易领域居于前列,对全市服务贸易發展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企业或机构。广州市服务贸易重点培育企业(机构)(简称“重点培育企业(机构)”)是指在我市主要从事服务贸易业务發展较快且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较好成长性,对我市服务贸易区域發展、行业發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企业或机构;(b) 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所在服务贸易领域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發和技术服务(研發设计、检验检测和技术分析、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广播影视与视听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出版印刷服务),运输及相关服务,旅游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邮政和电信服务,医疗和保健服务,国际会展服务,教育服务,建筑和工程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法律和会计服务、广告服务、市场调查与管理谘询服务、租赁服务、人力资源和安全调查服务),家庭服务(家政服务员境外劳务输出),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以及(c) 并明确了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等内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sswj16/content/post_6871917.html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發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0]8号)

27.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徵收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10月30日联合發怖上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a) 自2020年11月1日起,深圳市现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徵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徵收;(b) 用人单位、个人缴费人员以及建筑工程项目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及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生成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生成的应缴费额,依法按时足额向税务部门缴纳;以及(c) 缴费人可通过银行托收、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2020年10月31日前已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了有效托收帐户的缴费人,可继续使用该托收帐户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234962.html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徵收的公告》

28.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發布2021年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于2020年10月30日發布上述《通知》,网络填报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7日18:00;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0日,工作日9:00至12:00及14:00至17:45。主要内容包括:(a) 对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發展类,落户深圳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予以奖励;以及(b) 明确奖励数量、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机关地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230598.html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發布2021年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9.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徵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0年10月22日联合發布上述《通告》,2019年度保障金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徵收,申报缴纳期限至2020年12月15日。主要内容包括:(a)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b)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障金。超过申报缴纳期限仍未缴纳保障金的,即为逾期;逾期仍未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照每日5‰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欠缴费数额;以及(c) 明确徵收标准、申报缴纳、申报方式 减免或缓缴情形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xgk/tzgg/202010/5c93f618ba0f4edc94dff175d7ae6cbb.shtml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徵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30.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7月3日公布上述《决定》,主要内容包括:(a) 将第七条中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修改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b)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c)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市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發布禁令之后,可以根据需要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採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协助执行禁令,接到通知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予以配合。“接到通知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配合执行禁令的,由市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以及(d)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在保守本企业和第三人商业秘密方面的权利义务。”等。条例其他变更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73/content/post_8241183.html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九七号)

31.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發展专项资金(小升规企业奖励和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0月26日印發上述《实施指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总则、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申请和奖励程序、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主要对政策措施中第四条“提高对‘小升规’企业奖补力度”的内容予以细化;以及(b) 申请和奖励程序主要明确了资金的受理和流程,其中“小升规”项目是由市统计局根据涉企数据直接向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企业名单,无需企业申报,企业只需提供银行收款账号信息,其馀过程在政府部门间完成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659827.html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發《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發展专项资金(小升规企业奖励和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政策

32.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發展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委和海南省政府于2020年11月4日联合印發上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优势,将中医药服务贸易作为全省开展服务贸易创新發展的重点领域进行突破。实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价格、薪酬等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立医疗机构發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确保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在经营运营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将中医药服务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扶持海南省优秀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境外合作设立中医药服务机构和销售网络,对其符合条件的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落户海南省;(b) 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的中药註册管理制度。将中医药纳入海南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范围,鼓励以医疗机构製剂、经典名方和南药、黎药、海洋药等为基础研製中药新药;以及(c)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發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力度,改善中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总体方案》框架下,设立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海南中医药产业發展。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wygwj/202011/06ae73a87d084071b87514cacc89c51a.shtml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發展的实施意见》(琼發[2020]14号)

云南省政策

33. 《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

云南省政府于2020年10月20日印發上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 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在2020年底前,对依据出口目的国标准生产且有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允许企业作出产品质量安全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贸企业要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加贴的中文和外文标签、标识的一致性负责,并严格按照有关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进行产品中文标注。涉及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告知企业必须具备的生产和管理条件,并指导和帮助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认证;(b) 对外贸型出口企业已在外销帐上核算的出口转内销货物,及时为企业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对出口企业已报关出口的货物又转内销的,及时为企业开具《退运补税证明》。落实各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發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辅导,运用税收大数据助力企业产销对接,确保企业掌握和享受有关税收政策;以及(c) 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与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合作,佈局衔接大型批發市场、商超、零售终端的物流服务网络。结合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外贸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整合,建立面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及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市场的供应链体系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10/t20201029_212596.html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發[2020]58号)

34.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人才發展措施实施细则》

上述《实施细则》于2020年9月22日印發。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了引进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引才安家费、单位引才补贴标准等。其中,刚性引进到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应补助外,可享受昆明片区人才补贴,期限为5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每月發放生活补贴2.5万元、2万元、5,000元、3,000元不等。柔性引进的人才可採取项目合作、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或对当地经济贡献大小给予一定人才补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每月發放生活补贴1万元、5,000元、2,500元、1,500元、1,200元不等;(b) 在住房补贴方面,刚性引进的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昆明主城区内购房的,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评审考核后,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元的安家费(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以及(c) 昆明片区还对刚性引进人才的用人主体發放一次性引才补贴。每自主成功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补贴用人主体单位20万元、10万元、1万元不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ywdt/zsdt/202010/t20201013_211701.html

公开徵求意见

35. 《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11月3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主要内容包括:(a)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發展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条例所指数字产业是指电子信息製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信息通信技术产业;(b) 鼓励互联网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和平台能力,引导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新创业,培育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主体创建数字经济领域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大学科技园,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以及(c)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数字经济發展,重点用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和产业载体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化發展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3120269.html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徵求《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徵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36. 《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11月2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主要内容包括:(a) 设定任职条件。一是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的任职条件。二是根据职务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任职条件,如对董事长、总经理等工作年限要求较高。三是结合金融控股公司特点,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构成提出针对性要求,如所控股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的,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应分别至少有一人有该领域任职经历;(b) 规定备案流程和材料。一是明确董监高人员的任职统一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搆备案。二是对董监高任职备案时间、材料内容和形式等作出规定。三是规定不需备案的改任、兼任情形;以及(c) 明确管理手段。一旦出现相关人员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情形,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搆可要求限期改正,并视情况採取记入信息系统、出具风险提示函、监管谈话、要求对相关人员限期调整、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19102/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7.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11月2日联合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主要内容包括:(a) 办法所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發放和贷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b)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註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c)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监督管理部门拟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60日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以及(d)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發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79/3941920/4119958/index.html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公告

38. 《首發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徵求意见稿)》 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3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证券交易所各板块的首發申请企业均予以适用,检查内容为首發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b) 检查对象按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两种方式确定。随机抽取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依照相关规定实施,问题导向企业由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审核、註册部门确定。对于随机抽取企业,採取全面检查方式,复盖企业信息披露整体情况;对于问题导向企业,结合重点存疑事项的性质和内容确定检查方式;以及(c) 对于检查發现首發企业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关人员不予配合检查的情形,明确依法依规採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行政监管措施、予以行政处罚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10/t20201030_385363.htm
关于就《首發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9. 《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9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主要内容包括:(a) 界定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的定义和性质,明确其法律属性和业务属性,以及可提供贷款的保单范围,保单贷款期间的保险赔付原则等;(b) 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所遵循的业务规则。包括贷款条款、贷款协议、贷款利率、期限、比例;以及(c) 规范人身险公司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偿付能力及流动性管理、反洗钱及案件风险和内控要求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37898&itemId=951&generaltype=2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0. 《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海关总署于2020年10月28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当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进行了修订。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302329/zjz/3344093/index.html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41.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27日就上述《修订草案修改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主要内容包括:(a) 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等活动;(b)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c)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避免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相应的回收和处理;以及(d) 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rd.gd.cn/xwdt/202010/t20201027_178299.html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徵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徵求意见

42. 《南沙区促进外贸稳定發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徵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發区口岸工作办公室于2020年10月27日就上述《徵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主要内容包括:(a) 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發展,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增长的,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给予奖励,上年度低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作为基数;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BC进出口增长的,年均单票货值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2元给予奖励;年均单票货值200元以上的,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给予奖励;上年度低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作为基数;以及(b) 培育国际集拼分拨业务方面,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出口集拼分拨业务按集装箱的货值进行分档扶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7816
关于《南沙区促进外贸稳定發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 (徵求公众意见稿) 徵求意见的公告

43.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24日就上述《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的人才激励、资金扶持、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环境建设、区域与国际合作、服务与管理等及其相关活动;(b) 支持、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建设科技合作园区、公共创新平台、合作开展重大科技项目、专利实施许可合作等形式,开展国际和港澳台科技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和技术转移;以及(c) 支持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各类对外科技交流专业机构通过举办学术会议、科技创新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开展国际和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支持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牵头或者参与本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实施、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工作。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rd.gz.cn/zxtz/content/post_93636.html
    关于徵求对《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意见的公告
  • http://www.rd.gz.cn/zxtz/content/post_89453.html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20 年1- 9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78,397.07 +0.7% 107,671.0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50,841.1 -1.6% 71,436.80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30,862.6 -1.5% 43,379.35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6,730.7 -12.4% 10.787.1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19,978.5 -1.6% 28,057.45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20
1- 9
与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9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31,331.55 +2.4% 42,395.00 #8,700.0 #+0.6% 13,306.7
广西 15,999.07 +2.0% 21,237.14 3,450.8 -0.6% 4,694.7
海南 3,841.31 +1.1% 5,308.94 630.9 -5.8% 905.9
云南 17,539.76 +2.7% 23,223.75 *1,107.2 *-12.1% 2,323.7

(#为1-8月数据,*为1-7月数据)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供参考,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谘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谘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週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

广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發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發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同主办的「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知交会),原定于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举办,现改期为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线上举办。本届知交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和交易运营,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平台为载体,举办在线知识产权交易博览、在线知识产权湾区论坛与在线知识产权专场活动,构建在线数字展馆,搭建在线撮合洽谈、直播、交易一条龙服务的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运用平台。有关知交会的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www.gbaipexpo.com/
  • https://www.gbaipexpo.com/index/about/newsdetail/id/344.html

「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加博会)

由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及广东省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20年12月17-20日期间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联合推出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展会设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6个专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ptpf.co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网上举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 请参阅“活动推介”
2020年12月3日-12月6日 2020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商务部外贸發展局
海南国际经济發展局
http://www.hainanexpo.org.cn/
*2020年12月13日,早上7:30 2020广州马拉松赛 广州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体育局、越秀区人民政府、海珠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体育竞赛中心、广州市田径协会 http://www.guangzhou-marathon.com/
#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 2020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东莞: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 http://www.cptpf.com/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最新资讯

● 有关香港的最新资讯、特区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请关註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请关注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动推介

● 「港品荟‧在线展览」

由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支持机构 ,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港品荟」提供产品展示区、洽谈贸易区以及特别推介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予参展商/采购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拓内销、促發展的机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eb.zhanshangxiu.com/#/default/760ca0bb-700d-4431-8f5f-aa10884217bc

●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 召集杰出青年科学家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桂冠论坛)于9月14日开始接受全球公开申请,至2020年12月13日结束。桂冠论坛欢迎35岁或以下就读或研究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数学科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生申请参加,成为200位青年科学家之一,与世界着名的邵逸夫奖得奖者互动交流,启發科学灵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奖得奖者表示将参与桂冠论坛,当中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得奖者。更多有关桂冠论坛和相关申请的资料,请参阅主办机构的网站及社交媒体︰

网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荟‧线上展览」 线上展览 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香港科学园 香港桂冠论坛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为推介活动)

其他经贸信息网页
《驻粤办通讯》集中报导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经贸信息。如欲获取全国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经贸信息,请流览以下网页:

(1)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 – 内地商贸资料库」网页
网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贸易發展局「中国贸易」网页
网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的网站亦有提供有关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讯》的内容,网址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总商会亦设有专门网站报导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网址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驻粤办通讯》简介

本《通讯》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并上载至本办网站(网址:http://www.gdeto.gov.hk中“驻粤办通讯”栏目),过往曾出版的《通讯》亦可于上述网站内找到。各位亦可于本办网站瞭解到本办为港商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详情,或关注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透过手机更便利地接收驻粤办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驻粤办通讯》及最新活动等。

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

《驻粤办通讯》订阅须知

如有兴趣订阅《驻粤办通讯》,欢迎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商会或公司名称、电子邮箱、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电邮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办,并于邮件标题註明「订阅驻粤办通讯」。



免责声明

《驻粤办通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资料搜集自有关网站、报刊媒体及其它机构等管道,并仅供参考之用。该《通讯》所载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办对于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该《通讯》而招致的任何损失,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展览活动信息网页

网站

网址

福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预告)

http://www.xicec.com

广东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览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会展中心
(展览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览(展览计划)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黄圃国际会展中心(展会预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广西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云南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贸易發展局
(商贸活动)

http://www.hktdc.com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活动预览)

http://www.hkcec.com

亚洲国际博览馆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