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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11月13日
(总第1257期)

通告

2020《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为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为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介绍其业务,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知名度,协助企业开拓新的顾客群,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驻粤办自2014年起与香港贸易發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合作,联合彙编《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2020年起驻粤办重点發展《名册》网页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机版,方便公众查阅。

  • 《名册》向内地政府部门、工商协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
  • 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企业的数据就可收录在网页版及手机版《名册》上,达到宣传效果。

欢迎下列企业,将数据提供《名册》免费刊载:

1.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或
2. 香港註册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或
3. 跨国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4. 企业由香港人担任持有人/合伙人/主要股东,或
5. 港资製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 例如产品开發、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有关《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的简介随附如下,以供参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兴趣把企业数据加入《名册》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请下载企业资料表格,填妥后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下载企业资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询,请与驻粤办联繫。

电话:(86 20) 3891 1220
传真:(86 20) 3891 1221
电邮: crd@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發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0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2020年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b)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指导地方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c) 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机制,引入协力厂商机构科学评估企业标准的质量,推动企业标准水准持续提升;(d) 优化完善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以及(e) 2021年3月底前设立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和最佳实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0/content_5560234.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發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發[2020]43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發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9日發佈上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落实好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大力推动与重点市场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建贸易畅通工作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贸易救济合作机制,推动解决双边贸易领域突出问题;(b) 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为重点,加强贸易领域规则衔接、制度对接,推进粤港澳市场一体化發展;(c) 在通信、电力、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领域,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d) 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拓展重点市场产业链供应链,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互联互通;以及(e) 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谈判、议价能力。鼓励企业加强研發、品牌培育、管道建设,增强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生产和供给能力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09/content_5559659.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發展的实施意见》(国办發[2020]4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9日發佈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国务院审改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b)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採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c) 要公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製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以及(d) 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09/content_5559658.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發[2020]42号)

4. 《关于印發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于2020年11月9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採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發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b) 进口企业如实申报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信息,海关部门根据制定的风险监测计划,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以及(c) 进口冷链食品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对货物包装实施消毒。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nhc.gov.cn/sps/s7891/202011/26b2fafc696b48e3b2dab5cdb2fd50d9.shtml
《关于印發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發[2020]255 号)

5.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及《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于2020年11月6日印發上述《工作指引》及《实施办法》,自發佈之日起实施。其中《工作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a) 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主要承担全国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提升指导、公益培训、信息谘询等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基础分析工具开發等基础性工作;(b) 经济技术开發区、高新技术产业开發区、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类服务网点应当發挥生产要素聚集优势,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深度融入园区技术转化、企业创新、产业發展。积极为园区内企业和服务机构搭建对接交流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和整合创新资源;(c) 鼓励各节点、网点根据机构性质、资源优势、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低成本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誌等各类知识产权专业检索和分析服务;以及(d) 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样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经验交流机制、服务协作机制、服务资源和成果共享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1/6/art_75_154666.html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1/6/art_75_154667.html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發《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知办發服字[2020]46号)

6. 2021 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公告

司法部于2020年11月6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内容包括:(a) 符合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认许,在律师、大律师登记册上登记,且未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大律师,或者在澳门律师公会有效确定註册的执业律师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b)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时至11月26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以及(c)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本次考试考场设在广东省深圳市,视澳门报名人员规模,也可以同时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考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0-11/06/gggs_325929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7号》

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1月5日發佈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网络平台以其他方式为其使用者提供网络直播技术服务,应根据平台是否参与运营、分佣、平台对用户的控制力等具体情形,适用《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或适用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b) 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發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發佈的商业广告;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以及(c)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虚构交易或评价、网络直播者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问题,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彷冒溷淆、商业诋毁和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06/content_5558424.htm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2020]175号)

8.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于2020年11月3日印發上述《通知》。当中明确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以及限期改正类等整治目录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em.gov.cn/gk/tzgg/tz/202011/t20201103_371291.shtml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

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20年11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製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註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發和融合创新能力;(b) 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以及(c) 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碟(同步發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08/content_5558751.htm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

10. 《202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 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商务部于2020年11月2日發佈上述《申请程序》。主要内容包括:(a) 202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b) 申请条件包括近2年(2019年-2020年10月)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格等;以及(c) 申请企业须提交申请函。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原因及有关原油採购、生产使用或销售的具体方案、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简介等材料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11/20201103012535.shtml
《202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1号)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于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重点引导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创新型企业通过标准实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b) 鼓励支持认证机构以服务承诺的方式,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發佈高标准认证服务内容,吸引企业自主择优选择,接收企业监督回馈,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以及(c) 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导向,充分调动企业通过实施标准实现创新發展的内生动力,不得将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08/content_5558779.htm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

12.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發佈 <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 ><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 > 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邮政局于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目录(第一批)》和《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 认证机构应根据认证委託资料制定初始检查方案,明确初始检查内容、时限等要求,检查内容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等。初始检查应复盖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必要时,认证机构可到生产企业以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b)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通过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期满后进行监督审查,合格即可续期;以及(c) 获证后的产品或生产者、生产企业等信息發生变化时,认证委託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委託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0/content_5560363.htm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發佈《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邮政局公告2020年第47号)

13.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0月29日發佈上述《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经营者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b) 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佈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繫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以及(c) 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着标明条件。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着标明期限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06/content_5557730.htm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佈)

1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0年9月3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解决稳岗压力大、生产经营用工波动大的问题;(b) 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瞭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馀信息,免费为有用工馀缺的企业發佈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以及(c) 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係。劳动者非由其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本通知所指共享用工情形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30/content_5552229.ht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

广东省政策

15. 《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發展实施方案》

广东省發展改革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个部门于2020年11月12日印發上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 加快整合广东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發展示范区,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建立自主可控、技术先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b) 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创建省级新型研發机构。对经认定的氢燃料电池领域省级新型研發机构採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支持,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c) 以重载运营货车、中远端物流车、工程车、港口作业车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推广应用;以及(d) 支持大型物流园区、大型露天停车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撬装式加氢站,简化撬装加氢站建设审批和监管流程,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允许以免于规划许可方式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充装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3125347.html
关于印發《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發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發改产业函[2020]2055号)

16. 《广东省通用机场佈局规划 (2020-2035年)》

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發佈上述《佈局规划 (2020-2035年)》。主要内容包括:(a) 到2025年,全省通用机场体系基本形成,通用机场佈点达到32个,机场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1.8个。到2035年,全省通用机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佈点达到57个,机场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3.2个,通用机场服务复盖所有县级行政单元,机场密度和通用航空运营服务能力接近發达国家(地区)水准;(b) 通用机场佈局:共规划57个通用机场佈点,规划期新增通用机场佈点48个。珠三角地区:规划期新增广东省公安厅飞行保障基地、广州南沙、广州从化、广州黄埔、佛山、东莞、东莞水乡、江门、江门恩平、江门台山、惠州惠东、惠州博罗、惠州龙门等17个通用机场佈点;(c) 直升机起降点: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体,复盖全省各市县的直升机起降点佈局,满足自然灾害救援、紧急事件处置、城市消防、警务飞行、低空旅游、农林作业或供商业和个人使用等通航飞行需求;以及(d) 分步推进新建通用机场。按照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的原则,近期优先建设通航飞行需求较强、航空运输服务缺乏、其他快速运输方式不足等地区的通用机场,远期逐步完善机场佈点,全面提升通用机场服务复盖范围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rc.gd.gov.cn/top/content/post_3122395.html
《广东省通用机场佈局规划 (2020-2035年)》

17.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11月4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自疫情發生至今仍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已批准缓缴的单位除外),应于11月30日前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以及(b) 自2020年12月1日起,单位恢復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恢復正常缴存或足额补缴有困难的单位,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于11月30日前按规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gfxwj/sbmgfxwj/gzzfgjjglzx/content/post_6887101.html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0]3号)

1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發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广州市财政局于2020年10月12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10月10日起各区要落实“以工代训”政策,并且在12月31日前实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完成申报,要在10月16日前实现第一个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第一次用专账资金支付“以工代训”补贴;(b) 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截止时间前受理,其后审核通过的,可在2021年9月22日前继续發放;(c)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按照2020年1月1日以来吸纳人员并已参保人数核定;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五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按参保人数核定。补贴标准为,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最多不超过6个月;以及(d)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的认定要按规定核实企业营业执照登记项目或许可证经营内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rsj.gz.gov.cn/zwgk/zfxxgkml/zfxxgkml/bmwj/qtwj/content/post_6831339.html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發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84号)

19.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1月5日發布上述《条例》。主要内容包括:(a)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流合作,协同推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整体水准;(b)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c)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管理;(d)对引进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在医疗、社保、落户、税收、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为海外人才停留居留、往返签证、出入境通关提供便利;(e)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产品互认,探索拓宽创新跨境金融业务;以及(f)支持涉外商事调解组织發展,吸收外籍和港澳地区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业务联繫与交流,为市场主体解决涉外商事纠纷提供调解服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rd.gov.cn/szrd_zyfb/szrd_zyfb_cwhgb/202011/t20201105_19353003.htm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1月5日發布上述《规定》。主要内容包括:(a)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註册登记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深圳经济特区直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凭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税务、海关、外汇帐户和审批等事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b)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变更的,商事主体应当自备案事项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c)商事主体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或者没有發生债权债务关係,申请办理註销登记的,可以适用简易註销程序;以及(d)因商事主体已经註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企业无法办理註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註销商事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投资主体代为办理。因商事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已经撤销或者註销导致其管理或者出资的企业无法办理註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撤销或者註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rd.gov.cn/szrd_zyfb/szrd_zyfb_cwhgb/202011/t20201105_19353009.htm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發布上述《意见》,到2022年,深圳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工作的核心引擎功能不断增强,到2025年,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a)推进金融审判工作创新。完善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逃汇套汇、洗钱等金融违法犯罪司法工作机制。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委託理财、资产证券化、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型纠纷审理规则,加强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与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等法律问题研究;(b)加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内重点培育支持科技产业成果的司法保护; (c)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扎实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探索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生命信息等新类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法律保护新模式。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广泛应用;(d)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健全完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机制,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完善港澳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陪审员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在深圳法院代理民商事案件提供便利条件;以及(e)全面拓展港澳司法协助。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司法确认和诉讼证据审查认定程序,探索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网上授权委託见证。拓宽内地与港澳相互委託查明法律渠道。推动建立深港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资质统一认证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69501.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法發 [2020]39 号)

22. 《东莞港总体规划(2020-2035)》

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6日印發上述《总体规划(2020-2035)》。主要内容包括:(a) 规划范围主要为东莞市境内沿珠江主航道约 53km 的海岸线、主要支流河口口门段岸线以及部分内河岸线;(b) 整个东莞港规划形成四大港区,即麻涌港区、沙田港区、沙角港区和内河港区;加强东莞港对外客运旅游休閒功能,规划在沙田港区、沙角港区等建 设客船游艇码头;(c) 各港区规划泊位主要为集装箱泊位,多用途泊位,散、杂货泊位, 客运泊位和液体散货泊位。东莞港将建成一个综合性的港口,总体给排水、 消防依据上述的情况进行规划;(d) 东莞港信息化建设将实行“统筹规划、联合建设、分步实施、资源分享” 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运作,盘活现有存量、稳步推进东莞港信息系 统建设;以及(e) 在现有水上安全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完善和發展安监和航测的设施与装备,增强海上搜救、海务管理、危险品管理和防汙染系统的能力;优化航标总体佈局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3/3391/post_3391225.html#684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發《东莞港总体规划(2020-2035)》的通知 (东府[2020]72号)

23. 《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發展十条措施》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财政局以及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部门于2020年11月6日印發上述《措施》。主要内容包括:(a) 支持有条件的市(区)进行建筑业总部经济试点,加大土地、税收、财政等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市外建筑企业将其具备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迁入江门市,培育建筑业总部企业形态,指导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申报认定总部企业,并按江门市现行总部经济政策对经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b) 支持江门市建筑企业资质晋升,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次性奖励300万元;(c) 继续深化与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民工惠”等产品对江门市建筑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授信额度,解决建筑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支持金融机构为承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筑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以及(d) 对晋升副高、正高级职称的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江门市中小微建筑企业就业的,对江门市建筑企业从市外、国外每引进一名属于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且在江门工作满一年、符合条件的,按照江门市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jiangmen.gov.cn/newzwgk/fggw/bmwj/content/post_2177040.html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水利局关于印發《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發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 江建[2020]229号)

福建省政策

24.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發放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0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a)津贴的申请採取全程网办、定期受理、集中审定的方式,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首次申请生活津贴的原则上自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后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享受资格;(b)津贴的發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發放期限最长不超过首次计發时间之日起5年,期满自行终止。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每年在厦工作应当不少于6个月,5年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發放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xm.gov.cn/zwgk/flfg/sfbwj/202011/t20201106_2493436.htm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發放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规 [2020] 17号

广西区政策

25. 《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百色重点开發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0日印發上述《通知》,为加快推进广西百色重点开發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主要内容包括:(a)目标将广西百色重点开發开放试验区建设成为江门国与东盟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辐射带动周边经济發展的重要引擎、稳边安边兴边模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b) 鼓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国家级改革创新试点经验优先在试验区複製推广;(c) 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新兴铝产业基地,引导铝基上下游产业向试验区集中,打造“进口氧化铝—出口铝精深加工产品”产业链;(d) 支持开通跨境自驾车旅游,允许自驾车游客凭中国、越南双方认可的证件便捷通关,争取实施口岸落地签证政策、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e) 着力建设国家级铝产业研究院及相关优势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飞地等平台; (f) 加快交通及口岸建设,鼓励开通运营跨境班列、海铁联运班列,并享受西部陆海新通道相关扶持政策;以及 (g) 强化财税、用地保障,加大金融保障和吸引优秀人才聚集等。本政策自公开發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执行。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xzf.gov.cn/zfwj/zxwj/t6953648.s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發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百色重点开發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办發[2020]76号)

海南省政策

26.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e登记”平台有关业务事项的通告》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0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内容包括:(a) 从即日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设立登记业务要通过“海南e登记”申请办理,不再线下办理;(b) 企业可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海南e登记”平台)申请预约银行开户;(c) 在视频核验环节,允许申请人自主选择线上视频核验或通过本地上传端口上传核验视频;以及(d) 对无法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的外国投资者,海南国际经發局等招商团队为其出函说明的,实行容缺受理登记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hainan.gov.cn/zw/tztg/202011/t20201110_2882634.html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e登记”平台有关业务事项的通告》

27. 《关于發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促进海南外贸發展的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以及海南银行等9个部门于2020年11月10日联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对生产型出口企业,支持企业投保出口前附加险,提高订单取消风险的保障,支持外贸企业復工稳产;(b) 各银行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一定限期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和付息安排;(c) 支持各银行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加大对保单融资支持力度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ofcom.hainan.gov.cn/dofcom/0503/202011/4f8857cbfd474af9a837e522b7871011.shtml
《关于發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促进海南外贸發展的通知》

28.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个部门于2020年11月10日联合發佈上述《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a) 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降低除高能耗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准的95%结算;(b) 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南省关于转供电环节电价及收费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和海南省出合的工商业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及时足额传导历次降价红利,不得截留。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总额为限;(c) 转供电主体应按照转供电价格清理规范政策,立即开展收取电费行为的自查自纠,一是对照电网公司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用电帐单中2018年以来历次降价及红利退费时间节点,分段核算未同步按照时间节点降价、未按比例传导降价或者退费所产生的应传导红利数额,要及时通过返还、抵减等形式进行清退,确保政策落地;以及(d) 全省各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託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应当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截留降价红利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iitb.hainan.gov.cn/iitb/zxgk/202011/b2b47e81b850461f8bcb650445a43367.shtml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

29.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1月9日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从全省再选择不超过20个省级试点乡镇(农场),以乡镇(农场)为基本实施单元,以乡镇(农场)全部、部分行政村(连队)、单个行政村或部分自然村组为实施范围,以三年时间为实施週期,开展省级试点,参照执行国家试点支持政策;(b) 鼓励将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用地的前提下,採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优先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重点支持乡村休閒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發展;(c) 逐步减少安排商品住宅(不含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通过有偿获得增减挂钩节馀指标满足商品住宅用地需求。为增减挂钩节馀指标提供交易平台,鼓励採取公开挂牌竞价或者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指标交易;以及(d) 社会资本投资生态保护修復达到500亩以上的,允许在依法依规、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在项目区安排不超过3%的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开發,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出租)条件,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同一实施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分别签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协议与土地出让(出租)合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bgtwj/202011/70614b12205e4fd5a3959e82822d94dd.s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 (琼府办函[2020]321号)

云南省政策

30. 《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發展的指导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1月9日印發上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力争到2022年,全省食用菌农业产值达400亿元、综合产值达1,000亿元,其中,野生食用菌产量达22万吨、农业产值达180亿元、综合产值达430亿元;(b) 扶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规模化栽培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在每个基地县建设100亩以上或年用菌包100万棒以上的栽培示范基地;(c) 依託现有食用菌交易市场,结合产业發展需求,改造提升或新建规范化、具有不同功能区域的交易市场,形成以昆明为中心,南华、易门、香格里拉、昭阳、陆良为分中心的“1+5”交易市场格局;(d) 打造以昆明为中心,辐射全国的“云菌”科技支撑平台。推进食用菌种质保藏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以保育区、标本馆、遗传物质库、菌种保藏库、活体库、活性成分库、信息库为内容的“一区一馆五库”建设;以及(e) 食用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省内新投资發展食用菌产业,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11/t20201109_213003.html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發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97号)

公开徵求意见

31.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1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当中对《专利审查指南》除第二部分第十章(已于第一批公开徵求意见)外的其馀内容进行修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1/10/art_75_154712.html
关于就《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2. 《海南省重点产业扶持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本办法重点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和其他符合海南省發展定位的新兴产业;(b) 申报扶持奖励须符合申报项目必须在海南省内实施,已按规定完成备案,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在“对赌”年度内实际新增建设投资或研發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个别如会展等轻资产行业可适当降低)等基本条件;(c) 原则上项目投资奖励不超过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5%,对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使用的银行贷款按市场报价利率50%给予贴息。单家申报企业年度综合扶持力度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以及(d) 申报企业应提供申请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申请表、项目建设表以及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等内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plan.hainan.gov.cn/u/solicitation/3EC23210D268F1776DED19055582910A
关于《海南省重点产业扶持暂行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3. 《进境木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海关总署于2020年11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主要内容包括:(a)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木材进境前或者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木材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等材料;(b) 發现未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等情况的,申报审核不予通过;(c) 进境木材有發现活体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检疫不合格;以及(d) 进境船运木材分港卸货的,先期卸货港只对本港卸下的木材实施检疫,及时将检疫及检疫处理情况通知其他分卸港海关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302329/zjz/3361817/index.html
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木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4.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1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a) 认定平台经济领域协同行为,可以通过直接证据判定是否存在协同行为的事实。如果直接证据较难获取,可以根据逻辑一致的间接证据,认定经营者对相关信息的知悉状况,以判定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协同行为;(b) 确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市场份额,可以考虑交易金额、交易数量、使用者数、点击量、使用时长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所佔比重,同时考虑该市场份额持续的时间;(c) 分析是否构成不公平的高价或者不公平的低价,可以考虑该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其他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相同或相似市场条件下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的价格等因素;以及(d) 分析是否构成低于成本销售,一般重点考虑平台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排挤具有竞争关係的其他平台经营者,以及是否在将其他平台经营者排挤出市场后,将价格提高并不当获利等情况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11/t20201109_323234.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公告

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主要内容包括:(a) 当事人约定主债权债务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發生效力,担保人仍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该约定无效;(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程序,超越许可权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善意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c) 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许可权代表公司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未审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信息,其请求上市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chinacourt.org/index.php/article/detail/2020/11/id/5567222.s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徵求意见稿)

36. 《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9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主要内容包括:(a) 围绕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个重点领域任一领域,符合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等条件的,可申报该领域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b) 按属地原则,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向註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以及(c) 对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發放时间和程序按照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另行提出申请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hrsj.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7990
关于公开徵求《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37. 《海南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试行办法(第二轮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6日就上述《第二轮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主要内容包括:(a) 申请人在提出涉企经营许可申请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b) 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申请人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补齐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c) 申请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的,应当对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hainan.gov.cn/zw/tztg/202011/t20201106_2880788.html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徵求《海南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试行办法意见》意见的通知

38. 《化妆品註册备案资料规范(徵求意见稿)》、《化妆品新原料註册和备案资料规范(徵求意见稿)》以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11月5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当中起草了化妆品註册备案、化妆品新原料註册和备案以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等的规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01105145412189.html
关于公开徵求《化妆品註册备案资料规范》等3个法规文件意见的函 (药监妆函[2020]125号)

39. 《保护和激發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發展政策措施(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4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为自發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要内容包括:(a) 至2025年前,培育形成一批全国小店经济试点城市(区)、赋能服务企业、小店集聚区;(b)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c) 鼓励传统批發零售业小微企业创新云直播、云逛街、云购物、云体验,打造“小而美”网红品牌。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扩大经营范围、拓展品类项目、延长营业时间;以及(d) 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鼓励“粤菜师傅”创办粤菜餐饮店,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系列优惠政策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120462.html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徵求《保护和激發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發展政策措施(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40. 《海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發展规划(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11月4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主要内容包括:(a) 加快落实自用运输生产工具免税政策,完善离岸燃油加註规范。进一步落实“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登记制度,建立海口、洋浦船舶登记中心;(b) 对标世界银行物流绩效指数(LPI)六个构成要素。以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强口岸管理软硬体设施建设,提升清关的效率、贸易与运输服务质量;(c) 建设由多种运输方式构成的跨区域、长距离、高强度货物流动走廊,具有交通资源密集、数字化智能化引领、支撑自由贸易港發展,地位突出的物流运输大通道;以及(d) 利用自由贸易港自用运输工具免税和航空燃油免税加註等优惠政策,联合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成立航空货运基地公司,加快打造基地货运航空公司集群,使其在海南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网络建设中發挥核心作用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plan.hainan.gov.cn/u/solicitation/C6DC98AFD7A235DF40383AE490D6B163
关于向社会公开徵求《海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發展规划》(徵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41. 《佛山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月3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主要内容包括:(a) 居住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及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登记平台或者服务视窗报送租赁房屋信息。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登记平台或者服务视窗办理居住登记;(b) 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内容發生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註销手续;以及(c)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屋内居住人数达30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fslgb.foshan.gov.cn/hdjlpt/yjzj/answer/7839
关于公开徵求《佛山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42.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广东省商务厅于2020年10月30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主要内容包括:(a) 外国投资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取得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以及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b) 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不得利用标准以及地方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实施妨碍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及(c) 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金融优惠政策,可以依法通过公开發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公开或者非公开發行其他融资工具、借用外债等方式进行融资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com.gd.gov.cn/hdjlpt/yjzj/answer/7789
关于徵求《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徵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20 年1- 9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78,397.07 +0.7% 107,671.0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50,841.1 -1.6% 71,436.80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30,862.6 -1.5% 43,379.35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6,730.7 -12.4% 10.787.1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19,978.5 -1.6% 28,057.45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20
1- 9
与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9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31,331.55 +2.4% 42,395.00 #8,700.0 #+0.6% 13,306.7
广西 15,999.07 +2.0% 21,237.14 3,450.8 -0.6% 4,694.7
海南 3,841.31 +1.1% 5,308.94 630.9 -5.8% 905.9
云南 17,539.76 +2.7% 23,223.75 *1,107.2 *-12.1% 2,323.7

(#为1-8月数据,*为1-7月数据)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供参考,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谘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谘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週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

广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發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發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 「创意无界限 大湾区共拓潜能 “云上文博会”香港馆」

2020“云上文博会”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以线上云端展示 + VR虚拟展厅的方式举办。“云上文博会”香港馆由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主办,主题为“创意无界限 大湾区共拓潜能”,希望能以香港的国际化视野及东西方文化融合的优势,来驱动大湾区的创意产业,一起更好地配合国家的未来發展。本届香港馆邀约了20位设计师及团体参与线上展示。欢迎公众人士线上参观。

云上文博会香港展览首页入口
https://prod.cnicif.com/exhibitors.html#/Detail?id=51993d4f6f0d4ad78eda076d84f9e73f

香港馆VR虚拟展厅入口
https://720yun.com/t/dcvkOmflsr7?scene_id=56731249

●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同主办的「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知交会),原定于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举办,现改期为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线上举办。本届知交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和交易运营,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平台为载体,举办在线知识产权交易博览、在线知识产权湾区论坛与在线知识产权专场活动,构建在线数字展馆,搭建在线撮合洽谈、直播、交易一条龙服务的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运用平台。有关知交会的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s://www.gbaipexpo.com/
  • https://www.gbaipexpo.com/index/about/newsdetail/id/344.html

「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加博会)

由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及广东省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20年12月17-20日期间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联合推出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展会设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6个专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ptpf.co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 网上举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 请参阅“活动推介”
*#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 云上文博会-香港馆 ( 位于6号馆-粤港澳大湾区馆,展位号: 6IY0001;及1号馆-文化产业综合馆,展位号:1IIN0001) 线上云端展示 + VR虚拟展厅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请参阅“活动推介”
2020年12月3日-12月6日 2020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商务部外贸發展局
海南国际经济發展局
http://www.hainanexpo.org.cn/
2020年12月13日,早上7:30 2020广州马拉松赛 广州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体育局、越秀区人民政府、海珠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体育竞赛中心、广州市田径协会 http://www.guangzhou-marathon.com/
#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 2020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东莞: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 http://www.cptpf.com/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最新资讯

● 曾到访上海及天津人士从陆路口岸抵港检测安排

因应内地疫情的最新發展,从2020年11月12日起,由陆路口岸抵港的人士,如果过去14日内曾到访上海及天津,均会获發样本瓶,并需依照指示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早前生效向过去14日内曾到访山东省及新疆并从陆路口岸抵港人士派發样本瓶的安排仍然维持不变。详情请浏览: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1/P2020111100647.htm

● 支援在粤长期复诊港人诊症服务11月10日展开

香港特区政府于2020年11月10日推出特别支援计划,为身在广东省的医院管理局慢性病患者,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提供受资助的诊症服务。

在现时强制检疫措施下,部分身在广东省的港人无法如常来港前往医管局门诊复诊及之后返回内地。为使这些患者的健康状况得到持续、妥善及协调的监察及照顾,政府委託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已预约医管局指定专科门诊或普通科门诊复诊的患者提供受资助的跟进诊症服务。

支援计划为已预约医管局指定的专科门诊或普通科门诊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复诊的慢性病患者,可选择在2021年7月31日或香港与内地的检疫安排失效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到港大深圳医院指定的诊疗中心接受资助的诊症服务。

有关计划详情,请参阅医管局网页(www.ha.org.hk/goto/sss/tc)或港大深圳医院网页(www.hku-szh.org/index.html)。查询可致电医管局(电话:2300 7070;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或港大深圳医院(电话:(+86)0755-86913101;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至下午十二时半及下午二时至五时半,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 有关香港的最新资讯、特区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请关註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请关注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动推介

● 「港品荟‧在线展览」

由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支持机构 ,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港品荟」提供产品展示区、洽谈贸易区以及特别推介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予参展商/采购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拓内销、促發展的机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eb.zhanshangxiu.com/#/default/760ca0bb-700d-4431-8f5f-aa10884217bc

●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 召集杰出青年科学家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桂冠论坛)于9月14日开始接受全球公开申请,至2020年12月13日结束。桂冠论坛欢迎35岁或以下就读或研究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数学科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生申请参加,成为200位青年科学家之一,与世界着名的邵逸夫奖得奖者互动交流,启發科学灵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奖得奖者表示将参与桂冠论坛,当中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得奖者。更多有关桂冠论坛和相关申请的资料,请参阅主办机构的网站及社交媒体︰

网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荟‧线上展览」 线上展览 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香港科学园 香港桂冠论坛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为推介活动)

其他经贸信息网页
《驻粤办通讯》集中报导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经贸信息。如欲获取全国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经贸信息,请流览以下网页:

(1)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 – 内地商贸资料库」网页
网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贸易發展局「中国贸易」网页
网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的网站亦有提供有关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讯》的内容,网址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总商会亦设有专门网站报导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网址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驻粤办通讯》简介

本《通讯》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并上载至本办网站(网址:http://www.gdeto.gov.hk中“驻粤办通讯”栏目),过往曾出版的《通讯》亦可于上述网站内找到。各位亦可于本办网站瞭解到本办为港商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详情,或关注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透过手机更便利地接收驻粤办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驻粤办通讯》及最新活动等。

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

《驻粤办通讯》订阅须知

如有兴趣订阅《驻粤办通讯》,欢迎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商会或公司名称、电子邮箱、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电邮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办,并于邮件标题註明「订阅驻粤办通讯」。



免责声明

《驻粤办通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资料搜集自有关网站、报刊媒体及其它机构等管道,并仅供参考之用。该《通讯》所载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办对于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该《通讯》而招致的任何损失,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展览活动信息网页

网站

网址

福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预告)

http://www.xicec.com

广东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览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会展中心
(展览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览(展览计划)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黄圃国际会展中心(展会预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广西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云南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贸易發展局
(商贸活动)

http://www.hktdc.com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活动预览)

http://www.hkcec.com

亚洲国际博览馆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