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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粤办通讯

2020年11月20日
(总第1259期)

通告

2020 年内地税务政策专题讲座(广州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将于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在广州市主办 「2020年内地税务政策专题讲座」 邀请专家讲者就以下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 新形势下的税收筹划与安排: 如何有效利用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成了企业的重要话题。讲者将就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展开分析,探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及方法,为港资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
    【主讲:普华永道 中国税务及商务谘询合伙人——王舜宜

  •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外汇政策解读: 2020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發佈了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發展的通知,以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更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發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讲者将对这一系列的外汇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及解读,以帮助港人港商更全面地把握政策的风向。
    【主讲:普华永道综合商务谘询合伙人——薛宁】

  • 自贸区产业政策發展状况及港商机遇 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在建设中,根据区域的资源和条件,制定了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發展蓝图。讲者将选取有代表性的自贸区政策,通过發展现状分析与案例分享,探索港商在不同自贸区的發展空间与投资机遇。
    【主讲:普华永道综合商务谘询合伙人——周矞雯】

报名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1119.docx

2020《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

为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为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向政、商各界及消费者介绍其业务,提升企业在内地的知名度,协助企业开拓新的顾客群,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者。驻粤办自2014年起与香港贸易發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合作,联合彙编《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2020年起驻粤办重点發展《名册》网页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机版,方便公众查阅。

  • 《名册》向内地政府部门、工商协会及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业界认识贵公司的服务。
  • 通过简单的登记手续,企业的数据就可收录在网页版及手机版《名册》上,达到宣传效果。

欢迎下列企业,将数据提供《名册》免费刊载:

1. 港资(独资或合资)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开设提供服务的企业,或
2. 香港註册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代表处,或
3. 跨国企业在大湾区广东省九市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营运由位于香港的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所监管的,
4. 企业由香港人担任持有人/合伙人/主要股东,或
5. 港资製造业企业中有为客户提供生产性服务的, 例如产品开發、设计、检测、解决方案等服务。

有关《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的简介随附如下,以供参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兴趣把企业数据加入《名册》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九个城市提供服务的香港企业,请下载企业资料表格,填妥后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在线填写企业资料

下载企业资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询,请与驻粤办联繫。

电话:(86 20) 3891 1220
传真:(86 20) 3891 1221
电邮: crd@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内地经贸快讯

国家政策

1. 《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11月19日發佈上述《暂行规定》,自發佈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本规定所述产权交易机构,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确认的产权交易场所,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本规定所述国有产权交易包括国有金融企业转让其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及增加资本金的行为;(b) 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确认的产权交易机构,具备开展业务活动必需的营业场所、业务设施、专业人员,并经负责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部门备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权属清晰,能够按要求办理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等;以及(c) 符合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可按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认为具有承办中央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向财政部推荐。财政部对推荐的产权交易机构予以公示。中央金融企业应在各省级财政部门推荐的名单中择优选择机构,开展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cqgl/202011/t20201118_3625343.htm
关于印發《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20]92号)

2. 国务院常务会议 抓紧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係协定落地实施国内相关工作等

国务院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包括:(a) 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日前已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係协定,有关部门要按协定确定的时间表加快落实,抓紧深化改革,做好推动协定落地的国内相关工作;(b) 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促进家电傢俱家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俱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傢俱给予补贴。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完善餐饮服务标准,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介优质特色饮食等;以及(c) 支援“互联网+旅游”發展,支援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普及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等服务,推动道路、旅游厕所等数字化建设等。鼓励景区加大线上行销力度,引导云旅游等新业态發展,出台规范發展互联网+旅游民宿的措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premier/2020-11/18/content_5562388.htm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7日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以及尽快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督促各地区抓紧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b) 将省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c)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發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託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及(d) 完善小麦稻穀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施稻穀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继续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7/content_5562053.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發[2020]44号)

4. 《关于發佈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 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于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对《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并予以發佈,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372270/index.html
关于發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

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13日發佈上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 列明三个主要领域,包括重点消费品是针对电子産品、家用电器、汽车、纺织等消费领域産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發展,开展全方位“质量体检”服务;重点産业链是面向石化、钢铁、有色、建材、装备等传统産业,以及面向市场应用广、發展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兴産业和智能製造、5G技术、新材料、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领域;重点区域在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和辐射能力等;以及(b) 明确试点地方应为基础条件好、推进意愿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优先支持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地方参加试点;订明“一站式”服务模式主要包括:一个统筹规划、一个共享平台、一个受理窗口、一揽子服务、一个结果通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8/content_5562167.htm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国市质监[2020]177号)

6. 《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及《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11月13日印發上述《工作指南》及《技术指南》。其中《工作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a)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员、码头装卸人员和国际船舶代理外勤等其他登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防护;(b) 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卫生检疫合格,并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后,方可安全稳妥地开展装卸作业。其中,拟由国际航线转为国内航线的船舶,须待船员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在入境港口开展装卸作业等;(c) 直接接触进口散装冷藏货物的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定期检测体温,至少每週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必要时进行封闭管理。冷藏货物检测出现阳性的,装卸人员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封闭管理。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码头作业人员、引航员、船舶代理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时间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以及(d) 引航机构、港口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港口企业採取严格的船岸隔离措施,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本单位密切接触人员的排查、隔离等相关工作等。而《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a) 本指南适用于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装卸、运输等公路、水路运输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汙染的防控。适用于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以及(b) 明确装卸、运输过程防控、消毒要求,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应急处置要求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4/content_5561445.htm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發《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交水明电[2020]294号)
  •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4/content_5561444.htm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發《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 (交运明电[2020]292号)

7.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本通知所称财务性股权投资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未上市企业股权,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该企业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b) 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所投资的标的企业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且具有法人资格。标的企业所属产业应当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c) 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可以运用自有资金和与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的责任准备金。本条所称自有资金,指保险机构本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馀公积、未分配利润及其他自有资金;以及(d) 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应当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直接投资股权有关资质条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採取有效措施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保险机构利益的行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6/content_5561874.htm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發 [2020]54号)

8. 国家移民管理局:严控口岸通道严格边境地区管理

国家移民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2日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内容包括:(a) 严格口岸通道管控,加强值守看管,严防境外人员绕关避卡入境,从严限制仍在运行的陆地口岸及边民通道人员通行,仅保留货物运转功能;(b) 严格控制不必要人员跨境活动,继续暂停外国人持部分有效签证、居留许可入境,继续暂停口岸签证和区域性免签政策。从严审批中国公民旅游等非必要事由的出入境证件申请,劝阻和限制内地居民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必要、非急需出入境活动;以及(c) 严密边境地区人员和交通工具通行管理。持续强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据境外疫情發展情况,进一步梳理边境管控的薄弱点位和高风险时段,调整增设边境检查站点,提高对进出边境地区的人员、车辆核查力度,全力防范境外人员非法带疫入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3/content_5561217.htm

9. 《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11月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企业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依託企业开發评价标准规范、企业自主运用评价方法、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评价、贯通企业技能人才职业發展、加强质量督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等;以及(b) 符合条件、经备案的企业可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将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待遇有机结合;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主业,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新發布的职业(工种),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支持企业参与新职业开發工作,推动较为成熟的技能岗位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2011/t20201112_396320.html
《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發[2020]104号)

10.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20年11月5日联合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当中明确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汙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元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仍按《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5/content_5561646.htm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核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0年11月3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發《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發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b)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优化完善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公开公佈医疗机构数量、佈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要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者儿科、康復、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4/content_5561449.htm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902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0月30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当中明确,对原《积分规则》进行了七方面修订,涉及委託人纳税信用及变动、纳税人评价、报送从事纳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分类业务、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以及从事纳税服务人员人均信用积分变动指标分值计算等内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58474/content.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13.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發佈 < 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 > 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于2020年10月30日联合發佈上述《公告》。当中明确,各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要採取有力措施,在规定的实施期限后,全面停止使用《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11/16/content_5561908.htm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發佈《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9号)

广东省政策

14. 《广东省政府转發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政府于2020年11月17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建立健全跨部门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發展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各地要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推进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强化监管合力;(b) 完善上市奖励扶持政策措施,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建立健全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加强对製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的上市培育和辅导,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到主机板、创业板、科创板發行A股上市,加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科技创新专板”等板块中小企业培育孵化,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c) 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规范利用各类股债融资工具和分拆上市政策,扩大直接融资,推进重点项目投资。积极支持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实施产业化并购重组,引入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整合。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激發企业活力;以及(d) 督促金融证券机构严格执行场内外一致性监管标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推动纾困基金、国有资本、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股票质押纾困,儘早将高风险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压降至80%以下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3129013.html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發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粤府[2020]60号)

15. 《广东省發展智能家电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部门于2020年11月17日联合發佈上述《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包括:(a) 加强创新和产业化發展,开展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高端智能家电产品研發,加快卫生健康家电發展,支持智能家电创新中心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智能製造试点示范,开展绿色製造试点示范,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b) 优化集群佈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提出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国际贸易、品牌推广、技术交流和标准化等生产性服务业网路;以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湛江为核心,以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小家电、厨房电器等为主要产品的製造基地,健全和优化压缩机、电机、五金、模具等核心零部件和配件产业链。推动信息产业和家电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广梅等产业转移园建立以家电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区等;(c) 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及落实支持实体经济發展的政策措施,在税收、用地、用电、融资、吸引外资等方面支持智能家电产业發展,降低企业成本;以及(d)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培育优秀技能型人才。建立智能家电人才需求目录,充分發挥现有财政资金和省产业發展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实施高端引智行动,吸引社会资金,支持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建设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ov.cn/zwgk/jhgh/content/post_3097823.html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發广东省發展智能家电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工信消费[2020]121号)

16. 《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18日联合印發上述《管理办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包括:(a) 本办法所称工业产业区块是指为保障广州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区块范围。工业产业区块的划定和优化,区块内的规划和用地管理、产业發展和监督等,适用本办法;(b) 工业产业区块按一级控制线和二级控制线分级划定。一级控制线的优化应进行规模占补平衡,二级控制线的优化原则上进行规模占补平衡。工业产业区块的修正由各区政府批准,各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辖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的操作细则等;(c) 工业产业区块内应以工业用地为主,单个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该区块总面积的55%,工业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面积不多于该区块总面积的45%。一级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按规划工业用地统计,二级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按现状和规划工业用地(扣除二者重迭部分)合併统计;以及(d) 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其他用地应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生产性服务设施。鼓励在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其他用地上适当安排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和配套设施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3698200475623146&wfr=spider&for=pc
《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20]8号)

17. 《关于印發广州市深化工业互联网赋能 改造提升五大传统特色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内容包括:(a) 到2022年,形成5个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打造100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建成1个“定制之都”消费体验中心,带动1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培养10万名数字化转型产业人才,为传统产业集群向千亿级现代产业集群跃升贡献数字力量;(b) 支持数字化产业集群建设。对符合条件的“1+2+N”供应商联合体建设项目,採取项目事后补助的形式,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联合体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单个企业贷款本金损失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集群贷款本金损失补贴不超过1,500万元等;(c) 对符合条件的“定制之都”消费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标杆企业及品牌商家入驻体验中心建设的主题消费体验馆,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补贴不超过50万元;以及(d) 对集群工业大数据展示体验中心建设及人才培训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对基于产业集群依託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研發的工业软件建设项目,採取项目事后补助的形式,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gxj.gz.gov.cn/gkmlpt/content/6/6907/post_6907867.html#95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發广州市深化工业互联网赋能 改造提升五大传统特色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0]7号)

18. 《广州市閒置土地处理办法》

广州市政府于2020年11月16日發佈上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a)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閒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b) 经认定土地閒置满1年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计收土地閒置费;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發迟延的除外: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閒置费,用地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閒置费;无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价格的20%计收土地閒置费等;(c) 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閒置土地,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安排临时使用: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养护临时绿地、广场等;临时用作停车场。经批准临时用作停车场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閒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以及(d) 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閒置土地,閒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z.gov.cn/zwgk/fggw/zfgz/content/post_6913791.html
《广州市閒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19.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0年11月17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住房租赁”,不得超范围经营。自然人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b)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企业网络平台公示企业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租赁资金监管帐户信息、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服务内容和流程、收费项目和计费标准、租赁信息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投诉方式和途径等;(c) 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格式条款等方式哄抬租金,不得违法诱骗承租人签订长週期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承租人合法权益或者加重承租人义务,不得违背承租人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务,不得实施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d)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赁价格、加大企业资金断裂风险、侵害房屋权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将住房租金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8274703.html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

20.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9日發布上述《办法(试行)》,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有效期3年。主要内容包括:(a)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發生变更;项目组主要成员發生变更;在项目总投入不减少且设备品目不改变的前提下,设备费预算变更不超过30%;在项目总投入不减少且不超过特定预算科目控制限额的前提下,除设备费外的预算科目调整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之前,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向主管部门报备(第十二条);(b) 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等,可以延长审核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第十三条);(c)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提交的撤销项目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时退回全部资助资金及其孳息。项目撤销后,原合同书(任务书)不再执行(第十五条);以及(d)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设立专账进行财务核算,并对相关票据、合同等进行留痕管理(第二十七条)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75/content/post_8269045.html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發<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1. 《佛山高新区企业研究院及境外研發机构认定及资助办法》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發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办法》,自發佈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内容包括:(a) 本办法所称企业研究院是指实力和创新能力相对较强的企业自行建设的高水平、高层次、高标准的研發机构。本办法所称境外研發机构是指以技术和人才为导向,通过直接投资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新设立研發机构、或通过获取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方式所创立的境外研發机构;(b)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资金,认定企业研究院不超过10个,境外研發机构不超过5个,採取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从佛山高新区经济發展专项资金中列支;(c) 申报境外研發机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申报单位为在佛山高新区内註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纳入火炬统计的企业;境外研發机构经商务部门和發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广阔的境外市场,申报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15%等;以及(d) 佛山高新区企业研究院认定有效期3年,经认定的企业研究院按上年度营业收入分3亿(含)-10亿、10亿(含)-20亿、20亿(含)以上三个不同档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佛山高新区境外研發机构认定有效期3年,认定后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每家申报单位累计享受的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cwj/gfxwj/bmgfxwj/content/post_4612638.html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發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發《佛山高新区企业研究院及境外研發机构认定及资助办法》的通知

22. 《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9日印發上述《暂行办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示范基地要拥有固定场所,明确产权属人社部门或授权由人社部门使用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备每年培训不低于500人次的培训能力;进驻企业(包括线上线下)不少于5家;每年开展各类家政服务技能竞赛、展示交流或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10场次等指标性条件;(b) 明确“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认定程式,规范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的各项申报材料,符合示范基地基本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区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同一申请单位申报次数为一年一次;以及(c) 对经认定的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补助,奖补标准为每家示范基地400万元,所需资金在市级就业资金中安排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foshan.gov.cn/zwgk/zcwj/gfxwj/bmgfxwj/content/post_4600269.html
《佛山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3. 《珠海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16日印發上述《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内容包括:(a) 在珠海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上进行的临时建设行为,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指因临时性使用需要,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建造,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用途使用,有效期届满前须自行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b) 明确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适用条件、申请规定、临时建设工程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等;以及(c)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使用临时建设用地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所佔用的临时建设用地批准的土地使用期限。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取得延期许可的,自行失效。临时建设工程办理延期手续后,无需重新办理新的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无需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667183.html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發《珠海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政策

24.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三明市、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0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到2025年,三明市各类绿色融资馀额达到500亿元以上,其中绿色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建立健全资金管道多元、金融服务有效、健康可持续的绿色投融资服务体系;(b) 至2025年,南平市绿色信贷规模突破300亿元;绿色债券、绿色企业上市及再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累计达100亿元,期末绿色产业上市公司达到8家;绿色基金认购规模累计达100亿元;不良贷款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准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zfbgtwj/202010/t20201022_5420975.htm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三明市、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 [2020]54号)

海南省政策

25.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于2020年9月27日發佈上述《分类标准(2020)》。主要内容包括:(a) 本标准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包括:市场认可标准、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符合本标准中任一条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为该条款所在类别人才,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援和服务保障待遇;以及(b) 市场认可标准,以反映薪酬水准的纳税额作为主要指标,分别明确认定为各类别人才需要达到的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标准;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以专业和社会认可的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作为重要指标,分别明确旅游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法律服务业、管理业等15个海南自贸港重点行业领域的各类别人才标准。每项标准均把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B、C、D、E” 5个类别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nftp.gov.cn/zcfg/zcwj/hnzc/202009/t20200927_3294055.html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26. 《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海南省商务厅等27个部门于2020年9月22日联合發佈上述两个《目录清单(2020)》。当中明确,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内的考试项目都可报考,但是清单以外的不能报考。同时,境外人员以《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内的境外职业资格名义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前,须符合有关条件并通过技能认定,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 http://hainanrc.gov.cn/Uploads/Download//2020/10/29/5f9a5917a13ad.pdf
    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等部门联合印發《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琼人才局通[2020]30号)
  • http://www.scio.gov.cn/xwfbh/gssxwfbh/xwfbh/hainan/Document/1687980/1687980.htm

27. 《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9月7日發佈上述《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a) 《管理办法》自印發之日起实施,管理对象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对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制度、动态维护、公佈与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和说明,列明海南省统一规范实施清单中相同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要素;以及(b) 《实施办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在履行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非涉密电子证照的生成、应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同时,明确了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的资料汇聚、制证签發、共享应用、管理与监督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zfbgtwj/202009/f6936da09458434bbc05468fde91b365.s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臺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0]34号)

28. 《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發 <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 > 的通知》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9月4日联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健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产权保护和监管制度,以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b) 建立健全归属清晰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为依託,依法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积极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产权归属关係和权责;(c) 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性质,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防止选择性司法。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以违法犯罪对待;以及(d)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充分發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侵犯知识产权黑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swygwj/201909/8cf65c82c9304603ad4a897715111561.shtml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發《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發[2020]103号)

29.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于2020年6月2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备案后,作为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以下简称试点银行),可对本行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业务)。适用试点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应确保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不得利用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转移资金或骗取融资;(b) 银行开展试点业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註册经营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总行。申请开展货物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上年度货物贸易收支规模原则上达到4亿美元(含)以上;申请开展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上年度服务贸易收支规模原则上达到8,000万美元(含)以上等;(c) 企业向试点银行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註册且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三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近三年未被海南省分局及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处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应持续为A类;以及(d) 试点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可为本行试点企业实施以下便利化措施: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的退汇,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fe.gov.cn/hainan/2020/0624/1216.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30. 《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6月16日公佈上述《条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a) 支持将公立医院品牌、商标、专利、技术、服务、管理等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提供给先行区医疗机构使用,鼓励公立医院入驻先行区。同时,鼓励境内外资本在先行区投资举办医疗机构,放宽境外资本股比限制。民办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准入、社会保险定点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平等待遇;(b) 允许先行区医疗机构患者经备案承诺,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外籍医务人员、患者及陪同人员到先行区诊疗,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出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化政策措施。执业医师(含境外)主要执业机构在先行区的,可以直接在先行区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护士(含境外)可以在先行区多点执业等;(c) 鼓励开發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并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在先行区合作开發跨境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以及(d) 在先行区依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规定实行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放宽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个人跨境交易等方面限制,简化外汇登记、外债登记、资金汇出汇入和结汇、购汇等手续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hainan.gov.cn/hainan/dfxfg/202006/a71c9003a5694eed84d70e138bc4160c.shtml
《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4号公告)

云南省政策

31. 《关于印發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a) 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持续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优化机动车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加快推进“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规范涉企保证金收费。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推动“一照多址”试点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搆的登记手续,为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b) 进一步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全面提升“单一窗口”应用率,2020年底前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引导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领进出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证件,有关部门在后台分别办理并实施监管。2020年底前出台云南省支持出口商品转内销实施方案,加大出口商品转内销工作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争取尚未获得授权的昭通等四州(市)获得市场监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实现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全复盖;以及(c) 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2020年将云南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等。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發票、电子印章运用,加快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2021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事项“跨省通办”。2020年底前开展增值税专用發票电子化试点,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网上办理、纳税基本信息80%共享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yn.gov.cn/zwgk/zcwj/zxwj/202011/t20201111_213111.html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發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發[2020]60号)

公开徵求意见

32.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主要内容包括:(a) 外汇局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推进行政许可电子化办理,申请人通过政务系统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b) 明确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听证、监督检查等事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1117/17600.html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3. 《互联网直播行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0年11月14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主要内容包括:(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直播行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b) 直播行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开展安全评估,并向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直播行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帐号及直播行销业务註册註销、信息安全管理、行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用户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信用评价、数据安全等机制;(c) 直播行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直播内容中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以及(d) 直播行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行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4/content_5561455.htm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行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34. 《化学原料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徵求意见稿)》、《硫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徵求意见稿)》 、《 再生橡胶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徵求意见稿)》以及《锗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發展改革委于2020年11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3日。当中编制了化学原料药行业、硫酸行业、再生橡胶行业以及锗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drc.gov.cn/hdjl/yjzq/202011/t20201113_1250322.html
关于公开徵求对化学原料药等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徵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5.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于2020年11月13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主要内容包括:(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服务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b) 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条件,遵守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依法诚信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指在药品网络交易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發佈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c) 明确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3/content_5561180.htm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徵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意见

36. 《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于2020年11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主要内容包括:(a) 对可能掺杂掺假或者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专案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以下称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用于化妆品的抽样检验、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其检验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b) 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不仅适用于方法發佈日期之后生产的化妆品的检验,同样适用于方法發佈日期之前生产的化妆品的检验;以及(c) 列明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立项申报、起草和验证、审查和报送、批准和發佈等内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fgwj/20201112171840148.html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徵求《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意见

3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12日就上述《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对13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涵盖《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復议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化妆品衞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药材生産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以及(b) 明确对6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涵盖《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爲查处办法》、《房地産广告發布规定》、《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涉及相关监管部门名称、证明文件、文件存档、强制检定及评价、许可证要求、资质认定、惩戒措施等内容。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11/t20201112_323355.html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经贸数据

广东

经济指标 2020 年1- 9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1. 生产总值(亿元人民币) 78,397.07 +0.7% 107,671.07
2. 进出口总额(亿元人民币) 50,841.1 -1.6% 71,436.80
2.1 出口(亿元人民币) 30,862.6 -1.5% 43,379.35
其中:对香港出口
(亿元人民币)
6,730.7 -12.4% 10.787.1
2.2 进口(亿元人民币) 19,978.5 -1.6% 28,057.45

福建、广西、海南及云南

省份 生产总值
(亿元人民币)
进出口总额
(亿元人民币)
2020
1- 9
与2019年同期相比 2019
1-12
2020 年1- 9 与2019年
同期相比
2019
1-12
福建 31,331.55 +2.4% 42,395.00 10,136.3 +3.8% 13,306.7
广西 15,999.07 +2.0% 21,237.14 3,450.8 -0.6% 4,694.7
海南 3,841.31 +1.1% 5,308.94 630.9 -5.8% 905.9
云南 17,539.76 +2.7% 23,223.75 *1,107.2 *-12.1% 2,323.7

(*为1-7月数据)

经贸信息

●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为有需要香港居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向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有关内地法律的初步意见供参考,以协助他们处理遇到的问题。惟本服务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处理个别案件。

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间,这项服务由设于广州、深圳、东莞及中山的‘香港工会联合会内地谘询服务中心’承办执行。

香港居民可于以下办公时间内致电『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谘询在内地遇到的法律问题或预约与当值内地律师见面。

热线谘询服务时间 (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律师当值时间 (敬请预约,内地公衆假期除外):
週二:下午2时至下午6时
週五:下午2时至下午6时

『免费法律谘询服务』热线

广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20) 8337 5338
传真:(8620) 8318 4609
电邮:gzcenter@ftu.org.hk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3-235号千树盘福大厦801室

深圳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55) 8225 1818
传真:(86755) 8222 8528
电邮:szcenter@ftu.org.h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51楼

东莞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9) 2223 1001
传真:(86769) 2223 0380
电邮:dgcenter@ftu.org.hk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2号(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谘询服务中心
电话:(86760) 8880 7882
传真:(86760) 8575 1385
电邮:zscenter@ftu.org.hk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8楼806-807室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起,提供香港特区护照换领服务。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可透过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并在该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各驻内地办事处入境事务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邮编:100009)
电话:(86 10)6657 2880 内线 311
传真:(86 10)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www.bj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邮编:200001)
电话:(86 21)6351 2233 内线 160
传真:(86 21)6351 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网址:www.sheto.gov.hk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电话:(86 20)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www.gd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8楼(邮编:610016)
电话:(86 28)8676 8301 内线 330
传真:(86 28)8676 8300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网址:www.cdeto.gov.hk

有关此项服务的详情,请参阅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入境处热线(852) 2824 6111或發送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 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以充实学习经验及抓紧在内地發展的机遇,同时为港资企业和香港经济作出贡献。在粤港资企业可将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有关招聘资料,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透过驻粤办转交广东省内大学,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联繫。
http://www.gdeto.gov.hk/filemanager/doc/form_job_20151016.doc

活动推介

「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加博会)

由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及广东省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20年12月17-20日期间在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联合推出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展会设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6个专区等。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ptpf.co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广东
2020年12月3日-12月6日 2020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海南国际会展中心 商务部外贸發展局
海南国际经济發展局
http://www.hainanexpo.org.cn/
2020年12月13日,早上7:30 2020广州马拉松赛 广州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体育局、越秀区人民政府、海珠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体育竞赛中心、广州市田径协会 http://www.guangzhou-marathon.com/
#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 2020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东莞: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 http://www.cptpf.com/

(*为新增活动;#为推介活动)

香港快讯

最新资讯

● 回港易计划逢星期三至五接受预约

现时身处广东省或澳门的香港居民逢星期三至五,可透过回港易计划网上系统 ,预约下一个星期经深圳湾口岸或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返港。两个口岸的名额分别是每日 3,000 和 2,000 个,先到先得。成功取得名额及符合指明条件的回港人士抵港后不需接受14 日强制检疫,但必须在入境前3 日内取得认可医疗检测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回港易计划详情︰return2hk.gov.hk
网上预约︰www.quotabooking.gov.hk
查询热线︰(852) 3142 2330

获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医疗机构
- 广东省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 香港的医疗或检测机构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 为广东和福建有紧急药物需要港人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下月底结束

为身在广东省及福建省有紧急药物需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特别计划,将于2020年12月23日后停止服务。因应特区政府已于2020年11月10日推出「对居粤之医管局长期复诊港人特别支援计划」,以及2020年11月11日公布「回港易计划」,让身处广东省和澳门的香港居民在符合指定条件的情况下,回港免受14天强制检疫的安排,现时身处广东省的香港居民应可循不同途径寻求适切的医疗服务。因此,政府决定将2020年于12月23日为有紧急药物需要的港人送递处方药物后结束特别计划。

特别计划原意是解决现时居于内地的港人,因强制检疫措施无法如常来港复诊及后再返回内地,在短时间内面临处方药物不足的情况而採取的临时措施。特别计划自今年2月推出至今已接近9个月,有关病人虽然获送递处方药物,但如他们已长时间未有复诊,为保障其健康,政府呼吁他们应尽早就医。

查询可致电社会福利署24小时热线(852-2343 2255),或于办公时间致电香港工会联合会香港办事处热线(852-3652 5833)。

● 支援在粤长期复诊港人诊症服务11月10日展开

香港特区政府于2020年11月10日推出特别支援计划,为身在广东省的医院管理局慢性病患者,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提供受资助的诊症服务。

在现时强制检疫措施下,部分身在广东省的港人无法如常来港前往医管局门诊复诊及之后返回内地。为使这些患者的健康状况得到持续、妥善及协调的监察及照顾,政府委託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已预约医管局指定专科门诊或普通科门诊复诊的患者提供受资助的跟进诊症服务。

支援计划为已预约医管局指定的专科门诊或普通科门诊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复诊的慢性病患者,可选择在2021年7月31日或香港与内地的检疫安排失效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到港大深圳医院指定的诊疗中心接受资助的诊症服务。

有关计划详情,请参阅医管局网页(www.ha.org.hk/goto/sss/tc)或港大深圳医院网页(www.hku-szh.org/index.html)。查询可致电医管局(电话:2300 7070;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或港大深圳医院(电话:(+86)0755-86913101;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至下午十二时半及下午二时至五时半,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 曾到访上海及天津人士从陆路口岸抵港检测安排

因应内地疫情的最新發展,从2020年11月12日起,由陆路口岸抵港的人士,如果过去14日内曾到访上海及天津,均会获發样本瓶,并需依照指示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样本以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早前生效向过去14日内曾到访山东省及新疆并从陆路口岸抵港人士派發样本瓶的安排仍然维持不变。详情请浏览: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1/P2020111100647.htm

● 全面启动会议展览业资助计划并延长至明年底

特区政府将于2020年11月30日启动「会议展览业资助计划」下有关香港贸易發展局的部分,并延长整项资助计划至2021年12月31日,以鼓励更多会展活动在香港举办。资助计划亦向其他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和亚洲国际博览馆举办展览和国际会议的主办机构提供百分百的场租资助,该部分已于2020年10月3日启动。详情请浏览: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5/P2020111400243.htm

● 有关香港的最新资讯、特区政府的重要政策及措施,请关註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请关注驻粤办的官方微信平台

活动推介

● 「港品荟‧在线展览」

由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支持机构 ,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线。「港品荟」提供产品展示区、洽谈贸易区以及特别推介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予参展商/采购商,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拓内销、促發展的机会。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eb.zhanshangxiu.com/#/default/760ca0bb-700d-4431-8f5f-aa10884217bc

●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 召集杰出青年科学家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桂冠论坛)于9月14日开始接受全球公开申请,至2020年12月13日结束。桂冠论坛欢迎35岁或以下就读或研究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数学科学或其他相关学科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毕业生申请参加,成为200位青年科学家之一,与世界着名的邵逸夫奖得奖者互动交流,启發科学灵感。

截至今日,已有20多位邵逸夫奖得奖者表示将参与桂冠论坛,当中包括多位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得奖者。更多有关桂冠论坛和相关申请的资料,请参阅主办机构的网站及社交媒体︰

网站: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微博: https://www.weibo.com/hklaureateforum

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内容 举办地点 主办/承办机构 查询方式
香港
#2020年7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港品荟‧在线展览」 在线展览 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 请参阅“活动推介”相关内容
#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 首届香港桂冠论坛 香港科学园 香港桂冠论坛 https://www.hklaureateforum.org
programme@hklaureateforum.org

(#为推介活动)

其他经贸信息网页
《驻粤办通讯》集中报导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的经贸信息。如欲获取全国性或上述省份以外其他省份的经贸信息,请流览以下网页:

(1) 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商业资料通告 – 内地商贸资料库」网页
网址: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mainland/cic.html

(2)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bjo.gov.hk

(3) 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sheto.gov.hk

(4) 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cdeto.gov.hk

(5) 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页
网址:http://www.wheto.gov.hk

(6) 香港贸易發展局「中国贸易」网页
网址:http://www.tdctrade.com/chinatrademain/index_c.htm

此外,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的网站亦有提供有关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包括其出版的《珠三角通讯》的内容,网址为http://www.prdcouncil.org。而香港总商会亦设有专门网站报导珠江三角洲的最新信息及各类活动的消息,网址为http://www.chamber.org.hk/info/prd。

《驻粤办通讯》简介

本《通讯》自2002年11月起每逢週五出版,并上载至本办网站(网址:http://www.gdeto.gov.hk中“驻粤办通讯”栏目),过往曾出版的《通讯》亦可于上述网站内找到。各位亦可于本办网站瞭解到本办为港商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详情,或关注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透过手机更便利地接收驻粤办信息,包括每星期出版的《驻粤办通讯》及最新活动等。

驻粤办官方微信平台

《驻粤办通讯》订阅须知

如有兴趣订阅《驻粤办通讯》,欢迎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商会或公司名称、电子邮箱、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电邮至 nl@gdeto.gov.hk 通知本办,并于邮件标题註明「订阅驻粤办通讯」。



免责声明

《驻粤办通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为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资料搜集自有关网站、报刊媒体及其它机构等管道,并仅供参考之用。该《通讯》所载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办对于因使用、複製或發布该《通讯》而招致的任何损失,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展览活动信息网页

网站

网址

福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展览预告)

http://www.xicec.com

广东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展览排期)

http://www.21cantonfair.com/pages/w.aspx?catid=8|31|55|117

深圳会展中心
(展览排期)

http://www.szcec.com/zgxgzx/zhpq/2011zlpq/

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览(展览计划)

http://www.gde.cc/exhibition/showexhibition.asp?order=2&type=1&years=2015

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zshjexpo.com/

中山市黄圃国际会展中心(展会预告)

http://www.hpexpo.cn/index.php?column=info&do=topic&cate_id=2

广西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安排)

http://www.nicec.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2&id=272

云南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计划)

http://www.kmicec.com/list877.aspx

香港

香港贸易發展局
(商贸活动)

http://www.hktdc.com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活动预览)

http://www.hkcec.com

亚洲国际博览馆

http://www.asiaworld-expo.com/html/zh/Default.html